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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学概要(北师大精品课程)05
2012-01-16 | 阅:  转:  |  分享 
  
第五章汉字的规范化

第一节汉字的正字法

正字法,指用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来规范文字的书写和使用。每一种文字都有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凡是有文字的国家或民族,一般都有自己的正字法,只是不同体系的文字有着不同的正字法。

拼音文字的字与词基本对应,字形的问题不是很大,正字法的着眼点主要是词,因此又称正词法或正写法。拼音文字的正词法主要解决词的拼写问题,如规定字母表达音位的方法、词的定型化(分写、连写和半连写)、大写规则、移行规则,等等。表意文字的汉字最突出的是形体问题,因此,汉字的正字法主要规定字的正确写法和字体。文字必须确立统一的标准形体,这是文字规范化提出的要求。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必须有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否则会影响文字职能的发挥,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文字,必须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规范;使用文字也必须符合社会所确立的这个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文字的职能得到准确无误的发挥。

一、历史上的正字法

汉字起源早,汉字的正字法也源远流长。文字是社会书面交际的符号系统,字形的不规范势必影响其社会职能的发挥。因此,可以说,在汉字系统产生的那天起,正字的要求就随之而产生。据学者研究,远古的黄帝时期,是原始汉字萌芽的时代;黄帝的史官仓颉,是传说中的进行正字工作的第一人。《荀子·解蔽》中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壹也。”

壹,指专一。关于“仓颉造字说”,同后稷对农业、夔对乐等传说一样,应当理解为对相关事物有重要贡献。古代“好书者”很多,惟有仓颉大名独传,说明仓颉对汉字的整理和规范作出了贡献。章太炎在《造字源起说》中指出:人们造字,“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划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著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契。”章氏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周宣王时,太史籀整理大篆,编成《史籀篇》,作为教贵族子弟识字的教材,同时也是社会用字的规范。秦代的“书同文”,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领导的正字运动。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大分裂,秦王朝面临的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直接影响了中央统一政令的颁布施行。于是,秦始皇推行“书同文”政策,用秦系文字统一官方应用文字,从此开封建时代中央政府直接领导汉字正字运动的先河。从两汉到唐代,统治阶级多次立石刻经,选派书法家文化官员用标准的字体书写,作为当时文字的字形规范。科举盛行以后,历代又出版了很多正字的字书,如唐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张参的《五经文字》,宋张有的《复古编》,清龙启瑞的《字学举隅》,等等。科举考试对字体的要求很严,只要主考官在考卷里发现一个错别字或“破体字、俗字”,文章写得再好,考生也不会被录取。朝廷对于官吏的文书,在字形规范上要求也非常严格,如果发现奏章上写了错字,轻的打板子,重的还要降职办罪。国家政府对汉字正字的重视和参与,促进了汉字的规范化,促使汉字系统的统一和完善。

在我国历史上,不论哪一个朝代,所维持的正字都是该时代通行的占统治地位的字形,其正字法都是在照顾传统的基础上着眼于当代,着眼于方便运用。

例如,秦朝的“书同文字”,一方面,用秦国文字统一六国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另一方面,传统文字大篆“或颇省改”,以通行的小篆为标准文字。这种政策和原则,顺应了社会对文字的要求。秦在规定书面用标准字体的同时,承认隶书的辅助字体的地位。对官方文字与民间应用文字作出不同的规定,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文字政策。唐代仍然奉行这种政策,如颜元孙《干禄字书》,把汉字分为“俗、通、正”三体,分别规定其不同的应用范围。

汉承秦制,最初以小篆为官方文字,秦代推行小篆的范本《仓颉篇》等,仍为汉初“闾里书师”教学童的课本。随着民间隶书的通行和完善,汉代扩大了隶书的使用范围,并在东汉最终扬弃了小篆,使在民间通行已久的、更便于书写的隶书成为官方标准字体。东汉蔡邕发起并奉敕刊刻的《熹平石经》,代表的就是隶书的标准体。

汉末六朝,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文字的规范力度减弱;同时,由于书面交际范围的扩大和文字自身体系的发展,讲究蚕头燕尾、点画波折的隶书已经不适应书写简便快捷的要求,书写更快捷、更方便的楷书在民间兴起并趋于成熟。南朝梁五帝、简文帝父子政治上算不上有为之君,但还能在社会短暂的稳定时期关注文字工作,命顾野王编纂了第一部楷书字典《玉篇》,从而奠定了楷书的正统地位。唐代,楷书正式成为官方文字,颜师古以来的“字样”之学,以正楷刊石的《开成石经》,都起了官方正字法的作用。

