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
遭到扣押怎么办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2007年版)
系列宣传册之六
遭到扣押怎么办
如您在国外遭到扣押时,
您应当
> 保持冷静。
> 要求聘请律师。
> 要求会见中国领事官员。
> 要求提供翻译。
> 与亲友联络并通报情况。
> 尊重当地司法程序。
> 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通过正当渠道
投诉或诉诸法律解决受到的不公正对待。
>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
领事官员可以
√ 根据您的请求前往探视。
√ 向您提供律师、翻译名单。
√ 根据您的请求,在您遭到不人道或歧视待
遇时,向警察和监狱当局反映您对不当待遇、个
人安全和遭受歧视的不满等,并进行必要交涉。
√ 协助您与亲友取得联系。
√ 代您接收亲友汇款并转给您。
√ 向您介绍当地监狱及羁押体系,包括探视
安排、邮件和审查制度、工作机会和社会福利服
务等。
领事官员不可以
× 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 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
其他民事纠纷。
× 替您提出法律诉讼和替您出庭。
× 为您支付律师、翻译费用或任何其他
费用。
× 帮助您在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
佳的待遇。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外交部网站
www.mfa.gov.cn或联系外交部领事司:
电话:010-65963500/65964020(办公时间)
传真:010-65963509/010-6596409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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