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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2012-01-17 | 阅:  转:  |  分享 
  
固定资产

附列资料表二

附列资料表一

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应抵扣税额合计

实际抵扣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合计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本期已缴税额

①分次预缴税额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申报人声明

授权人签字:

声明人签字:

税款计算

——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小计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开具发票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计

项目

金额

税额

项目

税额

其中:欠缴税额(≥0)

栏次

栏次

应税劳务

纳税检查调整

17%税率

13%税率

份数

销售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6%征收率

4%征收率

应纳税额

应税货物

份数

销售额

纳税人名称:(公章)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本期进项税转出额

其中:免税货物用

四、其他

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

期初已征税款余额

代扣代缴税额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发票

免税货物

免税劳务

销项税额

5=1+2+3+4

7=5+6

12=8+9+10+11

14=12+13

18=15+16+17

本期应补(退)税额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份数

金额

——

——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

纳税人识别号: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应纳税额减征额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

应纳税额

填表日期:年月日

栏次

本月数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目

本年累计

本月数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应税劳务销售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7=12+13-14-15+16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19=11-18

20=17-18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4=19+21-23

税款缴纳

27=28+29+30+31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

(地址)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

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一般货物及劳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年累计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废旧物资发票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6%征收率

4%征收率

(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6%征收率

4%征收率

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第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第13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第27栏等于第28栏至第34栏之和。

项目

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合计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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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优雅书香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