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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企业管理思路
2012-04-07 | 阅:  转:  |  分享 
  
以优化服务为宗旨以信息管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逐步推进我市大企业专业化管理

(学习沙龙太仓分部)

当今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了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大企业已成为各级政府非常重要的纳税人,鉴于大企业复杂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和重要的税收收入规模,对大企业实施更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税务管理与服务,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是顺应经济发展需要,实施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内大企业税务管理的形势和要求,笔者结合我市大企业现状,就我市大企业税务管理谈一点粗浅的设想和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关于如何界定大企业,各国、各地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方法:1、运用资产、注册资本、营业额、纳税额的标准,按企业规模分类;2、按行业划分,如电信业、金融业、石油业、交通业;3、按外国企业及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划分,如海运、空运。在确定大企业标准的同时,还应考虑到某些历史因素。我省大企业标准包括十个指标,其中三个主指标,即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跨国关联交易额2亿元,以及七个辅助指标,即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海内外上市企业、特殊行业(企业)、投资性公司、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江苏的机构等。

根据上述标准,结合省局、苏州市局在太仓的定点联系企业,我市确定了47户内外资企业作为我市的定点联系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与服务。这些大企业的共同特点是:1、资产规模大,经营多样,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2、生产经营流程长,环节多,税源结构具有时间的跨度性。3、购销业务量大、市场覆盖面广,进销核算具有规模性。4、企业管理机构较为完备,资金、物流的管理十分规范,内控机制较为健全,一般都聘请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定期审计,财务人员数量多而且比较精干。5、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身财务人员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

同时,这些大企业又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所处的行业、地位不同;内控模式各不相同;财务管理系统不同。针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原有的模式是属地、分散管理,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多矛盾及难点:

(一)是信息平台不对称。1、大企业目前普遍使用财务软件,财务核算高度集中和规范统一,但企业没有提供备案软件和各类指标参数,日常甚至年末未能提供打印账册,财务数据和企业的海量信息难以充分运用。2、国税系统征管软件虽然实现了全国联网,但只能记录日常业务操作,无税源分析、纳税评估功能;主管税务机关只能查询所辖企业本地信息,无法对其关联企业、跨地区企业、境外企业进行监控,从而造成各地国税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对大企业信息缺乏横向交流和纵向沟通,无法掌握大企业的全面信息。3、信息渠道不畅通。大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核算、资金、技术等信息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真实性难以保证。目前,税务机关获取大企业管理信息的唯一途径就是企业的自行申报,这些经过加工的“二手”信息,还存在是否真实准确的问题。而税务部门对企业外部信息交换缺少必要的机制和平台,无法及时取得企业的其他信息如供电、供水、外管、地税、海关、发改委等信息;

(二)是大企业管理难度大。1、税收政策规定滞后,在税收管理方面,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仅根据基层单位自己的工作经验摸索前行,导致税收管理的盲目性,制约大企业税收监控和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方向发展。2、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适应。大企业组织机构复杂,管理环节多,业务量大,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地域经营,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程度很高,还培养和引进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与之相比,税务机关的管理力量明显不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仍相对匮乏,无论是数量还是素质都存在差距。3、大企业业务繁杂,涉及的税收政策较多,很多业务问题在税收政策上还没有明确规定,造成管理过程中执行政策的尺度不一致。4、由于大企业对地方财政、就业等方面贡献较大,地位较高。普通的责任区管理员乃至分局一般领导,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接触到的都是层次较低的企业财务人员,无法与企业决策层进行沟通交流。由此,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动态、发展规划等,缺乏全面了解,也给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带来了难度,导致收入主动权的弱化。同时大企业由于其自身地位的重要性,对地方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影响十分重大,一旦要对大企业开展严格的税收管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非常巨大,这些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效果。5、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大企业包括重点税源户的纳税遵从度虽然相对较高,但存在的税收风险比中小企业要大,很多管理员感到压力很大,惟恐出现疏漏后被追究责任,导致税务干部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想管。