楷书基本上适应了汉字在书写上求简便、在目治上求区别的要求,因此,唐代的正字标准,成为以后宋元明清各代的正字基础。宋元以来千有余年,都采取了尊重传统、维护汉字的稳定和统一的正字原则。至清代,皇帝钦敕编纂《康熙字典》,成为汉字正字的总结之作,为汉字的定形、定音、定义作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在正字法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这也是汉字系统历经几千年,构形系统日益完善、全社会用字保持统一的重要原因。古人的正字历史为我们留下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正字工作

尽管历代统治者重视,汉字学者作了不懈的努力,然而在封建时代,由于种种原因,汉字规范化的程度依然很低,字形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具体表现为繁简并用、异体并存、印刷字形不统一。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亲自领导了汉字的整理和简化工作,建立并全力推行了科学适用的正字法,在大陆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长时间的广范围内的书面用字的规范和统一。

建国后的正字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简化汉字,确立简化字的正字标准

确立文字的形体标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是永恒不变的。因为文字总是在不断演变和不断规范的矛盾中发展的。文字的社会交际职能要求文字形体固定,要求文字的统一和标准化,用正字法来限制它的变异和不规范。可是,文字在人们的使用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突破正字标准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使汉字体系发生变化。有些变化是合理的,符合汉字发展趋势的,有些变化则是违反汉字规律、破坏汉字系统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又不得不重新确立正字法的标准。因此,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内容的、不同标准的正字法。新中国成立后所确立的正字标准,一部分是沿用过去的通行字,另一部分是对笔画过多的字进行简化。

1.简化汉字的理论依据

汉字是因义构形的表意文字,其形体直接携带着意义信息。汉字既是表意文字,便具有表意文字必然具有的特点。首先,当人们为根据意义为词或语素指定视觉符号时,总是与造字者的具象思维相联系,抽象性不可能很强,而且,越是要求符形的表意能度高,携带的信息量大,就越会增加符形的难度。文字符号必须保持符形的区别度;而意义之间的差异纷繁而模糊,一个一个去区别,势必使符形更加繁化。所以,表意文字个体字符丰满而繁难,在它的早期往往不可避免。其次,表意文字的性能是形义统一的,而词义是语言中演变最快、最活泼的要素。意义的增多和改变时时会推动字符的增多和符形外观的改变。所以,一种文字如果坚持表意性能,它的字符数量必会越来越多。但是,符形的繁化阶段在文字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以后,便必然要结束。这是因为,文字职能的发挥,是由书写和认读这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合成的。就认读而言,人们希望符号形象丰满、易于识别;就书写而言,又总是希望符号简单固定,便于书写。追求形象丰满,往往会增加符形的繁难,不符合书写的要求。特别是当字符数目激增、数量超过了人们的记忆负荷之后,符形的繁难就更难被广大的使用者接受。为了克服数量激增和造型繁难这两个尖锐问题,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必然要遵循以下两个规律发展:

第一,在易写与易识的相互矛盾中,个体字符要不断调节造型,使其简繁适度,达到优化的标准。也就是说,在保证必要的表意性和区别度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构件和笔画数。

第二,在新词新义大量增加、字符数量不得不随之增加的情况下,不断地规整基础构件与基本构字方式,使文字的总体构形系统日趋完善与简化。

以上两个规律,是在自然发展与人为规范的交替中实现的。

汉字在历史上经过多次的人工规范,例如李斯对小篆的整理、东汉对隶书的整理、南北朝、唐代对楷书的整理,其中最彻底、最系统的一次是东汉许慎对前代小篆体系的人工规范。每一次规范,对前代文字来说,都是一次系统的简化。小篆是对大篆的简化,隶书又是对小篆的简化。自《说文》对汉字的结构体系进行规范之后,汉字的结构体系基本定型,汉字的系统简化减缓,但是,个体字符的简化从未停止过。从商朝开始,人们为了使汉字便于应用,一直在简化汉字的形体。甲骨文、金文中有简体字,隶书、楷书中简体字更多。唐宋以后。由于印刷术的普遍使用,民间书坊的增多,简体字的传播更为迅速。近代,太平天国将简体字定为通用字体,连玉玺都使用简体字。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简体字第一次被官方确定为社会通行文字。

