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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总论与选用
2012-03-02 | 阅:  转:  |  分享 
  
用神总论



古往今来,选取用神之法,皆在于调衡日主旺衰,使命局达到中和流通,不偏不倚,这即是根据“中和为贵”的传统说法而定,此乃中庸之道,众所周知,它的意思是只要命局中的五行力量平衡,日主旺衰适中,即为贵命之人,而事实并非如此单纯也。因古人还曾说过:“无病不是奇,无伤不为贵”。这句话的意思又说明了命苦局中必须有病有伤(即五行的旺衰偏于一方),才为贵命之人,它与前面讲的“中和为贵”之意,好似有些相反之处,二者意义不同,因此,这两句话经常常使初学者揣摩不透,左右为难。其实,它们的真正含义还是比较接近的,如果说某命局中五行偏于一方(身过旺或过衰),这样即不为中和,只属有病有伤之命,此时如能遇岁运中的五行有所调衡,或命局只出现一、二字调衡者,使命局之气得到流通,化病、伤之命为中和之命,此时即主大富大贵,如同雪中送炭,寒冬得火之意也。在此时的用神最为主要,切不可再遇损伤,遇之则大灾大祸,极为凶恶。这即说明了有大富大贵者,也极易有大灾大祸,无大富大贵者,也难以出现大灾大祸。

“大病大制,主为大贵,小病小制,方为小贵,无病无制,多为不贵”,这几句话完全揭露了“用神”在命局中的主要用处。如果用神在命局中极为重要,作用很大,那么即为大病大制,大贵之命,再遇岁运中生到用神旺地,即可飞煌腾达,青云直上,如果反过来讲,四柱中五行适中,不偏不倚,用神的调衡用处不太重要,日主在命局中一直处于病伤不明显的状态,这样的命造最多可以说是有福之人,很难成为贵命贵人,总之,有病有伤,在于去病去伤,以求中和。去之者大贵不去者大贫,无病无伤,虽属中和,必竟用神无用,难成大器,乃平常之命造也。另外,在平常人命造中五行基本适中,在贵命人命造中五行是由病伤化为适中,二者有时极易混杂,难以分辨。遇之则可从二人的外表及精神相貌查知,凡精神好者为贵命,无精神者为平常命。

取用神之原则,虽在于扶弱抑强,以求适中,但一定还要扶抑适宜,合乎情理,故古人曰:“旺则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则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意思是如遇旺极之命局,抑之不住,反而有害,不如从其旺势,而再扶之,遇弱极之命,扶之徒劳而无功,不如从其弱势,而再抑之,(可参考后面格局章中的专旺、从势、弃命等格局)。

凡局成曲直、炎上、从草、稼墙、润下五格者即必须按格局要求取用,以生助其气者为用神,或以食伤吐秀为用,或以财星为用,唯不宜见官杀克战,遇之大凶(可参考不同格局灵活取用)。

凡命局中格局不成或失败,用神错杂不明,无明显用神可取,即是取之,又被合住,或被剖面克损伤,或被忌神阻劫,此时用神不但不能照顾日主,反而连累日主,若能遇岁运中冲破其合神,或合去其冲神,制去其阳神,使用神得力无阻,谓之岁运安顿,亦仍可以吉论。

补泄用神之法,只不过是旺者宜泄宜伤,衰者宜助宜帮。此理广大精深,简单明了,众家虽对用神说法纷纷,也难越其范围,总不能出此旺衰补泄之理,但唯一要明白的是,遇旺宜泄则取泄者为用,宜克则取克者为用,宜耗泄则取耗者为用,而“克、泄、耗”三字均能做到“旺者宜泄宜伤”之目的,其意义虽相同,用处却载然不同也。还有衰者喜帮,则取帮者为用,喜助则取助者为用,虽“帮助”二字均能做到“衰者宜帮宜助”之目的,但在实际应用中却经常出现衰者遇帮则吉,遇助则凶,或遇助则吉,遇帮则凶等,故帮、助二字与克、泄、耗三字,必须在分开灵活用之,切不可一盖而论。

取用神之意,一为补泄日主之平衡,二为克化柱中之病神,能达到此两条目的者,即为下确的用神,而有些虽能补泄日主旺衰,但柱中之病忧在,或有些虽能在化局之中,而日主却旺衰仍旧,此皆不为两全其美之用神也。

