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金工车间管理制度
2012-02-29 | 阅:  转:  |  分享 
  
金工车间管理制度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手工电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若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回路线接头不宜超过三个。

3.下雨天不准露天下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拆线,以及接地、更换熔丝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注意焊机电缆接头移动后应进行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敲渣子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修理煤气管或在泄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煤气站及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加强通风,把积余煤气排除干净。修理机械设备,应将其保护零(地)线暂时拆开,焊完后再行连结。

11.焊机启动后,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导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作台、所焊工件等。在容器内作业,潮湿、狭窄部位作业,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情况下,应穿干燥衣物,必要时要铺设橡胶绝缘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2.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乙炔站应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化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10.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二]电石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室存放。

2.电石桶的搬动应轻搬轻放,不准扔甩,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运。

3.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者应戴手套,口罩租眼镜,防止打碎的电石进入眼中。

4.电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或水消火。电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销毁。

[三]乙炔发生器

1.罩炔发生器本体外部应涂写“危险!”“乙炔发生器!”字样。

2.移动式小型乙炔发生器,须用胶轮或装有弹簧装置的手推车搬运。搬运时应先卸压。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特别是内壁)不得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铜片或铁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4.封闭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放入电石前,先检查发气室内的给水器和出气管是否畅通,热后放入电石。电石块度大小要适当,禁止用电石碎末。当电石块度较小时,必须采用带空心的电石篮,以免温升过高过急。电石篮放入位置应符合规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须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用水洗掉。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对于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

6.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7.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3米以上。

8.每个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应添上净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个焊炬工作。供给两个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发生器,必须有一个总回火防止器。

9.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装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针及回火防止器。更换电石后,必须将容器内含有空气的乙炔气体放净,才能允许进行焊割。

[四]水封式安全器

1.使用水封安全器前应先用水位控制阀检查水位一次(回火后应再检查一次),并检查是否漏气。

2.水封安全器必须垂直放置,以免影响防止回火的作用,其工作压力应与乙炔发生器工作压力相适应。

3.每一焊割炬,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多于一个焊炬同时工作,应在乙炔发生器上安置总水封安全器,每一焊(割)炬处设一个独立的回火防止器。

4.水封安全器每月应拆卸清洗一次,并应定期大修一次。

5.检查漏气和解除冻结应遵守“一般规定”中有关要求。

[五]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六]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7.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七]乙炔气瓶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八]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焊炬飞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当发现冒黑烟时,立即打开氧气手轮调节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8.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9.氧氢并用时,先放出乙炔气,再放出氢气,最后放出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气,后关氢气,最后关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1.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12.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通道时,应加罩盖,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自动(半自动)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2.检查机电设备的接地装置、防护装置、限位装置的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对机械运转部分应试验是否灵活,并加润滑油。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不准潮湿,必要时要加设风扇及绝缘垫。

3.合闸时要戴手套,一次推足,脸避开电门。合闸后不准任意拨掉控制箱通往变压器及焊接机头(如小车)的插销。

4.焊剂要保持干燥,潮湿时要烘干。

5.焊接时,导线要放置好,以免被熔渣烧坏。导线如破皮露线应及时更换或用胶布包扎好。

6.吊运工件时应与行车工、挂钩工密切配合,注意避免吊物与焊接设备(特别是检修机架时)碰撞。

7.登机架时注意力要集中,防止滑落跌倒。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在淬火情况下使用。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进行操作。使用风铲,在工作间断时必须将铲头取下,以免发生事故。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好防护耳塞。

3.工作中,在使用油压机、磨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严格遵守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子、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5.用行车翻工作物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必须事先认真检查,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7.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时要用滴水试验等方法,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8.用加热炉工作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地炉熄灭时应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火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

9.装铆工件时,若孔不对也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在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10.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并详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在圆形工件工作时,必须把下面垫好。有可能滚动时上面不准站人。

11.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的其他工人。为防止行人通过,应在工作现埸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接铆钉的人要在侧面接。

12.连接压缩空气管(带)时,要先把风门打开,将气管(带)内的脏物吹净后再接。发现堵塞要用铁条透通时,头部必须避开。气管(带)不准从轨道上通过。

13.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

14.使用射钉枪时,应先装射钉,后装钉弹。装入钉弹后,不得用手拍打发射管,任何时候都不准对人体。若临时不需射击,必须立即将钉弹和射钉退出。













































献花(0)
+1
(本文系杨广瑞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