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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2012-03-14 | 阅:  转: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B

TB10752-2010

J1148-2011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

ofHigh-speedrailwayBridgeandCulvertEngineering















2010—12—08发布2010—12—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2010〕240号

现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高速铁

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一2010)、《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3—2010)、《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高

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5—2010)、《高速铁路信号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6—2010)、《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757—2010)、《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8

—2010)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

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

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轨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

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高速铁路CRTSⅡ型板

式无砟轨道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9〕218号)、《客运专线铁路

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9〕90号)、《客运专线铁

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251号)、《客运专线铁路

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213号)、《铁路CTCS—2级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列控中心及列控车载设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

设函〔2007〕715号)、《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铁建设〔2006〕167号)、《关于修改<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

标准>部分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6〕169号)、《关于修订<客运专线铁路路

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局部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6〕196号)、《关

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

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9〕152号)同时废止。另外,铁道部前发的有

关标准中与本次发布的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有相悖之处,以本次发布内容为

准。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9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铁建设函〔2009〕34号)的要求,在《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

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京津、武广、郑西、合宁、

合武、石太、东南沿海、沪宁等高速铁路的建设、运营经验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紧紧把握高速铁路总体技术路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

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路情、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本标准共分1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明挖基础,桩

基础,沉井基础,墩台,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混凝

土连续梁、连续刚构,拱桥,钢桁梁,结合梁,斜拉桥,支座,桥面附属设施,

涵洞,沉降变形观测,桥涵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六位一体”建设管理要求,对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境

保护和技术创新提出了针对性管理措施。

2.反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内涵,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

控制标准化提供了配套性标准规定。

3.强调现代化施工管理手段应用,从积极推广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

息化施工角度,明确了指导性原则要求。

4.体现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细节控制方面

明确了建设各方的关键性工作内容。

5.突出工程结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和系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目标

要求,保证高速铁路安全平稳运营。

6.贯彻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增加了工序操作责任人的记录要求,体现对管

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追溯。

7.优化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单元划分、组织程序、实施方法和工作内容。

8.调整了检验项目、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质量检测工作更趋科学、合理。

9.梳理分析了桥涵工程施工中的易发质量通病,制定了针对性控制措施。

10.提出了对特殊环境条件及结构复杂桥梁工程实施风险管理的规定。

11.规定了模板和支撑体系应进行施工设计的要求,确保其强度、刚度、稳

定性和连接可靠性。

12.完善了桩头处理质量控制要求,规定了桩头的凿除方法、凿除时的混凝

土强度等级、凿除后顶面质量以及桩身与承台连接处的钢筋安装质量等。

13.统一了混凝土连续梁(刚构)纵向、竖向、横向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

14.纳入了钢管混凝土拱桥、钢拱桥、斜拉桥等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15.细化了防水层铺设、小型构件预制和安装、桥面排水设施施工等的技术

要求。

16.明确了桥台、涵洞排水设施系统性、完整性、功能性的核查确认要求。

17.完善了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全部条文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

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69号,邮政编码03000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

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英才、薛吉岗、王金、王新洁、李小和、宋伟俊、牛慧敏、

赵德学、高生伟、张峰、吴士民、安明喆、张劭明、冯敏娟、陈永刚、王宪东、

赵志清、李佃宇、宋杰、林荫岳、刘宏刚、杨梦纯、谢必东、王建业、齐帅。

主要审定人:安国栋、苏全利、米隆、吴明友、薛育秀、傅锋、杨梦蛟、刘

椿、张先军、李承根、陈列、徐升桥、梁志新、朱飚、张宁南、周新亚、钱树青。



目次

1总则..........................................................9

2术语.........................................................11

3基本规定.....................................................14

3.1一般规定..................................................14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15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21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22

4明挖基础.....................................................27

4.1一般规定..................................................27

4.2地基处理..................................................27

4.3基坑及支护................................................27

4.4混凝土基础................................................28

4.5基坑回填..................................................29

5桩基础.......................................................30

5.1一般规定..................................................30

5.2沉入桩....................................................30

5.3钻孔桩和挖孔桩............................................31

5.4承台......................................................35

5.5基坑回填..................................................38

6沉井基础.....................................................39

6.1一般规定..................................................39

6.2就地制作沉井..............................................39

7墩台.........................................................42

7.1一般规定..................................................42

7.2墩台......................................................42

7.3锥体及排水设施............................................45

8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49

8.1一般规定..................................................49

8.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51

8.3先张法预应力浪凝土简支箱梁预制............................55

8.4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58

8.5支架法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61

8.6移动模架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63

8.7移动支架拼装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65

9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69

9.1一般规定..................................................69

9.2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预制..................................70

9.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架设..................................73

10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77

10.1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77

10.2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82

10.3顶推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86

10.4转体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90

10.5支架法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93

10.6钢筋混凝土连续刚架桥.....................................96

11拱桥........................................................99

11.1一般规定.................................................99

11.2钢管混凝土拱.............................................99

11.3钢拱....................................................103

12钢桁梁.....................................................106

12.1一般规定................................................106

12.2杆件预拼................................................106

12.3拼装架设................................................108

12.4涂装....................................................110

12.5桥面板..................................................111

12.6支座....................................................112

12.7防水层..................................................113

13结合梁.....................................................114

13.1一般规定................................................114

13.2钢梁....................................................114

13.3桥面板..................................................117

14斜拉桥.....................................................121

14.1一般规定................................................121

14.2混凝土索塔..............................................121

14.3主梁....................................................124

14.4斜拉索..................................................128

15支座.......................................................130

15.1一般规定................................................130

15.2支座安装................................................130

16桥面附属设施...............................................132

16.1一般规定................................................132

16.2防护墙、电缆檀竖墙、接触网支柱基础......................132

16.3遮板、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134

16.4桥梁伸缩装置、防落梁挡块................................137

16.5防水层及保护层..........................................137

16.6桥面排水设施............................................139

16.7墩台围栏、吊篮..........................................140

16.8桥上救援疏散设施........................................140

17涵洞.......................................................142

17.1一般规定................................................142

17.2地基及基础..............................................142

17.3涵身及端翼墙............................................142

17.4渡槽....................................................145

17.5附属工程................................................146

18沉降变形观测...............................................148

19桥涵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150

19.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150

19.2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150

19.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151

本标准用词说明................................................155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156





1总则

1.0.1为加强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

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50km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

收。时速250km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参照执行。

1.0.3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

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1.0.4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

过程控制标准化等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

新等建设管理要求。

1.0.5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

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满足工程结构安全、耐久性能及系统使用功能要求,保

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

1.0.6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

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1.0.7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

代化施工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1.0.8高速铁路桥涵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质量检测数

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的规定,仪器精度应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格。

1.0.9高速铁路桥涵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工程技术资

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其具有有效

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资料的归

档管理工作。

1.0.10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

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标准的

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1.0.11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及验收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

岗。

1.0.1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

技术规程和相应劳动卫生标准。跨越或下穿既有铁路、公路施工时应按照有关要

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1.0.13深水、高墩、大跨度、特殊结构等技术复杂的桥梁和岩溶、采空区

等特殊地质条件的桥梁,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等程序,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

应急预案。

1.0.14本标准应与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配套使用。

1.0.15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

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0.16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1qua1ityof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

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验收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

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

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1ife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

使用年限。

2.0.4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

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

的检验体。

2.0.6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

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7见证检验witnesstesting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样、检验或某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的监

督活动。

2.0.8平行检验parallelacceptancetesting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

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9旁站on—sitesupervision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

动。

2.0.10工序workingprocedure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

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11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2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3一般项目genera1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4简支梁simp1esupportedbeam

两端为铰支承的梁。

2.0.15连续梁continuousbeam

沿梁长方向有三处或三处以上由支座支承的梁。

2.0.16连续刚构continuousrigidframe

梁与中间墩刚性连接的连续孔跨结构。

2.0.17刚架桥(刚构桥)rigidframebridge

桥跨结构与桥墩或桥台刚性连接的桥。

2.0.18斜拉桥cabled—stayedbridge

以斜拉索连接索塔和主梁作为桥跨结构的桥。

2.0.19结合梁compositegirder

由钢筋混凝土板与钢梁结合成整体的梁。

2.0.20钢板梁steelplategirder

由钢板或型钢组成I字形截面主梁,并由纵、横联结系连接的梁。

2.0.21钢箱梁steelboxgirder

由纵、横向加劲肋加强的钢板组成的单室或多室箱形截面的梁。

2.0.22钢桁梁steeltrulssed

由钢板或型钢组成各种截面杆件所组成的不同桁架的梁。

2.0.23剪力联结器shearbonder

钢一混凝土结合梁中用于传递剪力的装置,通常在钢—混凝土结合面上采用

柔性栓钉。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

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3.1.1的规定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内容

1开工报告

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质量责任制

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5施工技术标准

6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

7地质勘察资料

8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网资料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

10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11施工单位各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

12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

13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3.1.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工程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

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

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

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

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签证

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

3.2.1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

列原则确定:

1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特别长大的桥梁,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桥梁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

程。

3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4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3.2.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3.2.6桥梁、涵洞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应符

合表3.2.6—1和表3.2.6—2的规定。

表3.2.6—1桥梁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检验项目条文号

类别名称

分项工程检验批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基及基明挖基地基处理每个基坑4.2.14.2.1

基坑及支护每个基坑4.3.1-4.3.34.3.4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4.4.14.4.2

钢筋每个安装段4.4.34.4.4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4.4.54.4.6、4.4.7



基坑回填每个基坑4.5.1-4.5.3

沉入桩沉桩每个基坑5.2.1-5.2.55.2.6

钻孔每根桩5.3.1-5.3.55.3.6

挖孔每根桩5.3.7-5.3.95.3.10

钢筋每根桩5.3.115.3.12、5.3.13

钻(挖)

孔桩

混凝土每根桩5.3.14-5.3.19

钢围堰每个承台5.4.1-5.4.45.4.5-5.4.6

模板及支架每个承台5.4.75.4.8

钢筋每个承台5.4.9、5.4.105.4.11

混凝土每个承台5.4.12、5.4.135.4.14、5.4.15

承台

基坑回填每个承台5.5.1

模板及支架每节沉井6.2.16.2.2

钢筋每节沉井6.2.36.2.4

混凝土每节沉井6.2.56.2.6、6.2.7

下沉每节沉井6.2.86.2.9

就地制

作沉井

清基、封底及填充每节沉井6.2.10-6.2.12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7.2.17.2.2、7.2.3

钢筋每个安装段7.2.47.2.5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7.2.6-7.2.87.2.9、7.2.10

墩台

防水层每个桥台7.2.117.2.12、7.2.13

锥体填筑每个桥台7.3.1-7.3.37.3.4

护坡及基础每个桥台7.3.5-7.3.87.3.9、7.3.10

模板及支架每个桥台7.3.117.3.19

钢筋每个桥台7.3.127.3.20

混凝土每个桥台7.3.13、7.3.15、7.3.16、7.3.187.3.21、7.3.22





锥体及

排水设

施排水设



砌体每个桥台7.3.14、7.3.15-7.3.187.3.22、7.3.23

模板及支架每孔(件)梁8.2.1、8.2.28.2.3、8.2.4

钢筋每孔(件)梁8.2.58.2.6、8.2.7

混凝土每孔(件)梁8.2.8、8.2.98.2.10、8.2.11

预应力每孔(件)梁8.2.128.2.13、8.2.14

后张法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箱

梁预制防水层每孔(件)梁8.2.158.2.16

模板及支架每孔(件)梁8.3.1、8.3.28.3.3、8.3.4

钢筋每孔(件)梁8.3.58.3.6

混凝土每孔(件)梁8.3.7、8.3.88.3.9、8.3.10

预应力每孔(件)梁8.3.11-8.3.158.3.16

先张法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箱

梁预制防水层每孔(件)梁8.3.178.3.18





















架桥机架梁每孔梁8.4.1-8.4.6

支座每孔梁8.4.78.4.8

模板及支架每孔梁8.4.9-8.4.108.4.11

钢筋每孔梁8.4.128.4.13、8.4.14

混凝土每孔梁8.4.158.4.16、8.4.17

预应力每孔梁8.4.188.4.19、8.4.20

架设预

应力混

凝土简

支箱梁

组合箱

梁横向

连接

防水层每孔梁8.4.218.4.22

模板及支架每孔(件)梁8.5.1-8.5.48.5.5、8.5.6

钢筋每孔(件)梁8.5.78.5.8、8.5.9

混凝土每孔(件)梁8.5.108.5.11、8.5.12

预应力每孔(件)梁8.5.138.5.14、8.5.15

支座每孔(件)梁8.5.168.5.17

支架法

现浇预

应力混

凝土简

支箱梁

防水层每孔(件)梁8.5.188.5.19

模板及支架每孔(件)梁8.6.5、8.6.68.6.7、8.6.8

钢筋每孔(件)梁8.6.98.6.10、8.6.11

混凝土每孔(件)梁8.6.128.6.13、8.6.14

预应力每孔(件)梁8.6.158.6.16、8.6.17

支座每孔(件)梁8.6.188.6.19

移动模

架现浇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箱

梁防水层每孔(件)梁8.6.208.6.21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8.7.3、8.7.48.7.5、8.7.6

钢筋每个安装段8.7.78.7.8、8.7.9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8.7.108.7.11、8.7.12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8.7.138.7.14、8.7.15

梁段组拼每孔(件)梁8.7.16、8.7.178.7.18-8.7.20

支座每孔(件)梁8.7.218.7.22

移动支

架拼装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箱



防水层每孔(件)梁8.7.238.7.24

模板及支架每片梁9.2.1、9.2.29.2.3、9.2.4

钢筋每片梁9.2.59.2.6、9.2.7

混凝土每片梁9.2.8、9.2.99.2.10、9.2.11

预应力每片梁9.2.129.2.13、9.2.14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T梁

预制

防水层每片梁9.2.159.2.16

架梁每孔梁9.3.1-9.3.69.3.7

支座每孔梁9.3.89.3.9

模板及支架每孔梁9.3.10、9.3.119.3.12

钢筋每孔梁9.3.139.3.14、9.3.15

混凝土每孔梁9.3.169.3.17、9.3.18

梁体横

向连接

预应力每孔梁9.3.199.3.20、9.3.21















支T



预应力

混凝土

简支T梁

架设

防水层每孔梁9.3.229.3.23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1.11、10.1.1210.1.13、10.1.14

钢筋每个安装段10.1.1510.1.16、10.1.17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1.18-10.1.2110.1.22-10.1.24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0.1.25-10.1.2710.1.28、10.1.29

支座每孔(联)梁10.1.3010.1.31













、连







悬臂浇

筑预应

力混凝

土连续

梁、连续

刚构防水层每联梁10.1.3210.1.33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2.10、10.2.1110.2.12、10.2.13

钢筋每个安装段10.2.1410.2.15、10.2.16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2.17-10.2.1910.2.20、10.2.21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0.2.22-10.2.2410.2.25、10.2.26

梁段组拼每拼装段10.2.27-10.2.3010.2.31

支座每孔(联)梁10.2.3210.2.33

悬臂拼

装预应

力混凝

土连续

梁、连续

刚构

防水层每联梁10.2.3410.2.35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3.710.3.8、10.3.9

钢筋每个安装段10.3.1010.3.11、10.3.12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3.13、10.3.1410.3.15、10.3.16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0.3.17、10.3.1810.3.19、10.3.20

顶推架设每孔(联)梁10.3.21-10.3.2410.3.25、10.3.26

支座每孔(联)梁10.3.27、10.3.2810.3.29

顶推法

制架预

应力混

凝土连

续梁

防水层每联梁10.3.3010.3.31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4.410.4.5、10.4.6