泄者:食伤者,克者:官杀也,耗者:正偏财也。三者必选取其一做用神,而日主旺相的原因不是因为柱中比劫禄刃过多,即是印z缓生身太重,此时柱中之比劫、印缓,即谓之“病”。

1.凡遇柱中比比劫、禄刃过旺者,即首取官杀克之为用,因官杀可克制日主之旺力,又能克制柱中之病神。

2.凡遇柱中印缓生身过重,印缓为病神时,即首取财星为用,因财星可消耗日主之旺气,又可克制柱中之病神。

3.若遇柱中合、会成比劫局,或比劫、印缓满盘过重,日主极旺者,成顺而不可逆之势,最喜有食、伤泄身吐秀为用,遇官杀悖之,则大凶。

帮才:比劫也,助者:印缓也;如遇日主衰弱休囚,二者必选其一为用神,而日主衰弱的原因,只因为柱中官杀或财星或食伤,三者过旺所致,对日主克、泄、耗太重,此时柱中官杀、财星或食伤,即谓之病。

1.凡遇柱中官杀过旺,或合、会成官杀局者,应首选印绶生身泄官杀为用。

2.凡遇柱中财星过旺,或合、会成食伤局者,应首取比劫为用,因比劫可帮身克财。取印绶为用,则印被财损,徒劳无功也。

3.凡遇柱中食、伤过多,或合、会食伤局者,应首取印绶即可助身,又可克制食伤,两全其美也。

八字用神提要之十干選用法

甲木 乙木 丙火 丁火 戊土 己土 庚金 辛金 壬水 癸水 八字之用神是屬於可能有效與可能無效之或然率(或有之自然比率),故此研討八字用神之基本觀念,不宜認為中的(用神)是必然之金科玉律,應以(或然率)之觀點來視察,方為合宜之態度。子平法中習用神者應以合宜之標準來衡量之。

八字有無用神或者是一個用神、二個用神等皆屬一種概念,除非是顯然之調候不宜,譬如:庚生午月,四柱無水,又不能從殺格,在近乎此條件之下,調候則為第一優先之事,假若把任何一個命局,都以調候視為迫切,則有過猶不及之觀念。

八字命造千變萬化,亦不能出其生、剋、制、化之範圍,合此則貴,不合則賤,引證之命造盈千,不能盡一列入,學者須與造化元鑰參看,細心體會,練習純熟,則取用方法,以及格局高低,自能瞭如指掌,但法則雖備,非用一番功者,不能運用,勿以自己推求而失精,卻疑方法未備也。

甲木選用法

三春甲木 三夏甲木 三秋甲木 三冬甲木 三春甲木

正月 丙癸 丙火為主,調和氣候為要,癸水為佐。 二月 庚丙丁戊己 陽刃架煞,專用庚金,以戊己滋煞為佐,無庚用丙丁洩木氣,不取制煞。 三月 庚丁壬 用庚必須丁制之,為傷官制煞,無庚用壬。 三春甲木:用神為金者,以土為妻金為子;用火者,比劫為妻火為子。

三夏甲木

四月 癸丁庚 調和氣候,癸為主,原局氣潤,庚丁為用。 五月 癸丁庚 木性虛焦,癸水為主,無癸用丁,但宜運行北方,木盛取庚,庚盛取丁。 六月 癸庚丁 上半月用癸,下半月用庚丁。 三夏甲木:用庚者:以土為妻以金為子;用丁者:以木為妻火為子。

三秋甲木

七月 丁壬庚 傷官制煞,先丁次庚,無丁用壬水,富而不貴。傷官格者可專用壬水。 八月 丁丙庚 木衰金旺,用丁制煞,用丙調候,丁丙並用,庚金再次。 九月 甲庚丁 土旺者用甲木,木旺者用庚金,丁壬癸滋扶,壬癸為佐。 三秋甲木: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庚者:水妻木子;從財格:火妻土子。

三冬甲木

十月 庚丁丙戊 用庚要取丁制之,丙調候,水旺用戊。 十一月 丁庚丙戊 木性生寒,丁先庚後,丙火為佐,水旺用戊。 十二月 丁庚丙 用庚劈甲,引出丁火,丁火必不可少,通根巳寅為隹。 三冬甲木:用庚者:土妻金子,但子多不肖;用丁者:木妻火子。

