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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计算规则
2012-01-26 | 阅:  转:  |  分享 
  




总说明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基础定额》(土建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进

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

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拔款和竣

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

制标底、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造反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

编制建筑工程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

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

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的。

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

法、人工、材料消耗等与本定额的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

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

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

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定额工日单价是根据建筑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和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标[1993]894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

六、材料消耗量及预算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

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

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它材料费中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

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施工配合比用量与定额规定的用

量有出入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和调整。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不得

另行增加。

4.材料预算价格是按2000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

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材料预算价格的动态管理,由各地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工人、机

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定期发布信息指导

价。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

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

量表示。

2.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它机械费内以元表示。

3.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是根据98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

费用定额》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编制的。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

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因此,如施工中采用的机械和台班使用量与定额规定不

符时,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

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九、定额中对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25公里内的

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本定额除脚手架、建筑工程生趣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

筑物檐口高度20米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

加人工、机械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

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

身,口“×××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装饰工程项目中未列出的项目,可参照《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项目执行。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

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

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

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

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

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

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

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

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

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

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

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

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

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

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

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

架空层。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

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4.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

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6.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

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二章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不适用于水工建筑、

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章定额已包括地基处理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试夯及完

工后的试验费用,发生时另计。

三、打桩工程

1.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

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沙夹层者,应按沙层情况确定

土的级别,无沙层者,按土壤物理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米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mw分之

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米以外按5米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表2-1。



土质鉴别表表2-1

┏━━━━━━━━━━━━━┯━━━━━━━━━━━━━━━━━━━━┓

┃│土壤级别┃

┃内容├────────┬───────────┨

┃│一级土│二级土┃

┠────┬────────┼────────┼───────────┨

┃砂夹层│沙层连续厚度│小于1米│大于1米┃

┃│沙层中卵石含量│--│小于15%┃

┠────┼────────┼────────┼───────────┨

┃物理性能│压缩系数│大于0.02│小于0.02┃

┃│孔隙比│大于0.70│小于0.70┃

┠────┼────────┼────────┼───────────┨

┃力学性能│静力触探值│小于50│大于50┃

┃│动力触探系数(n)│小于12│大于12┃

┠────┴────────┼────────┼───────────┨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小于2min│大于2min┃

┠─────────────┼────────┼───────────┨

┃说明│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

┃│沉入的土,土壤中│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

┃│夹有较薄的水层│米的连续厚度沙层┃

┗━━━━━━━━━━━━━┷━━━━━━━━┷━━━━━━━━━━━┛

2.如土壤沙层连接厚度大于3米,或沙层中卵石含量大于15%时,人工、机械

使用量乘以系数1.4。

3.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2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

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表2-2

┏━━━━━━━━━━━━━━━━┯━━━━━━━━━━━━━━━━┓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150m3┃

┃钢筋混凝土管桩│50m3┃

┃钢板桩│50t┃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60m3┃

┃打孔灌注砂、石桩│60m3┃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m3┃

┃灰土挤密桩│100m3┃

┃双灰桩│100m3┃

┃震冲桩│300m3┃

┃深层搅拌水泥桩│200m3┃

┗━━━━━━━━━━━━━━━━┷━━━━━━━━━━━━━━━━┛

4.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

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1.43。

6.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度)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度)打桩

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米)

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米)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

乘以系数1.11。

7.打试验桩近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8.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等,按相应定

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9.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的送桩,定额已按不同

送桩深度综合取定。打送桩时,不论送桩深度多少,均按送桩体积相应定额执行。

10.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打预制方桩如需要接桩,除按相

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11.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12.打钢板桩的桩(包括租赁、运输、截割、调直、防腐以及损耗等)按实计

算,如使用施工单位的钢板桩(指临设工程),其折旧费,不论工期长短,每打、

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含上述内容)的7%计算。

13.本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2-3所列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

耗。

灌注桩充盈系数表表2-3

┏━━━━━━━━━━━━━━┯━━━━━━━━━┯━━━━━━━━┓

┃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材料损耗┃

┠──────────────┼─────────┼────────┨

┃灌注混凝土桩│1.25│1.5%┃

┃灰土挤密桩│1.08│2.0%┃

┃双灰桩│1.30│2.0%┃

┃砂桩│1.30│3.0%┃

┃碎石桩│1.30│3.0%┃

┃步履式压灌混凝土桩│1.25│2.0%┃

┖──────────────┴─────────┴────────┚



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其调整

方法:

设计充盈系数(或实际使用量)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

定额充盈系数(或定额使用量)

14.管桩接桩用的螺栓、石棉垫,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不得另计。

15.冲击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孔深分20米以内、30米以内二个步距,如桩深超

过30米以外时每超过10米,按定额相应项目30米以内的人工、机械各增加30%,

超过部分不足10米时按插入法计算。

16.长螺旋压灌混凝土桩,定额中混凝土标号是以C15泵送混凝土列入的,如

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强度等级进行换算。

17.深层搅拌水泥桩分粉喷桩、浆喷桩两种。水泥用量均按50千克/米计算的,

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18.人工挖孔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深度超过6米时已按不同深度

增加了系数,同一孔内土壤类别已综合考虑,如遇有流砂、淤泥、墓穴以及抽水

时另行处理。

19.桩帽、送桩器、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周转材料的折旧费均按金属

周转材料折旧费计算。

20.凿桩头:

(1)本定额适用于凿桩高度在设计超灌长度范围内的桩头。

(2)凿人工挖孔桩未浇注桩芯部分的护壁,按凿钢筋混凝土桩头定额乘以系

数0.8计算。

(四)强夯工程

1.强夯工程不分土壤类别,一律按本定额执行。

2.本定额取定的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如与实际不同时,不得换算。

3.本定额已综合取定了锤、钩、架的摊销费,不得另计。

4.强夯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各类布点形式,不论设计采取何种布点形式均不得

调整,布点排列按照不间隔依次夯击击数计算。若设计要求间隔分两遍夯击时,

在原基价上乘以1.25系数,设计要求间隔分三遍夯击,则在原基价上乘以1.5系

数,以此类推,工程量不变。

5.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填充材料时,人工、机械可乘以系数1.2,所填充

的材料及填充材料运输需用的人工、机械费用可另增加。

6.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使用量乘以系数1.15。铺垫用的

人工、材料及辅助机械等费用另计。

7.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小于600平方米的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乘以系

数1.25。

8.满夯应按设计要求满夯的能级计算,定额中每个能级的满夯能级为该强夯

能级的1/2,如:100吨米的满夯能级为50吨米,200吨米的满夯能级为100吨米,

以此类推,若设计要求满夯能级为100吨米,则应套用200吨米强夯能级的满夯项

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工程

1.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级别: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及