钢筋每个安装段10.4.710.4.8、10.4.9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4.10、10.4.1110.4.12、10.4.13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0.4.1410.4.15、10.4.16

转体施工每孔(联)梁10.4.17-10.4.1910.4.20

支座每孔(联)梁10.4.2110.4.22

转体法

制架预

应力混

凝土连

续梁、连

续刚构

防水层每联梁10.4.2310.4.24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5.5-10.5.810.5.9、10.5.10

钢筋每个安装段10.5.1110.5.12、10.5.13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5.14、10.5.1510.5.16、10.5.17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0.5.1810.5.19、10.5.20

支座每孔(联)梁10.5.2110.5.22

支架法

现浇预

应力混

凝土连

续梁

防水层每联梁10.5.2310.5.24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0.6.6-10.6.810.6.9、10.6.10

钢筋每个安装段10.6.1110.6.12、10.6.13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0.6.1410.6.15、10.6.16

钢筋混

凝土连

续刚架

桥防水层每联梁10.6.1710.6.18

钢管拱肋制作每个安装段11.2.1-11.2.411.2.5

钢管拱肋拼装架设每个安装段11.2.6-11.2.1011.2.11

钢管内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1.2.12-11.2.14

涂装每孔梁11.2.1511.2.16

吊杆及系杆每孔梁11.2.17-11.2.20

梁部每孔梁11.2.2111.2.22

支座每孔梁11.2.2311.2.24

钢管混

凝土拱

防水层每孔梁11.2.2511.2.26

杆件预拼每个施工段11.3.111.3.2

拼装架设每个施工段11.3.311.3.4

涂装每孔梁11.3.511.3.6





钢拱

桥面板每个施工段11.3.711.3.8

支座每孔梁11.3.911.3.10

防水层每孔梁11.3.1111.3.12

杆件预拼每个施工段12.2.1-12.2.712.2.8

拼装架设每个施工段12.3.1-12.3.812.3.9

涂装每孔梁12.4.1-12.4.712.4.8

桥面板每个施工段12.5.1-12.5.612.5.7

支座每孔梁12.6.112.6.2







钢桁梁

防水层每孔梁12.7.112.7.2

拼装架设每个施工段13.2.1-13.2.913.2.10、13.2.11

涂装每孔梁13.2.1213.2.13钢梁

支座每孔梁13.2.1413.2.15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3.3.113.3.2、13.3.3

钢筋每个安装段13.3.413.3.5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3.3.613.3.7、13.3.8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3.3.913.3.10、13.3.11

桥面板安装每孔(联)梁13.3.12、13.3.1313.3.14







结合梁

混凝土

桥面板

防水层每联梁13.3.15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4.2.114.2.2、14.2.3

钢筋每个安装段14.2.4-14.2.614.2.7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4.2.814.2.9、14.2.10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4.2.11、14.2.1214.2.13、14.2.14

混凝土

索塔

索塔锚固区每座索塔14.2.15、14.2.16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4.3.114.3.2、14.3.3

钢筋每个安装段14.3.414.3.5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4.3.614.3.7、14.3.8

预应力每个施工段14.3.9、14.3.1014.3.11、14.3.12

支座每孔梁14.3.13、14.3.1414.3.15

混凝土

主梁

防水层每联梁14.3.1614.3.17

拼装架设每个施工段14.3.18-14.3.2014.3.21

涂装每孔梁14.3.2214.3.23

桥面板每孔梁14.3.2414.3.25

支座每孔梁14.3.26、14.3.2714.3.28

钢主梁

防水层每联梁14.3.2914.3.30







斜拉索斜拉索每个安装段14.4.1-14.4.514.4.6

模板及支架每座桥,3km以上特大桥每3km16.2.1、16.2.216.2.3

钢筋每座桥,3km以上特大桥每3km16.2.4-14.2.616.2.7

防护

墙、电

缆槽竖

墙、接

触网支

柱基础混凝土

每座桥,3km以

上特大桥每3km16.2.816.2.9、16.2.10

模板每座桥,3km以上特大桥每3km16.3.116.3.2























施遮板、

声(风)

屏障基

钢筋每座桥,3km以16.3.316.3.4

上特大桥每3km

混凝土及纤

维增强砂浆

每座桥,3km以

上特大桥每3km16.3.516.3.6、16.3.7

础、栏

杆(挡

板)、

电缆槽

盖板安装

每座桥,3km以

上特大桥每3km16.3.8-16.3.1416.3.15

桥梁伸缩装置、防落梁

挡块每座桥16.4.1-16.4.4

桥面排水设施每座桥16.6.1-16.6.6

围栏、吊篮每座桥16.7.1-16.7.5

桥上救援疏散设施每处16.8.1-16.8.8

沉降

变形

观测

沉降变

形观测沉降变形观测每座桥18.0.6-18.0.10

表3.2.6-2涵洞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

分部工程检验批项目检验项目条文号

名称

分项工程检验批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地基处理每个基坑4.2.14.2.1

基坑及支护每个基坑4.3.1-4.3.34.3.4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4.4.14.4.2

钢筋每个安装段4.4.34.4.4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4.4.54.4.6、4.4.7

地基及基础

基坑回填每个基坑4.5.1-4.5.3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7.3.117.3.2

钢筋每个安装段17.3.317.3.4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7.3.5、17.3.617.3.7、17.3.8

沉降缝每座涵17.3.9-17.3.12

涵身及端翼墙

防水层每座涵17.3.1317.3.14

模板及支架每个安装段17.4.117.4.2

钢筋每个安装段17.4.317.4.4

混凝土每个浇筑段17.4.517.4.6、17.4.7

渡槽

防水层每个渡槽17.4.817.4.9

模板及支架每座涵7.3.117.3.19

钢筋每座涵7.3.127.3.20

混凝土每座涵

7.3.13、7.3.15、

7.3.16、7.3.18、

17.5.2

7.3.21、7.3.22

锥体、

铺砌

及排

水设



砌体每座涵7.3.14、7.3.15-7.3.187.3.22、7.3.23

模板每座涵16.3.116.3.2

钢筋每座涵16.3.316.3.4

附属工程

栏杆

混凝土及纤维增

强砂浆每座涵16.3.516.3.6、16.3.7

安装每座涵16.3.8-16.3.1116.3.15

沉降变形观测沉降变形观测每座涵18.0.6-18.0.10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

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

执行。

2资料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

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抽样检验报告、工序的施工记录、自检和交接检验记

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检验报告等。

3质量责任确认:对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进行确认。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

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雨默于规

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施工作业责任人员质量责任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重要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

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

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

位工程,严禁验收。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

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

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4.1填写。对于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记录及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填写详细具体;对于一般项目可填写概括性结

论。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验收,并应按表3.4.2填写记录。



3.4.1_____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1

2





项3

4

5

6

7

8



9

1

2

3

4







目5



施工作业人员质

量责任登记

勘察设计单位现

场确认情况(需

要时)现场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

定结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应按部位和工序分别签名

表3.4.2__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

施工单位检查评

定结果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勘察设计单位现

场确认情况(需

要时)现场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桥梁的顶推架设、转体施工和桥台、涵洞的排水设

施等分项工程的验收。

表3.4.3______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质量控制资料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勘察设计单位现

场确认情况(需要

时)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1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桥梁的地基及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项目应按表19.1.2和

表19.2.1确定。

表3.4.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共分部1分部工程

经查,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分部

共项

经查,符合要求项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不符合要求项



共核查项

符合要求项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不符合要求项



共检查项

评定为合格的项4













观感质量验收

评定为差的项



5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

人等进行验收,桥梁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

人应参加,并应按表3.4.3填写记录。

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

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4.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填写记录。单位

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

规定。

4明挖基础

4.1一般规定

4.1.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

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4.1.2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

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1.3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

2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

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3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

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4混凝土浇筑前的基坑不得浸水。

4.1.4基础混凝土应在无水条件下浇筑,混凝土终凝前不得浸水。

4.1.5基坑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回填材料和质量标准进行回填。

4.1.6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4.2地基处理

4.2.1地基处理的施工和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路基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的有关规定。

4.3基坑及支护

主控项目

4.3.1基坑平面位置、坑底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3.2基坑开挖方法及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基底地质条件及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并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单位观察和见

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一般项目

4.3.4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地质类别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土±50

2石+50,-200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

4.4混凝土基础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4.4.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4.4.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

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4.4.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5.3.1

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4.4.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4.4.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1条和第6.4.15条~第6.4.16

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4.4.6混凝土施工和表面质量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4.4.7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7的规定。

表4.4.7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基础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50测量检查每边不少于2处

2基础顶面高程±30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4.5基坑回填

主控项目

4.5.1基坑回填前不得有积水、淤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5.2基坑回填填料类别和填筑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4.5.3基坑回填顶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5桩基础

5.1一般规定

5.1.1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浇筑过程中必须保证导管埋置深度。

5.1.2混凝土桩的起吊、堆放和运输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5.1.3基桩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试桩。

5.1.4沉入桩发生“假极限”、“吸入”、上浮、下沉现象时和采用射水沉桩

的应进行复打。

5.1.5基桩检测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

5.1.6混凝土灌注桩成孔方式(钻孔、挖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受场地、设

备等施工条件所限,确需将钻孔桩改为挖孔桩施工时,应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

从严控制。

5.1.7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5.2沉入桩

主控项目

5.2.1沉桩前应对桩的质量进行验收,其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和尺量。

5.2.2沉人桩下沉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桩的入土深度与最终贯入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并填写沉桩记录;监理单位观察并检查沉桩

记录。

监理单位对最终沉桩进行旁站监理。

5.2.3桩的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

确认。

5.2.4桩顶高程和桩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观察。

5.2.5接桩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5.2.6沉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沉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中间桩d/2且不大于250mm1桩位

外缘桩d/4测量或尺量检查

直桩1%2倾斜度

斜桩15%?tgθ吊线和尺量检查

注:1d为桩径或短边,单位为mm。

2θ为斜桩轴线与垂线间的夹角。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5.3钻孔桩和挖孔桩

I钻孔

主控项目

5.3.1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

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5.3.2孔径、孔深不得小于设计值,孔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5.3.3钻孔桩护筒应坚实不漏水,护筒埋深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5.3.4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验全部

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5.3.5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对于柱桩不应大于50mm,摩擦桩不应大于200岫。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

一般项目

5.3.6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顶面位置50mm1护筒

倾斜度1%

2孔位中心50mm

测量检查

3倾斜度1%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挖孔

主控项目

5.3.7开挖顺序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5.3.8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

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

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5.3.9孔径、孔深不得小于设计值,孔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一般项目

5.3.10挖孔桩挖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表5.3.10挖孔桩挖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孔位中心50mm测量检查

2倾斜度0.50%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Ⅲ钢筋

主控项目

5.3.11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

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5.3.12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5.3.13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3的规

定。

表5.3.13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100mm

2钢筋骨架直径±20mm尺量检查

3主钢筋间距±0.5d

4加强筋间距±20mm

5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20mm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6钢筋骨架垂直度1%吊线尺量检查

7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设计值检查垫块

注:d为钢筋直径(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5.3.14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15条的规定。

5.3.15混凝土浇筑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榭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5.3.16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

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

不得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

告。按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规定的方法评定

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

5.3.17桩身顶端上层浮浆应凿除,凿除后顶面应平整,粗骨料呈现均匀,

不得损坏基桩钢筋,桩顶高程允许偏差0-3cm,主筋伸人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凿除时,混凝土须达到下列强度:

1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2.5MPa。

2用风动机凿除时,须达到10MP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5.3.18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

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的规定。

2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检测方法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检

查检测报告;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并检查检测报告。

5.3.19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

现场确认。

5.4承台

I钢围堰

主控项目

5.4.1钢围堰所用材料、围堰刚度、强度及结构稳定性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监理单位对施工设计资料进

行审查。

5.4.2钢板桩围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尖高程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经过整修或焊接的钢板桩应做锁口通过试验。

3钢板桩接长时,应采取等强度焊接接长,相邻钢板桩接头上下错开2m以

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和检查施工记录。

5.4.3双(单)壁钢围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底面平均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2内外壁板及隔舱板的焊缝应进行抗渗透试验。

3上下隔舱板对齐,各相邻水平环形板对齐;上下竖向肋角应与水平环形板

焊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测量、观察和进行抗渗透试验;监理单位观察和检查测

量、试验记录,并对抗渗透试验进行见证。

5.4.4吊箱围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2围堰支撑体系应满足吊装整体钢围堰和浇筑、承台封底混凝土的整体受力

要求。

3吊箱围堰底板、边板和封板的接缝应有可靠的防漏水措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和测量;监理单位观察和检查测量记录。

一般项目

5.4.5钢板桩插打和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龙时楔形桩上下口宽度差不应大于桩长2%。

2到达设计高程后的倾斜度不应大于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5.4.6双(单)壁钢围堰、吊箱围堰拼装及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4.6的规定。

表5.4.6围堰拼装及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长、宽或直径1/700尺量检查不少于4处

2

内侧平面

尺寸对角线1/500尺量上、下口

3井箱相邻点高程10mm

4

顶平面相

对高差全节围堰最大高差20mm

5围堰平面扭角1°

6围堰倾斜度箱体高的1/500

7围堰轴线偏位50mm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5.4.7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有

关规定。

一般项目

5.4.8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

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5.4.9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5.3.1

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5.4.10承台预埋墩身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4.11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条

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5.4.12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1条和第6.4.15条~第6.4.16

条的规定。

5.4.13桩头与承台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4.14混凝土施工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5.4.15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5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表5.4.15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结构尺寸±30尺量长、宽、高各2点

2顶面高程±20测量5点

3轴线偏位15测量纵横各2点



5.5基坑回填

主控项目

5.5.1基坑回填填料和填筑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第4.5.3条的规

定。

6沉井基础

6.1一般规定

6.1.1沉井施工前应对洪汛、凌汛、潮汐、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和泥石

流等情况作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1.2沉井下沉前应对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建筑物等制定防护和环保措施。

下沉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6.1.3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6.2就地制作沉井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6.2.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规

定。

一般项目

6.2.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

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6.2.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5.3.1

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6.2.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6.2.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6.3.1

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1条和第6.4.14条~第6.4.16条的规

定。

一般项目

6.2.6混凝土施工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6.2.7混凝土沉井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表6.2.7混凝土沉并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长、宽或直径±0.5%,且不大于120mm测量不少于4处1平面尺

寸对角线±1%,且不大于180mm尺量

2井壁厚度±15mm尺量不少于4处

3表面平整度5mm2m靠尺量不少于4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节沉井全部检查。

Ⅳ下沉

主控项目

6.2.8沉井下沉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底节沉井混

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其上各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下沉。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每节沉井下沉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

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6.2.9沉井下沉就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沉井下沉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中心位置h/50底、顶面至少各测量4处

2倾斜度1/50

3平面扭角1°测量

4顶面、底面高程±20mm测量4点

注:h为沉井高度,单位为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座沉井全部检查。

V清基、封底及填充

主控项目

6.2.10沉井清理基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井下沉至设计高程后,基底地质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清理后的基底距隔墙底面的高度、刃脚斜面露出的高度和有效面积应符合

设计要求。

3在软土中沉井沉至设计高程并清基后,应进行沉降观测,待8h内累计下

沉小于10mm时方可封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测量;监理单位观察、测量并检查施工记录。

6.2.11沉井应在封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抽水填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抽水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

查试验报告。

6.2.12沉井填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墩台

7.1一般规定

7.1.1墩台应在承台完工后尽快施工,缩短墩台与承台混凝土浇筑的时间间

隔。

7.1.2墩身模板必须与承台顶面密封,封闭材料不得侵入墩身。

7.1.3墩台施工中应经常检查中线、高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墩台施工完

毕,应对全桥中线、高程、跨度贯通测量,并用墨线标出各墩台中心线、支座十

字线、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

7.1.4墩台处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路基、隧道、车站等排水

设施衔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施工前应核对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和妥善。

