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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资产制度
2012-05-17 | 阅:  转:  |  分享 
  
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生物资产

存货

资产配置与使用

资产评估与清查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产管理,维护集团系统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促进集团事业的纵深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于安远控股集团的所有企业和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是企业占有和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存货、其它资产等。

第四条资产管理活动,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控股集团财务部在集团资产管理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的核算系统和信息系统,对集团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三)按权限审核有关资产购置、处置,按权限审核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及担保等事项。

(四)建立资产的评估与评价机制,对企业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对闲置资产、低效资产提出合理的调剂或配置方案并在批准后实施。

(五)执行董事会指令,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工作。

第六条控股集团战略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控股集团的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企业品牌的协调管理。

第七条资产管理的基本流程:企业或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指定指派的经办领导签署意见→归属产业管理的企业产业办意见(未归属产业管理的由所在地片区办意见)→控股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董事会或指定的线条领导审批。

第二章??固定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是指单台(件)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可使用年限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实物形态的资产。对部门资产虽然价值不达2000元,但使用年限较长的物品,如电视机、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空调、成套家俬等也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实行职能部门总管和使用部门直管的双重管理办法。房屋建筑物及办公区机器设备由办公室管理;车辆由车队(未设车队的由办公室)管理;生产用机器设备由生产部门或设备部门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产运行情况的分析与检查,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改良、维修、清理、处置固定资产,资产价值或维修金额在10万元以内,由企业行政办公会议决定,报控股集团备案;资产价值或维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企业申请报控股集团批准后实施。

生产经营企业营业后,各项设备的添置和维护所需的资金,均由企业自行解决,新增资产的资金来源是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用则在当期费用中列支,数据较大的经批准可分期摊销。

第十一条新建企业或项目所需固定资产,由投资办或项目办,按投资建设的程序报控股集团批准后执行。资金来源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安排。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实行代码管理,代码编制办法按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在跨片区的企业之间调拨,必须凭控股集团开具的“调拨单”调动;固定资产在片区内的企业间调拨,可由片区办代为开具“调拨单”调动;调出调入企业按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企业内部在使用部门之间进行调拨,由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开单”,调拨完成后,财务部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无形资产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十五条为落实集团或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研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由企业或项目指挥部提出申请,报经控股集团批准后实施,其研发费用列入企业预算按期支付。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企业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无形资产研发或外购,金额在10万元以内,由企业自行研究决定,报控股集团备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企业申请报控股集团批准后实施。资金来源在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中解决,不足部分直接列入当期费用。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处置,由使用企业或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控股集团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应包含无形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处置原因及处置方案,并附专家论证、技术鉴定以及评估报告等。



第四章生物资产

第十八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木材、存栏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果树、产畜、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

第十九条生物资产的管理必须由各企业的专业团队来进行,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生物资产的价值管理。

第二十条生物资产的确认,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⑴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⑵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⑶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购和销售生物资产,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购进价值超过5万元(含)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报经控股集团批准,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主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自行栽培、营造、繁殖和养殖的生物资产,其成本构成:①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②自行繁殖的牲畜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③自行营造的林木成本,包括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造林、抚育等人工费、以及营林设施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五章??存货

第二十三条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主要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工程物资等。

第二十四条存货入库,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仓管人员和质检人员严格检查所进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发现质量或规格有问题的货物拒绝进仓,超过采购数量的货物予以退货。对货物的实际入库情况和货物毁损短少情况,及时报告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生产车间。

第二十五条存货出库,必须根据发货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货,没有调拨指令,没有办理出库手续的均不准出库。禁止凭白条出库或事后补单的“口头”手续出库。

第二十六条存货仓储,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存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

第二十七条存货应当在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盘点,日常盘点可以由车间和仓库自行进行组织,年终盘点必须由企业统一组织,或有控股集团派员监盘。盘点前,应当将最后一笔的入库、出库记录登记入账,结出结存数量。盘点后,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

财务部门根据“存货盘点表”,在必要时到仓库进行抽样核对,复核盘点;同时对盘盈、盘亏情况,按程序进行报批处理。



第六章资产配置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资产配置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职能部门为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调剂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资产配置的原则是保障需要、优化结构、科学合理、从严控制。

第二十九条资产购置,对主要资产和物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发,一般资产和鲜活物资由企业自行采购、自行调配,对购置的资产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并进行账务处理。

房屋建筑物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按规定进行财产物资移交。使用单位要办理有关产权证书,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资产登记造册入账工作。