乙木選用法

三春乙木 三夏乙木 三秋乙木 三冬乙木 三春乙木正月 丙癸 丙解寒,取癸滋潤,不宜困丙?火多用癸。 二月 丙癸 以癸滋木,以丙洩秀,不宜見金出干。 三月 癸丙戊 先癸次丙,若支成水局,取戊為佐。 三春乙木:用丙者,木妻火子;火多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夏乙木

四月 癸辛 月令丙火得祿,專用癸水,調候為急,辛金為佐。 五月 癸丙 上半月先癸次丙,下半月丙癸並用。 六月 癸丙 癸水潤土滋木,柱多金水,先用丙火,夏月壬癸切忌戊己雜亂。 三夏乙木: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若從財格,則以火妻土子。

三秋乙木

七月 丙癸己 取丙或癸化之?不論丙癸,皆用己為佐。 八月 癸丙丁 上半月癸先丙後,下半月丙先癸後,無癸可取壬,支成金局,又宜用丁。 九月 癸辛 用癸以辛金發水源,見甲時、名籐蘿繫甲。 三秋乙木:用丙者,木妻火子;用己者,火妻土子;用壬癸者,金妻水子。從化格,火妻土子;從煞格,土妻金子。

三冬乙木

十月 丙戊 專取丙用,兼用戊為佐。 十一月 丙 寒木向陽,專用丙火,忌見癸水。 十二月 丙 寒谷回春,專用丙火。 拾月乙木:不能無丙為用。用丙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

丙火選用法

三春丙火 三夏丙火 三秋丙火 三冬丙火 三春丙火

正月 壬庚 壬水為用,庚金發水之源為佐。 二月 壬庚己 專用壬,庚金發水,無壬用己為火土傷官。 三月 壬甲 火氣漸炎專用壬水,土重以甲為佐。 三春丙火: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丙火

四月 壬庚癸 專用壬以庚為佐,忌戊制壬,無壬可用癸。 五月 壬庚 壬水為主庚為佐,以通根申宮為妙。 六月 壬庚 壬水以庚為佐。 三夏丙火: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丙火

七月 壬戊 用壬水為日照湖海,壬多必取戊制。 八月 壬癸 取丙壬相映,無壬用癸。 九月 甲壬 忌土晦光,先取甲疏土,次用壬水。 三秋丙火:用壬者,金妻水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冬丙火

十月 甲戊庚壬 用甲木為主戊為佐,火旺用壬,木旺宜庚。 十一月 壬戊己 冬至陽生,丙火弱中復強,用壬水,戊土為佐,無戊用己。 十二月 壬甲 先壬為用,土多不可少甲。 三冬丙火:用壬者,金妻水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丁火選用法

三春丁火 三夏丁火 三秋丁火 三冬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 甲庚壬 用甲木,庚為佐,庚金劈甲引丁?無水火太炎。 二月 庚甲 以庚去乙,以甲引丁。 三月 甲庚 甲木引丁火制土,次庚金,木盛用庚,水眾用戊。 三夏丁火

四月 甲庚 取甲引丁,甲多又取庚為先,取木火通明,忌癸水。 五月 壬庚癸 火多以庚壬兩透為貴,無壬用癸,為煞當權。 六月 甲壬庚 以甲木化壬引丁為用,用甲不能無庚,取庚為佐。 三夏丁火: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庚者,土妻金子。

三秋丁火

七月 甲庚丙戊 取金劈甲,無甲用乙,用丙暖金晒甲,無庚甲而用乙者,見丙為枯草引燈,水旺用戊。 八月 甲庚丙戊 與七月同論取。 九月 甲庚戊 同於七八月論取,戊土多無甲,為傷官傷盡。 三秋丁火:用甲者,水妻木子,妻賢子肖;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冬丁火

十月 甲庚 甲為主,庚為佐,戊癸酌取輔佐。 十一月 甲庚 同十月取用。 十二月 甲庚 同十月取用。 三冬丁火:用甲者,水妻木子,妻賢子肖;用癸者,金妻水子。

戊土選用法

三春戊土 三夏戊土 三秋戊土 三冬戊土 三春戊土

正月 丙甲癸 丙火調候,甲木疏土,癸水滋潤,三不可決,先丙,次甲,次癸。 二月 丙甲癸 同正月取用。 三月 甲丙癸 戊土司令,先用甲疏,次丙,次癸。 三春戊土: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戊土

