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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G101解释.doc
2012-01-26 | 阅:  转:  |  分享 
  
03G101解释03G101有关解释CDF老师请问03G101-1中P60页中的“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向钢筋断点位置”中的下部钢筋中没有画出贯通筋的钢筋。这样我们在搞决算审计的过程中老是要有这方面的争论。这一点和00G101中P45页“L配筋构造”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1、03G101-1图集第60页中的“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向钢筋断点位置”,该图的重点是说明“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把它与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加以对比。2、钢筋配置上的“能通则通”,是陈教授反复强调的原则,在图集里没有配套的图示说明。而且,在施工实践中也因为钢筋“定尺长度”而带来许多问题,因为梁的下部钢筋的连接点是比较难以确定的。Ln/3范围”进行钢筋连接。



CDF:请教陈教授:梁下部纵筋在哪儿连接?(2004-3-818:34:14)1、框架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下部纵筋如果规格、直径相同,应该尽可能贯穿支座,而不要在中间支座内锚固。2、但是,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必然要发生钢筋连接问题。在“支座内”进行连接吧,陈教授已经多次强调了:不可行!在跨中1/3处,是正弯矩最大的地方,下部纵筋不可能在此连接。只剩下近支座的1/3跨度的区域,能不能在这里连接呢?陈教授也说过,非抗震时可以,抗震时--03G101-1图集没有做出明确的指示。3、于是,“梁下部纵筋在哪儿连接?”成了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于是,不少施工人员只好把钢筋截断在支座处,让中间支座两边的钢筋都在支座内锚固。从而使得上述的“第1条”变成“理论上”的说法,而实际情况是中间支座内钢筋密集。阿阮回复:(2004-3-1519:02:03)Qlchen回复:(2004-3-1522:31:33)当地震发生时,梁端部位反而比跨中受力更大。在梁端部位进行连接,尚缺少经受过地震考验的实例,也缺少专门研究试验实例。如果全国范围内都采用这种做法,万一经受不住地震的考验,就要酿成大祸。于是,我们在修正版54至59页中增加了一条注:“梁下部纵向钢筋的连接应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5.1和6.5.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规程》中的规定内容,基本明确了只有掌握结构内力实际分布情况的设计者才有可能确定下部纵筋宜在何处连接与如何连接,而不掌握结构内力实际分布情况的施工人员仅凭经验或直觉是难以判断的,这样可以避免可能的失误。LLXXFF99:(2004-3-1621:57:55),此处的连接是否仅指搭接,若采用对焊连接或机械连接,是不是就不存在在何处连接的问题了.还是对对焊连接和机械连接也有要求呢?Qlchen(2004-3-1722:17:43)这是个值得研究,且应尽快解决的问题。



你提出的问题应该是“次梁中间支座和端部第二排负筋长度如何确定”吧?在03G101-1图集第65页“非框架梁(次梁)L配筋构造”图中,只给出次梁中间支座和端部第一排负筋长度的规定,并没有给出“第二排”负筋长度的规定。这可能是:因为是“次梁”,所以其配筋都不会很大,一排钢筋也就足够了。03G101-1图集的标准设计,那么,最好请示一下设计师该怎样解决“第二排负筋伸出支座的长度”。如果设计师不提出修改方案,而又不得不做工程预算、甚至钢筋下料的话,这的确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在这里,我也建议03G101-1图集的设计者提供一些解决方案。Ln/3,所以,可以把“第二排负筋”伸出支座的长度为Ln/4Ln/5,如果有“第二排负筋”的话,其伸出支座的长度也不宜太短,也取为Ln/5算了。由于是个人建议,无权威性可言,仅供参考。



