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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科学谋划 扎实推进 筑牢“教育引导、制度监督”两道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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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筑牢“教育引导、制度监督”两道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常州国税信息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2011年8月25日





稽查局科学谋划扎实推进

筑牢“教育引导、制度监督”两道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近年来税务系职务犯罪案件表明,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往往发生在“权”、“利”的结合部上,出现在权力相对集中,且与纳税人联系密切的工作关口上。税务稽查职责是专司偷、逃、骗、抗税案件的查处,税务稽查人员直接面对纳税人,手中握着一定的权力,也是较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部门,因“权钱交易”而被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也不鲜见。因此,稽查局领导班子,深感责任重大,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着力筑牢“教育引导、制度内控”两道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一、创新思维、更新理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多年来,市局党组对税务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关注,十分重视。每年一度的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均到会讲话,强调把“带好队”作为税务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稽查局领导班子更是思想统一,形成共识,一岗双责,以身作则,肩负起带好稽查队伍的重任。班子认识到教育成效不明显,风险意识淡薄;制度监督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是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谋划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念深深植入到全体干部的头脑中,时刻绷紧防范职务犯罪这根弦,在稽查局内部筑牢“教育引导、制度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两道防线,才能使税务稽查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抵御住诱惑、抗得住干扰,在情与法的较量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育,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引导作用

一是面上教育与个别提醒相结合。通过党课、学习日、观看警示教育片、重大节日专题讲座、稽查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党在我心中、我在群众中”、“从细节做起,展铁军风采”和“双到位、双满意”等主题活动,切实增强稽查干部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每年春节前后,稽查局还坚持开展“训思想、训业务、训作风”“三训”活动,坚持每年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来局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教育过程中,注重与干部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定期谈心、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发现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充分发挥教育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基础引导作用。

二是消除认识误区与强化正确引导相结合。针对某些干部认识中存在的“事不关已”、“敷衍了事”、“侥幸过关”的思想误区,分局加强教育引导,使干部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到开展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出发点是对干部个人的关心,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和工作上爱护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三是风险教育与稽查实际相结合。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力戒空洞说教,紧密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按照“体检治病”的要求,定期开展“七查七看”活动。一查认识,看有无认识误区;二查作风,看工作是否扎实;三查程序,看有无违反执法程序;四查质量,看有无查而不报,查多报少;五查审理,有无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六查执行,看措施是否到位;七查廉洁自律,看查税廉不廉。通过排查,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为构建制度防线找准切入点。

三、完善制度、内部控制,注重发挥制度的制约监督作用

税务稽查部门行政执法权的运用,具体体现在稽查工作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税务检查权又是最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分局以税务检查为重点,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和制约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选案环节。制定和落实《举报案件分级分类处理办法》《日常选案保密规定》,出台了《案件限时办结的有关规定》、《税务稽查案件挂案操作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检查预案制、重点企业集体听案制、疑点情况分析报告制。“1.14”案件发生以后,分局领导敏锐地觉察到案源协查环节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从机构职能、业务流程、相关制度进行了部署和防范。发票协查方面,指定检查五科作为专门协查部门,由综合选案科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具体的协查工作,实现了由原来的个人负责到专业化团队负责,并从检查组、检查科长、协查管理岗到分管局长,建立了四级预警机制,出台《加强发票协查业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来人协查结果反馈机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查环节。查前以“一书两卡”的形式,强化前期预防。查前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或《税务检查通知书》、“阳光稽查”联系卡和反馈卡。联系卡载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国税稽查主要工作规程、国税稽查工作纪律、国税稽查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投诉和党风廉政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反馈卡采用免费邮政明信卡形式,请纳税人对本次税务检查进行执法和服务评价。

查中以三项制度为重点,强化事中制约。一是调帐资料中间库制度。主要内容是:调账人员调取的账薄资料及相关涉税资料当场制作调帐清单,当日报送审理人员及稽查局相关领导,做到在第一时间共享调帐结果;对于当场难以清点的其它涉税资料,封装调回后直接进入局“中间库”,由综合科保管,次日由企业财务人员、审理人员、检查人员三方共同参与开封清点,制作清单并共享调帐结果。对调回的电子数据按规定制作备份,报审理科备案,案件审理时参考。二是调帐资料退还制度。主要内容是:明确案件审理完毕后,审理报告出具时间为调帐资料退还时间,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还的,履行报批手续;所有涉税帐外资料应在执行科执行完毕后或纳税人税务行政诉讼期满后退还。三是检查案件接访制度。根据查补金额的大小,在案件送审前,由科、分管局长、局长进行三级接访。一方面让纳税人就违法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另一方面可以了解检查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被查企业敢怒又不敢言的情况。也让分局领导便于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

审理环节。一是落实审理性核查制度。主要内容是:审理人员对稽查小组送审案件审理时,发现的疑点经稽查人员补充调查仍未解除的或稽查局领导在听案过程中发现的疑点稽查人员无法解释的,由审理科提出稽查局长批准,启动审理性核查。核查前由稽查局长向原稽查人员进行谈话告知,说明缘由。审理性核查由审理科牵头,分局监察员参与,抽调业务骨干实施。对审理性核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依法处理,发现稽查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或提请有权部门处理。该制度是一种内部纠错机制,促使职务犯罪的风险控制在稽查环节内部,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违法或者不当的稽查执法行为,合理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实行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查无问题案件等进行集体审理、把关和决定。

执行环节。出台了《检查执行岗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难以执行案件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确保措施到位,有所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顽症。

四环节内控机制建成后,贯彻情况怎样,落实效果如何,稽查局通过查后三项措施,强化事后监督。一是查后走访,由稽查局领导按季抽选部分被查企业,就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稽查人员服务企业、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走访。二是查后会议。稽查局按季召开被查企业会议,由被查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参加,一方面由稽查局组织对纳税人补缴税款后帐务处理进行辅导,另一方面就纳税人关心问题进行座谈并对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价。三是执法监察。分局根据行政执法监察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适时提请“一案双查”。同时还引入外部监督机制,聘请特邀监察员,畅通监督渠道,把稽查干部的职务犯罪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通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筑牢“教育引导、制度监督”两道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分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初显成效。干部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目前市稽查局干部思想稳定,干劲实足,决心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为全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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