7.1.5陡坡地段桥梁墩台的基坑回填和边坡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统筹施

工。边坡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完整防护。

7.1.6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

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7.1.7墩台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河道进行疏通清理。

7.2墩台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7.2.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规

定。

一般项目

7.2.2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3.2条的规定。

7.2.3模板及支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墩台模板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前后、左右距中心线尺寸±10测量检查每边不少于2处

2表面平整度3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3相邻模板错台1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4空心墩壁厚±3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5同一梁端两垫石高差2

6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0,-5

7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5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安装段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7.2.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5.3.1

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7.2.5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条的

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7.2.6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第6.4.8条~第6.4.12条

和第6.4.15条~第6.4.16条的规定。

7.2.7墩台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混凝土施工接缝设置应符合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缝的平面应与结构的轴线相垂直,边缘应处理平整。

2周边应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应大于20mm(设计有连接或护面钢筋时可不另设)。使

用光圆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连接钢筋

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7.2.8墩台顶面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一般项目

7.2.9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7.2.10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

表7.2.10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墩台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20

2空心墩壁厚±5

3桥墩平面扭角2°

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4表面平整度5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7支承垫石顶面高程0,-10

8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5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墩台全部检查。

Ⅳ防水层

主控项目

7.2.1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7.2.1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7.2.13桥台泄水管与防水层应衔接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锥体及排水设施

I锥体填筑

主控项目

7.3.1桥台锥体填料种类、规格和地基处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

行《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2桥台锥体填筑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和观察。

7.3.3桥台锥体填筑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路基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仪器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7.3.4锥体填筑后应刷坡,坡面应平整、密实、圆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Ⅱ护坡及基础

主控项目

7.3.5砌体原材料和砌筑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8.2.1条~第8.2.6条和第8.3.1条~第8.3.6

条的规定。

7.3.6护坡及基础的结构形式、位置、基底高程及基础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测量。

7.3.7护坡应与边坡密贴,无空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桥台(桥墩基坑边坡有防护时按每桥墩)抽样检验2

处;监理单位按相同抽检数量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挖开观察。

7.3.8桥台锥体护坡及边坡防护应完整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3.9砌体砌筑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TB10424—2010)第8.3.7条~第8.3.8条的规定。

7.3.10砌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

表7.3.10砌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顶面高程±50水准仪检查

2表面平整度302m靠尺检查

3坡度不陡于设计要求测量检查

4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尺量检查

5底面高程±50测量检查

6反滤层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砌筑段检查5处。

Ⅲ排水设施

主控项目

7.3.1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的规

定。

7.3.12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

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7.3.13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1条和第6.4.15条~第6.4.16

条的规定。

7.3.14砌体原材料和砌筑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8.2.1条、第8.2.6条和第8.3.1条~第

8.3.5条的规定。

7.3.15排水设施应置于稳定的地基上,基底应密实、平整,且无草皮、树

根等杂物,无积水,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连续100m排水设施抽检3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

抽检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每条沟检验不少于一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测。

7.3.16水沟垫层、反滤层、封闭层、沉降缝和泄水孔的材料、结构形式、

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每50m水沟施工单位抽检3个断面;监理单位平行检查一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3.17水沟铺砌应密实、平顺、整齐、接缝严密、无渗漏水,沟内不积水,

无淤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7.3.18水沟与既有沟渠的衔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排水系统应完整且排水通

畅。路基与桥台衔接处的排水沟应与天然沟渠衔接,不得直接冲刷桥台锥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7.3.19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第4.3.2条的规定。

7.3.20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7.3.21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7.3.22排水沟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22的规定。

表7.3.22排水沟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施工单位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1沟底中心尺寸±100mm尺量

2沟底高程±20mm水准测量

3净空尺寸±20mm尺量

4沟底坡度±5%设计坡度坡度尺量

5厚度-10mm尺量

6沟底平整度20mm2.5m长直尺与钢尺量

7沟顶尺寸0,-20mm

每100m抽样检验各

5处

水准测量

7.3.23预制水沟及盖板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3.23的规定。

表7.3.23预制水沟及盖板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施工单位检验数量检验方法

1预制水沟厚度-10

2边长+3,-2

3对角线长+4,-2

4

盖板

厚度+4,-2

抽样检验2%尺量



8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8.1一般规定

8.1.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及有关技术标准的

规定。

8.1.2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单位应取得规定的现场制梁生产资质。

8.1.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制造和架设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

工工艺细则。

8.1.4制梁台座或先张梁张拉台座应有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

能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折线配筋的先张梁,预应力

筋转辙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1.5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模板及支架应有施工设计。其反拱和预留压

缩量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8.1.6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梁体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一次成型。

8.1.7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混凝土浇筑时,模板温度宜在5~35℃,混凝

土拌和物入模温度宜在5~30℃。

8.1.8梁体混凝土蒸汽养护分为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静停期

间棚温应不低于5℃,浇筑完4h后方可升温,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h。恒

温养护期间养护环境温度不宜超过45℃,梁体芯部混凝土温度不宜超过60℃,

最高不得超过65℃;降温速度不得大于10℃/h。恒温养护时间应根据梁体拆模

(放张)强度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及环境等通过试验确定。

8.1.9自然养护时,混凝土外露面宜采用保湿、保温材料覆盖,梁体洒水次

数应能使混凝土表面保持充分湿润,保湿养护时间不应小于14d。气温低于5℃

时,应采取保湿、保温措施,不应对混凝土浇水。

8.1.10梁体养护期间及拆除保温设施时,混凝土芯部与表层、表层与环境

温度之差不应超过15℃。

8.1.11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预应力筋安装宜自下而上,先穿直

线预应力筋,再穿折线预应力筋。预应力筋放张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

符合设计要求,且混凝土龄期不少于72h时进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8.1.1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的预应力筋张拉工艺,除设计有特别

规定外,宜按预张拉、初张拉和终张拉三个阶段进行。带模预张拉时,内模应松

开,不应对梁体压缩造成阻碍。张拉数量及张拉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束

张拉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及积水。终张拉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及弹性模量达

到设计值后、龄期不少于10d时进行。预施应力应采用两端同步张拉,并符合设

计要求的张拉顺序。预施应力过程中应保持两端的伸长量基本一致。张拉期间应

采取措施避免锚具、预应力筋受雨水、养护用水浇淋,防止锚具及预应力筋出现

锈蚀。

8.1.13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孔道压浆宜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成后

48h内进行。压浆时浆体温度应在5~30℃之间,压浆时及压浆后3d内,梁体

及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8.1.14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封锚(端)等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和

封堵。

8.1.15制梁支架应有专项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整体稳定性应能满足

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并应进行预压,以消除非弹性变形

和测出弹性变形值。

8.1.16桥梁预施应力使用的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

验。

8.1.17后张法预应力箱梁首孔梁预制,在终张拉前孔道摩阻和锚口(包括喇

叭口)摩阻应分别通过试验确定。

8.1.18箱梁出场(厂)应具有出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明书、静载试验报告、

张拉及放张记录,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8.1.19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满

足架(移)梁荷载要求,并应在工地进行静动载试验、试运转和验收,做好记录。

未经验收合格的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不得进行架(移)梁作业。

8.1.20架梁前应具备墩台里程、支座中心线、支承垫石高程及预埋件等竣

工资料,并由架梁单位复核。

8.1.21各类架桥机应经过检查、验收和试吊签证,所有运载工具、走行道

路、提升吊架、支承托架等,均应经过重载试验,并有签证记录。所有吊具、扁

担梁均应经过检查、重载试验。梁上开有吊孔时,其尺寸、位置、预埋件、钢筋

布置、运输支点的位置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梁上开孔用后应予填满。

8.1.22简支梁在装运过程中支点应位于同一平面,同一端支点相对高差不

得超过2mm。

8.1.23预制梁的架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

械安全监督规定》和铁道部现行《铁路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2006〕

181号)的规定。

8.1.24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隙灌注砂浆强度达到20MPa、千斤顶撤

出后方可通过运架设备。

8.1.25移动模架、移动支架每次拼装前,应对各零部件的完好情况进行检

查。每次拼装完毕,均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8.2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预制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2.1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8.2.2拆模时的梁体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

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60%及以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

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8.2.3梁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3的规定。

表8.2.3梁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侧、底模板全长±10尺量检查各不少于3处

2底模板宽+5,0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3底模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2

4桥面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10

拉线量测

5腹板中心线位置偏差10尺量检查

6隔板中心线位置偏差5

7模板垂直度每米高度3mm吊线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8侧、底模板平整度每米长度2mm1m靠尺和塞尺检查各不少于5处

9桥面板宽度±10

10腹板厚度+10,0

11底板厚度+10,0

12顶板厚度+10,0

13隔板厚度+10,-5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14端模板预留预应力孔道偏离设计位置3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8.2.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8.2.5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2.6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8.2.7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7的规定。

表8.2.7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桥面主筋间距及位置偏差(拼装后检查)15

2底板钢筋间距及位置偏差8

3箍筋间距及位置偏差15

4腹板箍筋的垂直度(偏离垂直位置)15

5钢筋保护层厚度与设计值偏差+5,0

6其他钢筋偏移量20

尺量检查不少于

5处

注:表中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实测偏差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8.2.8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9条~第6.4.16条

的规定。

8.2.9梁静载试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静载弯曲

抗裂试验方法》(TB/T2092)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规定数量抽检。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8.2.10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10的规定。

表8.2.10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梁全长±20mm检查桥面及底板两侧,放张/终张拉30天后测量

2△梁跨度±20mm检查支座中心至中心,放张/终张拉30天后测量

3桥面及防护墙内侧宽度±10mm检查1/4跨、跨中、3/4跨和梁两端

4腹板厚度+10mm,-5mm通风孔测量,跨中、1/4跨、3/4跨各2处

5底板宽度±5mm专用测量工具测量,跨中、1/4跨、3/4跨和梁两端

6桥面偏离设计位置10mm从支座螺栓中心放线,引向桥面

7梁高+10mm,-5mm检查两端

8梁上拱L/3000放张/终张拉30天时

9顶板厚+10mm,0mm

10底板厚+10mm,0mm

专用工具测量,1/4跨、跨中、

3/4跨、梁两端各2处

11防护墙厚度±5mm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12表面垂直度每米高度偏差3mm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13表面平整度5mm底板顶面10mm1m靠尺检查不少于15处

14钢筋保护层厚度90%测点实测值不小于设计值

专用仪器测量,跨中和梁端

的顶板顶底面、底板顶底面、

腹板内外侧、挡碴墙侧面和

顶面以及梁端面各2处(每

处不少于10点)

每块边缘高差1mm

支座中心线偏离

设计位置3mm

螺栓孔垂直梁底板

尺量

△螺栓孔中心偏

差2mm

尺量每块板上四个螺栓中心



15









外露底面平整无损、无飞边、防锈处理观察

预埋螺栓距桥面

中心线偏差+10mm,0mm接触网支柱基

础钢筋齐全设置、位置正确

电缆槽竖墙、伸缩装置钢筋齐全设置、位置正确

泄水管、管盖齐全完整,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16

桥牌标志正确,安装牢固

观察、尺量

注:1表中有“△”的3项为关键项点,其实测偏差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

2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8.2.11梁体及封锚(端)混凝土外观质量应平整密实、颜色均匀、整洁,无

露筋、空洞、石子堆垒,桥面流水畅通。对空洞、蜂窝、漏浆、硬伤掉角等缺陷

应修整并养护到规定强度。蜂窝深度不大于5mm,长度不大于10mm,不多于5

个/m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8.2.12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

1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2.13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

7.3.4条、第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8.2.14预应力预留孔道位置的允许偏差为4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预应力孔道总数的3%,且不少于5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梁端、跨中、1/4跨、3/4跨各一处。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8.2.15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2.16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8.3先张法预应力浪凝土简支箱梁预制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3.1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8.3.2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及检验应符合第8.2.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3.3先张梁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3条的规定。

8.3.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8.3.5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3.6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及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符合第8.2.6条和第8.2.7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8.3.7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9条~第6.4.16条

的规定。

8.3.8梁静载试验应符合第8.2.9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3.9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10的规定。

8.3.10梁体混凝土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8.3.11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或放张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2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2条、第7.4.1条、第7.4.4

条~第7.4.5条和第7.5.6条的规定。

8.3.12先张梁预应力筋隔离套管的品种、规格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

装时内端应堵塞严密,外端应穿出端分丝板以外50~150mm并加以固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8.3.13预应力筋安装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预应力筋安装

宜自下而上,先穿直线预应力筋,再穿折线预应力筋,折线预应力筋应通过转折

器相应的槽口。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8.3.14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预应力筋张拉

工艺除设计有特别要求外,宜采用单束初调、单束张拉或单束初调、整体初拉、

单束终拉。张拉时宜先进行直线预应力筋初调,再初调和张拉折线预应力筋,最

后张拉直线预应力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8.3.15预应力筋放张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符合设计要求,且混

凝土龄期不少于72h时进行。放张工艺应采用整体放张,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分别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试

验;监理单位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并见证检验。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一般项目

8.3.16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

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

第7.3.6条、第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8.3.17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3.18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8.4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I架梁

主控项目

8.4.1梁体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静载试验报告、张拉/放张记录和对外观进行

检查。

8.4.2梁存放和运输支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支点应位于同一平面上,

箱梁同一端支点相对高差不得大于2mm。架设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测量。

8.4.3预制箱梁架设落梁应采用支点反力控制,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

隙灌浆硬化前,每个支点反力与四个支点反力的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5%。支

座砂浆强度达到20MPa、千斤顶撤出后方可通过运架设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计量和试验检测;监理单位观察、见证检验。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8.4.4预制箱梁架设后的相邻梁跨梁端桥面之间、梁端桥面与相邻桥台胸墙

顶面之间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10mm。预制箱梁桥面高程不得高于设计高程,也

不得低于设计高程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

8.4.5预制箱梁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问的砂浆厚度不得小于20mm,也

不得大于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8.4.6梁体架设后应梁体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损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Ⅱ支座

主控项目

8.4.7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8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Ⅲ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4.9组合式箱梁横向连接的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

规定。

8.4.10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及检验应符合第8.2.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1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预埋件和预留孑1的检验应符合第8.2.3条和

第8.2.4条的规定。

Ⅳ钢筋

主控项目

8.4.12组合式箱梁横向连接的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

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

条~第5.2.3条、第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

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13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8.4.14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V混凝土

主控项目

8.4.15组合式箱梁横向连接的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

条~第6.2.8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16混凝土的允许偏差:截面尺寸+100mm,表面平整度5m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部位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尺量。

8.4.17混凝土表面质量的检验应符合第8.2.11条的规定。

Ⅵ预应力

主控项目

8.4.18组合式箱梁横向连接的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

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19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第8.2.13条的规定。

8.4.20同一孔梁的横向预应力预留孔道应在同一轴线上,水平及竖直方向

的偏差应不大于4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Ⅶ防水层

主控项目

8.4.2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4.2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8.5支架法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5.1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8.5.2支架的地基和基础承载力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承载力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8.5.3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按

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支架进行预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设计计算并进行预压;监理单位检查计算书、预压

报告并见证检验。

8.5.4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

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8.5.5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3条的规定。

8.5.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8.5.7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5.8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8.5.9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7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8.5.10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9条~第6.4.16条

的规定。

一般项目

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10条梁体的外观质量应符

合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8.5.13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5.14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第8.2.13条的规定。

8.5.15后张梁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14条的规

定。

V支座

主控项目

8.5.16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5.17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Ⅵ防水层

主控项目

8.5.18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5.19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8.6移动模架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I一般规定