CDF老师p28第4.4.1条中“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对“第一排”与“第二排”的理解有如下疑问:1、我的理解为:第一排与第二排不是指所有上部纵筋的第一排与第二排,而是指所有非通长筋的第一排与第二排。是否正确。2、现有一梁平法标注如下:RFKL8(10)500×120012@100/200(4)6φ25G6φ1413φ256/5/2则,有5根钢筋那一排应在ln/3还是ln/4处截断,有2根钢筋那一排呢?3、下面钢筋工施工时认为5根那排在位置上属第二排,故应按ln/4截断;而2根钢筋那排在位置上属第三排,图集上未说明,但根据第一排与第二排推断,可在ln/5处截断。此种看法在钢筋工中很普遍。请问,是否正确。4、若第一问中的理解正确,第三问中的看法错误。强烈要求在图集中特别明确一下此问题,以避免理解错误(尤其是钢筋班长几乎都象第三问这样理解)。1、正确2、如果第一排625是贯通筋,第二排5根是图集上说得第一排非贯通筋,所以按ln/3断开,有二根钢筋的那一排按1n/4断开;3、钢筋工理解错误。1n/4长度断开;4、下次升级明确说明。1、理解正确。2、“某支座原位标注为:13φ256/5/2”,表示:该支座的上部纵筋设置三排:第一排6φ25,第二排5φ25,第三排2φ25其中第一排的6φ25与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6φ25”一致,无“在Ln/3处截断”之说,能通则通,若因钢筋定尺长度的限制时,可在跨中Ln/3范围内实行一次连接。5φ25”为第二排钢筋(当然是“非通长筋”),在支座附近Ln/4处截断。2φ25”为第三排钢筋,03G101-1标准图集上没有对此类问题作出规定,也不可“推断”在ln/5处截断。(事实上不存在“3、4、5”这样的数字序列,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即弯矩包络线来决定钢筋截断点的位置。)所以,这种情况最好与设计师联系解决。如果设计师部不提出解决方案,而又不得不实行施工的话,可以参考如下信息:陈教授有一次回答提问时说过,第三排钢筋的截断点可按第二排的“在支座附近Ln/4处截断”。3、同意上述意见:这类问题应该在标准图集上加以说明。(1)Ln/3”是对第一排上部纵筋说的,“截断点为Ln/4”是对第二排上部纵筋说的。这里的“第一排”、“第二排”是由纵向钢筋在梁中的几何位置所决定的,并不是由上述文字的“逻辑推理”关系所决定--即“第一排钢筋为通长筋,则第二排钢筋就升格为第一排钢筋了”,这种推论是错误的。(2)1、理解正确”,是说:当第一排钢筋存在“非通长筋”(即支座负筋)时,才发生“Ln/3处的截断点”;而处于第一排的通长钢筋,则没有必要在“Ln/3处”截断,若因钢筋定尺长度的限制时,可在跨中Ln/3范围内实行一次连接。--此时,千万不要认为这个“Ln/3处的截断点”现在没有利用上,就可以“转让”给第二排钢筋来利用了。技术上的规定是严肃的、严格的,决不能如此“转让”。



1、“框架柱是框架梁的支座”是判断“框架柱包框架梁”的一个依据。2、“基础梁是框架柱的支座”是判断“基础梁包框架柱”的一个依据。3、但是,“柱包梁”的“包”不是支座的意思,而是钢筋的一个包容关系。例如:一个施工中的实际问题:当外墙部位的框架柱与框架梁“一平”时,框架梁的外侧纵筋是插到框架柱角筋的外面还是里面?因为是“柱包梁”,所以,框架梁的外侧纵筋只能插到框架柱角筋的里面。



1.什么是框支柱,什么是框支梁?2.什么是单肢箍,是否就是拉筋?3.什么是框支剪力墙结构?1、框架梁是与框架柱共同构成框架结构的。而框支梁和框支柱构成一个(下面的)框架结构和(上面的)剪力墙结构之间的“结构转换层”。03G101-1图集第67页所给出的“KZZ、KZL配筋构造”,只能适用于低位的(即一、二层)的框支梁和框支柱,对于高位的框支梁和框支柱,应该由设计师给出具体配筋构造。3、我前一段时间回答过几个“概念”问题:“答”:准确的“概念”还是查教科书吧。个人的一点认识:框架结构就是由框架柱和框架梁组成的空间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就是在框架结构中设置一些剪力墙,以加强结构抵抗水平地震力的作用。纯剪力墙结构就是整个建筑物都采用剪力墙结构,包括墙身、墙柱(暗柱和端柱)、墙梁(连梁、暗梁、边框梁)。框支剪力墙结构可能是指下面为框架结构,上部为剪力墙结构,在中间以框支柱和框支梁作为结构转换层。2、“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剪力墙墙身上的拉筋要同时钩住水平分布筋和垂直分布筋,梁侧面的拉筋要同时钩住箍筋和侧面构造钢筋。这一点与“单肢箍”不同,单肢箍只拉住纵筋。例如,梁的单肢箍只钩住梁的上下纵筋。S形,哪一种施工方便就做哪一种。



