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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012-03-23 | 阅:  转:  |  分享 
  
Sheet3

Sheet2

Sheet1

表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流水号:

姓名

性别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发证日期

年月

发证机关

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或中央管理单位)

调出单位名称

拟调入地(或中央管理单位)

拟调入单位名称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盖章)


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

(盖章)


经办人:电话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表中“流水号”、“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项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调出单位”或“拟调入单位”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管
理的单位的,“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应填写中央主管单位的名称。
3.办理调转手续时拟调入单位未确定的,“拟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待定”。
4.持证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
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到调入地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5.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
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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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蓝灵阁angel...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