8.6.1移动模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主梁挠度不应大于们

50(1为主梁支撑跨度),在各种工况下稳定系数均不得小于1.5。

8.6.2支承移动模架主梁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基础应

坚实稳固。

8.6.3移动模架进场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次整体安装后制梁前应

进行预压。

8.6.4移动模架每次拼装前,应对各零部件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拼装

完毕,均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方可投入使用。移动模架纵向前

移时应对桥墩、临时墩及主桁梁的稳定性进行检查。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6.5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8.6.6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检验应符合第8.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7制梁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3条的规定。

8.6.8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8.6.9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10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8.6.11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7条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8.6.12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9条~第6.4.16条

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13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10条的规定。

8.6.14梁体外观质量应符合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8.6.15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16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第8.2.13条的规定。

8.6.17后张梁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14条的规

定。

Ⅵ支座

主控项目

8.6.18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19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Ⅶ防水层

主控项目

8.6.20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6.2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8.7移动支架拼装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I一般规定

8.7.1移动支架及支承移动支架主梁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

性,基础应坚实稳固。

8.7.2移动支架每次拼装前,应对各零部件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拼装

完毕均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方可投入使用。移动支架纵向前移

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前移时应对桥墩、临时墩及主桁梁采取稳定措

施,移动支架上设置的下滑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长度、宽度。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8.7.3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8.7.4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符合第8.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5制梁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3条的规定。

8.7.6其他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8.7.7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8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的规定。

8.7.9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7条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8.7.10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11预制梁段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11的规定。

表8.7.11预制梁段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梁段长±5

2梁高+5,0

3桥面宽±10

4底板宽+15,0

5顶板厚+10,0

6腹板厚+10,0

7底板厚+10,0

8腹板间距±10

尺量

9孔道位置2

10梁段纵向中线相对旁弯最大偏离值5

11垂直度每米不大于3mm吊线尺量不少于5处

12平整度31m靠尺测量不少于5处

预埋螺栓距桥面中线偏差+10,013接触网支

柱基础钢筋齐全设置、位置正确观察、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节段均检查。

8.7.12梁体的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8.7.13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14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第8.2.13条的规定。

8.7.15后张梁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8.2.14条的规

定。

Ⅵ梁段组拼

主控项目

8.7.16梁段组拼接缝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试验报告。

8.7.17梁段组拼施工时,接缝面处理、接缝宽度、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文

件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8.7.18预制梁段整孑1组拼(浇筑混凝土湿接缝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符合表8.7.18的规定。

表8.7.18预制梁段整孔组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梁全长±20

2梁跨度±20

3梁高+10,-5

尺量不少于5处

4梁段纵向中线位置偏差5

5相邻梁段中心线偏差3

测量检查

6梁段垂直度每米不大于4mm吊线尺量不少于5处

7相邻梁段高差±3

8跨中梁段高程+2,-5

9相邻梁段间预应力孔道位置偏差3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8.7.19预制梁段整孔组拼后的梁体允许偏差和检验应符合第

8.2.10条规定。

8.7.20梁体的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第8.2.11条的规定。

Ⅶ支座

主控项目

8.7.21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22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Ⅷ防水层

主控项目

8.7.2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8.7.24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9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

9.1一般规定

9.1.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及有关技术标准的

规定。

9.1.2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制造单位应取得规定的现场制梁生产资质。T

梁出厂(场)应具有出厂(场)合格证或技术证明书,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

规定。

9.1.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制造和架设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

工艺细则。

9.1.4制梁台座应有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能满足施工各阶段

的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场地应具有良好排水条件。

9.1.5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的模板及支架应有施工设计,其反拱和预留压

缩量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

9.1.6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梁体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一次成型。每片梁浇

筑时间不宜超过3.5h。浇筑时,模板温度宜在5—35℃,混凝土拌和物入模温

度宜在5~30℃。

9.1.7梁体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标准第8.1.9条~第8.1.11条的规定。

9.1.8后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前,应对孔道摩阻损失、喇叭口损失和锚口摩阻

损失进行实际测定;先张法折线配筋张拉前,对折线筋摩阻损失进行实际测定。

根据实测结果对张拉控制应力做适当调整,并经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

9.1.9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的预应力筋张拉工艺,除设计有特别规

定外,宜按初张拉和终张拉两个阶段进行。张拉数量及张拉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束张拉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及积水。终张拉时的梁体混凝土强度、弹

性模量及龄期应符合设计要求。预施应力应采用两端同步张拉,并符合设计要求

的张拉顺序。预施应力过程中应保持两端的伸长量基本一致,相差不超过10%。

张拉期间应采取措施避免锚具、预应力筋受雨水、养护用水浇淋,防止锚具及预

应力筋出现锈蚀。

9.1.10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封锚(端)等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和

封堵。

9.1.11桥梁预施应力使用的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

验。

9.1.12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孔道压浆宜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

成后48h内进行。压浆时浆体温度应在5—30℃之间,压浆及压浆后3d内,梁

体及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9.1.13架梁前应做好施工准备,进行全面的施工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清除妨碍运架梁的侵限障碍物,具备墩台里程、支座中心线、

支承垫石高程及预埋件等竣工资料,并由架梁单位复核。

9.1.14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满

足架(移)梁荷载要求。并应在工地进行静动载试验、试运转和验收,做好记录。

未经验收合格的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不得进行架(移)梁作业。

9.1.15各类架桥机应经过检查、验收、试吊签证,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

路架桥机架梁暂行规程》(铁建设〔2006〕181号)的相应规定。所有运载工具、

走行道路、提升吊架、支承托架等,均应经过重载试验,并有签证记录。

9.1.16所有吊具、扁担梁均应经过检查、重载试验。梁存放和跨装的运输

支点位置、吊梁时的梁体强度和起吊点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9.1.17顶梁部位及横移梁滑道位置均应在允许悬臂长度范围内,以防梁体

开裂、折断。移运梁的移运线路、移运走行速度等应符合相关架桥机操作手册的

要求。

9.1.18一孔梁由多片T梁组成时,每片梁施加预应力日期之差不应超过6d,

成品梁应按照架梁计划,分批并成孔地组织装车发运。

9.2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预制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9.2.1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9.2.2拆模时的梁体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

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60%及以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

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9.2.3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表9.2.3模板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侧、底模板全长±10尺量检查各不少于3处

2底模板宽+5,0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3底模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2

4桥面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10

5腹板中心位置偏差10

拉线量测

6隔板中心位置偏差5尺量检查

7模板垂直度每米高度3mm吊线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8侧、底模板平整度21m靠尺和塞尺检查各不少于5处

9桥面板宽度±10

10腹板厚度+10,0

11底板厚度(在侧模板下翼边缘拐角处)+10,0

12顶板厚度(在侧模板上翼边缘拐角处)+10,0

13隔板厚度+10,-5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14模板预留预应力孔道偏离设计位置3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9.2.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的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9.2.5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5.3.1

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2.6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9.2.7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9.2.8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涤一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6条和第6.4.9条~第6.4.16条

的规定。

9.2.9梁静载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9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2.10T梁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0的规定。

表9.2.10T梁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L≤16m±101△梁全长

L>16m±20

L≤16m±102△梁跨度

L>16m±20

检查桥面及底板内外侧

3下翼缘宽度+10,0

4桥面及防护墙内侧宽度±10

5腹板厚度+10,0

检查1/4截面,跨中、3/4、梁两

端截面

6桥面内外侧偏离设计位置5从支座螺检中心放线引向桥面

7梁高+10,0检查两端

8梁上拱L/3000终张拉30天时测量

9隔板厚度+10,-5尺量

10表面垂直度每米高度3mm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11表面平整度51m靠尺测量不少于15处

12钢筋保护层厚度90%测点实测值不小于设计值

专用仪器测量,跨中和梁端的顶

板顶面、底板底面、腹板两侧、

梁端面各2处(每处不少于10点)

13上支座板每块板边缘高差1用水平尺靠量

△螺栓孔中心位

置2

螺栓外露长度+10,0

尺量

14桥面上防护墙钢筋位置10

预埋螺栓距桥面

中心线偏差+10,015

接触网

支柱基

础钢筋位置偏差5

尺量

注:1表中有“△”的3项为关键项点,其实测偏差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

2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9.2.11梁体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9.2.12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本标准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2.13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本标准第墨.2.13条的规定。

9.2.14后张梁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14条

的规定。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9.2.15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9.2.16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9.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架设

I架梁

主控项目

9.3.1梁体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静载试验报告、张拉/放张记录和对外观进行

检查。

9.3.2当采用一台吊车吊梁时,应使用起吊扁担。当采用两台吊车吊梁时,

两端应同步起落,吊点距梁端距离应小于设计允许的悬出长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查看记录。

9.3.3架梁程序和作业要求应符合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4T梁架设后的相邻梁跨梁端桥面之间、梁端桥面与相邻桥台胸墙顶面

之间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10mm。T梁桥面不得高于设计高程,也不得低于设计

高程2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9.3.5架桥机过孔前应进行梁体的横向连接,除焊完规定的挡数外,还应进

行横向临时紧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记录。

9.3.6梁体架设后应梁体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损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9.3.7多片T梁成型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7的规定。

表9.3.7多片T梁成型后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腹板中心距±10尺量

2桥面及防护墙内侧宽度±10尺量,测量跨中、L/4、3L/4截面

3多片梁梁顶相对高差+10,-5水准仪测量

4隔板纵向偏差(根部)±10尺量

5桥面内外侧偏离设计位置10从外侧支座螺栓中心放线引向桥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支座

主控项目

9.3.8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规定。

一般项目

9.3.9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Ⅲ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9.3.10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的规定。

9.3.11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及检验应符合第9.2.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3.12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预埋件和预留孔的检验应符合第9.2.3条和第

9.2.4条的规定。

Ⅳ钢筋

主控项目

9.3.1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9.3.14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9.3.15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V混凝土

主控项目

9.3.16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3.17混凝土的允许偏差:截面尺寸+100mm,表面平整度5m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部位检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尺量。

9.3.18混凝土表面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Ⅵ预应力

主控项目

9.3.19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本标准第8.2.1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9.3.20加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

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3条的规定。

9.3.21同一孔梁的横向预应力预留孔道应在同一轴线上,水平及竖直方向

的偏差应不大于4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Ⅶ防水层

主控项目

9.3.2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9.3.2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10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

10.1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

I一般规定

10.1.1模板及支架、钢筋、预应力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

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1.2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施工应编制详细的专项施

工方案、施工设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0.1.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筑施工前,应将墩顶梁段与桥墩临时固

结牢固。连续刚构墩顶梁段与桥墩整体浇筑。

10.1.4悬臂浇筑所用挂篮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结构形式、

几何尺寸应适应梁段高度变化并满足与已浇筑梁段搭接需要和挂篮走行要求。挂

篮走行和浇筑混凝土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挂篮使用前应进行安装、

走行性能工艺试验和载重试验。

10.1.5悬臂浇筑梁段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线形监测,发现超出允许偏差应

及时调整纠正。悬臂合龙时,两侧梁体的高差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10.1.6悬臂浇筑梁段应对称、平衡施工,实际不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允

许数值。

10.1.7连续梁、连续刚构预应力筋张拉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段预应力筋张拉应按先纵向、再竖向、后横向的顺序进行。

2纵向预应力筋张拉应在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95%、弹性模量达到

设计值的100%后进行,且必须保证张拉时混凝土的龄期不小于5d。

3纵向预应力筋应两端同步且左右对称张拉,最大不平衡束不得超过1束。

张拉顺序应为先腹板再顶板后底板,从外向内左右对称进行。预施应力过程中应

保持两端的伸长量基本一致。

4竖向预应力筋应左右对称单端张拉,宜从已施工端顺序进行。为减少竖向

预应力损失,竖向预应力筋应采用两次张拉方式,即在第一次张拉完成1天后进

行第二次张拉。

5横向预应力筋应在梁体两侧交替单端张拉,宜从已施工端顺序进行。每一

梁段伸臂端的最后1根横向预应力筋,应在下一梁段横向预应力筋张拉时进行张

拉。

6横向和竖向预应力筋张拉滞后纵向预应力筋张拉不宜大于3个悬浇梁段。

10.1.8挂篮前移时,纵向预应力筋必须张拉完成。

10.1.9孔道压浆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孔道压浆应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毕

后24h内完成,特殊情况时必须在48h内完成,并应按先纵向、再竖向、后横

向顺序进行施工,竖向预应力管道应从最低点开始压浆。同一孔道压浆应连续进

行一次完成。压浆时,浆体温度应在5~30℃之间,梁体温度在压浆时及压浆完

毕后3d内不应低于5℃。

10.1.10合龙段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设计要求,边跨现浇梁段采用支架

施工时,应符合本标准第8.5节的相关规定。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1.1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及第4.3.1条的

规定。

10.1.12用于梁体施工的挂篮、支架或托架使用前应进行静载试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10.1.13模板及支架拆除、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及第4.3.2条的

规定。

10.1.1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梁段的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法应符合表10.1.14的规定。

表10.1.1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梁段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梁段长±10尺量

2梁高+10,0

3顶板厚+10,0

4底板厚+10,0

5腹板厚+10,0

6横隔板厚+10,0

7腹板间距±10

8腹板中心偏离设计位置10

9梁体宽+10,0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10模板表面平整度31m靠尺测量不少于5处

11模板接缝错台2尺量

12孔道位置5尺量

13梁段纵向旁弯10拉线测量不少于5处

14梁段高度变化段位置±10

15底模拱度偏差3

16底模同一端两角高差2

测量检查

17桥面预留钢筋位置10尺量

四角高度差1水平尺靠量检查四角

螺栓中心位置2尺量检查(包括对角线)18支座板

平整度2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1.15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1.16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1)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10.1.17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10.1.18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0.1.19合龙段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时,其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9.1.1条和第9.5.6条~第

9.5.8条的规定。

10.1.加梁段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0.1.21合龙段施工及体系转换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监控。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一般项目

10.1.22连续梁、连续刚构梁体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

的规定。

10.1.23连续梁、连续刚构悬臂浇筑梁段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1.23的规定。

表10.1.23连续粱、连续刚构悬臂浇筑梁段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悬臂梁段顶面高程+15,-5

2合龙前两悬臂端相对高差合龙段长的1/100,且不大于15mm

3梁段轴线偏差15

4相邻梁段错台5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0.1.24悬臂浇筑连续梁、连续刚构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合表10.1.24的规定。

表10.1.24连续梁、连续刚构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梁全长±30

2边孔梁长±20

3各变高梁段长度及位置±10

尺量检查中心及两侧

4边孔跨度±20尺量检查支座中心对中心

5梁底宽度+10,-5尺量检查每个梁段及每孔1/4、跨中和3/4截面

6桥面中心位置10检查1/4、跨中和3/4截面及最大偏差处

7梁高+15,-5尺量检查梁端、跨中及梁体变截面处

11底板厚度+10,0

12腹板厚度+10,0

13顶板厚度+10,-5

14桥面高程±20

15桥面宽度±10

测量检查跨中及梁端

16表面平整度51m靠尺每10m检查一处

17腹板间距±10测量检查跨中及梁端

10梁上拱度与设计值偏差±10测量检查跨中及梁端

18接触网支柱基础预埋螺栓距桥面中心线偏差+10,0测量检查

注: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10.1.25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10.1.26连续梁、、连续刚构预应力筋的张拉时间、张拉方法和张拉顺序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

试验报告、施工记录。

张拉时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10.1.27梁段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毕后应在24h内完成孔道压浆,合龙后的

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毕后应在48h内完成孔道压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1.28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

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0.1.29梁段预留孔道位置的允许偏差为4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每根管道检查不少于3处。

Ⅵ支座

主控项目

10.1.30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1.31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Ⅶ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1.3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1.3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0.2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