(2)暗梁是否会影响到墙身水平筋根数的计算?从图示中显示暗梁上部钢筋和下部钢筋外侧都没有水平筋。(3)竖向筋距暗柱边多远开始布置起步筋呢?(1)03G101-1图集第51页左下角边框梁节点,剪力墙水平分布筋距离梁上下纵筋一个水平分布筋间距开始布置。(2)(3)剪力墙竖向分布筋距暗柱角部纵筋1/2个竖向分布筋间距开始布置。



和构造边缘构件竖向钢筋的搭接是不一样的.那么请问他们两者的区别在哪里.二级的就属于约束边缘构件吗?1、从03G101-1图集第19页看,“约束边缘构件”由λv区域和λv/2区域组成,而“构造边缘构件”只由一个Ac部分组成。2、从03G101-1图集第49页看,“约束边缘构件”λv区域的钢筋构造就是大箍套小箍,λv/2区域的钢筋构造是箍筋套拉筋。第49页中的Lc/2区域就是λv区域,紧跟其后应该还有Lc的另外一半区域(λv/2区域)。3、从03G101-1图集第50页看,“构造边缘构件”Ac区域的钢筋构造是箍筋套拉筋。4、当然,抗震等级高的结构应该采用“约束边缘构件”。但是,到底是一级抗震等级还是二级抗震等级的哪些构件采用“约束边缘构件”,是由设计师来决定的,具体看他标注的暗柱或端柱编号是“Y”打头的(约束边缘构件)还是“G”打头的(构造边缘构件)。



5问题解答



这个问题换一种提问方式就是:当框架柱和框架梁的外边一平的时候,框架梁钢筋在框架柱角筋的内部穿过还是在框架柱角筋的外边穿过?答:对于框架梁和框架柱来说,是“柱包梁”。当框架柱和框架梁的外边一平的时候,框架梁钢筋在框架柱角筋的内部穿过。但是,对于基础梁和框架柱插筋来说,是“梁包柱”。当基础梁的截面宽度小于或等于框架柱的宽度时,基础梁需要侧面加腋来“包住”框架柱。在这个问题上,弄清楚“谁是谁的支座”很重要。框架柱是框架梁的支座。所以,框架梁的纵筋被框架柱的纵筋所包围,框架梁的纵筋要锚入到框架柱之中去。同时,一根长长的框架梁被框架柱划分为一跨一跨的梁,形成若干个端支座和中间支座。基础梁是框架柱的支座。所以,框架柱的纵筋被基础梁的纵筋所包围,框架柱的插筋要锚入到基础梁之中去。同时,在基础梁上严格讲不存在中间支座与端支座,只存在“支承框架柱的部位”和“端部”。在这样的“中间支座”钢筋是连接的概念,“端支座”是收边的概念,不同于框架梁在柱支座的锚固概念。



问:03G101-1图集第37页: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一)和(二)上面有“当梁上部纵向钢筋配筋率>1.2%时”和“当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1.2%时”,其中“配筋率>1.2%”是什么意思?及“柱外侧纵向钢筋”指什么?1、“柱外侧纵向钢筋”包括柱的两根“角筋”。2、柱“外侧纵筋配筋率”,是把柱外侧纵筋的截面积除以混凝土的总截面积。3、计算梁的“上部纵筋配筋率”,则应把梁上部纵筋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而不是总截面积。35,两排筋时为梁高减60)。



答:03G101-1图集上框架梁的原位标注也只有“两排钢筋”的技术标准。所以,如果发生“三排钢筋”的原位标注,可以把第二排钢筋和第三排钢筋加起来,作为“第二排钢筋”来进行原位标注。



问:梁原位标注中2Φ25+6Φ222/6表示什么意思?单纯看2Φ25+6Φ228根钢筋,其中2Φ25放在角部,6Φ22放在中间;单纯看2/6表示上排钢筋放2根,下排钢筋放6根。2Φ25+6Φ222/6”这样的标注形式不规范,如果需要把上述两种规格的钢筋分成上下排布置,应该写成2Φ25/6Φ22。2Φ25+4Φ22/2Φ22+3Φ20这样的格式。



答:1、判断梁下部钢筋是否伸入支座,主要看梁下部钢筋的“原位标注”:6φ252(-2)/42”表示第二排钢筋有两根,-2)”表示有两根钢筋不伸入支座。2、不伸入支座的纵筋仅限于梁下部纵筋的上排钢筋(即第二排钢筋)。



