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3
Sheet2
Sheet1
表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流水号:
姓名
性别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发证日期
年月
发证机关
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或中央管理单位)
调出单位名称
拟调入地(或中央管理单位)
拟调入单位名称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盖章)
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盖章)
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表中“流水号”、“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项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调出单位”或“拟调入单位”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管 理的单位的,“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应填写中央主管单位的名称。 3.办理调转手续时拟调入单位未确定的,“拟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待定”。 4.持证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 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到调入地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5.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 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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