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苏轼《进策》策别《安万民》8劝亲睦诗解

 琴诗书画情 2025-12-03 发布于山东

苏轼《进策》策别《安万民》8劝亲睦诗解

题文诗:

其二曰劝,亲睦民相与亲睦者,王道之始.三代之,画为井田使其比闾族党,

各相亲爱,有急相周,有喜相庆,死丧相恤.疾病相养.是故其民安居无事,往来欢欣,

狱讼不生;有寇而战,同心并力,缓急不离.秦汉以来,法令峻急,使民乖其亲爱欢欣,

之心而为,邻里告讦之俗富人子壮则出,居贫人子,壮则出赘。一国之俗,家各有法.

一家之法,人各有心。纷纷乎散乱不相属,是以礼让,之风息争斗之狱繁。天下无事,

则务为欺,诈相倾以自成天下有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嗟夫秦汉以下天下,

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轻犯法则王政不行。欲民之爱,

其身莫若,使其父子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

妻子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三代之政,莫尚于此。今欲教民,

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复古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古者,有大宗,

有小宗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

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

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古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自使其,

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

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

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

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其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

以外亲尽,则易宗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

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

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

大宗之法,不可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有族无宗,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

之而无由.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

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

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

丧葬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族,亦未必无孝弟相亲之心而族,

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

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父子异居,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兴乎!呜呼世人,

之患在于,不务远见。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行期月则望其有益。故夫小宗,

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不怠。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原文】


策别八


  其二曰劝亲睦。夫民相与亲睦者,王道之始也。昔三代之制,画为井田,使其比闾族党,各相亲爱,有急相周,有喜相庆,死丧相恤,疾病相养。是故其民安居无事,则往来欢欣,而狱讼不生;有寇而战,则同心并力,而缓急不离。自秦、汉以来,法令峻急,使民乖其亲爱欢欣之心,而为邻里告讦之俗。富人子壮则出居,贫人子壮则出赘。一国之俗,而家各有法。一家之法,而人各有心。纷纷乎散乱而不相属,是以礼让之风息,而争斗之狱繁。天下无事,则务为欺诈相倾以自成。天下有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嗟夫!秦、汉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轻犯法,则王政不行。欲民之爱其身,则莫若使其父子亲、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三代之政,莫尚于此矣。


  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复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其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亲尽则易宗。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者,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丧葬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无孝弟相亲之心,而族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于父子异居,而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而兴乎!


 呜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务远见。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而行之期月,则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