![]() 李政涛在《教育与人工智能的双向定义》(出处:“校长内参”公众号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文章)一文中,深入地分析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区别”,这一区别主要有以下的三个方面: 1. 人工智能善于“计算”,人类智能善于“算计” “计算”重在“客观”,是“客观之算”;“算计”重在“主观”,是“主观之谋”。 2. 人工智能擅长“算力”,人类智能擅长“算意” 人工智能有强大的计算能力,早就超过人类智能了,但是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计算,更无从知晓怎么让计算更有意义。 3. 人工智能长于“思算”,人类智能长于“算思” “思”在前的“思算”,“思”是手段和方式,“算”是目标和终点。这里的“思”是“思维”; “算”在前的“算思”,“算”是手段和方式,“思”才是目标,是人类智能的特长,更是人之为人的本质。 以上这三方面区别的分析和提炼实在是太精当了。 受李政涛教授上述观点的启发,我得到的想法是: 二者都有自己的“缺陷”,如果能够相互配合、结合、甚至融合就理想了。这也可能是今后人工智能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融合”,其最直接的效果是,提升人类实践的“智慧水平”,让实践目的和意义的实现加速,让人类超越自身肉体的限制,而走向“超人”(或“超人类”)。 从目前技术的发展来看,可穿戴的人工智能设备+物联网是配合、结合的实现路径,这正在逐步地成为现实。 而要达成融合的水平,可能需要的把人工智能“植入”到人体之中,强化人脑和人体的功能,使其真正地成为人的本身的组成部分,从而提升人类智能的水平和行动的水平,让人类真正意义上成为“超人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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