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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诗: 史馆相公,执事轼到,郡廿馀日。民物椎鲁,过客稀少,真愚拙所,宜久处然,灾伤之馀, 民既病矣。自入境见,民以蒿蔓,裹蝗虫而,瘗之道左,累累相望,二百馀里,捕杀之数, 闻于官者,几三万斛。然吏皆言,蝗不为灾,甚者或言,为民除草。使蝗果为,民除草民, 将祝来之,岂忍杀乎?轼近在钱,塘见飞蝗,自西北来,声乱浙江,之涛上翳,日月下掩, 草木遇其,所落弥望,萧然此京,东馀波及,淮浙者耳,京东独言,蝗不为灾,将以谁欺? 郡已上章,详论之矣。愿公少信,其言特与,量蠲秋税,或与倚阁,青苗之钱,疏远小臣, 腰领不足,以荐鈇钺。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恃告,讦耳昔之, 为天下者,恶告讦之,乱俗也故,有不干己,之法非盗,及强奸不,得捕告其,后稍稍失, 前人之意,渐开告讦,门而今之,法揭赏以,求人过者,十常八九。告讦之人,未有非凶, 奸无良者,异时州县,所共疾恶,多方去之,然后良民,乃得而安。今以厚赏,招用之岂, 吾君敦化,相公行道,之本意欤?凡为此者,欲以均出,役钱耳免,役之法其,经久利病, 轼所不敢,言也朝廷,必欲推而,行之尚可,择其简易,为害不深,者轼以为,定簿便当, 即用五等,古法惟第,四等五等,分上中下.昔之定簿,者为役役,未至虽有,不当民不, 争也役至,而后诉耳。故簿不可,用今之定,簿者为钱,民知当户,出钱则不,容有大缪. 其名次细,别或未尽,其详然至,于等第盖,已略得其,实轼以为,如是足矣。但当先定, 役钱所须,几何预为,至少之数,以赋其下,五等下五,等谓第四。等上中下,第五等上, 中此五等,旧役至轻,须令出钱,至少乃可,第五等下,更不当出,分文其馀,委自令佐, 度三等以,上民力之,所任者而,分与之夫,三等以上,钱物之数,虽其亲戚,不能周知. 至于物力,之厚薄则,令佐之稍,有才者可,以意度也.借如某县,第一等凡,若干户度, 其力共可,出钱若干,则悉召之,庭以其数,予之不户,别也令民,自相差择,以次分占, 尽数而已。第二等则,逐乡分之,凡某乡之,第二等若,干户度其,力可以共,出钱若干, 召而分之,如第一等。第三等亦,如之彼其,族居相望,贫富相悉,利害相形,不容独有, 侥幸者也。相推相诘,不一二日,自定矣若,析户则均,分役钱也,典卖则著,所割役钱, 于契要使,其子孙与,买者各以,其名附旧,户供官至,三年造簿,则不复用,举从其新, 如此朝廷,又何求乎?所谓浮财,者决不能,知其数也,凡告者亦,意之而已。意之而中, 其赏不赀。不中杖六,十至八十,极矣小人,何畏而不,为乎近者,军器监须,牛皮亦用, 告赏农民,丧牛甚于,丧子老弱,妇女之家,报官稍缓,则挞责之,钱数十千,以与浮浪, 人其归为,牛皮而已,何至是乎!轼在钱塘,每执笔断,犯盐者未,尝不流涕。自到京东, 见官不卖,盐狱中无,盐囚道上,亦无迁乡,配流之民,私窃喜幸。近者复得,漕檄令相, 度所谓王,伯瑜者欲,变京东河,北盐法置,市易盐务,利害不觉,慨然太息。密州之盐, 岁收税钱,二千八百,馀万为盐,一百九十,馀万秤此,特一郡之,数耳所谓,市易盐务, 者度能尽,买此盐乎?茍不能尽,民肯舍而,不煎煎而,不私卖乎?顷者两浙,之民以盐, 得罪者岁,万七千人,终不能禁。京东之民,悍于两浙,远甚恐非,独万七千,人而已纵, 使官能尽,买又须尽,卖而后可,茍不能尽,其存者与,粪土何异,其害又未,可以一二, 言愿公救,之于未行。若已行其,孰能已之?