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sbkang > 馆藏分类
配色: 字号:
不同人种不同肤色之谜
2012-05-10 | 阅:  转:  |  分享 
  
为什么有的民族肤色不同

世界人口虽然很多,但从体质形态的特征看,却可以大致分成三大种族:即蒙古人种、尼格罗人种和欧罗巴人种。

黄色人种又称“蒙古人种”、“亚美人种”,主要居住在东亚、北极和美洲等地。白色人种又称“欧罗巴人”、“高加索人”,主要居住在欧洲、北美、西亚和南亚。在美洲和大洋洲有大量移民。黑色人种又称“尼格罗人”,主要居住在非洲中南部。在美洲等地有大量非洲黑人的后裔。棕色人种又称“马来—波利尼西亚人种”,是原来居住在大洋洲及其附近地区的居民。人类种族的分布具有地域性,黑、黄、白,是人体的三原色。然而经过若干万年的演化,如今却辐射出了五彩缤纷的光芒。科学调查证实,今天的地球上已有不同人种60类。

18世纪,瑞典生物分类学家林耐曾对人类的系统位置作了划分。他把人和猿划归为一个大的灵长类群,又按照在生殖上可以互相沟通的标准将世界不同人种划为同一的智人种。在智人种之下,又依据肤色的不同将世界人类区划为欧洲白色人种、非洲黑色人种、亚洲黄色人种以及美洲红色人种等四大人种。但他的四大人种的地理区划,却在日后的应用中显得不够完善和准确,因为各大洲的地理区划和人种肤色的分布并不一致。

如:亚洲人的肤色并不都是黄色,非洲人的肤色也并不都是黑色,白色人种的分布也并不局限在欧洲。人口众多的印度人地处亚洲,但他们的肤色比起非洲北部人群来也许还要黑。而欧洲北部斯堪的那维亚岛上的牧鹿部落拉普人,从肤色上看更接近亚洲的黄色人种。至于南欧人种和北非及地中海沿岸人种的肤色也难以划分清楚。再如美洲红色人种之说,更与事实不符,美洲原有居民——印第安人的肤色近似黄色人种,考古学证明,他们的祖先是在二三万年前由亚洲大陆进人美洲的。至于红色一说可能是由于欧洲人在进人美洲时,对印第安人在宗教仪式中用赭土涂身的习俗产生的一种误解。今天的美洲,不仅生存着与黄色人种同一祖裔的印第安人,还有来自欧洲的大量移民以及众多的非洲黑人,那里巳经成为各肤色人种混居的“新世界”,居民肤色就像画家手中的调色盘一样,难以划分清楚,末解之谜。



要精确划分人种的肤色,就必须弄清肤色形成的规律,揭开肤色产生的奥秘。一个人的肤色,与多种因素有关,如皮肤的折光性、毛细血管的分布、血液流量等,但最主要的是决定于皮肤内的色素物质。色素物质位于人体表皮基部的色素细胞上,在显微镜下观察,色素是一些细小的褐色颗粒。色素分布愈多愈密,则人体肤色就会愈深愈重;相反色素分布愈少愈稀,则人体肤色就会愈白愈淡。据统计,不同肤色人种的色素细胞量是不同的,在每平方毫米内,白色人种的色素细胞约在1000个以下,黄色人种则在1300个左右,而黑色人种则超过了1400个。

人体肤色有着稳定的遗传性,人生下来皮肤便有一定的基色,即使一时晒了太阳,色素有所增长,或者由于血管扩张,血液流量增加,使皮肤变得又黑又红,但经过一段时间后仍会恢复原有的性状。由此可见,人体肤色是受遗传物质控制的,有稳定的遗传基础。目前对控制肤色的遗传因素问题尚难作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巳经弄清了色素产生的生化过程。色素的形成主要是与一种蛋白类的酶有关,这种酶称作酪氨酶,在它的作用下,可使细胞内的酪氨酸转化为色素构成物。如果缺少了这种酶,就会使色素细胞失去功能,不能产生色素物质。

色素的功能是参与皮肤的保护作用。色素决定着皮肤的颜色,也决定着皮肤的屏蔽功率。它可以防止过多的阳光紫外线对机体的损伤,以及过多的红外线热辐射到达机体深部。因此,人体肤色受内部遗传物质的控制,同时还受到外界阳光强烈程度的压力。在阳光强烈的热带地区,色素浓重的黑人就比色素稀少的白人有更大的适应力。在炽烈的光热辐射下,白人会有较高的皮癌发生率。相反,如果在寒冷的地球北部地区,深肤色反而成为不利因素,有关材料证明,在朝鲜战场上,黑人比白人更易冻伤。可见,肤色深浅的变化及其分布与外界环境的选择有关,色素的产生与活化也常常离不开环境的刺激与诱发。人体肤色的变化,决定于皮肤内部色素量的变化,而色素量的变化,又是对外界光照强烈程度长期适应的结果。可以说人体肤色是自然界在人体上打下的烙印。在地球上不同人种肤色的分布,人体色素深浅变化的趋势,基本是与阳光辐射强弱程度相对应的。色素多、肤色深的人多集中在阳光充足的地球赤道附近。随着地球纬度的推移,离赤道愈远,阳光愈弱,则人体的肤色也就愈浅愈淡。在亚洲,南亚人的肤色比北亚人的肤色要深;在欧洲也是这样,南欧人的肤色比北欧人的肤色也要深。

人种肤色随环境而变化的事实,冲破了林耐按各大洲区划人种肤色的划分。1775年,即在林耐提出人种划分之后的40年,德国一位自然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又公布了一个新的人种划分方案。布氏把世界人种分为五大人种,即尼格罗人种(初称埃塞俄比亚人种)、蒙古人种、马来人种、美洲人种和高加索人种。他用尼格罗人种(尼格罗为拉丁语,意为黑色)代替原来的非洲黑色人种,范围除包括中、南非黑色人种外,还有美洲黑人及散居各地的黑色人种,近些年有人主张把尼格罗人种与澳大利亚深色人种合称为赤道人种。布氏又用蒙古人种和马来人种代替原来的亚洲黄色人种,蒙古人种包括亚洲北部及东部的中国、日本等地人种,但是今天人们还习惯于把马来人种并于蒙古人种之内。布氏提出的美洲人种包括原居美洲的印第安人种,近年来也有人主张把印第安人种和蒙古人种合并称为亚美人种。最后布氏以高加索人种代替欧洲白色人种,其范围除包括大部欧洲外,还有北非、西南亚及地中海沿岸的白色人种。

显然布鲁门巴哈的人种划分,比起林耐的四大人种划分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布氏之后,人们为了准确划分人种,在肤色之外又增加了头型、鼻型、眼色、发型、发色以及血型等方面的人种划分。在长期的人种划分实践中,人们感到:人类最大的特点便是不断流动,并在流动中产生了人种特性的分化,但也产生了人种特征的不断融合。因此,仍然难于找到一个完全适用的有效的人种划分方案。

http://www.sbkang.com/













































献花(0)
+1
(本文系sbkang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