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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海权问题
2012-03-09 | 阅:  转:  |  分享 
  
海权,对中国人来说是一个从鸦片战争开始认识而到今天仍未被充分理论消化、而在实践上又迫切需要理论回答的问题。???海权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同国家在不同的经验基础上会有不同的理解。有一个共同点还是可以确认,这就是"海权"是一个涉及海洋的概念,这正如"陆权"是涉及陆地的概念一样。但是,如果说,海上权利,是"国家主权"概念自然延伸,那么"海上力量",就只是一个作为维护海上权利即海权的手段。当然这是由于人类的生活而非仅仅人类的思想涉及到海洋。既然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上,那么,从理论上说,人类中的个体或群体都有共享包括大气层内外的所有地球资源的权利。当主权国家出现后,"海洋权利",就成了"国家主权"概念内涵的自然延伸。中国海权随中国主权同生,而中国意识到并力求捍卫、强化中国海权的努力却起步不久。中国目前的海权实践远没有达到追求"海洋权力"的阶段,而只是处在捍卫其合法的海洋权利(searight)的阶段。比如中国统一台湾和中国海区[8]其他属于中国主权范围的岛屿,这是中国海权实践的重要内容,但这只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及其相关海洋权利,建设对这些地区的海上利益的海上保护力量的实践,而不是追求霸权意义的海洋权力的实践。而美国在台湾海峡的海军活动及对中国台湾的军事插手活动,则是一种霸权意义上的海权即"海上权力"实践。从这些意义上看,中国的海上力量,属于国家主权中的自卫权的范畴,而美国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海上军事介入,则是一种为实现其海上"权力"的海洋霸权行为。?中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对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但在当今的世界上,光有法律而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10]要使法理上属于中国的海洋权利事实上属于中国,中国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seapower)。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中国海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只是不包括西方霸权国家普遍攫夺的"海洋权力"。?中国海权,就其"权利"部分而言,包括实现中国"海洋权利"和"海洋权益"两部分。前者包括国际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和国际法认可的主权国家享有的各项海洋权利。这部分权利随国际海洋法的变化而缓慢演化,比较确定。后者包括由海洋权利产生的各种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这部分权利随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属于海权中变化较大的部分。不同的国家依据国际海洋法享受着同种的海洋权利,但据有同一海洋权利的主权国家却由于其经济、政治、文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得到的海洋权益却不同。即使排除海洋霸权的因素,一般而言,传统大国和新兴大国所拥有的海洋权益要大于小国和正在衰落国家的海洋权益。在此之外,还有"海洋利益",它是比海洋权益更广泛的中性概念。它既可能是来自海洋权利的合法的海洋利益,也可能为霸权需要而产生的非法的海洋利益。由于中国目前的海权实现能力尚未"溢出"其主权范围,所以中国的海权与海上霸权无缘,中国的海洋利益,更多地属于有待于争取和实现的合法海洋权益的范畴。从世界文明发展史来看,相对而言,海洋文明是历史上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文明,它们经常地扮演着历史火车头的角色。因为海外贸易与强大海权支撑的基本社会结构,保证着这种开放性社会与外部异质文明世界的接触、交流、碰撞、融合和互动,不断刺激着社会的想象力和思维力,从而形成精神创造和物质创造的肥沃土壤。于是,我们看到,在海外贸易和强大海权搭建的平台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文化艺术,以及从精神到物质的全面繁荣。如雅典的海权之于数学、几何学、医学、哲学、悲剧艺术、人体雕塑、奥林匹克运动和以帕特农神庙为代表的建筑艺术;威尼斯的海权之于手工作坊的兴盛和文艺复兴运动;英国的海权之于工业革命、启蒙运动、小说创作和浪漫主义诗歌;美国的海权之于诺贝尔奖、航天技术乃至好莱坞电影等等。我们看到了海洋国家的富强总是和强大的海权成正比关系,这些国家都经历了从陆权主义走向海权主义的路程。这似乎是地中海文明自古以来的普遍规律。因为强大的海权保障了财富的积累,丰足的财富反哺着海权的强大,这种商业与海权的良性互动模式穿越时空,贯穿古希腊的科林斯、雅典、迦太基、罗马、威尼斯、西班牙、荷兰、英国,直到今天的美国,似乎是已被历史反复证明的繁荣富强的成功模式,无论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似乎都不会改变这种历史模式。这恐怕就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海权留给21世纪人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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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自寻书阁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