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院2011—2012学年度
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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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
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今年9月进行,为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请各系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并组织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准备好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5、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生申请第一笔贷款时,不及格科目总数不超过2门。申请第二笔贷款的上一学年不及格科目总数不超过1门。申请第三笔贷款的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生每学年贷款额度为当年实际欠费金额,上限不过6000元。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递交所在系审核。
2、各系对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并于7月4日前报学生科备案。(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学生利用暑假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见附件2)、《家长承诺书》(见附件3)和贷款需要的其它资料按要求准备好,于下学期开学时递交给所在院系再次审核,确定贷款资格。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用B5复印,一式两份)
1、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B5纸)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家庭户口本首页、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B5纸):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由学生本人在此复印件下方注明“本人保证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温馨提示:助学贷款使用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与申请贫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不是同一种表格,请注意不要混淆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四)《家长承诺书》(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系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1、系在下学年开学三周内确定贷款资格,并按贷款需求到学生科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2、系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除户口本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3、贷款有关材料,禁止使用传真件,户口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的填写或签名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附件: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打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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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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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家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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