轼不敢论,事政久矣,今者守郡,民之利病, 其势有以,见及又闻,自京师来,者举言公,深有拯救,斯民为社,稷长计远,虑之意故, 不自揆复,发其狂言。可则行之,否则置之.愿无闻于,人使孤危,衰废踪重,得罪于世. 干冒威重,不用战栗。 背景: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九月,苏轼杭州通判任满,以太常博士直史馆权知密州军州事(州治在今诸诚市)。十二月三日,苏轼抵达密州治所。上任伊始,便面临蝗灾、旱灾、盗贼猖獗三大问题。在《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中,苏轼描述了密州遭受蝗灾的景况:“自入境,见民以蒿蔓裹蝗虫而瘗之道左,累累相望者,二百余里,捕杀之数,闻于官者几三万斛。然吏皆言蝗不为灾,甚者或言为民除草。使蝗果为民除草,民将祝而来之,岂忍杀乎?轼近在钱塘,见飞蝗自西北来,声乱浙江之涛,上翳日月,下掩草木,遇其所落,弥望萧然。此京东余波及淮浙者耳,而京东独言蝗不为灾,将以谁欺乎?”进入密州境内,苏轼见民众用篙草包裹蝗虫埋在道边,这种情景沿途200余里随处可见。蝗灾是伴随旱灾而来,当时的密州“自今岁秋早,种麦不得,直至十月十三日方得数寸雨雪,而地冷难种,虽种不生,比常年十分中只种得二三。”严重的旱情影响了农业生产,以致“岁比不登,盗贼满野,狱讼充斥”。然而,当地的官吏竟罔视灾情,妄言“蝗不为灾,甚者或言为民除草”。苏轼在杭州是见过蝗虫危害的,因而斥曰:“将以谁欺乎?” 他怒斥那些昏庸的地方官“望观不救亦何心”,良心何在! 在严重的蝗旱灾荒面前,苏轼显现出了他亲历亲为的实干家的做派。一方面据实上奏朝廷,请求下拨救灾粮;一方面组织僚属民众,积极投入灭蝗战斗。他深入民间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从来蝗旱必相资,此事吾闻老农语”;他出台政策鼓励民众灭蝗,“州县募民捕蝗,每掘得其子,以斗升计,而给民米寡有数焉”“得米济饥还小补”,将赈济灾民的粮食用于奖励捕蝗,谁捕得多,得粮就多,并将捕得的蝗虫和蝗子用“秉畀炎火”和“荷锄散掘”的古法烧死或坑埋;他身先士卒下田投入灭蝗斗争,“绿蚁濡唇无百斛,蝗虫扑面已三回”(《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我仆既胼胝,我马亦款矻。飞腾渐云少,筋力亦已竭”(《和赵郎中捕蝗见寄次韵》),蝗虫飞舞扑面,因扑打而手足生茧,读来感人至深。由于知州大人亲自下乡与百姓并肩战斗,百姓无不争先恐后,经过连续奋战,灭蝗收到明显效果。“县前已窖八千斛,率以一升完一亩”,苏轼在《次韵章传道喜雨》诗中特别加注说明“今春及今,得蝗子八千余斛。”计算起来,即挽救了数十万亩庄稼。苏轼在密州治蝗的同时,还抗旱灾、修水利、平盗贼、育弃儿,并将文化与精神的种子播下,改变着“风俗武悍、恃好强劫”的密州,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从庙堂走向民间的苏轼,一个爱民忧民的苏轼。“应怜郡守老且愚,欲把疮痍手摩抚”,千载之下,读来依然让人为之动容。 《熙宁诏》,是宋神宗的诏书,发布于熙宁八年(1075)八月,即苏轼到任密州的第二年。诏书中有四个方面的内容:治蝗须地方官员及乡绅亲自督捕的规定;钱米易蝗的标准;复查治蝗及其上报的说明;治理过程中赔偿与免税问题。可以看出,早在《熙宁诏》发布前的半年多时间里,苏轼已经很好地实施了有关治蝗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原文】书十首 史馆相公执事。轼到郡二十馀日矣。民物椎鲁,过客稀少,真愚拙所宜久处也。然灾伤之馀,民既病矣。