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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012-02-14 | 阅:  转:  |  分享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控制,以防止非预期性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全过程的不合格品和可疑材料控制及交付后的不合格品处理.



定义

3.1不合格----没有满足某项规定的要求.

3.2不合格的处置----为了解决不合格的问题,处理现有的不合格实体,而采取的措施.

3.3特许----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以书面认可.

3.4返工----对不合格品新采取的措施,使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3.5返修----对不合格品新采取的措施,虽然不符合原规定的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4.职责

4.1质保部是不合格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

4.2技术课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评审并作出处置意见.

4.3质保部、采购课、制造部、业务部分别负责执行评审后的处置.

4.4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的处置的审批.



5.工作程序

5.1检验员按QP1001《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或QP1002《过程检验的试验程序》或QP1003《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对外购外协件,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后,如发现不合格品,及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5.2鉴别依据: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是产品质量标准(包括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检验指导书等规格).

标识、隔离和记录

一经发现或怀疑为不合格品,检验员负责立即对不合格品按QP080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并在《不合格品通知单》上记录产品不合格项,采取必要措施对以前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到规定区域,及时将《不合格品通知单》递交技术部.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域的产品在尚未作出处置意见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5.4不合格品的评审

5.4.1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以确认是否能让步接受(经返修或不经返修),或返修、返工、降级或报废.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不合格品的类型和范围;

不合格品的不合格原因及责任部门;

不合格品严重程度的评价;

根据不合格品严重程度对产品的互换性、进一步加工、性能、可信性、安全性及外观的影响,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

5.4.2参加评审的人员应有能力评价所做出的决定对互换性、进一步加工性能、可信性、安全性及外观或整机的影响,评审员一般为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设计人员、相关过程的技术人员、检验人员.

5.4.3评审方法

5.4.3.1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评审,首先由质保部对不合格品严重程度作出评价,由技术部作出处理意见(记录在《不合格品通知单》上),然后由采购课负责处理.

5.4.3.2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包括不合格品成品)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按不同方式组织评审.

在生产中出现的偶然的、少量的不合格品(不合格率在0.1%以内),授权检验员直接处理后,填写《不合格品记录单》;

b.在后道工序或最终检验发现同一规格的批量不合格(在班产量0.1%以上),由车间班组长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质保部,由质保部会同技术课、制造部作出处理意见,填写《严重(重大)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由责任部门负责执行,质保部负责跟踪;如不能作出合适的意见,报总经理裁决.

c.对严重不合格,如突发性大批量重大事故,严重违反工艺要求,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质量事故等,由副总理召集技术课、质保部、制造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作出处置决定,形成《严重(重大)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3.3对产品交付后由顾客投诉的不合格品,由质保部委派检验员进行检验确认,并对不合格作出评价,由技术课召集品管部、制造部进行评审,作出处理决定.具体执行按5.3.3.2条执行.

5.5不合格品的处理

5.5.1不合格品按评审处置决定进行处置

5.5.2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

5.5.2.1拒收或退货:对外购外协物资不合格品,作拒收或退货处理采购课与分承包方联络协调,办理拒收或退货手续.

5.5.2.2返工:对不合格品批经评审作返工处理后,由技术课制订返工指导书说明返工的作业要求和重新检验项目及方式.返工指导书须放置在返工工位处易于得到,由制造部安排车间返工,返工完毕后由检验员按返工指导书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方式进行重新检验,合格后才允许放行,并填写《返工单》,未经顾客维修部门批准前,不得将外观上有返工痕迹的产品作为维修件出售.

5.5.2.3报废:由检验人员在《不合格记录单》上签署报废结论,并挂上废品标签由当班组长及时送至废品库进行处理,并由质保部填写《废品处理记录单》.

5.5.2.4只要产品/过程与现批准的产品/过程规范不同,就需向顾客申请经批准(包括从分承包方处采购的产品,以及任何返修件),在业务部得到顾客认可前,如涉及到分承包方时由采购课与分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顾客认可后,须由业务部保存经批准的期限和数量等方面记录,当授权期满时,须确保符合原来的规程或顾客更改后的规范要求.被批准的材料装运时,须在包装箱上作顾客特定标识.

5.5.2.5顾客正在进行样品认可和装车试验时,本公司事后发现发运的产品有问题,以及正常生产中在分析过程记录时发现发运产品有问题时,须由业务部立即与顾客联系,追回所生产产品.

5.5.2.6对于任何未作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以及无法立刻确定合格与否的产品均须作为可疑产品并标识,标识须清晰明确注明“可疑品”,由质质保部负责进行检验.

5.6由制造部负责清点不合格品数量并分类,填报《缺陷收集卡》,由质保部负责采用统计技术(如排列图、因果图)进行分析,找出主要缺陷,制订优先减少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于现场缺陷种类由制造部负责采用封样或照片方式表示放置在现场.

对过程中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时或不合格率>0.11%时,按YC/QP-14.0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制订、实施纠正措施,质保部对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记录,对于那些已采取措施但没有根本消除原因,或可能重复发生的不合格品,可展现问题,确定课题,开展QC攻关活动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他产品和/或已生产的前几批产品由质保部负责抽查,并作记录.



6.使用记录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QP1301 文件版次:A/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文件页码:1/4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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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杨广瑞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