2.简化汉字的历史进程

进入本世纪以来,社会上出现了更多的简体字。同时,许多以普及文化、开发民智为救国手段的知识分子,开始收集研究和提倡简体字,并提出各种简化方案。较有影响的有:1921年陆费逵的《整理汉字意见》、钱玄同的《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陆氏提出了整理汉字的办法:限定通俗用字,减少汉字笔画;钱氏则主张把简体字广泛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此后,出现了一批收集整理简体字的专书,如钱玄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1934),钱玄同等的《简体字谱》(1935),容庚的《简体字典》(1936),等等。在文化界进步人士蔡元培、邵力子、郭沫若、郑振铎等人的积极倡导下,简体字成为一些正式报刊的用字。在简体字运动的推动下,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这是历史上由中央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但是,由于当时简化汉字的条件还不成熟,这个字表又被通令收回。这个字表虽然为时,但对社会上应用、流行简体字仍然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建国后开展的汉字简化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是适应汉字系统发展的趋势,顺应历史潮流的正确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后,面临着百废待兴的局面,党和政府立即着手组织专家对汉字进行有计划的简化。这次简化工作的总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是指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具体作法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群众中长期而广泛流行的、已经社会化了的简体字,对此只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简体字的选择以最常用的为限,不是对每一个繁难的字都简化。稳步前进,是指对需要简化的字分批进行,不一次解决,也不一次推行。这样做既符合社会需要,又有群众基础;既便利初学者的学习,又照顾已识字人的习惯,从而保证简化字得以顺利推行。

3.简化汉字的具体操作方法

⑴保留轮廓,减省笔画。即省去原字中繁难的部分,只留

下轮廓部分。如:

蓋——盖傘——伞樹——树

齒——齿龜——龟齊——齐

⑵以点代面,减省部件。即选取其中的一个部件来代替原

字,省去其他部件。这也可称作“以部分代全体”。如:

聲——声開——开糶——粜

醫——医氣——气遲——迟

⑶声符义符,以简换繁。即用构形简单的声符或义符替换原来的构形繁复的声符或义符。替换义符的,如:

願——愿鹼——硷骯——肮貓——猫

替换声符的,如:

殲——歼劇——剧擁——拥

億——亿燈——灯穜——种

⑷就地取材,草书楷化。即将已经社会化的草书字的笔形楷化,作为规范字。如:

書——书貝——贝車——车

專——专東——东會——会

⑸偏旁改造,符号替换。即用一个笔画简单的符号来替代一个或几个笔画繁难的偏旁。这个符号只起替代作用,没有表意或示音功能。如:

僅——仅漢——汉勸——劝

區——区學——学興——兴

⑹全面改造,另造新字。有些字不便简化,亦不便以同音字替代,就另造新字。这些新造的字有两种情况。一是新造字为会意字和形声字。如:

塵——尘寳——宝體——体

竈——灶眾——众(会意字)

驚——惊態——态郵——邮

審——审護——护(形声字)

二是新造字为纯粹的符号。如:

義——义頭——头萬——万

幣——币辦——办棗——枣

⑺古为今用,弃今用古。即抛弃现用字形,采用古字来取代今字。如:

雲——云纔——才從——从

電——电鬍——胡鬚——须

⑻同音借用,鹊巢鸠占。即借用结构简单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结构繁复的字。采用同音替代简化法的前提是:借用字与被借用的字,其中有一个必须是罕用的僻字,借用以后不至于发生意义的混淆。这种方法如果选字得当,既简化了笔画,又精简了字数。如:

醜——丑裏——里臺——台

韆——千鼕——冬齣——出

⑼举一反三,偏旁类推。即用简化偏旁或可作偏旁的简化字,来替代合体字中的同形部件,以类推出一批简化字。

上述简化的原则和方法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在研究、总结前人简化汉字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虽然简化过程中有一些具体操作方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但其成就是主要的,大方向是准确的。

(二)整理异体字,确定正字标准

异体字是指结构不同而音义全同,具有相同的记词功能的一组字。汉字自古以来存在着异体。异体字的存在造成了一字多形,增加了学习和使用的负担,影响了汉字职能的有效发挥。随着汉字使用范围的日益广泛,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的程度。整理异体字,有利于减少字数,逐步消除字形混乱现象。因此,全面整理异体字便是汉字正字法的重要内容。建国初期,在简化汉字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立即着手整理异体字。

这次整理异体字本着两个原则,就是从俗和从简相结合,照顾书写方便。“从俗”是指选择应用较广的字,废除较生僻的字。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村乃奔吝冰筒拖

废除的异体字:邨廼犇恡氷筩拕

“从简”,就是保留笔画较少的,废除笔画较多的。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采笋你志哲挂