每米沉桩时间鉴别土质级别。

(2)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及泥浆运距。

2.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

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

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3.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

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米)计算。

4.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

计算。

5.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6.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7.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灰土挤密桩、双灰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

(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使用预制混凝土桩尖的打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

计算体积,灌注桩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

×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8.冲击钻机混凝土灌注桩:

(1)成孔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扣除钢护筒

长度。

(2)钢筋笼制作依设计规定以吨计算,钢筋的损耗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

计算。

(3)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以

立方米计算。

(4)埋设钢护筒工程量按设计要求以延长米计算。

(5)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乘以按实际施工测定的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9.螺旋钻孔及潜水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设计长度]×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25

米计算)。

10.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

可按空桩深度小于2米时加0.5米、空桩深度大于2米时加0.7米计算。

11.深层搅拌水泥桩,按[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以立

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超灌长度,可按0.5米计算。

12.震动水冲桩,按综合密实电流(50A)取定的桩成孔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计算。成孔截面面积按表2-4。

表2-4

┏━━━━━━━━━━━┯━━━━━━━━━━┯━━━━━━━━━━┓

┃桩长│桩长8m以内│桩长15m以内┃

┠───────────┼──────────┼──────────┨

┃成孔直径(m)│0.88│0.80┃

┠───────────┼──────────┼──────────┨

┃截面面积│0.68│0.56┃

┗━━━━━━━━━━━┷━━━━━━━━━━┷━━━━━━━━━━┛

13.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有护壁)土方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桩芯加护壁)的截面面

积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混凝土护壁模板面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护壁内径周长以平方米计

算。

(3)混凝土护壁体积按设计护壁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桩芯体积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4.凿桩头以凿桩长度(见说明20(1))条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凿除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护壁,按需凿除护壁的实际体积计算。

二、强夯工程

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点间距、夯击遍数

以平方米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边线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2.处理地基面积中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或横大于8米,并

且面积在64平方米以上的,应予扣除。











第三章说明



一、脚手架搭设材料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考虑。材料不同时,不得换算。

二、脚手架材料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定额中。

三、本定额分为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和构筑物脚手架。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适用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

2.凡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滑模施工除外),

均按综合脚手架定额执行。

3.综合脚手架定额综合了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搭设脚手架及各项安全设

施的全部因素,故在执行中不得调整。但综合脚手架定额中未包括下列工程项目

所用脚手架:(1)构筑物;(2)球节点钢网架;(3)电梯井;(4)钢筋混凝土满堂基

础。

4.综合脚手架的檐口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平)的高度。

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高度。如建筑物前后檐

口不同时,以高者为准。

5.在多层建筑中,如下部为框架结构,上部为混合结构时,以该建筑物总檐

高为准,按不同结构计算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6.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7.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檐高是按20米以下考虑的,超过20米时,可按每增高

1米定额基础上计算,其高度不足1米时,可按1米计算。

8.综合脚手架分单层建筑及多层建筑两部分。

(1)单层排架结构按单层框架结构乘0.85系数执行。

(2)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或女儿墙上平)

70米以下工程;檐口70米以上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室内执行综合内脚手架,室外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单项脚手架。在执行子目24、25、26、36、37、38、39、

40时,不得再计算安全防护。

(3)多层建筑大模大板结构综合脚手架:檐高70米以下按相应框架结构定额

项目乘0.80系数执行;檐高70米以上室内综合内脚手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0.92系

数执行。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包括单、双排脚手架、悬挑梁式脚手架、导轨附着式爬架(电

动、手动)。外脚手架均综合了护身栏杆、挡脚板、上料平台;悬挑梁式脚手架

和导轨附着式爬架还了垂直全封闭等因素。

2.依附斜道为依附于外脚手架的斜道,包括护身栏杆、挡脚板、防滑坡道。

3.里脚手架:包括砌筑里脚手架和装饰里脚手架。

4.满堂脚手架:包括基本层脚手架和增加层脚手架。

5.悬空脚手架:包括金属挂栏架、手动及电动提升式吊篮架。提升式吊篮架

的悬臂杆按钢管支承考虑,吊篮架以单层操作台为准。如采用桁架式组装钢结构

支承时,杆件不允许换算。吊篮为双层操作台时,人工乘以系数1.5。

6.砌砖、砌混凝土块高度在1.2米以上至3.6米以内,按里脚手架定额执行。

石砌墙体高度在1米以上时,按外脚手架定额执行。

7.安装球节点钢网架所需脚手架,按实际搭设执行相应的单项脚手架。

8.凡高度超过1.2米的钢筋混凝土贮水(油)池,贮仓等,其脚手架按相应定

额执行。

9.安全网定额中,分别列有立网、平网(包括楼层平网及海底网),全封闭

(安全网、密目网、钢丝网三层网封闭)三个项目,根据施工需要,可分别列项计

算,但如果按全封闭定额执行时,不得再计算立网和平网。

(三)构筑物脚手架

1.烟囱脚手架均包括依附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及安全防护等全部因素;

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搭设方式,均执行本定额(滑模施工除外)。水塔脚手架按相应

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材料乘以系数1.05计算,其他不变。

2.烟囱(水塔)竖井架,已综合了不同直径的因素,执行时不得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总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建筑面

积计算规则执行。

2.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

3.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是按层高3.6米计算的,超过3.6米时,每超高一步

(1.2米为一步,不足0.6米舍去不计),按相应定额乘以1.08系数计算;超过两步

按相应定额乘以1.16系数计算,依此类推。

二、单项脚手架

1.按规定不能计算建筑面积及需搭设架子的工程均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

2.外脚手架按墙的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面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

窗洞口等所占面积,但突出墙面的砖垛及附墙烟囱等亦不另计算。

3.依附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4.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独立柱脚手架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米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食

堂砖砌独立烟囱,高度在15米以下者,可按独立柱相应高度的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乘以系数1.5。

6.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

脚手架高度在5.2米以内的为基本层,超过5.2米时,再计算增加层。增加层的高

度若在0.6米以内,舍去不计;在0.6米以上至1.2米,按增加一层计算。

7.围墙脚手架,其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围墙中心线长计算。

不扣除大门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高度在3.6米以下

的按里脚手架计算,超过3.6米,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围墙如系双面加浆勾缝

时,仍按单面计算,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

8.悬空脚手架,按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电梯井架按单孔电梯井,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10.安全网:平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立网按架网部分实

挂长度科以实挂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全封闭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

计算。

11.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凡宽度超过3米时,按其基础底板面积,执行满堂

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5。

三、构筑物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直径及高度,以座计算。直径指构筑物在设

计室外地坪处的外径尺寸,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

2.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筒仓,不另计算脚手

架。如遇抹灰装饰,另行考虑。





第四章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

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

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填充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