I一般规定

10.2.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2.2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设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0.2.3悬臂拼装施工使用的起吊设备应具有足够的起吊力和稳定性,悬臂

走行及吊梁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使用前应进行走行及起吊试验。

10.2.4制梁台座应坚固、稳定,沉降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台座顶面应与桥

梁底面设计线型相一致。

10.2.5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拼装施工前,应按设计将墩顶梁段与桥墩

临时固结牢固。

10.2.6拼装梁段的胶接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批进行检验,符合设计

要求方可使用。

10.2.7预制梁段在拼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梁段的外形尺寸、接缝面平整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梁段拼装中线、高程的标线及标点数据应符合工艺设计

要求。

10.2.8悬拼梁段应对称、平衡进行施工,不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允许数

值。

10.2.9悬臂拼装施工应进行线形监控,以确保拼装过程和成桥后的线形均

符合设计要求。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2.10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10.2.11预制梁段的底模顶面应与桥梁底面设计线型相一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10.2.1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10.2.13预制梁段的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14条的规

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2.1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2.15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10.2.16预制梁段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

规定。

Ⅳ混凝±

主控项目

10.2.17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0.2.18预制梁段施工应使相邻梁段混凝土密贴浇筑,接缝面应设置隔离

层;起吊梁段的吊环等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0.2.19合龙段施工的检验应符合第10.1.19条和第10.1.21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2.20预制梁段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7.11条的规定。

10.2.21预制梁段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10.2.22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10.2.23预应力筋张拉的检验应符合第10.1.26条的规定。

10.2.24预应力孔道压浆的检验应符合第10.1.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2.25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

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0.2.26梁段预留孑1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9条的规

定。

Ⅵ梁段拼装

主控项目

10.2.27梁段必须在桥墩两侧对称、平衡拼装施工,两侧不平衡重偏差不得

大于设计允许数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计算、观察。

10.2.28拼装梁段胶接缝的胶粘剂种类、性能、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试验资料。

10.2.29拼装梁段胶接材料的配合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稠度和固化时间应

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配合比试验记录。

10.2.30拼装梁段的接缝面处理、接缝宽度和方法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工

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10.2.31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合表10.2.31的规定。

表10.2.31悬臂拼装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高程±20

2中线15

3相邻两墩悬臂端相对高差20

4拼接处相邻梁段高差3

5相邻梁段中线偏差3

测量

注: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Ⅶ支座

主控项目

10.2.32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2.33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Ⅷ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2.34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2.35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0.3顶推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

I一般规定

10.3.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3.2顶推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设

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0.3.3制梁台座应坚固、稳定,沉降满足施工设计要求,位于顶推线上的

制梁台座,中线及纵坡应与桥梁设计中线及纵坡相一致。

10.3.4临时墩及导梁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10.3.5顶推设备、滑道、导向及纠偏装置应符合顶推工艺设计的要求。

10.3.6顶推施工前应进行试顶,检验设备性能,验证设计摩擦系数。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3.7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1)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3.8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10.3.9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1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3.10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3.11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10.3.12梁段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有关

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10.3.13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

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0.3.14合龙段施工的检验必须符合第10.1.19条和第10.1.21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3.15梁段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7.11条的

规定。

10.3.16梁段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10.3.17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10.3.18顶推梁段的永久预应力筋张拉顺序和临时预应力筋张拉与拆除顺

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0.3.19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

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0.3.20加梁段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9条的规

定。

Ⅵ顶推架设

主控项目

10.3.21导梁长度及与主梁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导梁应具有足够的强

度和刚度,底面应平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测和精密水准仪测量。

10.3.22顶推滑道材料和摩擦系数应符合顶推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测。

10.3.23千斤顶的顶推力不应小于计算顶推力的2倍,顶推过程中墩、台纵

向位移不得大于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0.3.24顶推时各墩的顶推设备均应同步启动、同步运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10.3.25顶推法架设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

10.2.31条的规定。

10.3.26制梁台座相邻梁段底模顶面高差允许偏差为1mm;相邻墩(包括主

墩与临时墩)滑道顶面高程的允许偏差为±2mm;同墩两滑道顶面高差的允许偏

差为1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水准测量。

Ⅶ支座

主控项目

10.3.27顶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

第15.2.7条的规定。

10.3.28落梁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拆除滑动装置时,顶梁高度不应大于5

mm,一次下落高度不应大于10mm,相邻桥墩各顶点高差不应大于5mm,同一墩、

台两侧梁底顶落高差应不大于1mm;落梁时应以支点反力控制施工,可在不大

于计算支点反力值±10%范围内兼顾调整梁底高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一般项目

10.3.29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Ⅷ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3.30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3.3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0.4转体法制架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

I一般规定

10.4.1模板及支架、钢筋、预应力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

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4.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刚构转体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

工设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0.4.3转体施工前应按施工设计要求对转体结构进行称重、配重和试转。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4.4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及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4.5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10.4.6梁体的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1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4.7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4.8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条的规定。

10.4.9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10.4.1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3

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0.4.11合龙段施工的检验应符合第10.1.19条和第11.1.21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4.12梁体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4条的规定。

10.4.13梁体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10.4.14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4.15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7.4.6

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0.4.16梁段预留孑1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9条的规

定。

Ⅵ转体施工

主控项目

10.4.17转体纵横向稳定系数必须大于1.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设计资料。

10.4.18转体系统承载力、上下转盘及平衡滑道表面摩擦系数、动力设施和

锚固体系必须符合工艺设计要求。球铰强度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试资料、施工记录,尺量和观察。

10.4.19转体施工前,转体各部结构混凝土强度、预应力筋张拉值及外形尺

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尺量和测试。

一般项目

10.4.20转体就位后梁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4.20的规定。

表10.4.20转体就位后梁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梁体轴线偏差L/6000

2合龙前两悬臂端相对高差合龙段长的1/100,且不大于15mm

3顶面高程±20mm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Ⅶ支座

主控项目

10.4.21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4.22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Ⅷ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4.2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4.24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0.5支架法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

I一般规定

10.5.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

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5.2制梁支架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能满足施工各

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并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不应小于最大施

工荷载的1.1倍。

10.5.3支架法现浇连续梁分段长度、位置以及分段浇筑、张拉顺序应符合

设计要求。

10.5.4梁底模及支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顺序进行卸载、拆除,设计无

要求时应从梁体挠度最大处支架节点开始,逐步对称卸落相邻节点。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5。5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10.5.6支架的地基和基础承载力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承载力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0.5.7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浇筑混凝土前必须

按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支架进行预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设计计算并进行预压;监理单位检查计算书、预压

报告并见证检验。

10.5.8分段浇筑、张拉的连续梁支架应设置临时刚性支墩,临时刚性支墩

的强度和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设计计算书、观察。

一般项目

10.5.9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10.5.10模板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1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5.11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5.12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条的规定。

10.5.13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10.5.14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

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0.5.15梁体混凝土浇筑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5.16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4条的规定。

10.5.17梁体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V预应力

主控项目

10.5.18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5.19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

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0.5.20梁段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29条的规

定。

Ⅵ支座

主控项目

10.5.21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5.22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Ⅶ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5.2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5.24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0.6钢筋混凝土连续刚架桥

I一般规定

10.6.1模板及支架、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0.6.2模板及支架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及整体稳定性,应能满

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不应

小于最大施工荷载的1.1倍。

10.6.3连续刚架桥墩身与梁体混凝土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设计无要求

时,接缝应设置在距梗肋底0.5~1.0m墩身范围内。

10.6.4梁部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的方法和顺序进行施工。设计无要求时,

宜一次、连续完成一联的混凝土浇筑,浇筑顺序为由每跨的梁端向跨中进行。

10.6.5梁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支架。支架拆除顺序应符

合第10.5.4条的规定。

Ⅱ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0.6.6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10.6.7支架的地基和基础承载力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承载力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0.6.8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浇筑混凝土前应按

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支架进行预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设计计算并进行预压;监理单位检查计算书、预压

报告并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10.6.9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10.6.10模板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0.1.14条的规定。

Ⅲ钢筋

主控项目

10.6.11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0.6.12钢筋原材料及加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10.6.13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有关规

定。

Ⅳ混凝土

主控项目

10.6.14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

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0.6.15钢筋混凝土连续刚架桥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6.15

的规定。

表10.6.15钢筋混凝土连续刚架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一联全长±20尺量

2跨度±10尺量

3轴线位置10测量

4截面尺寸±10尺量

5顶面高程±10测量

6垂直度51m尺量

7表面平整度51m靠尺检查

预埋螺栓距桥面中

线偏差+10,08接触网支柱基础

钢筋齐全设置、位置正确

观察、尺量

注: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0.6.16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10.6.17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0.6.18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1拱桥

11.1一般规定

11.1.1模板及拱架、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1.1.2拱桥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现场调查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设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1.1.3钢管拱肋宜选择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工厂卷制加工,监理单位应派

员驻厂监造。

11.1.4钢管拱肋拼装架设前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预拼

装。

11.1.5拱肋的预拱度应按设计要求并根据跨度、拱架刚度、恒载等因素确

定。

11.1.6钢管混凝土拱桥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线形

监控。

11.1.7吊装设备安装完毕应经全面检查合格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

用。

11.1.8拱肋节段制作、拼装架设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评定合格后方可

正式焊接。

11.2钢管混凝土拱

I钢管拱肋制作

主控项目

11.2.1钢管拱肋制作所采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监

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11.2.2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1.2.3钢板的放样、号料、切割、卷制、焊接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施工记录。

11.2.4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按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进行探伤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探伤报告。

一般项目

11.2.5拱肋节段加工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5的规定。

表11.2.5拱肋节段加工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长度±5

2弯曲度节段长的1/1000且不大于10mm

3椭圆度(失圆度)钢管直径的1/500

4管端不平度钢管直径的1/500且不大于3mm

5钢管直径钢管直径的1/500且不大于3mm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管拱肋拼装架设

主控项目

11.2.6钢管拱肋拼装架设前应对节段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1.2.7拱脚预埋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采取可靠的定位、固定防偏

移措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11.2.8拱肋拼装的方法、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1.2.9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1.2.10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按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进行探伤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探伤报告。

一般项目

11.2.11拱肋节段拼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符合表11.2.11的规定。

表11.2.11拱肋节段拼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内弧偏离设计弧线8

2吊装成拱后横向位置跨径的1/6000

3吊装成拱后竖向位置10

4拱肋中心距±5

5拱肋接缝错台0.2倍壁厚且不大于3mm

6拱顶及1/4、3/4拱跨处高程±10

7拱脚预埋位置竖向2、横向5、纵向5

8吊杆孔水平位置横向3,纵向10

9吊杆孔高程±5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Ⅲ钢管内混凝土

主控项目

11.2.12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q010)第6.2.1条~第6.2.8

条、第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3条的规定。

11.2.13管内混凝土的浇筑工艺及浇筑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

案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11.2.14浇筑完成后的管内混凝土应饱满密实,填充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超声波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Ⅳ钢管拱肋涂装

主控项目

11.2.15钢管拱肋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1条~第12.4.7条的规

定。

一般项目

11.2.16钢管拱肋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8条的规定。

V吊杆及系杆

主控项目

11.2.17吊杆、系杆及配件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1.2.18吊杆及系杆的安装方法和安装顺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

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1.2.19吊杆及系杆的张拉顺序和张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张拉完毕后,应

结合施工监测进行索力调整,保证索力和伸长值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11.2.20吊杆及系杆的密封、防腐等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Ⅵ梁部

主控项目

11.2.21梁部应根据不同结构类型,按本标准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一般项目

11.2.22梁部应根据不同结构类型,按本标准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Ⅶ支座

主控项目

11.2.23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1.2.24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Ⅷ防水层

主控项目

11.2.25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1.2.26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1.3钢拱

I杆件预拼

主控项目

11.3.1钢拱桥杆件预拼施工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2.1条~第12.2.7

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1.3.2钢拱桥杆件预拼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12.3.9条

的规定。

Ⅱ拼装架设

主控项目

11.3.3钢拱桥拼装架设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3.1条~第12.3.8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1.3.4钢拱桥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12.3.9条的规定。

Ⅲ涂装

主控项目

11.3.5钢拱桥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1条。第12.4.7条的有关

规定。

一般项目

11.3.6钢拱桥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8条的有关规定。

Ⅳ桥面

主控项目

11.3.7桥面板施工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5.1条。第12.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1.3.8混凝土桥面板施工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3.3节的规定。

V支座

主控项目

11.3.9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1.3.11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Ⅵ防水层

主控项目

11.3.1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1.3.1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2钢桁梁

12.1一般规定

12.1.1钢桁梁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细则。

12.1.2钢桁梁构件出厂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书(含质量检验报告)。

2钢材、焊材和高强度螺栓及涂装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

3施工图、拼装简图及加工图。’

4工厂高强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5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高强度螺栓施拧试验报告及其他主要工艺试验报

告。

6焊缝检验报告、焊缝重大修补记录和焊接接头破坏性检验报告。

7工厂试拼装记录。

8涂装试验报告。

9构件发送表和包装清单。

12.1.3杆件预拼台座和钢桁梁拼装使用的墩旁托架、落地支架及临时墩等

辅助结构,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承载力。

12.1.4钢桁梁拼装设备应经过结构设计计算,起重机械能力应与钢梁杆件

预拼单元尺寸及重量、起吊高度及回转半径相适应。

12.1.5钢梁工地焊接拼装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

12.2杆件预拼

主控项目

12.2.1工厂制造的钢梁结构尺寸、焊缝质量、涂装质量、剪力联结器数量

及质量、工地栓接头位置的栓接面、工地焊接接头板端坡口、外观质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钢梁出厂合格证、杆件制造记录、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

焊缝检查记录、涂装检查记录、栓接接头抗滑移系数试验记录、剪力联结器弯曲

检验合格证、钢梁试拼记录等,观察和尺量。

12.2.2钢桁梁杆件拼装前,应对工厂随梁发送的栓接板面抗滑移系数试件

进行检验,抗滑移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方能进行杆件拼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随梁试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2.2.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规格、质量、扭矩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连接副规格、质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扭矩系数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生产厂家提供批号每批不少于8套分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检查工厂按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

做扭矩系数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检验。

12.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每个栓群或节点板随机抽查11%,

但主桁和纵、横梁连接处不少于两副,其余节点不少于1副。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使用扭矩扳手或量角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2.2.5节点板、拼接板与杆件预拼时,穿入的临时螺栓和冲钉数量不得少

于安装总数的1/3,冲钉穿人数量不宜多于临时螺栓的30%;对于螺栓孔较少

的栓群,临时螺栓数量不得少于2个。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2.6由板厚小于32mm板组成的板束,其板层缝隙应满足0.3mm插片深

入缝隙深度不大于20mm的规定。由板厚大于32mm板组成的板束,其密贴标准

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箱形插入式杆件,当节点栓孔边距B≥60mm时,采用0.3

mm插片深入缝隙深度不得大于(B—4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塞尺检查。

12.2.7磨光顶紧节点预拼应按照工厂的编号对号组拼,不得调换、调边或

翻面拼装,磨光顶紧处缝隙不大于0.2mm的密贴面积应不小于7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塞尺检查。‘

一般项目

12.2.8钢桁梁杆件预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2.3.9条的规定。

12.3拼装架设

主控项目

12.3.1钢桁梁拼装架设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按钢桁梁节

间依次进行施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测量记录。

12.3.2钢梁吊装过程中不得扭转翘曲、倾倒,钢梁杆件(桁段)多点吊装应

控制各吊点均匀受力,使梁体同步、支垫平稳、各节点正确就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2.3.3在支架上拼装钢桁梁时,冲钉和高强度螺栓总数量不得少于孔眼总

数的1/3,其中冲钉占2/3,孔眼较少部位冲钉和高强度螺栓数量不得少于6

个。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3.4采用悬臂法或半悬臂法拼装钢桁梁时,连接处冲钉数量应按所承受