四月 甲丙癸 戊土建祿,先用甲疏劈,次取丙癸。 五月 壬甲丙 調候為急,先用壬,次取甲,丙火配用。 六月 癸丙甲 調候為急,癸不可缺,丙火配用,土重不能無甲。 三夏戊土: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戊土

七月 丙癸甲 寒氣漸增,先丙後癸,水多用甲洩之。 八月 丙癸 金洩身寒,丙火照暖,喜癸水滋潤。 九月 甲丙癸 先用甲木,次取丙火,見金,先用癸水,後取丙火。 三秋戊土: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冬戊土

十月 甲丙 非甲不靈,非丙不暖。 十一月 丙甲 丙火為尚,甲木為佐。 十二月 丙甲 丙火為尚,甲木為佐。 三冬戊土: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己土選用法

三春己土 三夏己土 三秋己土 三冬己土 三春己土

正月 丙庚甲 丙火解寒,忌見壬水,如水多,須以戊土為佐,土多用甲,甲多用庚。 二月 甲癸丙 用甲忌與己土合化,次用癸水潤之,丙火為佐。 三月 丙癸甲 先丙後癸,土暖而潤,隨用甲疏。 三春己土:用癸者,金妻木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己土

四月 癸丙辛 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癸水至夏弱極無氣,需有金相生。 五月 癸丙辛 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癸水至夏弱極無氣,需有金相生。 六月 癸丙辛 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癸水至夏弱極無氣,需有金相生。 三夏己土:用癸者,金妻木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己土

七月 丙癸 丙溫土,癸潤土,丙能制金,癸以洩金。 八月 丙癸 同七月論,支成金局,癸透有根主大富。 九月 甲丙癸 九月土盛,宜甲木疏之,次用丙癸。 三秋己土:用癸者,金妻木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冬己土

十月 丙甲戊 丙火調候,甲木參用,水旺用戊。 十一月 丙甲戊 丙火調候,甲木參用,水旺用戊。 十二月 丙甲戊 丙火調候,甲木參用,水旺用戊。 三冬己土:用丙者,木妻火子;從財者,金妻木子,子多。

庚金選用法

三春庚金 三夏庚金 三秋庚金 三冬庚金 三春庚金

正月 戊甲壬丙丁 丙火調候,火多用土,土多用甲,支成火局用壬。 二月 丁甲庚丙 庚金暗強,專用丁火,借甲引丁,用庚劈甲,無丁用丙。 三月 甲丁壬癸 旺土用甲,次用丁,支火宜癸,干火宜壬。 三春庚金:用火土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從才者,火妻土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夏庚金

四月 壬戊丙丁 壬為先,次取戊土,丙為佐,支成金局,變弱為強,須用丁火。 五月 壬癸 專用壬水,癸次之,須支見庚辛為助,無壬癸,用戊己洩火之氣。 六月 丁甲 先丁後甲,若支會土局,甲先丁後。 三夏庚金:用火土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用水者,金妻火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秋庚金

七月 丁甲 專用丁火,甲木引丁。 八月 丁甲丙 用丁甲煆金,兼用丙火調候。 九月 甲壬 厚先用甲疏,次用壬洗,忌見己土濁壬。 三秋庚金:用丁者,木妻火子;用水者,金妻火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冬庚金

十月 丁丙 水冷金寒愛丙丁,甲木輔丁。 十一月 丁甲丙 仍取丁甲,次取丙火照暖。 十二月 丙丁甲 仍取丁甲,次取丙火照暖。 三冬庚金:用火者,木妻火子;用水者,金妻火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辛金選用法

三春辛金 三夏辛金 三秋辛金 三冬辛金 三春辛金

正月 己壬庚 己生身,壬淘洗,壬己並用,以庚為助。 二月 壬甲 壬水為尊,忌戊己用甲制。 三月 壬甲 壬水為尊,忌戊己用甲制,若有丙合辛,須有癸制丙,支見亥子申為貴。 三春辛金:用己者,火妻土子;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辛金