许换算,其他不变。

5.硅酸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混合砂浆编制的,设计使用其他粘结

剂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6.圆形烟囱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圆形及弧形

砖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7.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8.定额中砌体、砂浆,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砌石

1.定额中方整石砌体石料规格,墙按400毫米×220毫米×200毫米,柱按450

毫米×220毫米×200毫米;踏步石按1000毫米×400毫米×200毫米;粗、细石料

按1000毫米×300毫米×300毫米规格计算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毛石墙镶砖墙身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毫米。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米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砌筑圆形及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

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

1.砌筑工程是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

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

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

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的孔洞

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

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等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

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平方米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

工程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

墙计算。

(5)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

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毫米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毫米时,高度

为240毫米,大于1500毫米时,高度为365毫米)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

度两端共加500毫米,高度按440毫米计算。

2.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标准砖以240毫米×115毫米×53毫米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4-1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表4-1

┏━━━━━━┯━━━┯━━━┯━━━┯━━━┯━━━┯━━━┯━━━┓

┃砖数(厚度)│1/4│1/2│1│1.5│2│2.5│3┃

┠──────┼───┼───┼───┼───┼───┼───┼───┨

┃计算厚度(mm)│53│115│240│365│490│615│740┃

┗━━━━━━┷━━━┷━━━┷━━━┷━━━┷━━━┷━━━┷━━━┛

3.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

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毫米以内时,以不

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毫米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

层及单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目中无人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

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5.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近内墙净长线计算。

6.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无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

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毫米;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

300毫米,出檐宽度超过600毫米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

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

棚底另加100毫米;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框架间砌体,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

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8.空斗墙按上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

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台下,大于700

毫米窗间墙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9.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

相连的实体部分以立方米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11.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

计算。

12.贴砌砖工程量按图示厚度分别列项以立方米计算,贴砖的砂浆已包括在

定额内,不另计算。

13.水泥焦渣空心砖墙、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

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4.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砖柱定额执行。

15.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

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

段按下式计算。

v=∑(HiCiπDi)

v-筒身面积;

Hi-每i段筒身的垂直高度;

Ci-每i段筒壁厚度;

Di-每i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

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

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

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施工组

织设计规定,另列项目套用砖加工定额计算。

16.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

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

定额。

17.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

各种空洞的体积。

(2)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

体体积内计算。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4)砖砌窑洞拱顶,按实砌体积计算。计算公式为:拱厚×拱长×中心线跨距

×延长系数。



拱顶延长系数表

┏━━━━━━┯━━┯━━┯━━┯━━┯━━┯━━┯━━┯━━┯━━┓

┃矢高/弦长│1/2│1/3│1/4│1/5│1/6│1/7│1/8│1/9│1/10┃

┠──────┼──┼──┼──┼──┼──┼──┼──┼──┼──┨

┃系数│1.57│1.27│1.16│1.10│1.07│1.05│1.04│1.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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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砖砌体采用钢筋加固者,可根据设计要求规定的重量,按砌体加固钢筋

定额计算。

(6)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

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及门窗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

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小便池槽、明沟、暗沟、厕所蹲台、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台

阶挡墙、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

墩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

定额项目。

二、砌石

1.毛石墙、方整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

虎头砖、砖平碹、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2.安砌石踏步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五章说明



一、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

板、木支撑配制,模板不同时,可以编制补充定额。

2.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

板,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的。

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米编制的,超

过3.60米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相应超高项目计算。

4.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

计算的,筒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换算。但在计算钢筋用

量时,钢爬杆顶替主筋的,应相应核减钢筋用量。

5.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筒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

操作平台。不得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6.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7.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

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8.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用,已计入模板项目的预算价格之内。回库维修

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等。

二、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及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

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钢筋工程内容包括:除锈、制作、绑扎(点焊)、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

护钢筋及安放垫块等操作过程。

3.现浇和现场预制项目的钢筋,是按部分机制、手工绑扎及部分焊接综合的。

工厂预制项目的钢筋,是按机制、手工绑扎和机械焊接综合的。实际施工与定额

不同时,仍执行本定额。

4.定额中钢筋分别以Ⅰ级钢、Ⅱ级钢及预应力钢筋列项,设计使用的钢筋品

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换算。

5.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未列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者,每吨预应力钢

筋增加人工时效费136.63元。

三、混凝土

1.本定额混凝土工程,如使用泵送混凝土时,其混凝土可按泵送混凝土配合

比相应定额进行换算,同时,每10立方米混凝土另增加输送泵等费用214.40元。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块形基础20%、条形基础15%)计算的,

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毛石比重2700/毛石容重1500)换算毛石、混凝土

量。

3.预制混凝土项目,已结合实际情况分别考虑了现场预制和工厂预制,实际

施工与定额规定不同时,仍按本定额执行。

4.混凝土标号、碎石、卵石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进行换算,但石

子粒径按定额执行,泵送混凝土根据设计及施工规范,石子粒径可以换算。

5.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6.本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现场自然养护考虑,如采用蒸汽养护者,按构

件的体积,套用蒸汽养护定额项目。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砂浆

的用量。

8.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损耗,编制预算时,

应以图纸工程量为准,分别乘以表5-1的系数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表

┏━━━━━━━━┯━━━━━┯━━━━━━┯━━━━━┯━━━━━━━━┓

┃名称│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制作、安装、运输┃

┃│││损耗│损耗系数┃

┠────────┼─────┼──────┼─────┼────────┨

┃各类预制构件│0.2%│0.8%│0.5%│1.015┃

┠────────┼─────┼──────┼─────┼────────┨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0.1%│0.4%│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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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

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至板底或下层的板

面至上一层的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米以内为准,超过3.6米以上部分,另按超

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不预扣除,

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外时,应预扣除,洞侧壁模板面

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

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大边长度的,磁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

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密肋板按密肋梁及板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8.构造柱外露面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

模板面积。密肋板按密肋梁及板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

于300毫米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1.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

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2.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

不应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

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

1.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圆形仓、矩形仓、漏斗)的模板工

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

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圆锥形水塔支筒、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

以立方米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水箱模板、水箱保温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

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水箱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二、钢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

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

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换算。

3.电渣压力焊接、锥螺纹连接等接头按个计算。

4.施工用钢筋支架(俗称马凳)当设计无规定要求时,按下列规定计算:满堂

基础底板双层钢筋用Φ12,每平方米放一根计算。高度按底板厚底扣保护层,不

加弯钩。墙钢筋用Φ8-Φ10,钢筋长度按墙厚度扣保护层加弯钩。

5.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

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

算。

(1)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米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

米;孔道长度在20米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米。

(2)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米计算。

6.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三、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

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螺栓及墙、板中0.3平方米内的孔洞所占体积,超过0.3

平方米的孔洞所占体积应预扣除。

2.基础:

(1)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

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套相应定额项目。

(3)设备基础除块体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外,其他类型设备基

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密肋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下表面的高度计

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头)下表面之间

的高度计算。

(3)有楼隔层的框架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

面的高度计算。

(4)无楼隔层的框架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

(5)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6)依附于柱身上的牛腿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交接时,梁长应按柱与柱之间的净距计算。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梁头,梁垫体积并

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圈梁与过梁不易划分时,

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两端共加500毫米计算,其他按圈梁计算。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密肋板系指带有密肋梁的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

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无梁、四边直接搁置在圈梁或承重墙上的板,其工程量按

板实体体积计算。有多种板连接时,应以墙中线划分,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

计算。

(4)与现成梁、圈梁、框架梁连接的板,现浇梁、圈梁、框架梁算至板底,

板按平板以实体积计算。

(5)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

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

挑檐天沟。

(6)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6.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

0.3平方米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大钢模板混

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八字角处,均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7.整体楼梯,应分层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井宽度超过300毫米时,

其面积应扣除。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楼梯基础、

栏杆、扶手,应另列项目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

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8.阳台、雨篷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

阳台、雨蓬如伸出外墙超过1.5米时,应按梁和板分别计算。带反挑檐的雨篷,

如其高度(指板上表面至弯起顶面)超过60毫米时,其超过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按

挑檐定额执行。

9.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10.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定额中不包括垫层及面层,应分别按相应执

行。当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毫米计算。平台

按相应地面定额计算。

11.预制板补浇板缝时,当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150毫米以内时,按平板

定额执行(其模板部分的工料及机械乘以系数0.6);板缝超过150毫米者,按平

板定额执行。

12.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

立方米计算。

13.小型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1立方米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二)预制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铁件及小于0.3平方米孔洞(空心板孔芯除外)所占体积。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

计算。

3.混凝土与钢杆铁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

1.构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

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

2.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

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

等合并计算。

3.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

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项目计算。



第六章说明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木门窗运输。

2.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六类,金属结构构

件分为三类。构件分类见表6-1和表6-2。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6-1

┏━━┯━━━━━━━━━━━━━━━━━━━━━━━━━━━━━━━┓

┃类别│项目┃

┠──┼───────────────────────────────┨

┃1│4米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

┃2│6米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

┃│息板、楼梯段,阳台板┃

┠──┼───────────────────────────────┨

┃3│6米以上至14米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托架(14米以上另行处理)┃

┠──┼───────────────────────────────┨

┃4│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

┃│立方米以内的小型构件┃

┠──┼───────────────────────────────┨

┃5│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

┠──┼───────────────────────────────┨

┃6│隔墙板(高层用)┃

┗━━┷━━━━━━━━━━━━━━━━━━━━━━━━━━━━━━━┛

4.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夜间行车降效

等因素。在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构件超长超重(如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

过14米,金属构件长度超过20米,重量超过20吨),或遇路障、路桥限载(限高),

需采取运输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定额未包括,可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和木门窗构件的最大运输距离是按30公里以内计

算的,超过30公里时,可按运输部门规定的吨公里定价计算。只计算运费、税金、

定编费,不计取其他费用。

二、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米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果超出15

米时,应按构件1公里以内汽车或人力车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2.本定额是以单机作业为主制定的,部分项目已考虑了双机作业因素,在每

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必要的移位,一般不作调整。如构件单体重量超过40

吨,或构件形体特殊,必须采用特、大型机械进行吊装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

可另行计算。

3.本定额是按起重式机械(综合: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

重机或卷扬机分别编制的。如果实际施工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起重式机械

(综合)相应定额子目计算,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9。

4.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所需要的人工、

材料和机械。若发生时另行计算。

5.本定额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若发生应另按本定额有关

规定计算。

6.本定额不包括构件拼装与安装所需要的螺栓及配件。若发生时,按设计要

求(或实际数量)另行计算。

7.定额中只列出构件吊装所需的起重式机械台班量。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的

使用台班均包括在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的机械费中。

8.柱接柱定额系指采用帮钢板焊接,未包括钢筋焊接因素。

9.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体积小于0.1立方米的构件安装。

10.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吨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11.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

额子目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本章接头灌缝项目是按现场人工搅拌混凝土(砂浆)考虑的,其板缝或节点构

造加筋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执行第五章相应钢筋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

方米另加损耗计算(其损耗率见第五章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

耗率表)。

2.钢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按以下计算方法,以吨计

算。

(1)焊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重量(即构件主材重量)×1.015系数;

(2)螺栓连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重量(即构件主材重量)×1.02系数。

3.木门窗构件运输工程量,按框或扇单体面积之和计算。

4.施工企业内加工厂生产的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工程量,每立

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体积0.4立方米,套用一类混凝土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焊接形式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节点为焊接节点,其柱安装按框架

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框架柱如发生钢板焊接时,可执行混凝土柱接柱

项目;如发生柱头节点浇注连接,可执行第五章现浇柱接柱及框架柱接头项目。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

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下弦钢杆部分不另行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

接柱计算。

5.小型构件中,如预制混凝土烟道、通风道等薄壁构件,当其外形体积大于

其混凝土净体积5倍者,可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安装工程量。

6.漏空花格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其体积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

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漏空体积。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权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

其工程量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的柱,如发生挂网抹灰者,

可执行柱接柱挂网抹灰项目计算。

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立方米空

心板体积应扣除0.92工日和预制混凝土块0.23立方米。

4.外墙板空腔灌缝(包括立缝及水平空腔灌缝)按板的体积计算。

5.内墙板空腔灌缝,按内墙板的体积计算。

6.大楼板接头灌缝,按大楼板实体积计算。

四、钢构件安装

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计算。



第七章说明



一、本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

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种类系综合考虑的,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木材,均按本定额执

行。

三、普通木门窗的工料系按98J4(二)通用图集综合取定。凡设计采用98J4

(二)图集者,均按定额相应项目套用,其工料不允许换算。如设计采用其他标准

图时,门窗框(扇)料断面,应按比例换算,其他材料和人工、机械费不变。框断

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立挺断面为准。换

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

────────────×定额体积

定额断面

(扇料锯材换算后增减部分的木材应按说明第六条增减木材烘干费及烘干损耗)

四、定额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

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一面假冒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

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的刨光损耗。

五、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等,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别

列项;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别列项。

六、定额中木门、窗扇料、木装修的木材是按烘干木材考虑的,实际不烘干

时,应扣减烘干费用和烘干损耗木材12.5%及其费用。框料未考虑烘干,如设计

要求门窗框料必须烘干时,而实际也是按设计要求进行了烘干,可按定额框料每

立方米增加烘干费55元,增加木材烘干损耗12.5%及其费用。

七、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底油的因素,如框、扇制作

不刷底油者,除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外,还应按以下规定扣除

相应人工用量。单层木窗:框制作人工1.58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51工日/

100平方米;双层木窗:框制作人工2.41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3.83工日/100

