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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701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2012-02-14 | 阅:  转:  |  分享 
  
1.目的

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验证、贮存、维护的控制,以防变质、损坏和丢失。确保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由顾客提供的原材料、辅料、零件、模具、工装夹具、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等。



3.定义

顾客提供产品——是那些大多数免费提供给供方并作进一步加工的产品



4.职责

4.1业务部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归口管理,并负责贮存、保管和维护;并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出现问题时与顾客联络事宜。

4.2质保部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

4.3技术课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技术协议制订,并负责检验指导书的制订。

5.工作程序

5.1对于顾客提供产品,须由技术课与顾客进行协商,签订技术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明确顾客应提供的质保书内容,进货检验的方式和范围,有关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等。

5.2若事先未与顾客签订技术协议,则由质保部根据检验指导书至少需检查产品外表问题状况和完好性以及标识是否正确,并按要求入库。

5.3顾客提供的产品到公司后,由仓库通知业务部,由业务部填写《产品报检单》,并将顾客提交的有关质量证明等提交质保部申请检验,但须在《产品报检单》中标识“顾提”印章。

5.4质保部根据顾客提供的产品依据相应产品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结果填写《产品报检单》及《试验报告单》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

5.5检验或试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填写《产品检验合格单》并签署后交相应仓库管理员及业务部采购员,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但在台帐需标识“顾提”印章,以示区别。

5.6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由质保部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给相应仓库管理员及业务部人员,由业务部填写《退货通知单》,在该单中应对提供产品的不合格情况作详细说明,必要时可附《产品检验报告单》,由业务部与顾客联系,协调解决。未经顾客同意,本公司不能对其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

5.6.1在《退货通知单》中需说明以下可能的情况:

目前产品供货状态,不合格、需返工、返修、报废和损坏具体情况;

所发产品与合同不符;

所发产品的数量与送货单不符;

经检验和试验某项项目不合格;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降低;

所供产品需返工后才可能使用;

其它。

5.7顾客提供的合格产品,由仓库贮存、保管和防护,并用标签“顾提”合格的标识,对其的维护应与本公司贮存的产品一样进行。

5.8顾客提供的合格产品,若生产车间领用,由制造部经理审核,由仓库出具《材料出库单》,但要求仓库在《材料出库单》中标识“顾提”印章。

5.9顾客提供的产品未经检验,不得安排生产使用。

5.10在进货直至交付过程中,质保部须对进货检验结果中产品缺陷情况统计,由制造部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采用《缺陷收集卡》或《质量记录卡》形式记录产品缺陷,以上记录须明确供货批量。

5.11顾客提供的产品需要清污或拆卸的,由业务部、制造部、技术课共同负责,如模具、工装、设备和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应执行QP10902《模具控制程序》,QP0903《设备控制程序》,QP110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5.12对顾客提供的所有设备、工具、模具、工位器具和样品作永久性标识,并注明所提供顾客的名称或编号。

5.13本公司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



6.使用记录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QP0701 文件版次:A/0 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文件页码:1/3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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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杨广瑞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