的载荷计算确定,但不得少于孑1眼总数的一半,其余孔眼布置高强度螺栓。冲

钉和高强度螺栓应均匀地安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计算资料。

12.3.5整体桁段架设前,应对梁段进行全面检查,杆件及零件数量、连接

质量、涂装质量应符合要求。临时固定装置应完整,桁段应无变形或扭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和观察。

12.3.6钢桁梁段工地焊接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超声波探伤,并对25%工地焊接横向受

拉对接焊缝做射线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2.3.7扭矩法终拧检查扭矩,欠拧或终拧值均不得大于规定值的10%,每

个栓群或节点检查的螺栓合格率不得小于80%,并应对欠拧者补拧到规定扭矩,

超拧者更换连接副后重新拧紧。扭角法终拧检查转角,不足读数应补拧至规定转

角,超拧度数大于5°应更换连接副后重新拧紧。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每个栓群或节点板随机抽查10%,

但主桁及纵、横梁连接处不少于2副,其余节点不少于1副。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使用扭矩扳手或量角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2.3.8钢梁安装的测量工作应及时准确,每安装完一个节间测量一次钢梁

中线及各节点挠度,随时判断钢梁制造和安装质量,并及时与线形、应力等监控

数据相比较。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技术资料、观察。

一般项目

12.3.9钢桁梁位置和节点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9—1和

表12.3.9—2的规定。

表12.3.9—1钢桁粱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墩台处横梁中线与设计线路中线偏移10

2简支梁与连续梁间或两孔(联)间相邻横梁中线相对偏差5

3墩台处横梁顶与设计高程偏差±10

4两孔(联)间相邻横梁相对高差5

5每孔梁对角线支点的相对高差5

6固定支座处梁支承中心里程与设计里程偏差±10

测量检查



表12.3.9—2钢桁梁节点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弦杆节点对梁跨端节点中心连线的偏移跨度的1/5000钢梁

主桁

平面弦杆节点对相邻两个奇数或偶数节点中心

连线的偏移5mm

测量检查

立柱在横断面内垂直偏移立柱理论长度的1/700

设计拱度≤60mm±4mm

60mm<设计拱度≤120mm设计拱度的±8%

位置

拱度偏差

设计拱度>120mm按技术文件规定

支点处相对高差梁宽的1/1000

梁跨中心节点处相对高差梁宽的1/500

两主

桁相

对节

点位



跨中其他节点处相对高差根据支点及跨中节点高低差按比例增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2.4涂装

主控项目

12.4.1钢桁梁涂装体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

12.4.2涂装使用各种涂料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钢桥用防锈底漆供货技术条件》(TB/T2772)、《铁路钢桥用面漆供货技术条

件》(TB/T2773)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12.4.3杆件涂装前,表面的污泥、油垢,铁锈等应清除干净,杆件表面除

锈及粗糙度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1527)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试验记录。

12.4.4杆件结合点可能积水的缝隙必须在涂装前进行封填,封填材料的使

用寿命不应低于油漆寿命,并应具有耐水、耐候、防渗、防锈性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2.4.5钢件表面清理与涂料层的作业间隔时间要求、涂料涂层时的作业环

境要求及涂装工艺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1527)的有关

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12.4.6涂装体系干膜最小总厚度和每一涂层干膜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

求厚度,且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90%,高强度螺栓连接部位涂装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仪器检测。

12.4.7涂料涂层对底材附着力和涂装体系涂层间附着力,应符合铁道部现

行《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1527)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杆件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采用拉开法测定;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12.4.8钢梁涂装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均匀,无漏底、漏涂、起泡、

气孔、裂缝、剥落、划伤及咬底等缺陷,手工涂刷应无明显添痕。在任何1m2

范围内,桔皮、起皱、针孔、流挂小于3cm×3cm面积的缺陷不得超过2处,

小面积刷痕不得超过4处,涂料颗粒和尘微粒所占涂装面积不得超过1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2.5桥面板

主控项目

12.5.1钢桥面板采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监

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12.5.2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2.5.3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按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进行探伤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探伤报告。

12.5.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规格、质量、扭矩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连接副规格、质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扭矩系数施工

单位按生产厂家提供批号每批不少于8套分批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检查工厂按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

做扭矩系数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检验。

12.5.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拧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每个栓群或节点板随机抽查10%,

但主桁和纵、横梁连接处不少于2副,其余节点不少于1副。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使用扭矩扳手或量角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2.5.6混凝土桥面板施工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3.3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12.5.7混凝土桥面板施工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3.3节的规定。

12.6支座

主控项目

12.6.1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2.6.2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12.7防水层

主控项目

12.7.1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一般项目

12.7.2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相关规定:

13结合梁

13.1一般规定

13.1.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有关规定。

13.1.2钢梁存放及预拼场地应坚实平整、排水良好,支承点应设在不因自

重而产生永久变形的地方,防止部件积水锈蚀和栓接板面磨损、污梁。带有剪力

联结器的部件存放和运送时,不应损伤剪力联结器的质量。

13.1.3连续梁现浇桥面板时,混凝土分段长度及浇筑顺序、预应力筋张拉

顺序、连续梁落梁顺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3.1.4钢梁工地焊接拼装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

13.2钢梁

I拼装架设

主控项目

13.2.1厂制钢梁的结构尺寸、焊缝质量、底层涂装质量、剪力联结器数量

及质量、工地栓接头位置的栓接面、工地焊接接头板端坡口等外观质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钢梁出厂合格证、焊缝检查(包括弦杆、整体节点焊接的平

整度)记录、栓接接头抗滑移系数试验记录、剪力联结器弯曲检验合格证、钢梁

试拼记录,观察和尺量。

13.2.2钢板梁(或开口钢箱梁)架设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设计

的要求。吊装过程中钢梁不得扭转翘曲、倾倒,应注意梁体同步、支垫平稳、正

确就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3.2.3钢梁拼装架设采用满布式支架时,应考虑支架基础沉陷和支架变形

对调整钢梁拱度的影响,并留出调整拱度和起顶钢梁的设顶位置。采用悬臂拼装

钢梁时应有平衡梁和主梁杆件拼装顺序图,平衡梁抗倾覆稳定系数应大于1.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技术资料、观察。

13.2.4钢板梁(或开口箱梁)梁段工地焊接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

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超声波探伤,并对25%工地焊接横向受

拉对接焊缝做射线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3.2.5钢梁梁段(杆件)栓接拼装前应对工厂随梁发送的栓接板面抗滑移系

数试件进行检验,抗滑移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方能进行拼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随梁试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13.2.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规格、质量及扭矩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连接副的规格、质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扭矩系数施

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生产厂家提供批号每批不少于8套分批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检查工厂按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

作扭矩系数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检验。

13.2.7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施拧

使用的扳手在使用前、后必须标定,扭矩偏差不得大于使用扭矩值的±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标定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标定记录。

13.2.8在支架上拼装钢梁时,冲钉和高强度螺栓总数量不得少于孔眼总数

的1/3,其中冲钉占2/3,孑1眼较少部位冲钉和高强度螺栓数量不得小于6

个。采用悬臂法拼装钢梁时,连接处冲钉数量应按所承受的荷载计算确定,但不

得少于孔眼数的一半,其余孔眼布置高强度螺栓。冲钉和高强度螺栓应均匀布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计算资料。

13.2.9工地焊接剪力联结器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钉周边焊缝长度、宽度、高度、饱满度及栓钉与钢板的垂直度和结合程

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规定。

2栓钉沿轴线方向焊缝平均高度不小于0.2倍栓钉直径。

3栓钉沿轴线方向焊缝最小高度不小于0.15倍栓钉直径。

4栓钉周边焊缝平均直径不小于1.25倍栓钉直径。

5栓钉焊接位置偏差:沿杆件的纵向,栓钉根部和顶部应严格控制在±3mm,

沿杆件的横向,栓钉根部为±3mm,顶部为±5咖。

6每台班开始生产前应按规定的焊接工艺试焊2个栓钉,沿栓钉轴线弯曲

30。,焊缝应完好无损伤方为合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抽检5%,但每工作班不小于2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进行弯曲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13.2.10钢板梁(或开口钢箱梁)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2.10

的规定。

表13.2.10钢板梁(开口钢箱梁)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H≤2m±21梁高(H)

H>2m±4尺量两端腹板处

2主梁中心距±3尺量两端腹板中心线距

3相邻梁段上下翼缘错边量焊接≤1,栓接≤2

4相邻梁段腹板错边量焊接≤1,栓接≤2尺量

5拼接梁段两端边孔中心距1.0(采用工地扩孔2.0)尺量

6连续梁长度±15拼接后量全长

7主梁上拱度+10,-3尺量或测量跨中

8横断面对角线差4尺量两端断面

板梁h/350且不大于8mm9腹板平面度

箱梁h/250且不大于8mm

10旁弯板梁L/5,箱梁3+0.1L,且均不大于8

尺量

11支点高差5测量

12主梁、纵横梁盖板对腹板的垂直度0.5(有孔部位)1.5(其他部位)直角尺测量

注:L为跨中(m),腹板平面度h为盖板与加劲肋或加劲肋与加劲肋质检的

距离(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3.2.11钢桁梁位置和节点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12.3.9条的规定。

Ⅱ涂装

主控项目

13.2.12钢粱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1条~第12.4.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2.13钢梁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8条的规定。

Ⅲ支座

主控项目

13.2.14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2.15支座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13.3桥面板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3.3.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3.3.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预埋件和预埋孔洞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

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4条和第4.3.2

条的规定。

13.3.3结合梁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3.3的规定。.

表13.3.3模板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侧、底模板全长±10尺量检查各不少于3处

2底模板宽+5,0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3底模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2

4桥面板中心线与设计位置偏差5拉线量测

5侧、底模板平整度21m靠尺和塞尺检查各不少于5处

6模板预留预应力孔道偏离设计位置3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3.3.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

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3.3.5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3.3.6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7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3.7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7.11条的规定。

13.3.8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13.3.9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3.10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

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

7.3.4条、第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3.3.11预应力预留孔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10.1.29

条的规定。

V桥面板安装

主控项目

13.3.12钢筋混凝土桥面板的规格和质量、现浇桥面板混凝土分段浇筑顺序

及方法、预应力张拉顺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验收记录,观察和尺量。

13.3.13桥面板现场安装时钢梁与桥面板的结合面及剪力联结器表面应清

理干净,剪力联结器应无变形、锈蚀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3.3.14结合梁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3.14的规定。

表13—3.14结合梁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桥梁全长±15尺量,检查桥面及钢梁

2梁高+15,-5尺量,检查梁端桥面板顶至钢梁底

3桥面板厚度+10,-5尺量检查跨中及两端

4桥面板中心线与钢梁中心线10

5桥面挡碴墙内侧宽度+10,-5尺量,检查梁端和跨中

6桥面平整度5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7接触网支柱基座钢筋位置5尺量

8上拱度(与设计值相比)+10,-3测量,检查跨中

注:梁体顶面平整度应同时满足无砟轨道的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Ⅵ防水层

主控项目

13.3.15结合梁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13.3.16结合梁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14斜拉桥

14.1一般规定

14.1.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

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有关规定。

14.1.2斜拉桥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设计和安全操作细则。

14.1.3钢结构存放及预拼场地应坚实平整、排水良好,支承点应设在不因

自重而产生永久变形的地方,防止部件积水锈蚀和栓接板面磨损、污梁。带有剪

力联结器的部件存放和运送时,不应损伤剪力联结器的质量。

14.1.4悬臂浇筑梁段混凝土所用牵索挂篮必须有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

和稳定性必须满足不同施工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走行和浇筑混凝土时,倾覆稳

定系数不得小于2。挂篮正式施工前应试拼和进行载荷试验。

14.1.5主梁施工时必须进行动态施工控制,即对梁体每一施工阶段的结果

进行全程监控测试和验算,以确定下一施工阶段斜拉索张拉力值和主梁线形、高

程及索塔位移控制量值。

14.1.6测试索力所用的索力测试仪或频率仪在使用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检

定。使用期间还必须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检定周期定期橙定。

14.2混凝土索塔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4.2.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q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规

定。

一般项目

14.2.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3.2条的规定。

14.2.3塔段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2.3的规定。

表14.2.3混凝±塔段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顶、底面尺寸+5mm,0mm尺量检查

顶、底面高程±20mm

平面十字线位置5mm测量检查1

塔段

模板

表面平整度3mm2m靠尺检查

斜拉索管道两端中心位置3mm

2

孔道

定位

模板预应力筋孔道位置3mm

预埋铁件、锚杆孔、通风孔等位置10mm

尺量检查

3预埋配件锚具支承垫板与预留孔道轴线垂直度1°角尺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4.2.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4条、第

5.3.1条~第5.3.2条、第5.4.1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14.2.5劲性骨架制作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4.2.6锚箱和索鞍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一般项目

14.2.7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4.2.8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7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2.9索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2.9的规定。

表14.2.9索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顶、底面尺寸+10,-5尺量检查

2顶、底面高程±20

3塔身中心位置5

4系梁高程±10

5倾斜度塔高的1/3000,且不大于30mm和设计要求

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4.2.10索塔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14.2.11预应力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

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2.1

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条和第7.5.1

条~第7.5.6条的规定。

14.2.12预留孔道、索道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和尺量。

一般项目

14.2.13预应力筋施工原材料、制作和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应符合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其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7.4.6条和第7.5.7条的规

定。

14.2.14预留孔道、索道位置的允许偏差为4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V索塔锚固区

主控项目

14.2.15索导管及锚杯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和尺量。

14.2.16索导管及锚杯的安装位置、斜度和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和尺量。

14.3主梁

I混凝土主梁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4.3.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4.3.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3.2条的规定。

14.3.3梁段模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3.3的规定。

表14.3.3梁段模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设计拱度±10%

高程±5mm

测量检查不少

于5处1梁段底模板

模板面铺设滑动层后的平整度8mm靠尺、塞尺检查不少于5处

梁段长度(累计)±10mm

腹板外侧面距梁段中心线+8,-5mm

尺量检查端头

模板位置

上翼缘(桥面板)距梁段中心线+10,-8mm尺量检查侧模板不少于5处

2梁段内外模



梁段高度+10,-5mm尺量检查端部

腹板、顶板、底板及横隔板的厚度+10,0mm

直腹板和横隔板的垂直度(斜腹板

的倾斜位移)4‰梁高

吊线检查不少

于5处

斜拉索管道两端中心位置3mm测量检查3孔道定位模

板预应力筋束孔道位置3mm

预埋铁件、锚杆孔、通风孔等位置10mm尺量检查

4预埋配件锚具支承垫板与预留孔道轴线垂

直度1°角尺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4.3.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

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3.5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4.3.6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7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3.7梁段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3.7的规定。

表14.3.7梁段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长度(累计)±15尺量检查

2中线15测量检查

3腹板外侧面距梁段中线+10,-5尺量检查端部

4上翼缘(桥面板)外侧距梁中线+15,-8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5梁段高程+15,-5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6腹板、顶板、底板及横隔板的厚度+15,0尺量检查端部

7直腹板、横隔板垂直度(斜腹板的倾斜位移)4‰梁高吊线检查不少于5处

预埋螺栓距桥面中线偏差+10,0

8接触网支柱基础钢筋齐全设置、位置

正确

观察、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4.3.8梁段混凝土外观质量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2.11条的规定。

(Ⅳ)预应力

主控项目

14.3.9预应力施工原材料、预应力筋制作与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

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第7.2.1条~第7.2.5条、第7.3.1条~第7.3.3条、第7.4.1条~第7.4.5

