峪教字3号
方山县峪口教育办公室
关于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方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方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方山县峪口教育办公室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原则
1、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1、我单位编制166人,规格为股级,领导职数1人。现实有人员132人。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32个。
2、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130名,主要为语文教师岗位71名(一年级11名,二年级12名,三年级12名,四年级12名,五年级12名,六年级12名),数学老师岗位59名,(一年级9名,二年级10名,三年级10名,四年级10名,五年级10名,六年级10名),占岗位总量的98%;工勤技能岗位1名,主要为技术工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9级职员岗位。
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置9级职员岗位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60,分别设置中级岗位52个,初级岗位78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15个(语文8,数学7),九级岗位21个(语文10,数学11),十级岗位16个(语文8,数学8)。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38个(语文19,数学19),十二级岗位38个(语文19,数学19),十三级岗位2个(语文1,数学1)。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1、设置技术工岗位1个,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其中,工勤岗位四级1名。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方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聘任满六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聘任满三年以上;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聘任满三年以上。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技师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阶段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组织填写个人申请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组织应聘人员考核、考查;
(5)初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报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7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7月5日——7月8日,清理岗位级人员,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在单位内部公布。
2、7月9日——7月15日,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7月16日——7月20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写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结,报人事部门认定。
4、7月20日——7月30日,办理工资兑现手续。
八、组织领导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张裕民(主任)
副组长:李洪彦(副主任)于月娥(会计)
成员:贾旭兰严三林高永宏牛有鑫张元元
薛吉明闫月明张军军任能珍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首次设岗位聘用时,可先占用本单位的其他空缺岗位,聘用到本人实际从事工作的岗位,并与本岗位内同条件人员享受同样的待遇,以后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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