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一条公司上班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作息时间)8:00~12:00,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3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全体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日制度,当天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一般则可实行七个半小时制。
第二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维修人员执行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另因工作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凡下班后若遇到公司有维修指令或急修任务时则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并处理完成好)。
2、保洁、绿化员工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作息时间)6:30~10:00,14:00~17:00
(10月1日—4月30日作息时间)7:00~10:30,14:00~17:00
4、垃圾清运员工作息时间:每天必须收集清运垃圾两次;上午应从7点开始收集清运,下午在16点开始收集清运。
3、保安实行三个班组轮换执勤,每班执行12小时工作工作制。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休班或调休。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一条公司除(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二条特殊员工不考勤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一条所有员工一律实行指纹打卡的签到方式,每天上、下班两次签到制度。
第二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
第三条员工因忙于工作事务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同时须有主管负责人签字证明,且应在第二天交给考勤人员留存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考勤设置种类:
具体考勤制度详见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评定标准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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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旷工——无故或未经上级批准的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6.调休。
第五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收费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二条公司通过考勤表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公休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管理人员,维修每月公休4天,法定节日由公司安排调休或公休。
第二条其他各岗位无固定休息日,由公司或各区站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第八章附则
对于公司《考勤制度》的奖罚参照公司的相关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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