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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中
2012-04-05 | 阅:  转:  |  分享 
  
A.9楼地面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消耗量不变。

2、凡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均包括扫水泥浆。

3、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

4、弧形、螺旋形的装饰贴面层按成品考虑。

二、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mm+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8mm。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三、定额楼地面块料铺贴按正铺考虑,如设计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四、踢脚线有关说明

1、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超过上述高度时,套用墙柱面相应子目。

2、踢脚线底层抹灰,按墙面底层抹灰子目执行。

3、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套踢脚线相应子目,其中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4、弧形踢脚线,按踢脚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楼梯及台阶

1、定额楼梯及台阶子目均未包括防滑条。

2、弧形、螺旋形楼梯贴面,套楼梯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弧形台阶贴面,套台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保护液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下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六、阶梯教室、体育看台的装饰,梯级平面部分套相应楼地面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立面部分按高度划分:30mm以内的套踢脚线子目,30mm以上的套墙面子目。

七、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表面刷保护液,按实发生套相应子目。

八、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执行。

九、水磨石

1、普通水磨石包括粗、中、幼金刚石共磨四次、过浆一次等工序。上等水磨石除包括普通水磨石所有工序外,还包括油石、滑石、锡锑箔磨和草酸各一次。

2、水磨石嵌铜条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水磨石面层若采用白色水泥彩色石子时,其材料单价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3、彩色水磨石面层如采用颜料,颜料用量按设计规定配比计算;设计没有的,计算办法如下:普通水泥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13%计算;如用白水泥,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计算。

4、水磨石面层采用密蜡者,可扣除定额内的石蜡用量和松节油11kg,换以密蜡1kg。

十、其他说明

1、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

2、除混凝土墙及砌体墙外,其他非承重墙体统称为间壁墙。

十一、木地板如需油漆,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9.1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9.2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6散水、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3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点缀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拼花、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5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6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7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套计算。

9.4其他楼地面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设计未注明长度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单独酸洗打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10墙柱面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2、各种抹灰及块料面层定额,均包括扫水泥浆。

3、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mm+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二、墙面垂直高度超过2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30m内增加厚度5mm,60m内增加10mm,90m内增加厚度15mm,90m以上增加厚度20mm,套“抹灰砂浆调整”的相应子目。

三、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四、墙柱面

1、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墙面设计钉(挂)网者,钉(挂)网部分的墙面抹灰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3、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4、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套墙柱面抹灰或镶贴相应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5、定额墙身块料铺贴如设计为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6、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及陶瓷面砖的不锈钢挂件损耗率按3%。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墙柱面木装饰

1、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2、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3、定额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考虑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4、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5、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六、隔断、隔墙

1、隔断、隔墙(间壁)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门窗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4、彩钢板隔墙,如设计金属面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七、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石材厚度定额按20mm考虑,若超过20mm,每超过5mm,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八、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九、其他有关说明。

1、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2、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3、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4、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单体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5、塑料条嵌缝,如设计选用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钢丝网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1抹灰

1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面以面积计算。

2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飘窗另按墙面、地面、天棚面分别计算。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如外墙为斜面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钉(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一般抹灰面层分格、嵌塑料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10.2块料面层(石材、块料)

1块料面层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2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墙面镶贴块料有吊顶天棚时,如设计图示高度为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时,则镶贴高度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吊顶天棚另加100mm。

3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5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6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7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8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9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3木装饰及其它

1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3龙骨、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5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6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7隔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轻质墙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11天棚工程

章说明

一、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mm+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砂浆消耗量外,其他不作调整。

二、计算雨篷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墙柱面零星子目。

三、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四、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六、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种类及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平面、跌级天棚是指: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八、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超过两级(包括两级)者为阶梯型天棚。

九、定额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按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考虑,如设计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

十、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采用射枪时,按相应子目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十一、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全预埋时,按相应子目增加人工0.97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0kg,扣除子目中的全部射钉用量。

十二、天棚灯光槽并入与其相连的天棚项目内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十三、本章未包括天棚的防火处理,天棚防火处理另行计算。

十四、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十五、天棚(胶合板、石膏板、埃特板及金属板等)开孔,圆孔每10个0.3工日,方孔(含修正龙骨)每10个0.5工日。

十六、天棚基层如做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子目,第二层基层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

十七、跌级天棚及艺术造型天棚同一标高且连续的部分,其面积超过6m2或最短边长度大于1.2m时,该部分的龙骨、基层、面层套用相应材质的平面天棚子目。

十八、井口天花子目包括龙骨、基层和面层,但不包括在面层上所做的彩绘工序,如有发生按实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抹灰面层

1天棚抹灰,除注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梁式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15。

3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4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计算天棚抹灰工程量时不扣除装饰线所占面积。