答:框架梁的多肢箍最好采用“大箍套小箍”的形式。现在讲一下“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如何计算。1、箍筋的标注尺寸是“净内尺寸”,因为梁柱的保护层是指“主筋”的保护层。2、设置多肢箍的作用是固定梁的上下纵筋,其基本原则是使各纵筋的间距均匀分布。4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B,小箍的净宽度为b,4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则3a+4d=Ba=(B-4d)/3所以,b=a+2d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3、计算出箍筋的净内周长,再加上弯钩长度,就得到箍筋的“每根长度”。26d,抗扭36d



答:柱的基础插筋,插入基础梁以内的部分,只需要布置两道箍筋,以保持插筋的稳定即可。



问:分布筋长度的缩减如何考虑?答:分布筋的长度缩减可分为两种情况考虑:1、对于梁或墙上的扣筋的分布筋,程序自动对其长度进行缩减:分布筋的长度按伸到楼板拐角扣筋重合部的边缘,再考虑一定的搭接长度(通常为150mm)。2、对于其他种类的分布钢筋,程序没有进行长度扣减。(因为现在以轴线间的距离进行长度计算,故其缩减应考虑轴线与梁或墙的位置关系,通常以缩减两端的轴线到梁或墙边的长度之和为宜。)第二种情况则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手工输入。(在楼板钢筋标注的“下部钢筋”属性栏中有“分布筋长度缩减”的数据项,用户可以在其中进行输入。)

综合问题(1):■答综合问题(1):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综合问题(2):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答综合问题(2):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3):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3):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50010-2002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做成目前的格式。

3):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4.2.4a)。”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3):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梁问题(4):《03G101-1图集》第24页“注: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为la或laE”。(1)弯折长度=laE-直锚部分长度(这可能不合适)2)弯折长度为“多少倍的d(不会是“15d”吧?)答梁问题(4):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6):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答综合问题(6):●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答综合问题(7):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那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8):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18):第54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第6条当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且大于等于0.5hc+5d时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答梁问题(18):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答梁问题(19):●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根25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况,03G101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21):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图集》中的KL1和KL2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0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略大于“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KL1和KL2的宽度为600mm,梁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距”呢?22):25mm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柱问题(5):前在03G101第45页中(非抗震KZ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纵向钢筋构造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1、该条能否用于第36页(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答柱问题(5):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而上部却不考虑,施工单位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答柱问题(6):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24):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24):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25):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25):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26):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26):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6、不完全是。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1):在03G101-1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时,是否只需锚入AL够锚固长度即可?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AL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2):剪力墙钢筋、AL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AL钢筋直径?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箍筋,第三层为AL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AL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0.4laE;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2):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laE还是更多?(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laE)③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有人说是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④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laE⑤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是这样的吗?■答柱问题(1):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现在简单答复如下: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12d;④⑥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柱问题(2):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答柱问题(2):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柱问题(3):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此箍筋起什么作用?■答柱问题(3):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柱问题(4):《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如何执行?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答柱问题(4):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22):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7):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梁问题(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9):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10):几个小问题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10):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梁问题(11):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答梁问题(11):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梁问题(12):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答梁问题(12):

●梁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13):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梁问题(14):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答梁问题(14):

●梁问题(15):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2、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laE处)的接头;■答梁问题(15):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0.4laE”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25mm。50mm。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注: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25mm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和1.5d;“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和d”。25mm,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0.4laE30mm或25mm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以保证其直锚长度。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取多少?16):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17):对54页建议:(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17):

●综合问题(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②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您说对吗?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减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③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是否应为: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ⅲ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这样的看法对吗?■答综合问题(5):1、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墙问题(3):■答墙问题(3):03G101勘误:6、第47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墙问题(4):03G101第47页中“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为什么取消了原00G101第33页中“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的“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设搭接接头”的构造做法?因为在转角墙外侧设搭接接头比较便于施工,外侧水平筋连续通过转弯在施工中比较困难。4):360度握裹,不应该允许有无间隙的并列钢筋,请参看35页右上角构造)。由于转角部位存在比较密的箍筋,如果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在阳角位置设搭接接头,则难以保证局部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钢筋混凝土中将形成多条贯通内缝,当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在此关键部位发生破坏。墙体外侧水平钢筋要连续绕过转角墙,通过转角暗柱后即可搭接。