废除的异体字:採筍妳誌喆掛

如果从俗和从简不能兼顾,或繁简相差无几,则以从俗为主。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耻考游够同阔

废除的异体字:恥攷遊夠仝濶

有左右和上下结构的异体字,为了便于书写,一般选用左右结构的字作为规范字。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峰群棋晰略鹅峨

废除的异体字:峯羣棊皙畧鵞峩

只有少数的几组,因为群众习用,仍选用上下结构的字作为规范字。例如:

选用的规范字:拿蟹幕岸

废除的异体字:蠏幙屽

“从俗”符合文字的社会性,“从简”符合文字发展的主要趋势。因此,这两个原则基本上是正确的。

(三)整理印刷体字形,确定印刷用字形规范

整理印刷体字形,主要是对异写字进行整理。异写字是指构字部件相同,而写法不同的一组字,如“刻”即有“、、”等不同写法。在字形整理以前,汉字的楷书印刷体中,存在着许多字形不统一的现象,即同一个字,在不同的出版物中,写法多有出入。有些字在不同的旧字典中,形体也不一样。例如,青——、花——。这些异形,主要是由于是书写造成的异体,因而是异写字。异写字的存在,使得部首、笔画、四角号码等汉字排检法都遇到许多不易解决的难题。印刷体的混乱现象同样也影响到手写体,给人们学习和使用汉字增加了负担。同时,汉字信息的计算机处理技术也需要汉字字形的标准化。为了适应出版业的发展,减轻社会学习和用字的负担,使汉字更好地适应信息处理科学技术的进步,整理印刷体字形,实现汉字字形的标准化已是刻不容缓。为此,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文化部联合对印刷体字形进行了整理。这次字形整理的总原则,仍然是“从简从俗,便于学习和使用”,具体操作原则,主要有以下八点:

⑴笔画繁简不同的,选用笔画简省的。如(规范字形——淘汰字):

吕——呂黄——黃巨——巨宽——寬

⑵笔画有连、断不同的,选用笔画连接的。如:

花——花敢——敢片——片免——免

⑶笔画有中断与延伸不同的,选用笔画延伸的。如:

角——角灰——灰蝇——蝇茇——茇

⑷笔画有短长之别者,选用笔画缩短的。如:

丑——丑那——那亏——亐周——周

⑸起笔笔画有撇横之别的,选用横笔的。如:

丰——丰刊——刊邦——邦忝——忝

⑹起笔为点的,一律写侧点。如:

主——主永——永户——户令——令

⑺笔画有直笔和折笔之别的,选用直笔。如:

吴——吳直——直缜——缜普——普

⑻笔画有八、丷之别的,选用“八”的。如:

关——关平——平半——半肖——肖

从以上操作原则可见,印刷字体的整理原则,在保证“从俗从简”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考虑到了书写的方便,如直笔、侧点、“八”笔形的选择,弃“”写“角”的规定,从而减少了写错字的几率。

简化汉字、整理异体字、整理印刷体字形,是我国正字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这些工作成就的,是下列代表着国家文字规范的标准和依据的几个字表(见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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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正字工作

除了上述几项重要的字形整理工作之外,我国还对地名用字、计量用字进行了字形规范。

(一)改换生僻地名用字

我国幅员广阔,许多地名用字地域性很强。这些字在当地属常用字,但在全国范围内是生僻的,其中还有一些字笔画繁复,书写不便。这种状况,给人们的社会交往和信息处理造成了障碍。同时,这些字的存在,给计算机的汉字输入造成了困难,也在邮电传递上发生错误。因此,从1951年12月19日发出更改地名用字的指示开始,到1964年止,国务院批准,35个县级地名中的生僻字改用为常用字。这些生僻的地名用字,有的难认或容易读错字音,例如,“雩都县”改为“于都县”,“新淦县”改为“新干县”,“盩县”改为“周至县”;有的笔画太多,例如,“县”改为“习水县”,“醴泉县”改为“礼泉县”,等等。

1987年3月27日,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地名用字规范作了新的规定,要求“地名的汉字字形,以196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

(二)整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195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纠正了一种术语表示两种计量单位的状况,废除了一些特殊汉字,如“瓩、糎、”等,对改变名称计量单位用字的混乱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仍有混乱现象。如在书面语中,“盎司”与“温斯”并存,“两”存在着“liang214、ying55liang214”两种读音;还有一些复音字,如“吋”读“ying55cun51”,等等。

