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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图书馆管理手册
2012-03-19 | 阅:  转:  |  分享 
  
吉林省圣经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则

总则

吉林省圣经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神学研究服务的重要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神学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神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校图书馆要为培养德、智、体、美、群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和神学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神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开馆时间

星期 时间 备注时间 礼拜一 晚7:30-9:30 礼拜二 晚7:30-9:30 礼拜三 晚7:30-9:30 礼拜四 晚7:30-9:30 礼拜日 晚7:30-9:30

读者入馆须知

一、本馆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外来人员需经登记允许方可入内。

二、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吹口哨、打闹、嬉戏。

三、举止文明,言谈礼貌,着装得体。

四、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阅览桌椅、墙壁上涂画、蹬踏等。

五、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将室内物品破坏、带出。

六、图书馆作为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七、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借阅证申办及管理规定

一、办理

入校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报到证办理借阅证。

二、使用

借阅证是确认我馆读者身份的合法证件,只限本人在图书馆使用,不得抵押、转借,不准涂改和私自更换条形码或照片。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暂停相关人员的借阅权利一个月以上,直到最终取消其借阅权;如有恶意使用他人借阅证者(如偷、捡别人借阅证使用),将给予严肃处理,暂停其借阅权六个月以上,直到最终取消其借阅权,并通报有关部门。

借阅证内信息不能正常识别时(如条形码模糊不清等),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读者可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申请更换新证,换证时收回旧证并收取换证工本费。

读者因毕(结)业或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资料,并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

三、补办

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请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若挂失不及时,造成他人冒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

挂失后借阅证又找到,由读者本人持借阅证和学生证到图书馆解除挂失,则可继续正常使用。

借阅证丢失后若需补办,可于挂失2周后带本人有效证件和照片到图书馆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需交纳补办工本费,办证时间一般是2--7天。

四、借阅权限

教师每证可借图书6册,借期42天;学生每证可借图书3册,借期21天。到期之前可续借一次,借期仍为21天。





书库借阅规则

一、热情主动为全校师生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二、图书馆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需持本人借书证在工作人员管理处押证后方可入库,无证不得入内。

三、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四、读者选书过程中,浏览不借的书请及时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五、读者选好图书后,请持借阅证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教师借书期限42天,学生借书期限21天。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借阅权。

七、严禁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把图书带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论处。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九、爱护书籍,人人有责。所借图书如有圈点、污损、撕剪、卷折的,将视情节轻重,按原价20--50%或加倍赔偿污损费;如有遗失,应赔偿原版书,否则按原价的2--3倍赔偿。

十、借阅证是学生到图书馆借阅的有效证件,一律不得转借他人。学生毕业离校,应归还全部所借书籍,交回借阅证。



损坏偷盗及丢失书刊赔偿制度

一、损坏、偷盗书刊赔偿制度

1、读者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等污损程度较轻且不影响借阅的,处以2--10元管理费。

2、损坏图书条形码造成机器无法识别者,处以2元管理费。

3、由读者造成的书刊严重损坏,影响内容完整及借阅的,须赔偿原版本书刊,如无法赔偿原版本书刊,则按丢失图书相关规定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通报学校有关部门。

4、读者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资料有意通过隐匿、传递或其他方式带离图书馆的,视为偷盗行为,一经确认,从重处罚:按所偷盗书刊资料原价的10倍罚款(不足50元的按50元计),扣留其借阅证,暂停半年到一年借阅权,或取消其借阅权,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备案,并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好坏决定是否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二、丢失书刊赔偿制度

读者所借图书丢失后,应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到“还书处”办理赔偿手续。如无法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普通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赔偿倍率。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六至十年按原价的3倍赔偿;十一至十五年按原价的5倍赔偿;十五至二十年按原价的8倍赔偿;二十一年以上的图书按原价的10赔偿。

2、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估价赔偿。

3、成套多卷本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或以上,按全套价格及出版时间核算赔偿倍率,且赔偿后读者不得索要其他未丢失卷册图书。