条和第7.5.1条~第7.5.6条的规定。

14.3.10预留孔道、索道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测和尺量。

一般项目

14.3.11预应力筋制作与安装、张拉、压浆和封锚(端)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7.3.4条、第

7.4.6条和第7.5.7条的规定。

14.3.12预留孔道、索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第14.2.14条的规定。

(V)支座

主控项目

14.3.13主梁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

定。

14.3.14阻尼装置的品种、规格、质量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14.3.15主梁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Ⅵ)防水层

主控项目

14.3.16斜拉桥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3.17斜拉桥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Ⅱ钢主梁

(I)拼装架设

主控项目

14.3.埔钢梁的拼装及架设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3.1条~第12.3.8条

的规定。

14.3.19悬臂架设节间钢梁挂索前,应准确调整钢梁的中线位置。

检验数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14.3.加合龙施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4.3.21钢梁拼装及架设应符合本标准第12.3.9条的规定。

(Ⅱ)钢粱涂装

主控项目

14.3.22钢梁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1条。第12.4.7条的有关规

定。

一般项目

14.3.23钢梁涂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4.8条的有关规定。

(Ⅲ)桥面板

主控项目

14.3.24桥面板施工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2.5.1条。第12.5.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3.25混凝土桥面板施工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3.3节的规定。

(Ⅳ)支座

主控项目

14.3.26主梁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1条~第15.2.7条的规

定。

14.3.27阻尼装置的品种、规格、质量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14.3.28主梁支座安装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2.8条的规定。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14.3.29斜拉桥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3.30加斜拉桥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14.4斜拉索

主控项目

14.4.1斜拉索、锚具和减震装置的品种、规格、质量和防腐等级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和尺量。

14.4.2斜拉索搬运和安装时,应无弯折、错压,锚头和防护层无损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观察。

14.4.3锚环应与锚垫板密贴并居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4.4.4斜拉索护管和索导管内的填充材料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一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4.4.5施工过程中斜拉索的调整应以主梁线形控制为主,索力控制为辅。

合龙后索力调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索力测试仪或频率仪测试索力,用测量仪器量测线型。

一般项目

14.4.6成桥后斜拉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4.6的规定。

表14.4.6斜拉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索力±5%或设计允许偏差值索力仪检测

L≤100m±20mm2索长

L>100m±0.0002L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索力检查100%;索长检查10%,且不少于5根。

15支座

15.1一般规定

15.1.1支座安装前应检查桥梁跨度、支承垫石尺寸和高程、预留锚栓孔位

置和尺寸等。支承垫石和锚栓孔应清理干净,做到无泥土、无浮沙、无积水、无

冰雪和油污等杂物,并对支承垫石顶面进行凿毛处理。

15.1.2预制箱梁架设完成后应保证每个支座反力与四个支座反力的平均值

相差不超过±5%。

15.1.3支座防尘罩应及时安装,并应做到严实、牢固、栓钉齐全,防尘罩

开启不应与防落梁装置或梁端限位装置相抵触。

15.2支座安装

主控项目

15.2.1支座品种、规格、质量和调高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

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5.2.2支座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座桥梁上固定支座和

纵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同一侧,横向活动支座与多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

另一侧。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5.2.3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活动支座上下座板横向应对正,纵

向预偏量应根据支座安装施工温度与设计安装温度之差和梁体混凝土未完成收

缩、徐变量及弹性压缩量计算确定,并在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当体系转换全部

完成时梁体支座中心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5.2.4支座锚栓应拧紧,其埋置深度和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5.2.5支座砂浆的类别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及检验应符合铁道

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9.9.6条~第

9.9.13条的规定。

15.2.6支座与梁底及垫石之间应密贴无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5.2.7支座的螺栓、防尘罩等部件应齐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5.2.8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满足表15.2.8的规定。

表15.2.8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支座中心纵向位置偏差20

2支座中心横向位置偏差10

3T梁同端支座中心横向距离+15,-10

支座板四角高差1

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及中线的纵、横错动量16盆式橡胶

支座活动支座中线的纵横错动量(按设计气温定位后)3

下座板尺寸<2000mm1下座板中心十

字线偏转下座板尺寸≥2000mm1‰边宽

连续梁或跨度60m以上

简支梁20

固定支座十字

线中心与全桥

贯通测量后墩

台中心线纵向

偏差

跨度小于60m简支梁10

固定支座上下座板中线的纵横错动量3

活动支座中心线的纵向错动量(按设计气

温定位后)3

支座底板四角相对高差2

4钢支座

活动支座的横向错动量3

测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6桥面附属设施

16.1一般规定

16.1.1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6.1.2防水层不得在雨、雪和大风天气下施工,其施工材料和施工环境应

符合设计要求。

16.1.3防水层铺设前应清除基层面灰尘和杂物。

16.1.4防水卷材纵向宜整幅铺设,当防水卷材进行搭接时,应先进行纵向

搭接,再进行横向搭接,纵向搭接接头应错开。

16.1.5混凝土保护层施工时,施工用具、材料应轻吊轻放,严禁碰伤已铺

设好的防水层。

16.1.6混凝土保护层浇筑完成后应保湿、保温养护。

16.2防护墙、电缆檀竖墙、接触网支柱基础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6.2.1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

16.2.2拆除模板及支架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混凝土强度宜达到设计强度的5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在拆模前代表性的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6.2.3防护墙、电缆槽竖墙及接触网支柱基础模板安装的检验应符合表

16.2.3的规定。

表16.2.3防护墙、电缆槽竖墙及接触网支柱基础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中心位置3尺量

2长度±10尺量

3厚度±3尺量

4平整度21m靠尺、塞尺

5垂直度2mm/1m吊线尺量

6预留孔中心位置10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6.2.4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16.2.5防护墙、电缆槽竖墙及接触网支柱基础接地系统焊接长度、质量、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16.2.6接触网支柱基础上预埋螺栓、预埋钢板的材质及其防腐处理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6.2.7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

5.5.5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6.2.8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6.2.9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16.2.10防护墙、电缆槽竖墙及接触网支柱基础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16.2.10的规定。

表16.2.10防护墙、电缆槽竖墙及接触网支柱基础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中心位置5尺量

2长度±15尺量

3厚度±5尺量

4顶面高程±10水准仪

5顶面及侧面平整度31m靠尺、塞尺

6垂直度3mm/1m吊线尺量

7预留孔中心位置15尺量

螺栓外露长度+20,0

螺栓相互间距±2

螺栓中心位置±28

接触网支

柱基础

螺栓埋深+20,0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每侧各抽检5处。

16.3遮板、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

I模板

主控项目

16.3.1遮板、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等小型构件模板

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

—2010)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6.3.2遮板、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等小型构件模板

安装的检验应符合表16.3.2的规定。

表16.3.2小型构件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长度、宽度±2尺量

2厚度±1尺量

3对角线±3尺量

4平整度21m靠尺、塞尺

5预留孔中心位置10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6.3.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6.3.4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

5.5.5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及纤维增强砂浆(活性粉末混凝土)

主控项目

16.3.5混凝土及纤维增强砂浆(活性粉末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

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

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6

条和第9.8.5条~第9.8.10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6.3.6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16.3.7小型预制构件的结构外形尺寸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3.7的规定。

表16.3.7小型预制构件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表面平整度21m靠尺检查

2长、宽±3

3厚度±2

中心位置154预留孔洞

尺寸+15,0

尺量

中心位置35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

Ⅳ安装

主控项目

16.3.8安装前应对遮板、栏杆(挡板)、电缆槽盖板等小型预制构件进行外

观检查,不得有蜂窝、孔洞、疏松、露筋、缺棱掉角、断裂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3.9遮板、声(风)屏障基础上预埋螺栓、预埋钢板的材质及其防腐处理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3.10遮板、声(风)屏障基础上预埋螺栓间距的允许偏差为±3mm、外露

长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6.3.11栏杆(挡板)内侧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栏杆的连接、安装应牢固顺

直,高度应保持一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6.3.12盖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齐全、稳固、无损坏,板间空隙

均匀一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3.13声(风)屏障基础上的预埋螺栓应螺纹完整,无锈蚀和水泥浆等污

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3.14声(风)屏障基础上的预埋钢板应无锈蚀和水泥浆等污物,凹槽底高

程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般项目

16.3.15遮板、声(风)屏障基础、栏杆(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合第16.2.10条的规定。

16.4桥梁伸缩装置、防落梁挡块

主控项目

16.4.1桥梁伸缩装置和防落梁挡块所用原材料和部件的品种、规格、质量

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6.4.2桥梁伸缩装置和防落梁挡块的安装位置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观察。

16.4.3桥梁伸缩装置和防落梁挡块的部件应齐全完整,且连接可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4.4桥梁伸缩装置的安装质量应能满足梁体位移及转动需要,并能可靠

防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5防水层及保护层

I防水层

主控项目

16.5.1防水层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监理单位检查检验报告。

16.5.2防水层的铺设范围、构造形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6.5.3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清洁、干燥,不得有浮渣、浮土和油污等杂

物,满足防水层铺设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5.4防水层的搭接宽度、铺设工艺和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

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6.5.5防水层的铺设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试验。施工单位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

位见证检验。

16.5.6防水层的表面质量应厚薄一致、粘贴牢固、搭接封口正确,不得有

滑移、翘边、起泡、损伤等缺陷,不得渗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Ⅱ保护层

主控项目

16.5.7保护层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

条、第6.3.1条~第6.3.5条、第6.4.1条~第6.4.16条、第9.1.1条和第9.2.5

条。第9.2.8条的规定。

16.5.8保护层施工部位、厚度、坡度和断缝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裂

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16.5.9保护层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并与周边混凝土密贴。混

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疏松、起砂、脱皮、损伤等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6.5.10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5.10的规定。

表16.5.10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表面平整度31m靠尺检查

2厚度±5

3断缝深度+10,0测量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孔梁、每座涵洞检查不少于10处。

16.6桥面排水设施

主控项目

16.6.1桥面排水设施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6.6.2桥面泄水孔处的细部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6.6.3泄水管接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应严密、连接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6.4水平方向的泄水管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保证流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16.6.5泄水管的设置范围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6.6.6桥面排水设施应部件齐全,固定牢靠,无破损,无漏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7墩台围栏、吊篮

主控项目

16.7.1围栏、吊篮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6.7.2围栏、吊篮的结构尺寸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6.7.3围栏、吊篮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7.4围栏、吊篮的涂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7.5吊篮步板的安装应齐全、完整、稳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8桥上救援疏散设施

主控项目

16.8.1桥上救援疏散设施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6.8.2基础和立柱的结构形式、位置、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16.8.3疏散通道的梁、板、踏步和栏杆的结构形式、位置、质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16.8.4防护罩的结构形式、设置范围、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16.8.5安全门的结构形式、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16.8.6钢部件的涂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8.7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8.8桥上救援疏散设施的部件应齐全、完整、有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7涵洞

17.1一般规定

17.1.1涵洞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放线,并对涵位、孔径、涵长、涵身分节、

水流方向、出入口高程以及排灌系统或道路的连接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

施工。

17.1.2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

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有关规定。

17.1.3涵洞进出I=1与既有沟床或道路应连接顺畅,排水系统应完善通畅。

17.1.4涵洞与路基过渡段填筑应在涵身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填筑应

从涵身两侧同时对称、水平、分层填筑,并碾压密实,涵身两侧1m范围内的填

土不得用大型机械施工,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过渡段施工

质量和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

—2010)的规定。

17.1.5渡槽的连接处应密封不漏水。

17.2地基及基础

17.2.1涵洞地基及基础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规定。

17.3涵身及端翼墙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7.3.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7.3.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

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7.3.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7.3.4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7.3.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17.3.6框架涵身应先浇筑底板(包括下梗肋),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

强度50%后,再施工中、边墙及顶板混凝土。分次浇筑时,边墙的施工缝不应

设在同一水平面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观察和检

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7.3.7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T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17.3.8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3.8的规定。

表17.3.8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边翼墙,中墩距设计中心线位置20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2墙顶、拱座顶面高程±15

3孔径±20

4涵长+100,-50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5厚度+10,-5顶板、底板、边墙、盖板各检查2处

6涵身接头错台10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座涵洞全部检查。

Ⅳ沉降缝

主控项目

17.3.9沉降缝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17.3.10沉降缝位置、尺寸、构造型式和止水带的安装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7.3.11沉降缝不得渗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7.3.12沉降缝应竖直、宽度均匀,环向贯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V防水层

主控项目

17.3.13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17.3.14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17.4渡槽

I模板及支架

主控项目

17.4.1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3.1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7.4.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

规定。

Ⅱ钢筋

主控项目

17.4.3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

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1条~第5.2.3条—第

5.3.1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4条和第5.5.1条~第5.5.4条的

规定。

一般项目

17.4.4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5.2.5条、第5.3.3条和第5.5.5

条的规定。

Ⅲ混凝土

主控项目

17.4.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6.2.1条~第6.2.8条、第

6.3.1条~第6.3.5条和第6.4.1条~第6.4.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7.4.6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11B10424—2010)第6.4.18条的规定。

17.4.7渡槽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4.7的规定。

表17.4.7渡槽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槽身轴向位置20

2槽身流水面高程±20测量检查不少于4处

长度0,-10

宽、高±10



3槽梁尺寸

壁厚+10,0

4其他结构尺寸±20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Ⅳ防水层

主控项目

17.4.8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17.4.9防水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5节的规定。

17.5附属工程

I锥体、铺砌及排水设施

主控项目

17.5.1锥体、铺砌及排水设施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7.3.11条~第7.3.18

条的规定。

17.5.2涵洞出入口排水设施应完整且排水畅通,满足排水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一般项目

17.5.3锥体、铺砌及排水设施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7.3.19条~第7.3.23

条的规定。

Ⅱ栏杆

主控项目

17.5.4栏杆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3.1条、第16.3.3条、第16.3.5

条和第16.3.8条~第16.3.11条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17.5.5栏杆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3.2条、第16.3.4条、第16.3.6

条~第16.3.7条和第16.3.15条的有关规定。



18沉降变形观测

一般规定

18.0.1桥涵工程沉降变形测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TB10601—2009)的有关规定。

18.0.2变形测量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

置;工作基点在观测期间应稳定不变;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

特征的位置。

18.0.3观测期间应对变形监测网设施和观测装置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

保施工过程中不受扰动或破坏。

18.0.4变形观测成果的所有原始观测记录应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

严格执行责任人签字制度,并应符合竣工文件编制和移交的有关规定。

18.0.5观测期内,墩台基础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

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

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主控项目

18.0.6桥涵沉降变形观测标布设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

范》(TB10601—2009)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尺量;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18.0.7沉降变形观测装置的规格、材料及埋设深度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

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的相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8.0.8桥涵沉降变形观测的仪器、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观测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观测资料。

18.0.9桥涵沉降变形的观测阶段及频次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

测量规范》(TB10601一2009)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

18.0.10桥涵沉降变形观测资料应系统、完整、真实、可靠,满足沉降变形

分析评估的需要。.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沉降变形观测成果资料。

19桥涵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19.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19.1.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状况。

19.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并按

表19.1.2填写记录。

表19.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抽样检验报告

4施工试验报告

5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7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年月日

注:核查人为监理单位人员。

19.2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19.2.1单位工程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进行核查,并按表19.2.1填写记录。

表19.2.1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项目资料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地(桩)基承载力试验

2基桩完整性检测

3混凝土表面裂缝检查

4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查

5桥台、涵洞排水功能检查

6桥上救援疏散设施功能检查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注:核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19.2.2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方法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表面裂缝采用观察或刻度放大镜检查,全部检查。

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采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现

场测定,每孔梁不少于3处,每个墩台不少于3处,每座涵洞不少于3处,每处

不少于10个点。90%测点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3桥台、涵洞排水功能采用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和现场观察,全部检查。

