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银—法人理财
1产品名称和定义
网上银行法人客户理财产品,是以我行“法人客户理财产品管理系统”为基础,为网上银行法人客户提供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查询、认购、买卖、终止以及理财账务管理等业务服务。实现网上银行法人客户理财产品的服务功能,可进一步丰富我行企业网上银行的投资理财功能,促进我行法人客户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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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对象和范围
企业网银标准版客户和企业网银中小企业版客户,两个版本的目录和功能相同。
3产品功能
在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的“投资理财”功能中,增加“工行理财产品”功能组,为法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信息查询、产品交易和账户管理的服务。主要功能如下图所示:
3.1理财产品信息查询与购买:
客户可查询我行发行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的所有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在发行期、交易期和存续期等期间的理财产品,其中对于正在发行期和交易期的理财产品信息,提供产品的认购或购买服务。
3.2、理财产持有份额查询/赎回/终止
提供客户查询所持有的各类理财产品的余额信息,以及办理理财产品赎回和提前终止业务。
3.3、理财交易历史明细查询
查询理财产品认购、终止、赎回等交易的历史明细,包括由协议自动发起交易明细。
3.4、理财交易当日明细查询
查询理财产品认购、终止、赎回等交易的当日明细,包括由协议自动发起交易明细。
3.5、理财交易指令查询
提供操作人员提交的所有理财交易指令状态的查询。
3.6、理财交易撤单
提供对我行已受理但未生效的理财产品认购、提前终止/赎回交易指令进行撤单。
3.7、理财交易账户开户
提供在线开立法人理财交易账户的服务。
3.8、理财交易账户销户
提供在线注销法人理财交易账户的服务。
3.9、理财交易指令批复
为企业授权人提供理财产品交易资料的审核批复服务。
4产品特点
4.1、交易渠道灵活。
客户通过柜面开立的理财交易账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柜面进行交易;通过柜面买的理财交易产品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卖出,通过网上银行买的理财交易产品也可以通过柜面卖出,方便灵活。
5客户开通流程
使用该功能的客户必须为我行企业网银客户,即在我行注册企业网银。
5.1、已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企业
已经在我行柜面或其他渠道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企业,如果客户的这个理财交易账户对应得资金账户已经注册网上银行,且客户的ID对该资金账户已开通“可理财”权限的功能,客户不用再做任何操作,可以直接在网上银行进行“工行理财产品”中的所有交易。
已经在我行柜面或其他渠道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企业,如果客户的这个理财交易账户对应得资金账户已经注册网上银行,且客户的ID对该理财交易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没有“可理财”权限,可以向其开户网点申请开通该权限,开通后,该ID可以进行工行理财产品的所有交易。
已经在我行柜面或其他渠道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企业,如果客户的这个理财交易账户对应得资金账户没有注册网上银行,客户需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全部手续在银行办理,也可以只为ID增加该账户并开通“可理财”权限后,再自助开立理财交易账户。
5.2、未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企业
如果客户还没有开立理财交易账户,但ID对需要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往来户已经开通“可理财”权限的,客户可以在“理财交易账户开户和销户”交易自助开立虚拟的单位自助卡和理财交易账户。
如果客户还没有开立理财交易账户,且ID对需要开立理财交易账户的往来户也没有开通“可理财”权限的,客户无法进行自助交易,只能通过银行办理,可以全部手续在银行办理,也可以只为ID的账户开通“可理财”权限后,再自助开立理财交易账户。
6银行开通流程
6.1、设立企业理财集中网点
地区行电子银行部门在生产环境的市行参数维护中设置企业理财集中网点。
6.2、开通地区控制参数
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电子银行部门填写《电子银行业务参数维护表》,报总行电子银行中心开通生产环境下的企业理财业务。
7注意事项
7.1、虚拟卡和实物卡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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