自入境,见民以蒿蔓裹蝗虫而瘗之道左,累累相望者,二百馀里,捕杀之数,闻于官者几三万斛。然吏皆言蝗不为灾,甚者或言为民除草。使蝗果为民除草,民将祝而来之,岂忍杀乎?轼近在钱塘,见飞蝗自西北来,声乱浙江之涛,上翳日月,下掩草木,遇其所落,弥望萧然。此京东馀波及淮浙者耳,而京东独言蝗不为灾,将以谁欺乎?郡已上章详论之矣。愿公少信其言,特与量蠲秋税,或与倚阁青苗钱。疏远小臣。腰领不足以荐鈇钺。 史馆丞相:我赴任二十多天了。民众朴钝,来客甚少,真是我这愚拙人可以长住了。然灾伤过后,民困苦之极。自我进杭州境,见民用草蒿草蔓裹捆蝗虫埋于路旁,一堆一堆相连的,约二百余里。捕杀蝗虫数,据官方统计近三万斛。然而那些小吏竟说蝗虫没构成灾,甚至说蝗虫是为民除草。果真蝗虫为民除草,百姓将对蝗虫祝告叩谢,岂忍心扑灭杀死蝗虫?我近在杭州,见蝗虫从西北方扑天盖地而来,虫声与钱塘江涛声夹杂一起,上盖日月,下复掩草木,蝗虫落到哪,满目荒凉。这显然是京东蝗虫的残余部分波及到江淮与浙省,而京东竟有人独言蝗虫不会造成灾,这能欺骗谁?我为此事已申报朝廷。愿您少信那些欺人之谈,斟酌情况减免一些秋税,或赏给暂停青苗钱。我这个被疏远的小官,不足以叫斧头对我进行砍或腰斩,哪敢以不成灾的蝗虫上欺朝廷呢? 倘若不信我的上报,又要重复审核调查,那啼饥瘦弱的老百姓,早已饿死在沟壑里面去了。再说,农民非独为旱蝗所害。方田均税之患,也是路人皆知。征收赋税不平均已久,然而农民安于现状,不太埋怨。而今用一切同样对待的办法,在一月之内砍平拉齐,夺甲农民给乙农民,那看似均而实不均又比过去还厉害,而民的埋怨,才真正有所归了。 凡行手实法,无非是想均出役钱。所 谓免役法,它长久的利与弊,我不敢再说 了。朝廷非要实行,不妨挑选为害不深的 去做。我认为定簿得当,就用五等古法, 只四等,五等分上中下。昔日定簿为派役, 不派役,即令不当,百姓也不去管它,差役分下来,试着不当就上诉。所以簿不可用。今天定簿役,是为了向百姓要钱,百姓知道要交钱,就不容有大谬误。簿上的 名次细别,也许不怎么详尽,至于等第, 已经知道咋回事了。我以为要真是这样也 就够了。不过要先定役钱需要多少,预备至少的交款数,再向以下五等抽税。(下五等,谓第四等上中下,第五等上中也。此五等旧役至轻,须令出钱至少乃可。第五等下,更不当出分文。)其余委派小吏令佐去管。考虑三等以上民力所能担任的而分派下去。三等以上某户有多少钱,就是亲威,也不能让他晓得。至于某户物力厚薄,则令佐稍有一点才者,就可以估计出来。假如某县第一等共若干户,估计他们能拿出多少钱,把他们都召集来,告诉他们抽多少税,不给户分等级,令来的人有等差的自己选择,按次序分摊,分完数为止。第二等则逐乡分之,凡某乡之第二等若干户,根据他们的财力可以共出多少钱,召集在一起,如第一等那样分摊下去。第三等也像第一等第二等那样办。这些人族居处互相看得见,贫富互相了解,利害互有比较,不容某某能独自侥幸。互相推问互相咨询,要不一两天就定下来了。要是谁分了家就平均分提役钱。卖了那些不动产之类就将所不当出的役钱写在契约上,使他的子孙与买者各以其名附在旧户籍上交役钱,期满三年,旧簿不用,重造新簿。这样,朝廷还有啥要求的?所谓动产中的浮财,很难知实在数。凡告发的人,只是暗中估计。告的估计对,得赏钱不计其数。 不对,顶多挨六十到八十杖,不良之徒何乐而不为。新近军器制造所须牛皮,亦采取告赏法。农民丢掉牛比丢掉孩子还要命,老弱女妇之家,向官府报的稍微慢一点,就打还罚钱数万,以与浮浪不良之徒。说到底,是为一张牛皮,咋能这样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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