二、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我国目前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目标是:适应大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水平较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的特点,对其在较高管理层面上实施相对集中、更具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形成对大企业高水平、高效率的税收管理能力。实施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目的是通过对大企业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与风险管理,促使大企业自我完善,自觉提高依法纳税遵从度,在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促进大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目前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设置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需求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大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相比,具有经营范围广、信息量大、关联交易复杂、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等特点,他们通常会利用专业中介机构为其进行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认为操纵转让定价倾向,在税法遵从上存在较大的风险,迫切需要加强大企业的税收管理。

面对新形势的发展,顺应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2008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改革意见中专门列出“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服务水平”。为此,总局专门成立“大企业管理司”,省级局原“国际税务管理处”改为“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地(市)级局相应设置“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处)”,县(市)级局原则上实行“税收规模较大及实行集中征收的县局可增设1—2个税源管理机构”,承担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工作。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的设置与分工,不仅能够更加深入系统地掌握大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大企业纳税申报和税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以较低的成本投入保证了较高的税收经济效率。因此,对大企业实行专门的税收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既是加强税源分类管理,实施集中管理的需要,也是对大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度提高的需要。

从我市大企业的特点、分布情况,缓解收入任务过于集中的压力,我局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初步定为:将“大企业税收管理科”放在大企业相对集中的第五分局,全面负责全市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基层管理分局集中管理本分局大企业的日常税收工作,并负责应对大企业的一般税收风险事项。

(二)建立和完善个性化服务机制。

税收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以科学的方式不断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而分类管理就是定位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税务风险,针对性探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途径,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实际上,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大企业分类管理都体现了大致相同的特点:以服务纳税人为理念,与纳税人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实施“一站式”服务。

根据大企业的特点,当前要重点建立三个服务机制:一是评价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涉税风险控制的机制。运用风险管理原理,以内控评价作为日常管理的内容,分析企业在涉税方面的机制性缺陷与不遵从风险,实现以现有资源来达到最好的全面纳税遵从效果。二是受理大企业涉税诉求机制。加强权益性服务,维护大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可以选择将在各地遇到的涉税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集中向大企业管理部门反映。对涉及复议诉讼的,大企业管理部门应积极提示企业启动必要的法律程序。对其他建议和意见,应视情况转相关部门处理,并适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向企业反馈。三是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的沟通互动机制。促进税务机关、大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定期或不定期以通气会、研讨会、论坛等形式进行互动沟通,宣传税收法规,回应企业关注的涉税问题,帮助企业间相互交流有关税收实务的做法和经验。

(三)制定和完善大企业税务日常管理制度措施。

1、搞好日常管理。作为大企业的税管员,要及时深入大企业,加大户籍巡查力度,掌握企业动态,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电子台账,从中掌握大企业的个性与特点。发挥大企业财务核算、办税能力较强的优势,通过税管员与办税人员的沟通联系、培训辅导,督促大企业提供准确、有效的各类涉税数据,以确保税收数据的质量,提升数据利用价值。

2、做好税收分析。税收分析是税源管理的眼睛,在加强大企业税源管理中起到导向作用。因此,要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集中分析管理,强化对大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税源变化等动态情况的有效监控和分析预警。利用微观经济和税收数据开展税负分析,如企业销售与实现税金对比、计税所得额与应纳所得税对比、发票销售额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申报应征税与入库税款和欠税,以及经济发展和企业财务与税收税源之间存在的关联性,揭示地区、行业、企业以及税种税负之间的差异和动态变化,找出管理上的漏洞,提高大企业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努力挖掘潜在税源,充分发挥大企业在组织收入中的“龙头”作用。

3、规范纳税评估。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管理,提高纳税评估的案头分析水平结合税务检查手段,充分发挥其应对税收风险的控制作用。评估对象上,从全面评估向基于风险等级的针对性评估转变;评估方式上,对大企业实施综合性、个性化的评估审计;评估手段上,将案头分析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提高评估人员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工具开展评估的能力;评估处理上,综合配套运用纳税辅导、纳税提醒、纳税人自查补报、约谈说明、税收核定、反避税、稽查等递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的处理方式。

4、加强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加强大企业税源管理的最后屏障。一是要建立高效的稽查机制,发挥稽查威慑作用。稽查部门要充分利用纳税评估环节提供的案源和发现的疑点,以及内部信息资源,集中力量查处部分大企业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二是要加强征、管、查部门之间的合作,把“查大、查乱、查难、查新”作为主攻方向,围绕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稽查和区域性整治活动。三是要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作用。