1977年7月20日,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颁布了《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出版物、打印文件、设计图表、商品包装,以及广播等,均应采用“附表”中选用的计量单位译名用字,停止使用其他译名用字。《通知》所附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废除了一字双音即复音字如“哩、呎、吋”,分别改用“英里、英尺、英寸”。

第二节国家的正字标准

国家的正字标准,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所规定的社会通用的字形标准,其具体内容是以每项正字工作后所公布的字表来体现的。

一、《简化字总表》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辑出版。该表是解放后汉字简化工作的总结和成果的集中体现。全表由三个字表组成。第一表收352个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简化得出来的1754个简化字。三个表总计为2738字。其中“签、须”两字重现,实为2236字。《简化字总表》是共和国政府领导的、由专家学者参与的第一次汉字简化工作的最后总结,被确定为社会通用汉字的正字标准。要正确使用这些字,必须认真学习《总表》,特别是第一、第二表。具体应注意以下问题:

⒈第一表的字是不能作为简化偏旁用的,因此不能类推简化其他繁体字。例如:

“習”简化作“习”,而“褶”的右偏旁不能类推简化;

“兒”简化作“儿”,而“倪、霓、猊、铌、鲵”等字的右偏旁都不能简化作“儿”;

“幹”简化作“干”,而“擀”却不能简化作“扞”,等等。

第一表的字一般都是个别简化的,因此不能用第二表的将它们分别类推简化。例如:“節”简化为“节”,但“癤”不能类推简化为“”,而是简化为“疖”,等等。

对不能类推简化的字,《总表》中都作了特别说明,在学习时一定要注意。

⒉第二表的字都可以用来类推简化其他繁体字。但是,决不能用来类推简化第一表中的繁体字。这些字都已经作了个别简化,需要逐个记忆。

⒊第三表的简化字是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没有收入《总表》的字,可以按照应用第二表中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简化。

由上可见,第一、第二表中的简化字需要逐个记忆;第三表的字只要会类推即可,不需硬记。

七十年代,我国进行了第二次汉字简化。1977年12月20日,《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公布,内收整体简化字462个,连同偏旁类推简化字,共853个。由于这个“草案”单纯从减少笔画出发,违反了汉字的结构规律,忽略了文字的社会性和稳定性,忽略了约定俗成的原则,因此,“草案”既缺乏科学性,又没有社会基础。所以,“草案”公布后,便收到了来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反对的呼声很高,不久便在中小学课本中停止使用。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废止。

为了纠正八十年代末期以来重新出现的社会用字混乱的现象,便于人们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委于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了《简化字总表》。根据几十年来简化字在社会上的使用情况,新版的《简化字总表》对原字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是:

第一,“叠、覆、像、囉”不再作为“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在“复”字头下删去了繁体字“覆”;在第二表“罗”字头下删去了繁体字“囉”,“囉”依简化偏旁类推简化为“啰”。

第二,“瞭”字读“liao214”(了解)时,仍简化作“了”;读“liao51”(瞭望)时,不简化。

国家语委在《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强调,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并“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

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异体字的整理工作既是整理字形,又是减少字数。这项工作几乎是同汉字简化同期进行的。整理的结果,是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称《异体字表》)。

《异体字表》收异体字810组,共1865个字,每组只留一个正体,其余作为异体淘汰,共淘汰1055个异体字。该表自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号内的异体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的打字机盘中的异体字也逐步改正。只有四种情况可以作为例外:(1)翻译古书需用原文原字的;(2)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分册尚未出齐的,可以重排再版时改正;(3)商店原有牌号不受限制;(4)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

根据汉字使用的实际需要,此后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内容又作了局部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是:

(一)根据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的说明,确认该表收入的下列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正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晔诃诓雠

(二)根据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中的规定,确认《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入的下列15个字为规范字,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楞晖凋

经过上述调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实际淘汰异体字1427个。《异体字表》的颁布和实施,有效地减少了出版物上的异体字,精简了社会通用字的数量,给学习和使用带来了方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出版、教育界的欢迎。

三、《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该表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文化部联合对印刷体字形进行整理的结果,于1965年1月公布(简称《字形表》)。

该表收字6196个,遵循从简从俗、便于学习和使用的原则,提供了通用汉字印刷字体(宋体)的标准字形,明确规定了表内字的笔画数目、笔画形状、笔画顺序和构件部位。它既是印刷字体的标准,也为手写体确立了字形规范,同时也是写字教学的标准。