5天棚中平面、跌级和艺术造型天棚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2平面、跌级天棚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工程量,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光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灯光槽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面层,若饰面材料没满贴(挂、吊、铺等)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实际面积或数量计算。

4板式楼梯底面装饰工程量(除抹灰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节第1条。

11.3艺术造型天棚

艺术造型天棚工程量,按11.2条规则计算。

11.4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

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5其他

1天棚吸音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天棚检修道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A.12门窗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门窗制作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

二、木材有关说明

1、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除定额子目说明外),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门窗制作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木门窗安装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5。

3、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三、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

项目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板材 宽≥3×厚 名称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厚度(mm) <18 19-35 36-65 ≥66 枋材 宽<3×厚 名称 小枋 中枋 大枋 特大枋 宽×厚(cm2) <54 55-100 101-225 ≥225 四、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五、木门窗

1、本章中木门窗框、扇截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单裁口):55mm×95mm

有纱镶板门框(双裁口):55mm×115mm

无纱、满州窗框(单裁口):55mm×85mm

有纱窗框(双裁口):55mm×105mm

无纱镶板门扇:40mm×95mm

有纱镶板门扇:40mm×95mm+30mm×95mm

胶合板门扇:32mm×55mm

无纱窗扇:40mm×55mm

有纱窗扇:40mm×55mm+35mm×55mm

如设计不同时,按比例换算。框截面以边框为准;扇料以主梃截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设计截面÷定额截面)×定额材积

2、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的。如购买成品门窗的,不应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成品门窗参照本章附表1(门、窗、配件价格表)价格另行计算。附表1除注明制安外,均未包括安装费用。

3、木门窗(框、扇)制作的枋板材含量参见附表2,供价格换算时使用。

4、木门窗框、扇的制安子目,只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木门窗框、扇单独制安。框扇同时施工时,按木门窗(框扇)制安子目执行。木门窗框扇单独安装的子目,小五金在门窗扇单独安装内考虑。

六、部分子目人材机消耗量调整:

1、全部胶合板门项目按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

2、各种门扇带透视玻璃窗的,每带一个矩形透视玻璃窗增加0.15工日、非矩形增加0.18工日,玻璃按透视玻璃窗的洞口面积乘以系数1.10。

3、门窗如使用钢化、中空、夹胶等玻璃,相应子目的玻璃消耗量乘以系数0.90。

4、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5、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50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七、门窗套包括筒子板及贴脸。

八、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本章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以调整。

十、厂库房木板门、厂库房钢木门子目中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子目中也不带框,带框者另计;厂库房钢大门制作已包括刷第一次防锈漆;如设计的钢板厚度与子目中不同时可换算,其他不变。厂库房钢木门子目A12-203、A12-204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一、普通铁门制作子目中的五金配件包括门铰、插销、门闩等、但不包括门锁;该子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二、冷藏门、冷藏间冻结门项目的五金按普通小五金考虑,不包括碰锁、内推把、外拉手,如发生时按实计算;如使用管子拉手等高级五金时,按实结算;该项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三、木保温隔音门中不包括门锁,如增加按实计算;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十四、定额铝合金、塑料、塑钢、彩钢、不锈钢、纱窗、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伸缩门、防火门、卷闸门等门窗安装,是按成品门窗考虑的,其成品门窗参照附表1价格另行计算。

十五、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十六、其他有关说明:

1、半玻门扇、全玻门扇安装,如带木格的,木格安装按门扇单面木格(半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2、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3、门套项目中未包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定额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安装已含小五金安装工作内容和材料价格。门窗小五金价格表(附表3)列出了各种小五金的含量,供价格换算时使用。

5、木折叠门的大门钢骨架制作套A12-220子目。

6、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7、门窗的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木门窗

12.1.1各类木门、窗制作、安装,除有注明外,不论单层双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12.1.2古式木门窗扇,按设计图示门窗扇的外围以面积计算。

12.1.3古式木门窗槛、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1.4单独木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

12.1.5单独木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12.1.6木格成品安装,按木格面积计算。

12.2门窗装饰

12.2.1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2.2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

12.2.3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2.4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2.5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2.2.6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3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2.3.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12.3.2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12.4钢门窗安装

12.4.1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5塑料、塑钢、彩钢板、不锈钢及其他门窗安装

12.5.1塑料门、塑钢门窗、彩钢板门窗、不锈钢全玻门窗、纱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5.2电子感应自动门、全玻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12.5.3卷闸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则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见图)。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12.6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安装

12.6.1铝合金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铝合金门窗,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其制作工程量按相应门窗安装子目的定额含量计算。

12.6.2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洞口面积计算。

12.6.3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2.6.4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长度计算。

12.7特殊五金安装

12.7.1特殊五金安装工程量,除另有注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或台计算;吊轨、下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A.13幕墙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除有规定之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它不变。