平方米;木门:1.04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95工日/100平方米。

八、定额所列玻璃为普通玻璃,如设计要求厚度和品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

按设计规定换算,但其他不变。

九、一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十、本章普通木门中拼板门、门联窗门框制作是按带披水编制的,如设计规

定不带披水者,框料每100平方米减人工0.20工日,减锯材0.12立方米。

十一、镶板门、胶合板门、半截玻璃门、门联窗等,如设计有纱门(窗)扇时,

按扇外围面积计算,执行纱门扇、纱窗扇、纱亮子定额。

十二、保温门的填充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十三、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

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十四、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

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所列门窗五金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十六、单层普通窗已综合了多扇和部分在框上安玻璃的因素,固定部分不再

分别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的相应定额计

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3.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

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进框式、靠框式组合窗按天窗全中悬定额项目计算。

5.部分固定组合窗,其固定部分按框上装玻璃项目执行,其他部分按相应定

额执行。

6.木门联窗按门和窗的洞口面积之和计算。

7.普通钢门窗上安玻璃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钢门窗只有部分安装玻璃时,按

安玻璃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8.普通钢门联窗,门、窗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

9.定额中的门框料是按无下坎计算的,如设计有下坎时,按相应“门下坎”

定额执行。其工程量按门框外围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10.门带纱扇及纱亮时,按不带纱门及纱亮子项目计算。纱门扇和纱亮子按

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11.各类型门扇的区分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的为“镶板门扇”。

(2)二冒以下,上部装玻璃的为“半截玻璃门”。

(3)门扇无中冒头或不带玻璃棂,全部装玻璃的为“全玻璃门扇”。

12.木搁板按图示板面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按一般固定方法考虑,如

用角钢托架者,角钢应另行计算。

13.间壁墙的高度按图示尺寸,长度按净长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

不扣除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如钉压条时,按装饰定额木线条相应项目

计算。

14.天棚面积以主墙间实钉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穿过天棚的

柱、垛和附墙烟囱等所占的面积。天棚检查洞和通风洞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计算。

15.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但楼梯井宽度超过300毫米时应予扣除。定

额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钉

天棚,其工程量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按装饰定额相应的天棚木龙

骨项目计算。

16.栏杆和扶手均以延长米计算(不包括伸入墙内部分的长度),其斜长部分可

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1.15系数计算。

17.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定额

内,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

工木料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

时,应乘系数1.5折合圆木并入竣工木料材积内。单独的挑檐木按方檩木计算。

18.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整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

接的整屋架的竣工材积内计算。

19.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

20.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带气楼的屋

架按所依附的屋架的跨度计算。

21.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

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

墙中距增加200毫米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博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

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

22.橼子、挂瓦条、屋面板,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

计规定增加。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予扣除。

23.封檐板按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

500毫米。



第八章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

同时,可以换算。但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底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除

定额注明允许换算外,一律不得换算。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除楼梯项目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三、除人工挖地槽、地坑包括原土夯实,其它垫层均不包括原土夯实。

四、楼梯均不包括板底面刷浆工料。

五、踢脚线高度是按150毫米编制的。高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做调整,人工、

机械用量不变。

六、本章定额中的“零星项目”贴缸砖,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等以及

1平方米以内的零星项目。

七、地面伸缩缝按第九章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八、碎石灌沥青垫层按第十章相应项目计算。

九、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本章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按本定额第五章相

应项目计算。钢筋混凝土垫层、素混凝土垫层如须支模板时,可按第五章“垫层

模板”项目计算。

十、砖明沟按190毫米×260毫米(深×宽)计算的,断面不同另行处理。

十一、散水按厚度为50毫米取定计算的,厚度不同时,模板、混凝土量可按

比例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按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面积的计算方法:楼地面与

整体面层的计算方法相同;带形基础垫层面积,外墙以外墙中心张长度乘宽度计

算,内墙以垫层面的净长度乘宽度计算;柱基及其它独立基础垫层面积,以垫层

的长度乘宽度计算。

2.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

的构筑物、柱、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

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

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等开口部分面积可并入相应的项目计算。

3.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踢脚线,以延米长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

圈的长度,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亦不增加。预制水磨石、缸砖踢脚线,按实贴

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块料面层: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

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5.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面层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踢脚

线及板底面抹灰工料。楼梯井宽在300毫米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300毫米者,

应扣除其面积。

6.缸砖楼梯、预制水磨石楼梯均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踢

脚线及板底面抹灰工料。

7.水磨石地面嵌条,是按嵌玻璃条考虑的,如嵌金属条时,应扣减定额中玻

璃用量后以延长米计算。

8.楼梯防滑条,无规定时按楼梯踏步长度两边共减300毫米以延长米计算,

如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

9.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300毫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水泥砂浆防滑坡道按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垫层按相应定额执行。

11.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九章说明





一、粘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除瓦的数量可以换算外,

其它不变。

二、高分子卷材厚度,再生橡胶卷材按1.5毫米,其它均按1.2毫米取定。

三、卷材屋面坡度在15度以下者,为平屋面;超过15度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刷冷底子油一遍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四、铁皮屋面及铁皮排水项目,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

另计算。铁皮厚度如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换算,其它工料不变。

五、防水工程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

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六、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

目计算。

七、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

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三遍至数遍不等。

八、本定额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

九、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毫米×20毫米;油浸

木丝板取定为25毫米×150毫米;紫铜板止水带系2毫米厚,展开宽450毫米;氯

丁橡胶系2毫米厚,宽度300毫米;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350毫米。

其余均为30毫米×150毫米。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十、盖缝:木板盖缝断面为25毫米×200毫米,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

以换算,人工不变。

十一、屋面砂浆找平层按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9-1中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

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9-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

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9-1)以平

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

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

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毫米计算,天窗弯起

部分可按500毫米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包括在定额

内,不另行计算。

三、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

屋面分格缝,另列项目以延长米计算。

四、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9-

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铸铁、pvc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

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长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4.B=坡屋面高度。