《字形表》的发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汉字整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统一印刷字形,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和方便中文信息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这是全面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字工作成果的字表。该表于1988年3月25日由国家语委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共收字7000个,是国家公布的最新的规范字表。它规定了每个字的规范字形,包括笔画数、笔顺和笔画部件的组合结构。这个表体现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重要字表的基本内容,吸收了各个字形规范化字表的精华,并作了某些合理的调整。因此,此表可作为国家正字工作的主要标准。语文出版社出版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一书;其他几个字表可参看该社出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手册》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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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书写规范

所谓“书写规范”,是指在书写汉字时,其字形符合现行汉字“正字法”的规定。

书写规范,是汉字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出于实用目的而非艺术的目的提出来的。文字是为扩大语音的时空局限,扩大语音的交际范围而诞生的,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在印刷术发明以前,文字主要是通过人工书写来实现其书面交际的功能的。汉字也是如此。印刷术的发明,特别是本世纪末以来我国计算机的普及并普遍用于汉字信息处理,使汉字的人工书写量大大降低。但是,人工书写汉字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书面交际形式;特别是在语文教育工作中,更难以离开汉字的人工书写。如果汉字的书写错讹、混乱,必然仿碍汉语的交际功能,影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因此,汉字的书写规范一直是汉字正字法的重要内容。

重视汉字的书写规范,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早在周秦时期,就有了所谓“书学”,即学习写字。学习写字的重要内容就是书写规范。汉代,书写规范成为统治者对知识分子的基本要求。《汉书·艺文志》:“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说文·叙》:“(尉律),书或不正,辄举劾之”。“书”就是字。在这种严格的要求下,知识分子把写字规范看的非常重要,写了错字,被当作很严重的事。据《史记·万石君传》:“(石)建为郎中令,书奏事。事下,建读之,误写‘马’字。‘马尾当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谴,危矣!’甚惶恐”。一个堂堂的国家大臣,只不过写了一个错字,便担心“上谴”,因此“甚惶恐”,除了石建本身的过于谨慎之外,也说明了当时对汉字书写规范要求的严格。

在当今,文字已被绝大多数人掌握,汉字书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技能,因此,汉字的书写规范将显得更为重要。

书写规范重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字形规范

字形规范是书写规范的总体要求,是指写出来的字形要符合现行汉字的字形规范。具体要求是:

(一)不写繁体字。指在一般场合下,写规范的简化字,特殊场合,如古籍整理、书法创作、海外或外籍人士题字等等除外。现行汉字的正字是规范的简化字,以1986年国家语文工作委员等单位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1977年公布的第二批简化字已经被废除,在公共场合应停止使用,同时,也不要乱造简化字。近来一些人热衷于写繁体字,造成汉字书写的混乱。这是因为,第一,简化字已经推行了40年,凡50岁以下的人,受的都是简化字教育,写繁体字是一种扬短避长的自我勉强行为,当然不如写了几十年的简化字熟练和顺手,写错别字的现象便随之大量增加。第二,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二者也决不是两种对立的文字体系,简化字并没有对所有汉字都进行了简化。有些人对此常识并不了解,随意进行繁简转换,出现了许多有辱斯文的笑话。例如,烟台一家糖果厂曾经生产过一种金色锡箔纸包装的元宝形巧克力,包装纸外面写的字是“恭喜发财”。他们不知道“发”字对应的是两个字,一个是“射箭、出发、发出、发财”的“发”,一个是“头髪”的“髪”。生产者用“髪”代“发”,闹出笑话。“慾”和“欲”互相转换也常常出错。这两个字在繁体字系统中根本就是两个字,前者表示“欲望、想要”,是一种心理活动,在词义色彩上属中性;后者则表示“贪慾、慾望”,是贬义词,二者在古文中决不相混。在简化字中,才以“欲”代“慾”,二者合流。繁简字的错误转换,甚至在高等学府也时有出现。例如,有家大学“中文系”的牌子上赫然写着“中文係”,系与係字也犯了繁简转换错误。这种情况,让熟悉简化字的“海内人士”不知所云,让使用繁体字的“海外人士”莫名其妙。

(二)不写被淘汰的异体字。凡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淘汰的异体字,都属于不规范汉字,没有特殊需要不应在社会书面交际中使用。

(三)不写旧字形。新旧字形的界限以1964年公布的《汉字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本表所收字形为新字形,此前的与此表字形不符的为旧字形。这个字表不仅是印刷字形的规范,同时也是手写体的字形规范。每个汉字的使用者都应该写规范的新字形,不写旧字形。