四月 壬甲癸 壬水洗淘,兼有調候,更有甲木制戊,無壬用癸。 五月 壬己癸 己無壬不濕,辛無己不生,壬己並用,無壬用癸。 六月 壬庚甲 先用壬,取庚為佐,忌戊出,得甲制方吉。 三夏辛金:用己者,火妻土子;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辛金

七月 壬甲戊 壬水為尊,甲戊酌用,不可用癸水。 八月 壬甲 壬水淘洗,忌戊己,須甲制土,支成金局無須壬須用丁火。 九月 壬甲 火土為病,水木為藥,先壬後甲。 三秋辛金:用土者,火妻土子;用水者,金妻水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冬辛金

十月 壬丙 先壬後丙,名金白水清。 十一月 丙戊壬甲 丙溫暖為要,餘皆酌用,大忌癸出干。 十二月 丙壬戊己 丙先壬後,戊己次之,忌丙合辛。 三冬辛金:用土者,火妻土子;用水者,金妻水子;用木者,水妻木子。用丙者,木妻火子。

壬水選用法

三春壬水 三夏壬水 三秋壬水 三冬壬水 三春壬水

正月 庚丙戊 專用庚金,以丙為佐,如比劫多,雖戊出干為制。 二月 庚辛戊 取庚辛發水之源,水多用戊。 三月 甲庚 先甲疏季土,次取庚發水源,金多須丙制。 三春壬水:用金者土妻金子;用火者木妻火子;用戊者火妻土子,妻賢子肖。用木者水妻木子。

三夏壬水

四月 壬辛庚癸 壬水弱極,取庚辛為源,壬癸比助。 五月 癸庚辛 取庚為源,取癸為佐,無庚用辛。 六月 辛甲 大暑前同五月論以辛金發水源,大暑後用甲制己,用癸滋甲。 三夏壬水:用金者土妻金子;用水者金妻水子;凡土生旺位雖用甲乙木,但以金妻水子;用金水者亦金妻水子。

三秋壬水

七月 戊丁 專用戊土,取丁火佐戊制庚,戊土通根辰戌,丁火通根午戌。 八月 甲庚 金白水清,忌戊己為病,專取甲木。 九月 甲丙 以甲破土,丙火為佐。 三秋壬水: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用木者火妻木子。

三冬壬水

十月 戊丙庚 專用戊土,丙火為佐,如甲出制戊,須以庚為救。 十一月 戊丙 水旺用戊,調候宜丙,丙戊必須兼用。 十二月 丙丁甲 上半月專用丙,下半月用丙,甲為佐。 三冬壬水:用土者火妻土子;用火者木妻火子;用木者水妻木子。

癸水選用法

三春癸水 三夏癸水 三秋癸水 三冬癸水 三春癸水

正月 辛丙 用辛金發水源,無辛用庚,丙不可少。 二月 庚辛 專用庚金,辛金次之。 三月 丙辛甲 上半月專用丙火,名陰陽承藹,下半月需用丙火,辛甲為佐。 三春癸水:用金者土妻金子;用火者木妻火子。

三夏癸水

四月 辛 喜見辛金,無辛用庚。 五月 庚辛壬癸 庚辛為生身之本,但丁火司權金難敵火,宜兼用比劫,方得庚辛之用。 六月 庚辛壬癸 上半月金神衰弱,火氣炎熱,宜比劫幫身,同五月,下半月無比劫亦可。 三夏癸水:用金水者金妻水子。六月癸水:上半月用金水者金妻水子;下半月用庚辛金者土妻金子。

三秋癸水

七月 丁 庚金得祿,必丁火制金為用,丁火以通根午戌未為妙,或有甲相生。 八月 辛丙 金白水清,辛金為用,丙火佐之,名水暖金溫,須隔位同透為妙。 九月 辛甲壬癸 專用辛金,忌戊,要比劫滋甲制戊為妙。 三秋癸水:用丁者木妻火子;用金水者金妻水子。

三冬癸水

十月 庚辛戊丁 甲木長生,洩散元神,旺中有弱,宜用庚辛,水多用戊,金多用丁。 十一月 丙辛 丙火解凍,辛金滋扶。 十二月 丙丁 丙火解凍,通根寅巳午未戌方妙。 三冬癸水:用丙者木妻火子;用金水者金妻水子。





四柱预测学八字用神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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