二、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三、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四、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后置埋件、植筋等,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六、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定额不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七、光棚、顶棚未考虑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光棚的底边如为平面弧形的,每延长米型材增加0.5工日。

九、光棚项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玻璃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十、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成品光棚中的光罩为成型产品。

十二、幕墙中的防雷装置的联接及与防雷装置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要求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十三、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质量计算。

十四、弧形幕墙套用相应幕墙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十五、通风器按成品考虑,通风器安装子目不包括包饰和修口,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3.1幕墙

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内。

3幕墙的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4干挂石材钢骨架、点支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镀锌板的展开面积计算。

6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13.2采光棚

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后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A.14细部装饰与栏杆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压条及装饰线(干挂石饰线除外),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干挂石装饰,按宽度300mm以内考虑,宽度300mm以上的不作饰线考虑。

三、本章栏杆(注明除外)、栏板均不含扶手。本章适用于建筑物的楼梯、走廊及其他装饰性的栏杆、栏板、扶手。栏杆、栏板、扶手的造型见附图。不锈钢矮栏杆子目按40cm高考虑。

四、木、石材楼梯扶手和弯头、曲踭及装饰件,按成品安装考虑。

五、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栏杆、栏板所用的立柱、栏板材料可以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六、本章钢栏杆子目中,均未包括刷油漆工料。

七、木曲踭拼装指曲踭中间有驳缝,整装是指整个中间不能有驳口。

工程量计算规则

14.1细部装饰

14.1.1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4.1.2装饰件安装,按件或套计算。

14.1.3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14.2栏杆(板)工程

14.2.1栏杆(古式栏杆除外)、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立柱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有注明的,按照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没有注明的,预算按照30cm扣除,结算按实际尺寸扣除。

14.2.2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4.2.3弯头、曲踭,按个计算。

A.15家具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制作的家具工程。

二、家具构造做法如下:

1、家具结构以胶合板为主。柜的开间立板、水平隔层板、上下封面板按15mm胶合板考虑,柜的抽屉立板按12mm胶合板考虑,柜门内结构骨架按9mm胶合板考虑,柜的背板、柜门的结构面板及柜的抽屉底板按5mm胶合板考虑(见附图);

2、内外饰面,是按保丽板、榉木胶合板、防火板等考虑的。

三、胶合板柜按内外不同构成、材料,分别设置定额子目。如同一个柜有带门和不带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相应套用带门子目和不带门子目。

四、胶合板柜按下列规定划分。

1、高柜:高度1600mm以外;

2、中柜:高度1600mm以内;

3、低柜:高度900mm以内。

五、本章消耗量是根据附图取定,与实际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机械费不变,人工费调整按下列规定:

1、胶合板总量每增减30%时,人工增减10%;

2、抽屉数量与附图不同时,每增减一个抽屉,人工增减0.1工日;

3、按平方米计量的家具,当单个家具投影面积在1m2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4、按米计量的家具,当单件家具长度在1m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5、弧形面家具,人工乘以系数1.10。

六、内外饰面板、封边线与实际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本章不含家具饰面油漆,饰面油漆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规则计算。

八、本章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如花饰、艺术造型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1高、中、低柜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15.2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中心线长度计算。

15.3试衣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的油漆、涂料除注明外,均采用手工扫刷。

二、本章除装饰线条外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油漆中深浅各种不同的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不另调整。如做美术图案则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的单层木门油漆按双面刷油考虑。如采用单面油漆,按定额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49计算。

四、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不带托板考虑。

五、木门窗油漆子目中均已包括贴脸油漆。木门、饰面板的线条油漆同一颜色已综合考虑在含量系数内;线条油漆颜色不同时可另行计算。

六、博风板按中心线斜长计算,有大刀头的,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cm。

七、定额中隔墙、护壁、柱、天棚中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的防火油漆,均已包括枋板材四周表面的油漆。

八、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如变更级别标准,Sa3.0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Sa2.0级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90。

九、喷射除锈标准:

Sa3.0级:除净金属表面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0级:除去金属表面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十、本章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按每增减一遍定额子目调整。

十一、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子目按下列规定划分。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6.1木材面油漆

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下列规定乘以附表规定的系数以面积计算。

1门油漆、窗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2木扶手、窗帘盒、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木板、纤维板、胶合板、木护墙、木墙裙,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木方格吊顶天棚,吸音板墙面、天棚面,暖气罩、鱼鳞板墙、屋面板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木间壁、木隔断,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4壁柜,梁柱饰面,零星木装修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5木饰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

6木屋架油漆,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高度以面积计算。

7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8木楼梯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9木材面防火涂料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隔墙、护壁的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隔墙、护壁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装饰柱的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饰面层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天棚面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地板面积计算。