屋面坡度系数表表9-1

┏━━━━━━━━━━━━━━━━┯━━━━━━━┯━━━━━━━━┓

┃坡度│延长系数C│隅延尺系数D┃

┠────┬─────┬─────┼───────┼────────┨

┃B(A=1)│B/2A│角度│(A=1)│(A=1)┃

┠────┼─────┼─────┼───────┼────────┨

┃1│1/2│45°│1.4142│1.7321┃

┠────┼─────┼─────┼───────┼────────┨

┃0.75││36°52′│1.2500│1.6008┃

┠────┼─────┼─────┼───────┼────────┨

┃0.7││35°│1.2207│1.5779┃

┠────┼─────┼─────┼───────┼────────┨

┃0.666│1/3│33°40′│1.2015│1.5620┃

┠────┼─────┼─────┼───────┼────────┨

┃0.65││33°01′│1.1926│1.5564┃

┠────┼─────┼─────┼───────┼────────┨

┃0.60││30°58′│1.1662│1.5362┃

┠────┼─────┼─────┼───────┼────────┨

┃0.577││30°│1.1547│1.5270┃

┠────┼─────┼─────┼───────┼────────┨

┃0.55││28°49′│1.1413│1.5170┃

┠────┼─────┼─────┼───────┼────────┨

┃0.50│1/4│26°34′│1.1180│1.5000┃

┠────┼─────┼─────┼───────┼────────┨

┃0.45││24°14′│1.0966│1.4839┃

┠────┼─────┼─────┼───────┼────────┨

┃0.40│1/5│21°48′│1.0770│1.4697┃

┠────┼─────┼─────┼───────┼────────┨

┃0.35││19°17′│1.0594│1.4569┃

┠────┼─────┼─────┼───────┼────────┨

┃0.30││16°42′│1.0440│1.4457┃

┠────┼─────┼─────┼───────┼────────┨

┃0.25││14°02′│1.0308│1.4362┃

┠────┼─────┼─────┼───────┼────────┨

┃0.20│1/10│11°19′│1.0198│1.4283┃

┠────┼─────┼─────┼───────┼────────┨

┃0.15││8°32′│1.0112│1.4221┃

┠────┼─────┼─────┼───────┼────────┨

┃0.125││7°8′│1.0078│1.4191┃

┠────┼─────┼─────┼───────┼────────┨

┃0.100│1/20│5°42′│1.0050│1.4177┃

┠────┼─────┼─────┼───────┼────────┨

┃0.083││4°45′│1.0035│1.4166┃

┠────┼─────┼─────┼───────┼────────┨

┃0.066│1/30│3°49′│1.0022│1.4157┃

┗━━━━┷━━━━━┷━━━━━┷━━━━━━━┷━━━━━━━━┛



铁皮排水单件零件折算表



┏━━━━━━━━━━┯━┯━━┯━━━┯━━━┯━━━┯━━━┯━━┯━━┓

┃│单│方形│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天沟│┃

┃名称││水落││││││┃

┃│位│管(m│(m)│(个)│(个)│(个)│(m)│┃

┠─┬────────┼─┼──┼───┼───┼───┼───┼──┼──┨

┃铁│水落管、檐沟、水││││││││┃

┃│斗、漏斗、下水口│m2│0.42│0.30│0.40│0.16│0.45│1.30│┃

┃皮├────────┼─┼──┼───┼───┼───┼───┼──┼──┨

┃排│天沟、斜沟、天窗│││斜沟│天窗│烟囱│通气管│滴水│┃

┃水│窗台泛水、天窗侧│││天窗│侧面│泛水│泛水│檐头│滴水┃

┃│面泛水、通气管泛│m2││窗台│泛水(m│(m)│(m)│泛水│┃

┃│水、滴水檐头泛水│││泛水(m││││(m)│(m)┃

┃│滴水│├──┼───┼───┼───┼───┼──┤┃

┃││││0.50│0.70│0.80│0.20│0.24│0.11┃

┗━┷━━━━━━━━┷━┷━━┷━━━┷━━━┷━━━┷━━━┷━━┷━━┛



3.水落管的长度,应由水斗的下口算至设计外地坪。泄水口的弯起部分不另

增加。当水落管遇有外墙腰线,设计规定必须采用弯管绕过时,每个弯管长度折

长按250毫米计算。

五、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

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

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毫米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

量内;超过500毫米时,其立面部分工程量全部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长度按净长线乘以宽

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

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毫米时,其立

面部分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计算。

5.变形缝要区分不同材料以延长米计算。外墙变形缝如内外双面填缝者,工

程量按双面计算。





第十章说明



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防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

踢脚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

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特殊

注明者除外)不变。

4.本章第3节树脂胶泥砌块料面层,是按环氧树脂胶泥装入定额的。如设计

采用其它树脂胶泥时(YJ呋喃胶泥除外),树脂胶泥品种可以换算,定额消耗量不

变。

5.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线。

6.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

立方米;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立方米。

二、保湿隔热

1.本定额适用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民用建筑

物和构筑物的保温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

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4.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

行计算,人工不变。

5.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耐酸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

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部分按

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踢脚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

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

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尺寸计算。

2.屋面保温屋按图示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计算,不扣除烟囱、风帽及水

斗、斜沟所占的面积。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

柱、垛所占的面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线乘以衅示尺寸的

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面积。

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

度以立方米计算。

6.其它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体、池底按地面区

别套用相应定额。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司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

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十一章说明



一、墙、柱、天棚面抹灰

1.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

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2.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3.抹灰等级和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

┃名称│普通抹灰│中级抹灰│高级抹灰┃

┠────┼──────┼───────────┼─────────┨

┃遍数│二遍│三遍│四遍┃

┠────┼──────┼───────────┼─────────┨

┃主要工序│分层找平、修│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阴、阳角找方,设置┃

┃│整,表面压光│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标筋,分层找平、修┃

┃│││整,表面压光┃

┠────┼──────┼───────────┼─────────┨

┃外观质量│表面光滑、洁│表面光肖、洁净,接槎平│表面光滑、洁净,无┃

┃│净,接槎平整│整,压线清晰、顺直│抹纹压线、平直方正┃

┃│││清晰美观┃

┗━━━━┷━━━━━━┷━━━━━━━━━━━┷━━━━━━━━━┛

4.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以外,

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

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项目中18+6毫米,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

自厚度。

5.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装饰抹灰的“零量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

扶手遮阳板周边、池槽、厕所蹲台等。

7.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

槽、花台以及1平方米以内的抹灰。一般抹灰的“零星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

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斜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

于300毫米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8.水刷石、干粘石、斩假石、水磨石等项目:

(1)如面层设计采用白水泥者,其用量不变,人格可按白水泥材料预算人格

调整;

(2)凡需加颜料的项目,可按每立方米砂(石子)浆增加颜料20公斤;

(3)凡采用色石子或大理石石子的石子浆,其石子定额用量不变,价格按相

应色石子或大理石石子的预算价格调整。

9.墙面抹白灰砂浆、水泥石灰砂浆的水泥护角线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0.墙面抹白灰砂浆、水泥石灰砂浆、水泥砂浆定额是按不分格、不嵌条考