19.2.3结构实体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单位工程严禁验

收。

19.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19.3.1观感质量评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

场评定,并按表19.3.1一1和表19.3.1-2填写记录。

表19.3.1—1桥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序号项目名称质量状况

合格差

1墩、台

2混凝土梁

3钢梁涂装

4桥面及附属设施

5检查设施

6锥体及排水设施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表19.3.1—2涵洞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质量评定序号项目名称质量状况

合格差

1涵身及端翼墙

2沉降缝

3锥体、铺砌及排水设施

4栏杆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19.3.2观感质量检查项目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应进行返修。

桥梁

19.3.3墩台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局部蜂

窝麻面已修补,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拉筋孔处理符合要求。

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

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

19.3.4混凝土梁和预应力混凝土梁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无明显的表面缺陷。泄水管排水通

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19.3.5钢梁涂装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涂装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的涂层漏涂、剥落、起泡、划伤以及流挂

等现象。

19.3.6桥面及附属设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表面无明显损伤,布设符合规定,接缝基本严密。遮板外观色泽均匀,安装

牢固。电缆槽盖板平整、无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栏杆配

件齐全,栏杆、扶手无缺陷,安装牢固,扶手基本顺直。涂装符合合格标准。

19.3.7检查设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配件齐全、联结牢固,涂装符合合格标准,救援通道、检查爬梯符合设计要

求,检查车走行灵活。

19.3.8桥台锥体及排水设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排水沟槽线条基本清晰、

顺直,流水面平顺、无淤积现象,沟槽盖板基本无破损、安装牢固。锥体、墩台

施工开挖边坡防护完整并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完善,通畅。

涵洞

19.3.9涵身及端翼墙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砌体选料得当,

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

基本顺直,排水通畅。

19.3.10沉降缝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缝身竖直、缝宽基本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

19.3.11锥体、铺砌及排水设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砌体选料得当,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出人口铺

砌与上下游河床、排水设施连接平顺、稳固。排水设施完整,排水通畅。

19.3.12栏杆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配件齐全,栏杆、扶手无明显缺陷,预制组装构件表面平整,安装牢固,线

条顺直,涂装符合合格标准。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

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诃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条文说明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写依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

项等予以说明。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条文。

1.0.1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统一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

验收。本标准不涉及工程决策阶段的质量、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和运营维修阶段

的质量等。

本标准是政府部门、专门质量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主要依据。

由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工程整体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整体质量在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所以本标准根据铁路桥涵专业的工程质

量特性,规定了建设活动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程序、职责以及质量

指标,藉以保证工程质量。

1.0.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定质量职责和义务。本标准根据铁路桥涵工程的专业特

点,对建设各方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职责具体细化,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改变了几

十年来一贯沿用的工程施工质量仅由施工单位一方负责的传统模式,促使各方共

同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

1.0.6铁路工程施工点多线长、施工期较长,取弃土(渣)、污水(物)排放、

噪声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大。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有效的环保方案,施工

期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给予必要的恢复,切实做好环境

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设计有要求的更应该全面按

设计文件办理。

1.0.8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客观、准确的检验检测数据,是评价工程质量的

科学依据。判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与否,要体现质量数据为依据的原则。其基础

是质量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且能够代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要求检验检测

所用的仪器方法和抽样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方法统一,数

据才有可比性。另外,随着工程检测技术的发展,一些成熟可靠的新方法、新仪

器不断出现,尤其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使用新技术后,能减少检测工作量,

提高检测精度,应该积极采用。但采用这些新技术应经过必要程序的鉴定。

1.0.10本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指标是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即控制施工质量的

最低标准。达不到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工程,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就不

能得到有效保证和满足,就是不合格的工程。所以本标准要求施工所采用的承包

合同文件和其他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能低于本标准中的规定。

1.0.16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节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所以采用

的标准规范就会很多。既有技术标准又有管理标准、既有国家标准又有行业标准、

甚至还有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本标准难以一一详列。一般情况下可根据工程实

际情况,确定各种标准规范的采用与否。但是对于施工过程涉及到的、现行国家

和铁路行业标准中有强制性执行要求的标准或标准条文则必须贯彻执行。

3.1.1工程施工质量要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施工现场应配齐相应的施工技

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施工单位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

系,要建立必要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准备工作要全面、到位。

施工前,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这是对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提出的要求,是保证开工后顺利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

基础。一般情况下,每个单位工程应检查一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

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做出合格

或不合格及限期整改的结论。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在内。

3.1.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是两个方面:一是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

量的进场验收,二是对各工序操作质量的自检、交接检。

(1)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进场验收应分两个层次进行。

现场验收: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

进行验收。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并配以必要的尺量、检查合格证、厂家(产地)

试验报告;检验数量多为全部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验方法和数量多数

情况下相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试验检验:凡是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项

目的确定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对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确有重要影响,二是

大多数单位具备相应的试验条件。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的批量、抽样数量、质量指

标应根据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要求或工程特点确定,检验方法符合相关标准或技

术条件的规定;监理单位要按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20%或10%以上的比例进行

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对工序操作质量的自检、交接检验。

自检: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对反

映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检。自检的结果要留有记录。这些结果可以作为施

工记录的内容,有的也正好是检验批检验需要的检验数据,要填入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表中。

交接检验:一般情况下,一个工序完成后就形成了一个检验批,可以对这个

检验批进行验收,而不需要另外进行交接检验。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

其完成后应由其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

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其目的有三个:一是促进前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二是促进后道工序对前道

工序质量的保护;三是分清质量职责,避免发生纠纷。

3.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收。

1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的标准是本标准和现行的铁路混凝

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原则,勘察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施工中不

得随意改变勘察设计文件。如必须改变时,应按程序由设计单位修改,施工质量

也应符合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赢火贯,是指参加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本标准给出了原则

性的规定,还应结合工程情况、管理模式等,在保证工程质量、分清责任的前提

下具体确定。

4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其工程施工质

量必须达到本标准的规定。另外,其他各方的验收工作必须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

合格基础上进行,否则。也是违反标准的行为。

3.2.1~3.2.6明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以及检验批的具

体规模数量,是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提高验标可操作性的关键

所在,在各级工程质量验收中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验收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

性,方便检查、归档、验收,具体实施中,应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以及检验批进行编号,每一个检验批都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一个号码。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四级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

工程、检验批。

单位工程: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完整工程中的相当规模施工范围,或几

个完整工程组成的相当规模施工范围划分。其重要的划分原则为一个单位工程必

须是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

分部工程:按一个完整的部位、主要结构或施工阶段划分,由若干个分项工

程组成。

分项工程:主要是按工种划分,有的也可按工序、材料、工艺等划分。由若

干个检验批组成,特殊情况下仅含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将一个分

项工程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

3.3.1检验批质量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资料检查和质量责任确认三部

分。本标准对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要求都是根据这三个方面做出的规定。

3.3.2检验批质量合格的前提是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

格。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规定在允许偏差内的点

应达到80%及以上,其余抽查点可以超出允许偏差,但不得超出1.5倍的允许

偏差。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

主要是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分项工程范围,不能缺漏。如果检验批质量

不合格不能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

应注意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等。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主要是检查检验批的

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

(3)地基基础、梁部结构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有缺漏、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的

规定和设计要求。

3.3.5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建设活动各方对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分

部工程质量、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资料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均应符合本标准的

规定。

3.3.6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多在检验批质量验收阶段出现,否则会

影响相关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

1对于返工重做、更换构配件或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当重新

抽样检查后,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应判定该检验批合格。

2个别试块试件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包括试块试件失去代表性、试

块试件缺少、试验报告有缺陷或对试验报告有怀疑等。这种情况下,应由有资质

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证明该检验批的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的

要求,则该检验批予以合格验收。

对于其他不合格的现象,因情况复杂,本标准不能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由

各方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协商处理。

3.3.7采取返修或加调处理措施后,任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安全和使

用要求的分部、单位工程,是不合格工程,严禁验收。

3.4.1~3.4.5条文中规定的检验攒质量验收记录表是通用格式。由于分项

工程所含项目差别很大,窦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发生漏检项目、项目名称不统一、

质量描述不规范、检验数量不足等具体问题,所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漾表采蔫统

一格式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把握以下要点: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验收工作的基础。

(2)监理单位应对所有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可根据施工单位质量

控制情况确定检查项目。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主要是能够负质量责任,当发

生质量问题时具有可追溯性。

(4)勘察设计单位只参加单位工程和与勘察、设计文件有直接关系的分部工

程的验收。

4.1.3当岩面倾斜大于15°时,应使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使承重面与之垂

直,以防滑移。

4.3.3基坑挖至基底设计高程,或已按设计要求加固、处理完毕后,必须经

过基底检验。基底检验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桥梁地基检验

时参加)共同对地质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当各方对检查结果发生分歧时,由勘察

设计单位最后确定结果。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基底检验应及时,以免因等候检验,基底暴露时间过久而风化变质。

5.1.4“假极限”是桩在饱和的细、中、粗砂中连续锤击下沉时,使流动的

砂紧密夹实于桩的周围,妨碍土中水分沿桩上升,在桩尖下形成很大的“水垫”,

使桩产生暂时的极大贯入阻力。

“吸入”是桩在黏性土中连续锤击时,由于土的渗透系数小,桩周围水不能

渗透扩散,而沿桩身向上挤出,形成桩周围的润滑套,使桩周围的摩擦力大为减

少。

桩的上浮、下沉均会影响土对桩的阻力。射水沉桩由于射水的冲刷,减少桩

周围土的摩擦力。

因此以上情况,在休止一定时间后均须进行复打,以确定桩的实际承载力。

5.2.2桩的入土深度与最终贯人度指标,以最终贯人度为主控项目。

5.3.13将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下长度规定±100mm,即不允许在浇筑水下混

凝土时发生钢筋骨架上浮和下沉现象。

5.3.18桩的检验目的,一是了解其承载力;二是检验桩本身混凝土质量是

否符合要求。目前对上述检测目的一般采用桩身无损检测法。对检测桩身混凝土

匀质性一般采用低应变无损检测。对质量有怀疑及浇筑混凝土故障处理过和设计

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7.3.2本条仅指锥体部分填筑,不包括台后过渡段填筑,过渡段填筑在铁道

部现行《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中有规定。

8.5.3模板及支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定性,其承载力和稳定

性必须进行检算。现浇支架结构设计检算应考虑以下荷载:梁体、模板系统、支

架的自重,施工荷载,风荷载;冬期施工应考虑雪荷载和保温养护设施荷载,水

中施工还应考虑流水侧压力;还应考虑梁体预应力筋张拉和移、落梁等不同工况

可能出现的最不利荷载情况;受力检算应按基本允许应力取值。

鉴于近年来现浇支架事故时有发生,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按设计及有关技术要

求对支架进行预压。支架预压荷载由梁体及模板系统自重、施工荷载等组成;考

虑施工误差及混凝土钢筋的影响,梁体混凝土宜按设计数量的1.05倍计算,其

容重宜按26KN/m3计算。

10.1.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筑和悬臂拼装施工前,应先将墩顶梁段

与桥墩临时固结的规定,是因为主梁与桥墩间设有支座的结构不能承受不平衡力

矩,为了使桥墩能承受在悬臂施工中可能产生的不平衡力矩,必须先将墩顶梁段

与桥墩进行临时固结。

10.3.18顶推安装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在顶推过程中,各截面要多次承受

交替变化的正负弯矩,因此需要在顶推阶段增设临时预应力筋以防止梁体发生破

损,待连续梁顶推到位后再全部拆除临时预应力筋。临时预应力筋张拉后不应压

浆,锚具外多余的预应力筋也不必切除。

10.3.24左右两条顶推线如横向不同步运行,就可能使被顶推的梁体发生偏

离。这里的“同步”包括同时顶推,而且左右的顶推力大小相等。多点顶推时,

纵向各墩的水平千斤顶如不同步运行,则加重了早启动千斤顶的负担,甚至超过

其顶推能力,而使顶推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10.3.28用竖向千斤顶将梁顶高的最大升高必须有所限制,否则梁被顶高时

将产生临时局部弯矩,此值过大就可能使箱梁顶板和底板的上缘产生裂纹。

10.4.18转体系统球铰面应按设计要求的标准打磨光滑,通过反复磨合及涂

刷润滑剂,确保其表面摩擦系数符合工艺设计要求。

11.1.3采用委托工厂卷制焊接管时,工厂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加工能力,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派员驻厂监造。本条委托工厂加工的构件的质量检测可由监

理单位、本标段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和工厂联合进行,但不免除总承包单位的

质量责任。

11.3

钢拱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如杆件拼装、涂装、高强度螺栓的检验等与钢桁梁类

似,由于在钢桁梁一章中对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阐述,本节的同类项目引用其相

关条款。

12.1.2钢桁梁杆件预拼图应根据钢梁设计图和钢桁梁拼装顺序绘制,应标

明预拼单元的杆件位置编号、重量和节点板预拼钉栓位置等。

12.1.4装卸吊装作业时,应防止碰撞钢梁杆件。大型杆件吊装转运时,必

须设计专用吊具及翻身台座,制订详细操作细则,防止杆件在装卸、倒运、翻身

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起杆件变形。严禁锤击杆件,防止损伤钢梁焊缝;不得损伤

和油污杆件喷铝面。

钢桁梁杆件预拼前应按照杆件预拼图施工。杆件预拼成吊装单元后,杆件及

栓钉布置不得妨碍继续拼装,吊装单元重量不得大于吊机起重能力。

12.2.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每一连接副包括一个螺栓、一个螺母、二个垫圈)

的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

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91)的规定,施工中应按工厂提供的连接副配套安

装。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

(TBJ214—92)的规定,施工安装前应按生产厂供货批号取样检测扭矩系数,符

合要求方可安装。

12.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拧操作顺序、拧紧顺序、方法和质量检查方法

等,均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

的规定和施工工艺设计的要求。

12.2.6钢桁梁杆件拼装时板层缝隙应满足0.3mm插片深入缝隙深度不大于

20mm的规定,是根据板厚小于32mm板组成的板束规定的,对特大跨度栓焊钢

梁设计采用板厚大于32mm板组成的板束,由于厚板公差加大(例如板厚52mm

板的公差为+1.1mm、—1.3mm)不易满足此项规定,故需设计单位另行明确板层

密贴标准。

12.3.1高强度螺栓连接杆件的应力是通过摩擦力传递的,故保证杆件节点

表面的抗滑移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是关键。除在杆件拼装前应对栓接板面抗滑移系

数进行检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外,在杆件拼装时应保证栓接板面及栓孔洁净、干

燥和平整,防止增加施拧时的摩擦力;在杆件拼装时摩擦面出现1mm及以上的间

隙时,应按照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

的规定进行处理,保证摩擦面密贴。

12.3.5采用整体梁段架设时,钢梁梁段应预先进行匹配,必要时应使用临

时固定装置。

13.2.9结合梁钢梁工地焊接栓钉柔性联结器时的焊接质量规定,是根据《秦

沈客运专线桥梁制造与架设施工技术细则》制定的,弯曲30°试验合格的栓钉

可保留其弯曲位置。焊缝外观检查项目及轴线弯曲30°试验如说明图13.2.9所

示。栓钉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

的规定。



说明图13.2.9焊缝外观检查项目及轴线弯曲30°试验示意图

D—栓钉直径;

HWM—焊缝沿栓钉轴线方向的平均高度;

Hwin—焊缝沿栓钉轴线方向的最小高度;

DW—焊缝平均直径;

14

随着桥梁建设技术的发展,目前国内已建成多座大跨度公铁两用斜拉桥,如

芜湖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长江大桥。由于铁路斜拉桥中尚未采用钢索塔,本章

只编写混凝土索塔的检验。

14.4

斜拉索指厂制成品索,专业厂家制索更能保证索的质量。刚性索参照梁的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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