4、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定价赔偿。合订本按刊价及出版时间,参照图书的赔偿倍率计算。



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室。入室后按相应规则和要求进行阅览;外单位人员需持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经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入室。

二、学生阅览室开放时间:19:30—21:30。为便于管理,读者不得携带任何包、袋、雨具等入室。

三、室内全开架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切忌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室。

四、工具书、样本书、期刊等阅览室一次限取1--2本;报纸一次限取1种。

五、凡需复印者,在工作人员处办理复印手续,到本馆复印室复印后,请及时将原件送回阅览室。

六、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章,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阅览室内各种书刊只限本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馆长批示后方可借阅,借期不超过一个月。



自修室管理规定

一、读者凭借书证进入自习室自修。

二、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嬉戏。

四、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丢杂物、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五、注意安全,不得占位,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六、自行保管随身携带的学习用具和其他物品。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尊重读者,主动热情,耐心和气,避免和杜绝对读者使用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语言。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敬业爱岗,履行岗位职责,一丝不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四、认真学习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水平。

五、上岗工作要言谈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嬉戏,注重礼仪和个人修养,保持馆内安静有序的良好环境。

六、同志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集体优势,不得相互诋毁、挑拨是非。

七、爱护环境,办公用品和用具摆放整齐,书架桌椅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洗,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

八、爱护公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室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不得违反安全、消防规定。



图书采编制度

一、根据教育方针及学校教学、神学研究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补充书刊资料,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藏书体系。

二、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一般需要,贯彻“专业为主、其他为辅”、“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的原则。

三、坚持藏书工作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保证重点书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把好图书的质量关。

四、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范围和标准,尽量拓宽采购渠道。

五、掌握各系课程设置、科研方向,了解他们需求,不断提高图书采访的针对性及实用性。

六、经常与一线教师及各层次读者保持联系,设立采访建议机制,广泛听取他们的建议。

七、广泛收集书刊目录信息,及时处理各种订购目录及来函,预选书目,交馆长审核。

八、对馆长审核后定单,利用计算机查重,凡确认为预定的图书,必须建立准确完善的采访数据库。

九、采访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好付款报账工作,及时清理账目。

十、图书到馆后,及时进行验收,分类、编目加工,并送各有关部室进入流通利用。



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负责老师和学生组成,对全馆安全保卫工作层层负责,实行岗位安全承包责任制,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二、图书馆对重要的书刊、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无法排除的隐患要提前报告。

三、提高警惕,做到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损坏),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四、下班时认真检查,保证做到四关(关门窗、关机、关电、关水),如发现没做到四关,按责论处。

五、馆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等。

六、节假日,对全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统一封门上锁。

七、协助校保卫处做好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八、如发现火灾等各种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既不上报又未采取防范措施者,加重处罚。

九、根据消防要求,保证馆内各消防通道畅通,该打开的门一定打开,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为了做到既防火又防盗,图书馆大门及各楼梯过道门按时上锁、按时打开。

十一、对到馆读者以警示牌的形式进行安全指导,如出现火灾等各种不安全事故后,注意组织人力,疏散读者,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十二、对学生读者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分,并把情况通报给其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除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本人改正外,视情节轻重扣发其津贴,并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对已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的态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查,按责任性质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并追究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五、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为读者提供各类中外文图书、报刊的优质阅览服务。

二、负责中外文报刊的采访、编目、验收等工作。

三、进行中外文图书、报刊的登记、归架、清点及剔旧等工作。

四、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阅读辅导及书刊的宣传推介工作。

五、开展一般性信息咨询和文献检索工作。

六、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和读者阅读规律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将信息反馈有关部门。

七、负责所属各室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及各项管理工作。



管理部安全防火制度

一、掌握防火安全知识、学习防火安全技能。

二、严禁在室内抽烟,杜绝火源。

三、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部主任或带班人员负责)。放假时应关掉总电源。

四、定期检查机器电源,注意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实施安全防火责任制。





吉林省圣经学校(图书馆)

2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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