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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油无标识 武汉工商开首份散装食品无标识罚单
2012-05-13 | 阅:  转:  |  分享 
  
散装油无标识武汉工商开首份散装食品无标识罚单

发布时间:2009-07-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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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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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实习生张融通讯员熊洋海)散装食品不标生产日期,最高将罚5万元。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汉阳工商分局了解到,汉阳易方达粮油批发店店主何老板接到了该市第一个散装食品无标识的罚单,处罚金额为8000元。今年6月1日起执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散装食品也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成分等,否则最高可处罚5万元。汉阳工商部门近日走访市场发现,粮油市场及集贸市场散装豆油、麻油依然直接装进瓶子售卖,无标识问题十分严重,甚至很多商户根本不知道散装油需贴标识。在易方达粮油批发店,工商人员现场看到,该批发部约有大豆油50多桶,每桶标称为20公斤,该桶外观无任何标识。何老板认为,自己经营大豆油多年来,从来未贴标识,其他经营户也没有张贴标识的。汉阳工商提醒,散装油请张贴标识,工商部门发现标识不全问题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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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芮城法制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