(四)依托信息与网络技术,建立大企业风险管理智能化平台。

税收遵从风险管理必需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与应对遵从风险相关的准确及时的数据与信息;二是拥有相应的知识和技巧以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和优化,并从战略的高度向风险遵从管理程序提供信息。大企业税收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

大企业管理应充分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一户式”电子信息库,全面掌握纳税实体的综合信息,形成与企业运作相同步的信息流监控加强对大企业的基础管理,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的共享。

一是建立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库,如采集涉及企业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物流、资金流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建立大企业的申报资料库,从而实现汇总申报数据与其所属单位申报数据的比对;三是具有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便于从财务软件中提取数据;四是建立外部信息资料库。要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建立与审计、工商、海关、银行、证监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利用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五是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库;六是建立大企业的分析模型。为保证系统的实用性和先进性,系统的开发需要省、市相关部门人员和大企业税收管理员参与,还应聘请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设计。

(五)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快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人才培养

加强大企业的税收管理,需要我们的税务人员具备良好的税务技能和经验,掌握国际税收知识,熟悉税收领域的国际管理,以及深入掌握反避税专业知识。我们也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如澳大利亚的大企业及国际税务局人员一般具有各种知识背景,如会计、律师、经济师、统计人员、金融分析师和商业分析人员,还雇佣一些专业人员,如具有金融管理、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因此,要充实大企业税源管理力量,通过调配、培养、引进等方式,配备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提升整体队伍素质。

同时,要立足现实,大力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岗位培训。大企业涉及的行业广泛,针对目前税务人员在某些领域的知识还存在不足,对大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不足,需要我们的税务人员重点掌握主要的行业特点,研究行业动态,抓住税收工作主动权。大企业管理工作中需要建立与大企业间的直接沟通渠道,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建立税收风险控制机制,而风险管理理论对于我们税务人员来说是全新的内容,必须进行培训,此外,税务人员需要通过培训改变观念,立足于为大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深层次的纳税服务。

三、在大企业管理中开展纳税服务

1、建立大企业、大项目专业化服务团队,有针对性的实施跟踪服务与管理,提前防范各类涉税风险;对新办大项目企业从立项开始就实施跟踪服务,对各环节应注意的涉税事项、税收政策及时予以提醒;对现有大企业目前存在的涉税风险以及企业在产品开发、扩大投资、对外投资、境外投资、改制上市等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风险及时提供服务;

2、利用网络资源,建立大企业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平台。一是创建大企业管理与服务QQ群,对象主要为每个大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办税人员和大企业管理人员,要求大家每日在线,同时建立QQ邮箱,通过该平台税务机关可以安排相关工作、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回答和讨论企业涉税诉求;企业可以就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涉税问题提出讨论,可以就资料报表等进行上报,可以就政策执行问题提出诉求;二是建立大企业移动通讯短信平台,对一些紧急事项和日常工作进行及时提醒;三是开通网上办税平台,方便企业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查询相关政策法规,查询第三方信息如接受发票的真伪。

3、建立企业税情电子档案。采用一企一册的方式,记录大企业的各类基础信息、产供销信息、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发展动向、关联企业、境内外投资等,按照《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

4、建立和完善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日常管理重点事项备案制度。一是重大涉税事项如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改制、对外投资等进行备案;二是针对企业特点对其废品、废料等的产出率、处理与核算等事项按要求上报备案。

5、建立企业涉税诉求、涉税风险事项应对反馈机制。在处理大企业日常涉税诉求和应对各类涉税风险事项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归纳各类涉及政策问题、涉及企业执行问题、涉及不同税务人员把握政策的尺度问题等,并注意举一反三,对能够明确解决的予以解决。

6、建立外部信息沟通交换平台。一是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二是不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三是境外情报交换。

7、实施大企业纳税遵从度等级评价机制,初步确立遵从度等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大企业近几年的依法纳税情况、违法违章情况、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同等级的大企业实施有差别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措施,鼓励和扶持遵从度等级较高的大企业,重点打击遵从度等级较低的大企业。

8、完善税收协调员制度。税收协调员是链接税务与企业、税务横向与纵向之间的纽带,充分发挥税收协调员作用,便于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和涉税诉求,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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