第三十条对企业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原则上应进行调剂。跨部门的资产调剂,由所属企业自行办理;跨企业、跨区域的资产调剂,由企业或产业办提出经控股集团批准后办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的使用,是指资产经营、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第三十二条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做好风险控制,并提出申请,经控股集团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对资产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十四条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三十五条处置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和无形资产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生物资产和存货处置,需报经控股集团审批;在上述范围之外,应报经产业集团或片区管理部门审批。履行内部手续后,发生的资产处置损失还应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清查

第三十七条?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2、合并、分立、清算;

3、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4、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5、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时。

第三十九条为了内部管理和考核需要,需进行资产评估时,由控股集团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资产进行自我评估测算。

第四十条当银行等外部单位需要我们某企业或某项资产的评估资料时,我们委托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提供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1、根据工作安排,需摸清企业全面情况时;

2、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的;

3、由于人为管理混乱或者由于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资产重大流失的;

4、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第四十二条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第四十三条企业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控股集团审核,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四十四条资产信息管理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企业单位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企业应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对资产实施信息化管理,及时登记有关资产变动信息。有条件的企业,实现资产管理软件与财务核算软件相衔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第四十六条没有设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核算模块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台账进行辅助核算。对于有专项模块核算的企业,在年终结算后,应当引出并打印明细资料,作为台账保管。

第四十七条各企业做好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对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等情况进行分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并在会计报表的管理报表中,增加《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表》、《闲置资产情况表》、《资产使用效益分析表》,按季填报,与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各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九条资产监督做到企业内部监督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五十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提请控股集团董事会,对所属企业或人员予以处罚。

1、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资产的;

2、擅自提供担保的;

3、资产长期闲置,不能产生效益的;

4、资产维护不当,造成提前报废或其它损失的;

5、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申购与处置流程图

附2:资产申购、处置、损失核销审批表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1、固定(无形、生物)资产申购流程

























(注:不需报控股集团审批,企业自行审批的程序,由企业自定。)

2、固定(无形、生物)资产处置、损失核销流程

























(注:不需报控股集团审批,企业自行审批的程序,由企业自定。)

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申购审批表



申请部门:填报日期:年月日

申购要求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1 2 3 4 5 6 合计 申购原因





经办人:年月日 申购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年月日 控股集团意见 产业办、片区办

或专业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领导审批 填报说明及要求:

1、产业办是指实行产业集团管理的企业,片区办是指未列入产业集团管理的企业,专业管理是指对专项资产的管理,比如车辆由车队、计算机由电脑办、财务软件由财务部等。

2、归口管理部门,办公用品/总裁办、经营企业/经管办、在建项目/投建办、无形资产/战略办。

3、“领导审批”由董事会指定指派领导负责。

4、本表需附申购企业或部门经领导批准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要说明申购资产的原因及用途。新建项目申报还需附可行性方案,配套采购需附资产配置方案或设计图。

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审批表



申请部门: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现估价值 备注 合计 处置原因说明







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处置原因说明







企业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转让□变卖□移送□报损□报废□托管□其他 控股集团意见 专家或专业管理人员意见 财务部 分管领导 总经理审批 填报说明及要求:

1、产业办是对实行产业集团管理的企业,片区办是指未列入产业集团管理的企业。

2、报送本表时,需附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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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核销审批表



申请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资产名称 类别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账面金额 可回收金额 净损

失额 合计 损失原因说明







企业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控股集团意见 产业办或

片区办意见 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部 领导审批 填报说明及要求:

1、企业财务部门报送本表时,必须附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的“企业书面报告”。

2、报送本表时,按照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企业外部相关资料:①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②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③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④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⑤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⑥符合条件的其他法律证据。

3、报送本表时,按照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企业内部证据资料:①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②资产盘点表;③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④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资料;⑤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⑥其他有关文件或情况说明。

4、经控股集团批准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再转入损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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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集团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阐明申购原因、用途、预算及其它所需资料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阐明申购原因、用途、预算及其它所需资料



书面报牵头领导或指派领导同意



书面报指定指派的经办领导同意



填制《资产申购审批表》



控股集团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说明资产现状、处置原因、如何处置





投建办或专业管理部门审核



产业办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控股集团财务部审核



进行调剂配备



可调剂



不可调剂



以旧换新



用旧资产,换新资产



购新





指定指派的线条领导审批



实施采购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说明资产现状、处置原因、如何处置



书面报牵头领导或指派领导同意





书面报指定指派的经办领导同意





填制《资产处置审批表》



经营办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投建办或专业管理部门审核



控股集团财务部审核















按批准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指定指派的线条领导审批





报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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