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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五项机制 试行大企业客户服务(宝应县局论文四)
2012-04-04 | 阅:  转:  |  分享 
  
建立五项机制试行大企业客户服务

——宝应县局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发表于《市局调研简报》2010年第十四期)

霍建民周海蓉



大企业不仅税收贡献突出,而且涉税事繁杂。为进一步优化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宝应县局试行了大企业客户服务,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思考。

一、主要做法

该局成立了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大企业客户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在此基础上,着力建立五项机制。

一是建立专业化管理机制。结合总局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调查的名单,参照企业注册资本、销售收入、税收等标准,确定24户企业作为大企业管理对象,明确由第六分局实行全职能或半职能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与服务。

二是建立大企业税收协调员机制。按照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协调员制度的规定,该局对客户协调员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客户协调员负责为大企业提供相关业务申请受理、咨询、指导、联系、协调等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服务。明确了县局大企业客户协调员由县局分管领导担任。同时向大企业发放客户服务联系卡,联系卡上注明纳税服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服务事宜、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公布预约服务电话,纳税人凭此卡可以随时与税务部门保持联系沟通。为切实提高对大企业的服务质量,县局还设立两级纳税服务联系人。一级联系人为办税服务厅的专职预约服务人员,负责预约服务中各项办税事宜辅导、税收政策宣传、预约涉税事宜集中办理时间等各项服务内容。二级联系人为客户协调员,协调处理企业税收疑难问题,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3、建立税企高层对话机制。邀请专家团队,进行专题探讨,满足大企业特色需求,促进税企合作双赢。定期举办全县大企业沙龙,邀请全县注册税务师、税务干部与大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相互交流涉税方面的困惑与心得,既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涉税需求,也为广大企业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新平台。此外,该局还结合全县促进大企业发展的要求,牵头组织宝应企业发展论坛,由县局和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走上论坛,为纳税人现场解读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率调整等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4、建立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引导纳税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疏导和化解征纳矛盾,释放征纳风险。通过客户协调员建立与大企业的直接沟通渠道,回应大企业涉税诉求,为大企业提供一系列的个性化服务。如开设大企业服务窗口、缩短办税时间、为大企业提供预约服务、优先服务等。凡由基层分局受理的大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一律在企业申报的资料上加盖“大企业客户服务”印章,需上报县局审批的,在上报县局的请示中加盖“大企业客户服务”印章。县局各职能部门均给予优先办理。

5、建立互动式的宣传辅导咨询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通讯技术,与大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建立“涉税QQ群”、“税收服务电子信箱”,在宝应县国税局网站“纳税人之家”中的开设了大企业客户服务模块,每月赠送一期最新税收政策摘编等,为大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二、存在不足及建议

目前,大企业客户服务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涉税服务需求多,个性化服务仍需完善。二是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服务效率有待提高。三是税企信息量不对等,制约深层次纳税服务。

针对存在不足,建议:一是要加强人才培训。积极创造各种培训机会,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开展税收政策与执行、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二是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大企业纳税服务,从纵向层面看,涉及中央、省、市、县各个管理级次,从横向面看,涉及到征管、法规、进出口、国际税、计统等多个部门,如果没有明确的制度,是难以沟通协调好的。因此,必须科学划分职能,准确界定责任,按需设定岗位,责任细化到人,防止岗责不明,管理缺位,责任不清。三是要创新各种服务方式,对大企业采取直通式服务,确保政策直通、办税直通、人员直通和交流直通,保障税企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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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东郭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