墙问题(5):《03G101-1图集》第17页,剪力墙矩形洞口补强钢筋的第(2)条是否和第(1)条相联系的,即:如果设置补强纵筋大于构造配筋,则需注写洞口每边补强钢筋的数值;如果设置补强纵筋不大于构造配筋,则按第(1)条“洞口每边加钢筋2Φ12且不小于同向被切断钢筋总面积的50%”执行。2Φ12?(例如,在第(4)、(5)、(6)条中)答墙问题(5):800)的两个不同的小前提。由于圆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断一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梁中部圆洞只切断箍筋,却需要在洞口上下补强纵筋,所以,矩形洞口缺省标注的做法不适用于圆形洞口。

墙问题(6):《03G101-1图集》第17页的第(5)条规定:洞口上下左右每边都设置补强钢筋;但第(4)条只在上下设置、而不在左右设置?6):03G101-1的洞口规则与构造仅适用于剪力墙上(含墙身、墙梁与墙柱)开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梁上开洞,其构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与墙梁的主要受力机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竖向荷载,连梁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剪力墙承受横向地震荷载;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梁的(受剪)强度而设,连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连梁的刚度而设。所以,当设置在连梁中部且直径不大于1/3梁高的圆洞切断了连梁的箍筋时,并不会使连梁的受剪强度减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却会影响连梁的刚度。所以,第(4)条规定仅需在洞口上下设置“补强钢筋”(严格的说法应是“补刚钢筋”)。

墙问题(7):03G101-1图集》第17页的第(6)条说明了“直径不大于800时”的开洞做法,对于“直径大于800”的圆形洞口怎样处理?答墙问题(7):800的圆洞情况比较少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一般主要解决普遍性问题(偶尔涉及特殊性问题)。如果圆洞直径大于800,建议按17页第(3)条800的矩形洞处理,并在圆洞四角45度切线位置加斜筋,抹圆即可。

墙问题(8):当(洞宽大于800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补强暗梁以后,洞口左右就不须设置补强钢筋了?其中有什么道理?答墙问题(8):17页第(3)条规定。

墙问题(9):《03G101-1图集》第17页第(3)条:“补强暗梁梁高一律定为400,施工时按标准构造详图取值,设计不注。”这里的400”是指混凝土的高度还是箍筋的高度?从第53页右上角图中看来,应该是“箍筋高度”。答墙问题(9):图上已经指示为箍筋高度。

墙问题(10):在03G101第48页中“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大样图中的“墙柱是否包括端柱还是指暗柱?答墙问题(10):10种,详见第12页第3.2.1条和第3.2.2条关于墙柱的定义。

墙问题(11):03G101第48页中“注:1、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根据该条的规定,端柱、小墙肢在顶部的锚固构造做法是否也得考虑其是边柱、角柱或是中柱?若是边柱、角柱那么其构造就是按照37页或43页,若是中柱那么其构造就按照38页或44页。11):应该这样理解。顺便指出,关于剪力墙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在未得出进一步的研究结果之前,现时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

墙问题(12):在03G101第21页中,C-D/1-2间,YD1D=200下面的“2Φ16Φ10@100(2)”是代表什么意思?12):请见第17页第4条第(4)小条的规定。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直锚长度来替代?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2)”。

梁问题(6):(1)《03G101-1图集》第19页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负数。如:第3层的LL2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比第3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3层”的下一层(即第2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2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层”呢?(2)LL3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3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层”的。(3)3.2.6a”上,LL3的YD1洞口标高为-0.700(3层),该洞D=200,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层”的下一层(2层)上,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层”上进行标注呢?(1)、(2)、(3)都不是“第3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解。所以,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45层的楼房,建筑从第37层起收缩36层而不是第37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两种办法:1、次梁上部钢筋要在主梁上部钢筋之下,其保护层多厚出一个钢筋直径;2、次梁上部钢筋与主梁上部钢筋在同一层面,按1比12斜度弯到主梁钢筋之下锚入主梁,这样其保护层不厚,但次梁计算高度减小一个钢筋直径。

1、“柱外侧纵筋配筋率”为: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整个柱的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2、屋面框架梁(WKL)“上部纵筋配筋率”为:梁上部纵筋的总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所得到的比率。而梁的有效高度为:梁的截面高度-35(当梁上部纵筋为一排筋时)梁的截面高度-60(当梁上部纵筋为两排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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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宁馫儿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