虑的,设计要求分格或嵌条时,可按装饰抹灰中分格嵌缝项目,增加工料。

11.天棚抹白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石灰浆的小圆角工料已考虑在定额内,

不得另计。

12.墙、柱面、天棚一般抹灰中已包括3.6米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二、油漆、涂料、喷塑

1.本定额油漆、涂料,滚、刷、涂均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

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另调整。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3.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先安玻璃后刷油等因素已作

了综合考虑。如需作美术图案者另外计算。

4.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增加一遍定额项

目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

镜线、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

加。墙垛和附墙烟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③钉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毫

米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

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

抹灰面积内计算。

(4)墙内梁、柱等面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定额计算,其突出墙面的梁、柱抹

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

口外墙裙和大于0.3平方米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垛、梁、

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

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平方米

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亦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毫米以内者,按

零星线条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毫米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

算;其中,展开面积等于或小于1平方米的,套零星项目抹灰定额;展开面积在1

平方米以外的,执行墙面定额。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

数2.2以平方米计算。

(5)阳台、雨蓬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底面、上面、侧面

及牛腿的全部抹灰面积。但阳台的栏杆、栏板抹灰,应另列项目,按相应定额计

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

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

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零星项目装饰抹灰定额。

4.独立柱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5.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

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

程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

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材面油漆:不同油漆种类,均按刷油部位,分别采用系数乘工程量以平