(四)杜绝写错别字。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总称。

错字,是指写的不成字的“字”,指随意增简字的笔画、写错字的偏旁部件、写错字形结构,从而造成错字。写错字,大都是由于对汉字的笔画安排和结构形式辨别不清,记忆不准造成的。例如,把“武”字的右偏旁记成“戈”,把“冠”的上面的部件“秃宝盖”记成“宝盖”,把“创”的声符“仓”记成“仑”。另外,《简化字总表》所不载的简笔字都属于错字。

别字,是指不合规范的同音替代字,或叫白字,是指本应写甲字,却写成了与甲字的意义毫不相干的同音的乙字。例如:

刻苦——克苦自暴自弃——自报自弃

不卑不亢——不悲不亢诡辩——鬼辩

贡献——供献英雄辈出——英雄倍出

称心如意——趁心如意布置——部置

有些字不但音近,形也相近,就更易写错,例如:

证券——证卷病入膏肓——病入膏盲

刚愎自用——刚复自用别出心裁——别出心栽

姿态——恣态惩前毖后——惩前毙后

痴心妄想——痴心忘想摧毁——催毁

提纲——题纲焕然一新——换然一新

明辨是非——明辩是非妨碍——防碍

错别字的存在,妨碍人们准确表达思想,影响书面交际,造成对书面意义的误解。误解比不解危害更大。汉字是表意文字,是以形别义的;形体的不同,代表着不同的意义。因此,写了错别字,往往会因一字之差,意义全变。就产生的原因来说,错字与别字不同,错字来源于书写的失误,别字来源于选用字的失误,但从记录语言的功能上来说,二者都违背表达的愿意。由于错别字的存在是人们进行正常的书面交际的障碍,因此,必须避免写错别字,按照规范的正字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字形书写和使用汉字。

二、如何避免写错字

避免写错字要从两个环节入手,一是构形要素,二是书写要素。构形要素主要指部件,书写要素主要指笔画包括笔形、笔顺和笔画。

(一)构形要素的规范

汉字是由数量有限的部件按照一定的结构模式构成的。从构形层次上来说,部件规范和结构形式的正确是两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部件是汉字的构形元素,许多错字都是由于部件的书写错误造成的。特别是因部件形体相近而致错。汉字中有许多形近部件,例如:位——往、这——建、福——裕等,这三组字的左偏旁形体相近,是形近部件;冠——寇的上部偏旁是形近部件;广与厂、日与曰是形近部件。其中最容易混淆的是“示字旁”和“衣补旁”、“宝盖头”和“秃宝盖。”如,“冠”字上面常被加点,“裕”字常被写成“示字旁”,“初”却常被写成“衣补旁”,“延”字的左偏旁上面常被加点,等等。

要防止将部件安错,最有效的方法是正确理解汉字的构意和部件的构字功能。例如:“示旁”与“衣补旁”。示,本义是祭祀牌位,因而有“祭祀”与“神灵”的意思,凡从“示”之字皆与祭祀、与“神灵”有关。社,土地神;祟,凶兆出;祠,祭神之地;祝、祷,同神说话;故字皆从示。“衣”,作偏旁皆用其本义。凡与“衣物”有关之字皆从衣不从示。例如,初,本义是“裁衣之始”,故从“衣”。裕,指衣食富足;衬,亵,指贴身的内衣;袜,指“足衣”;襟、袖,皆为衣裳的某部分;故字皆从衣而不从示。

“宝盖头”和“秃宝盖”。“宝盖头”由房屋之形变来,故凡从“宝盖头”者,皆属建筑物或与建筑物有关的字,如“家、宅、宇”等。“富”,屋里有粮仓;字,本义指“产子”,产子必在屋里;宝,家中有玉有贝;宿,止宿之处;宰,“罪人在屋下执事者”(见《说文》),即屋中的奴隶。“秃宝盖”,由蒙头布巾的形象演变而来,本义为覆盖,所从之字皆与帽子、覆盖义有关。如蒙头的“蒙”(古字没有草字头)、以及冕、冒上部所从的部件是古“帽”字,即从“秃宝盖”得义。因此,冠,是一种帽子,上面决不会有点;寇,本义是入“室”抢劫,上面的点决不能丢。

“单立人”与“双立人”。二者虽皆称“人”,却意义迥异。与“行走”有关的字皆从“双立人”,如“行、往、径(指人走的路)、循(顺着走)、御(驾驶马车)”,等等。与“人”有关的字皆丛“单立人”。如“仇、仙、侮、倡、优、傀、儡”等等。

广与厂。广,本义是房屋之形,从广之字皆与房屋有关。如:府(藏文书之处)、厨、庐、庑、廊、废(房屋颓败)、庖,等等。厂,是山崖的“崖”的古字,凡从“厂”之字皆与山崖、山石有关。如:厝(磨刀石)、崖、岸,等等。崖、岸上面的“山”是后加上去的。