16.2金属面油漆

1钢结构构件除锈、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金属结构构件除锈、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和附表折算面积计算。

16.3抹灰面油漆

1天棚面、墙、柱、梁等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空花格、栏杆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16.4喷塑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喷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5喷(刷)涂料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喷(刷)涂料、地坪防火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6裱糊

墙纸、织锦缎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后附:

表一:门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二:窗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三:木扶手及其它板条线条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四:其它木材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五:木地板、木楼梯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六:抹灰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七:金属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八:家具油漆含量参考表

表一:门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单层木门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页门 1.25 厂库木大门 1.10 单层带玻璃钢门 1.35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 2.00 满钢板或包铁皮门 2.20 钢管镀锌钢丝网大门 1.10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2.30 厂库房钢大门 50.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普通铁门 73.00 折叠钢门 87.00 百页钢门 108.00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单层玻璃窗、满洲窗、屏风花檐、挂落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单裁口)木窗 2.00 三层(二玻一纱)窗 2.60 单层组合木窗 0.83 双层组合木窗 1.13 木百页窗 1.50 单层带玻璃钢窗、单双玻璃天窗、组合钢窗 1.35 双层(一玻一纱)钢窗 2.00 钢窗波纹窗花 0.38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木扶手(带托板) 2.60 窗帘盒 2.04 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 1.74 挂衣板、黑板框 0.52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 0.35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木护墙、木墙裙 0.91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0.82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1.07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0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0.87 鱼鳞板墙 2.48 暖气罩 1.28 屋面板() 111 木间壁、木隔断 1.9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木栅栏、木栏杆() 182 零星木装修 1.1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木饰线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木屋架 1.79 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高度以面积计算 表五:木地板、木楼梯油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木地板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木楼梯面层(带踢板) 2.3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封板) 1.30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不封板) 2.30 木楼梯面层(不带踢板) 1.20 木楼梯底层(不带踢板) 1.20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梯底(板式) 1.3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混凝土梯底(梁式)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亭顶棚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爬梯、钢支架、柜台钢支架 45.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踏步式钢梯 40.0 钢栏杆 65.0 桁架梁、型钢梁(吧头、门头) 40.0 零星构件、零星小品(构件) 66.0 子目名称 定额编号 饰面油漆(平方米) 木线油漆(平方米) 工程量计量方法 高柜(衣柜1) A15-1 1.50 0.07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柜正面投影面积计算 A15-2 1.50 0.07 A15-3 1.50 0.07 A15-4 0.33 高柜(衣柜2) A15-5 1.35 0.17 A15-6 1.35 0.17 A15-7 1.35 0.17 A15-8 1.35 0.49 A15-9 5.04 A15-10 0.12 高柜(书柜1) A15-11 5.28 A15-12 0.77 A15-13 1.30 0.32 A15-14 1.30 0.32 A15-15 1.30 0.32 A15-16 0.41 高柜(书柜2) A15-17 3.73 A15-18 0.7 高柜(书柜3) A15-19 4.97 A15-20 0.23 A15-21 5.82 A15-22 1.04 高柜

(厨房壁柜) A15-23 1.47 0.29 A15-24 1.47 0.29 A15-25 1.47 0.29 A15-26 0.58 A15-27 4.41 A15-28 0.14 中柜(货架) A15-29 1.37 0.14 A15-30 1.37 0.14 A15-31 1.37 0.14 A15-32 0.37 A15-33 5.28 A15-34 0.19 中柜(吧台背柜) A15-35 5.14 0.18 A15-36 0.75 A15-37 1.72 0.9 A15-38 1.37 高柜(酒柜) 15-39 1.97 A15-40 0.7 高柜(存包柜) A15-41 1.34 0.18 A15-42 1.34 0.18 A15-43 1.34 0.18 A15-44 0.43 低柜(资料柜) A15-45 2.09 0.21 A15.46 2.09 0.21 A15-47 2.09 0.2l A15-48 0.45 中柜(鞋柜) A15-49 2.0 0.3 15-50 2.0 0.3 A15-51 2.0 0.3 A15-52 0.65 低柜(电视柜) A15-53 2.49 0.21 A15-54 2.49 0.21 A15-55 2.49 0.21 A15-56 0.49 A15-57 6.35 A15-58 0.33 低柜(厨房吊柜) A15-59 1.92 0.23 A15-60 0.50 低柜(床头柜1) A15-61 4.32 0.88 A15-62 1.39 低柜(床头柜2) A15-63 4.16 0.42 A15-64 0.67 低柜(行李柜) A15-65 5.65 A15-66 0.54 梳妆台 A15-67 2.70 0.19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中心线长度计算 A15-68 0.77 服务台 A15-69 5.78 A15-70 0.48 收银台 A15-71 3.74 A15-72 0.69 试衣间 A15.74 7.21 0.19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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