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隶书创作中,如果遇到竹字头(“⺮”)的字,可以一律写作草字头(“艹)”,肯定不会错的。
例如:隶书的“符”字可以写作“苻”(如下图)

为什么隶书的竹字头(“⺮”)可以直接写成草字头(“艹”)呢?
这有“文字学”的法理依据吗?有!
从文字发展变化的角度来看,一个字,从篆书变为隶书,其方法之一就是将曲线拉成直线。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篆书“竹”字的写法(见下图):

再看篆书“草”的字法(见下图):

这两字不同处就是两字的弧线一个是上弧一个是下弧。如果将弧线拉直,看看会有什么效果?
将篆书“竹”字的两根弧线拉直,就变成了两根直线,而成为隶书“十十”字,如图右侧就是《衡方碑》中“竹”字的写法。

再看,将篆书“草”(艸”)字的两根弧线拉直,就变成了两根直线,而成为隶书“十十”字,如图右侧即为《张景碑》中“草”(艸”)的写法。

这就出现了隶书的“竹”字和隶书的“草”(艸”)字写法相同的现象了。竹字头(“⺮”)的字自然也就可以写为草字头(“艹”)了。
这种现象在汉碑中到处皆是。例如,“笙”字,《史晨碑》即写作“苼”,如下图:

“節”字,《张迁碑》即写作“莭”,如下图:

“答”字,《石门颂》写作“荅”,如图:

“簿”,《曹全碑》写作“薄”。

“第”字,《乙瑛碑》写作“苐”字。

“筹”字,《张迁碑》写作“䓓”。

“箕”字,《鲜于璜碑》写作“萁”。

“策”字,《张迁碑》写作“茦”。

“籍”字,邓石如《隶书册》写作“藉”。

诸如此类,在在处处皆可见,所以,大家在创作隶书作品时,尽可以大胆地将“⺮”写作“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