部件位置的规范也很重要。汉字的结构形式有左右、上下、内外三种主要的结构形式和其他几种次要的结构形式。在绝大多数汉字中,部件的位置是固定的。但是,部件摆放的位置,作为一种区别要素,在汉字体系中并不严密。主要有三种情况。⑴部件摆放位置的不同,构成异体字。在有些汉字中,部件的位置没有区别意义的作用。例如:晰、鹅、群、峰、蛾都有左右、上下两种结构形式,构成意义全同的异体字。⑵部件位置的改换可构成错字。有一些字,其部件的结构形式是固定的,不能随意改换;改换了结构形式,就构成了错字。例如,邻、融、鳞,是左右结构,把它们的部件左右调换一下,就会变得不成字;遵,把“寸”拿到最下面,也会成为错字。⑶部件的摆放位置不同,构成记词功能不同的字。在多数情况下,部件摆放的位置则构成区别意义的手段。即,部件的结构样式不同,就构成记词功能不同的两个字。例如:

杏——呆杲——杳旮——旭

旮——旯晰——皙

由于部件的位置区别意义的作用并不严格,因此给汉字的规范书写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记忆、书写汉字时,一定要注意部件的摆放位置,防止写错字。

(二)书写要素的规范

汉字的书写要素是笔画,笔画有三个要素:笔形、笔数和笔顺。

汉字是由不同笔形的笔画一笔一画写出来的。因此,了解汉字的笔画首先要了解汉字的笔形。

现在的规范字体是楷书。前面说过楷书的基本笔形共有六种,即点、横、竖、撇、捺、折(、—丨丿乀乙),其他笔画形式都是这六种笔形的变体。有人把捺归入点,因而又有五种之说。又有人把挑(又称提)和竖钩(亅)分出来,因此又有八种之说。其实,挑是横的变体,钩是竖的变体,可以不必分出。

楷书的基本笔形在不同的字里和不同的部位上又有许多变化。这些变化了的笔形,又叫“发展笔形”,与“基本笔形”相对。掌握了基本笔形及其写法,发展笔形便很容易掌握。

每个规范汉字的笔形是确定的,不能改变,否则就会出现错别字。例如,“天”的末笔是捺,写成折钩就成了“无”;“元”字最后一笔是折钩,写成一个斜点就与“六”分不清了。相同形状的笔画在每个字中的位置是固定的,位置的改换,就成了不同的字,如主——玉、庄——压,点的位置不同,构成不同的字;末——未、士——土,长横短横的不同位置,构成不同的字。可见,汉字笔画与书写规范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

其次要了解笔数。每个规范汉字的笔画是有定数的,书写时一定要注意不可随意增减笔画,否则就会产生错字。例如:“庆”与“驮”中的“大”字上加一点,便成为错字;“伐”字少写一撇,就成了“代”字。

第三要掌握笔顺。由于绝大多数汉字是由多笔画构成的,所以书写时就存在一个下笔的顺序问题。这个下笔的先后的规则,就叫笔顺。掌握笔顺规则,目的是为了提高书写速度,避免写错字,并使汉字写得均衡漂亮。

笔顺的规则大致有八条

(1)????先上后下。如:立、宝、辜、旦

(2)????先左后右。如:林、愧、陈、以

(3)????先外后内。如:用、匡、闷、匀

(4)????先中间后两边。如:办、小、水、承

(5)????先外后内再封门。如:圆、回、田、且

(6)????先横后竖。如:十、干、井、丰

(7)????先撇后捺。如:八、大、入、人

(8)????先横后撇。如:厂、左、右、万

汉字的形体多样,因此有些字的笔顺也很特殊,可能有不符合上述规则的情况。在把字写得均衡规范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变通。遵照笔画规则写字,可以把字写得整齐端正。例如“匡”字,先写好外框,内部结构就容易安排了。“丰”字,先把主体位置确定,再从中间穿过,便于把字写得均衡美观。

有些书法家出于某种审美的需要,可以不按笔顺规则书写。但对于一般的汉字书写行为,应尽量遵守笔顺规则。当然,笔顺规则不是绝对的,在书写一些笔画复杂、特殊的汉字时,可以不必强求一致,只要写着顺手,写出来字形正确、端正就可以。但是,总的运笔规则却是不能违背的。违背运笔规则,写“倒笔画”,就不可能把字写快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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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翰林 故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