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单层木窗│1.0│┃

┠───┼───────────────┼────┤┃

┃2│双层木窗(包括一玻一纱窗)│1.6│┃

┠───┼───────────────┼────┤┃

┃3│三层木窗│2.4│┃

┠───┼───────────────┼────┤门窗洞口面积┃

┃4│木百叶窗│2.2│┃

┠───┼───────────────┼────┤┃

┃5│单层组合窗│0.92│┃

┠───┼───────────────┼────┤┃

┃6│双层组合窗│1.29│┃

┗━━━┷━━━━━━━━━━━━━━━┷━━━━┷━━━━━━━┛

(2)按单层木门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单层木窗│1.00│┃

┠───┼──────────────┼────┤┃

┃2│单层半玻门│0.85│┃

┠───┼──────────────┼────┤┃

┃3│单层全玻门│0.75│┃

┠───┼──────────────┼────┤门窗洞口面积┃

┃4│半截百叶门│1.50│┃

┠───┼──────────────┼────┤┃

┃5│全百叶门│1.70│┃

┠───┼──────────────┼────┤┃

┃6│厂库房大门│1.10│┃

┠───┼──────────────┼────┤┃

┃7│纱门窗│0.80│┃

┠───┼──────────────┼────┤┃

┃8│特种门(包括冷藏门)│1.00│┃

┠───┼──────────────┼────┼────────┨

┃9│间壁、隔断│1.00│┃

┠───┼──────────────┼────┤长×宽┃

┃10│玻璃间壁露明墙筋│0.80│(满外星、不展开)┃

┠───┼──────────────┼────┤┃

┃11│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0.90│┃

┗━━━┷━━━━━━━━━━━━━━┷━━━━┷━━━━━━━━┛

(3)按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木扶手(不带托板)│1.00│┃

┠───┼───────────────┼────┤┃

┃2│木扶手(带托板)│2.50│┃

┠───┼───────────────┼────┤┃

┃3│封檐板、博风板│1.70│延长米┃

┠───┼───────────────┼────┤┃

┃4│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0.50│┃

┠───┼───────────────┼────┤┃

┃5│挂镜线、窗帘棍、天棚压条│0.40│┃

┗━━━┷━━━━━━━━━━━━━━━┷━━━━┷━━━━━━━┛

(4)按其他材面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木板、胶合板天棚│1.00│长×宽┃

┠───┼────────────┼────┼──────────┨

┃2│屋面板带檩条檐口天棚│1.10│斜长×宽┃

┠───┼────────────┼────┼──────────┨

┃3│清水板条檐口天棚│1.10│┃

┠───┼────────────┼────┤┃

┃4│吸音板(墙面或天棚)│0.87│┃

┠───┼────────────┼────┤长×宽┃

┃5│鱼鳞板墙│2.40│┃

┠───┼────────────┼────┤┃

┃6│出入口盖板、检查口│0.87│┃

┠───┼────────────┼────┼──────────┨

┃7│壁橱│0.83│投影面积之和,不展开┃

┠───┼────────────┼────┼──────────┨

┃8│木屋架│1.77│跨度(长)×中高×1/2┃

┗━━━┷━━━━━━━━━━━━┷━━━━┷━━━━━━━━━━┛

2.金属面油漆,按平方米或吨计算,采用系数乘工程量按油漆种类套用相应

定额项目。

(1)按单层钢门窗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单层钢门窗│1.00│┃

┠───┼──────────────┼────┤┃

┃2│双层钢门窗│1.50│┃

┠───┼──────────────┼────┤┃

┃3│射线防护门│3.00│┃

┠───┼──────────────┼────┤┃

┃4│半截面叶钢门│2.20│┃

┠───┼──────────────┼────┤┃

┃5│钢百叶门窗│2.70│门窗洞口面积┃

┠───┼──────────────┼────┤┃

┃6│钢折叠门│2.30│┃

┠───┼──────────────┼────┤┃

┃7│钢平开门、推拉门│1.70│┃

┠───┼──────────────┼────┤┃

┃8│钢丝网大门│0.80│┃

┠───┼──────────────┼────┤┃

┃9│包镀锌薄钢板门│1.63│┃

┠───┼──────────────┼────┼────────┨

┃10│间壁│1.90│长×宽┃

┠───┼──────────────┼────┼────────┨

┃11│平板屋面│0.74│┃

┠───┼──────────────┼────┤斜长×宽┃

┃12│瓦垄板屋面│0.88│┃

┠───┼──────────────┼────┼────────┨

┃13│排水、伸缩缝盖板│0.78│展开面积┃

┠───┼──────────────┼────┼────────┨

┃14│吸气罩│1.63│水平投影面积┃

┗━━━┷━━━━━━━━━━━━━━┷━━━━┷━━━━━━━━┛

(2)按其他油漆面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1.00│┃

┠─┼─────────────────────┼───┤┃

┃2│墙架空腹式│0.50│┃

┠─┼─────────────────────┼───┤┃

┃3│墙架格板式│0.80│┃

┠─┼─────────────────────┼───┤┃

┃4│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0.60│┃

┠─┼─────────────────────┼───┤┃

┃5│操作台、走台、制动梁、车挡│0.70│重量:吨┃

┠─┼─────────────────────┼───┤┃

┃6│钢栅栏门、栏杆、窗栅│1.70│┃

┠─┼─────────────────────┼───┤┃

┃7│钢爬梯│1.20│┃

┠─┼─────────────────────┼───┤┃

┃8│轻型屋架│1.40│┃

┠─┼─────────────────────┼───┤┃

┃9│踏步式钢扶梯│1.10│┃

┠─┼─────────────────────┼───┤┃

┃10│零星铁件│1.30│┃

┗━┷━━━━━━━━━━━━━━━━━━━━━┷━━━┷━━━━┛

(3)按平板屋面及镀锌薄钢板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项目计算工程量的系数

(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平板屋面│1.00│┃

┠───┼──────────────┼────┤斜长×宽┃

┃2│瓦垄板屋面│1.20│┃

┠───┼──────────────┼────┼────────┨

┃3│排水、伸缩缝盖板│1.05│展开面积┃

┠───┼──────────────┼────┼────────┨

┃4│吸气罩│2.20│水平投影面积┃

┠───┼──────────────┼────┼────────┨

┃5│包镀锌薄钢板门│2.20│门窗洞口面积┃

┗━━━┷━━━━━━━━━━━━━━┷━━━━┷━━━━━━━━┛

3.抹灰面油漆涂料,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乘以系数计算。

抹灰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

┃项目│系数│计算方法┃

┠───┬──────────────┼────┼────────┨

┃1│槽型底板、混凝土折瓦板│1.30│┃

┠───┼──────────────┼────┤┃

┃2│有梁底板│1.10│长×宽┃

┠───┼──────────────┼────┤┃

┃3│密肋、井字梁底板│1.50│┃

┠───┼──────────────┼────┼────────┨

┃4│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1.30│水平投影面积┃

┗━━━┷━━━━━━━━━━━━━━┷━━━━┷━━━━━━━━┛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油漆,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水质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墙面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的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

积,但垛的侧壁、门窗洞口侧壁、顶面亦不增加。

(2)天棚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洞

所占面积。

(3)预制构件的刷浆壁,可按下列数据计算:

Ⅱ形板4米以内的平均每立方米折37平方米;

槽形板4米以内的平均每立方米折31平方米;

填充板4米以内的平均每立方米折26平方米;

带翼板6米以内的平均每立方米折36平方米;

大型屋面板6米以内的平均每立方米折23平方米;

薄腹梁和单双坡工字薄腹梁每立方米折15平方米;

三角型屋架每立方米折26平方米;

钢下弦组合三角型屋架每立方米折15平方米;

多腹杆拱型桁架每立方米折18平方米;

吊车梁每立方米折11平方米。





第十二章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二、本定额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

三、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

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构件用的永久性螺

栓,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

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五、本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发生运输时按第六章构件运

输定额相应基础上计算。

六、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已包括钢材操作损耗6%及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七、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八、钢屋架每榀小于1吨者,按轻钢屋架计算。

九、球节点钢网架的制作,是按常用的网架结构形式取定的,网架安装是按

人工和机械施工综合考虑的,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拼装及吊装方法,均按本定额执

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

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永久性螺栓除外)。

2.实腹柱、吊车梁,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毫

米计算。

3.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

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拉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

腿及悬臂梁重量。

4.钢平台、钢梯子适用于工业厂房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平台、梯子;钢栏杆适

用于工业厂房操作平台等的栏杆。民用建筑工程的栏杆、扶手按本定额其他章节

有关项目计算。

5.钢屋架上的檩托,其重量并入钢屋架工程量内。

6.钢网架按设计图纸尺寸的主材(包括钢管、钢球)以吨计算。支撑点钢板及

屋面找坡顶管等,应并入网架工程量内。







第十三章说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结构类型,以建筑面积计算,但最底层地下室地面

以下的混凝土应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地下工程垂直运输定额。

2.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

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3.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

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

等费用。

4.同一建筑物多种结构,建筑物檐高均应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按不同结

构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

5.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

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5系数。

6.单身宿舍按不同结构类型,套用相应定额乘以0.9系数。

7.檐高3.6米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8.层高是按3.3米考虑的,若主楼层高超过3.3米时,每增高0.6米,按相应

定额子目增加0.05系数。

9.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

三、地下工程垂直运输

1.地下工程垂直运输,系指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槽底的深度超过3米,而按规

定又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混凝土工程。

2.不包括混凝土材料的垂直运输定额,适用于使用混凝土输送泵的工程,混

凝土泵送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定额中仅包括模板、钢筋等材料的垂直运输费。

3.贮水(油)池的地上部分,自设计室外地坪至顶板上皮的高度超过3.6米时,

可按下工程垂直运输定额执行。

四、本定额塔吊及施工电梯的配备情况见表13-1,未包括其大型机械进出场

费及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发生时另计。



塔吊、施工电梯配备表表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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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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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米以上砖混结构│1.20米以上砖混结构┃

┃2.15米以上框架剪力墙结构│2.20米以上框架剪力墙结构┃

┃3.筒仓│3.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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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

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2.层高2.2米以下的技术层及架空层,按其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并按相

应垂直运输定额基价乘以0.6系数执行。

3.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的可按每增高1米定额项目计算,

其高度不足1米时,可按1米计算。

4.地下工程垂直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槽底深度超过3米的全部混凝

土(包括垫层)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贮水(油)池的地上部分超过3.6米

时,其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顶板上皮高度所有混凝土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

算。





第十四章说明



一、本定额综合了由于超高施工降效的影响,垂直运输吊装机械的降效以及

由于自来水水压不足所需增加的水泵等。在实际施工中,不分工业、民用、单层、

多层、层数、层高,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建筑物结构类型如何,均按定额执行,

不得换算。

二、本定额未包括吊装机械的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等,可另列项目按有关

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以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超过20米者,按

其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建筑物高度虽超过20米,但超过部分不足一层(包括3.6米以下),按相应

超高子目基价乘以0.35系数计算。超过20米以上的技术层(层高2.2米以下),按

其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按相应超高子目基价乘以0.6系数执行。

3.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子目计算。

4.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可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算高度。





第十五章说明



一、塔式起重机轨道的铺设以直线为准,如为弧线时,可乘以系数1.15。固

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10立方米以内的塔吊基础,如超出者按实计算。固

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可按打桩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二、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系指机械在工地进行安装、拆除所需要的人工、材

料、机械费、试运转费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搭设、拆除等全部费用。轨道

安拆包括修整路槽及路肩,路基原土夯实,挖排水沟,铺拆道木、道轨、道碴及

场内搬运等全部过程。

三、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至施工现场,

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运距在25公里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铺拆,以“座”计算;轨道式基础铺拆,按延长米

计算。

2.特、大型机械的安、拆次数,分别按各种机型及工程所需的安装、拆除次

数计算。

3.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是以塔高45米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米时,每增

高10米,安拆费增加20%,其场外运输费增加5%。

5.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台次计算。本表所列费用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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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宁馫儿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