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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论婚姻》夫妻宮和感情婚姻
2012-06-05 | 阅:  转:  |  分享 
  
紫云论婚姻》夫妻宮和感情婚姻

前言



近代很多探討斗數命理的人,常把前賢所傳的幾篇賦文,背得滾瓜爛熟,每逢活盤命理推演時,常引用文中詞句,作為論斷依據。



譬如,談論到夫妻宮方面,就可能會引用:



《太微賦》:「太陰同文昌於妻宮,蟾宮折桂。」



《斗數玻率》:「太陰合文曲於妻宮,翰林清異。」



好像夫妻宮有這種格局的人,不但命中註定會娶到美如中國小姐般的漂亮老婆,婚後也會因老婆的旺夫,使當官的仕途得意,步步高陞。做生意的,事業鴻圖大展,財源廣進。



又如:《玉蟾發微論》;「天姚夫妻宮,則邪淫而耽酒,殺臨夫妻宮,定夫妻不和。」



《女命骨髓賦》;「三方四正嫌逢殺,更在夫宮禍患深,若值本宮無正曜,必主生離剋害真。」



若根據這些說法,男命夫妻宮有凶格的人,不只是貪戀酒色的浪蕩子,婚姻也必然鬧得雞飛狗跳,女命則不但會在中年期間主婚姻上的生離死別,而且一輩子也將在苦難中挨過。



由於傳統命理觀念認為,一個人有什麼樣的夫妻宮,必然會有什麼樣的婚姻狀況出現。若夫妻宮吉,必然一輩子婚姻美滿,鶼鰈情深。要是夫妻宮凶,若非中午喪偶,也會分道揚鑣各奔前程。



若根據傳統的這種命理觀念來依理推論,一個人的婚姻狀況,完全維繫在夫妻宮上,那麼只要是同命盤的人(同年同月同日同時辰生人,或是命盤幾近組合相同的人),將會有下列幾種情況發生:



其一、理應在同年(齡)份裡結婚或離婚。



其二、理應有相同的婚姻狀況,都是美滿姻緣,或者都是怨偶一對。



其三、都會有相同的生離或死別,也都會有相同的再婚次數和再婚結果。



但根據筆者經驗累積所知,夫妻宮的作用,固然是推論婚姻吉凶的重要宮位,但應該不是推論實際婚姻生活的唯一重點宮位。



筆者認為,這個夫妻宮,理應代表這個命造者,在男女感情和婚姻的一種「意識型態」,這種「意識型態」,往往是左右這個命造者,關於感情和婚姻方面,如何處理的一種觀念或準則。這個宮位有如「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暗中操縱著,一個人如何處理感情和婚姻問題的原動力。



若從這個觀點來探討夫妻宮,它在斗數命理上所其有的功能,只是反應一個人在感情和婚姻方面的一種心態或心理意願,並不能代表一個人一生的實際感情和婚姻生活狀況。



因此傳統上對夫妻宮作用的認識,並不盡然能用來闡釋實際感情和婚姻生活。



筆者在無數的論命經驗裡發現,有些幾近相同吉凶的夫妻宮,竟然會出現截然不同的感情和婚姻結果。一個夫妻宮看似「大吉」,理當婚姻美滿,白頭偕老,但結果竟然會中年生離或死別。相反的,夫妻宮忌煞交沖,佈滿凶象,但一輩子的婚姻即平靜無波,成為美好姻緣。這種夫妻宮吉凶和實際婚姻,形成背道而馳的命理實例,諸凡略具斗數命理經驗者,應該都會經常碰到。



但遺憾的是,對於這種矛盾問題,在古籍論著裡,似乎未見隻字提及,在近年汗牛充棟的斗數命理論著中,更未談論,真不知道,古今以來的高人前輩,究因秘而不宣,或因不曾思及於此,或者根本無法去解開這個謎題,而諱莫若深?



因此關於夫妻宮,不能充分又實際用來探討真實婚姻生活狀況的問題,遂成為千古懸案。



古傳的斗數命理之學,固然有其精闢立論,在命理論斷上,也有其放諸四海皆準的獨到之處,但在理論和推演技巧方面,其疏漏之多,也罄竹難書。斗數之學千餘年來,所以還在原地踏步,停滯不前,究其原因,實是其來有自,不能不令有心者慨歎不已!



在此,筆者提出「太歲入宮」或謂「太歲入卦」及「相契原理」之理論和應用方法,應該可以用來解決這個千古懸案,但一個新理論的發現與初步闡釋,難免會有掛一漏萬之處,因此亟盼同行的前輩高人,能不吝指教,是則後學幸甚!斗數之學幸甚!









夫妻宮和感情婚姻



這幾年來,陸續以一年一本的速度寫書出書,雖不敢說慢工必能出細活,但讀者應該可以在字裡行間感受得到筆者下筆的謹慎態度。



每當一本初稿完成後,總要先請一兩位同好幫忙閱稿,試試能否看懂文中所談要旨,以免犯了自說自道,而讀者看來不知所云的毛病。



這一本「斗數論姻緣」初稿完成時,我也託由斗數同好,趙周兩位先生幫我閱稿,以求旁觀者清的客觀意見。在此特向他們先致謝意。



在看完全部稿件後,他們不約而同的表示,這又是一本和傳統論點大異其趣的立論。一般讀者,要是在閱讀命例文章前,先沒有個概念,將會被這種獨到的立論和推演方法,搞得昏頭轉向。



於是他們提出了某些問題,要我先作說明。



超越十二宮位



趙;「在《斗數論求財》乙書裡,你已明確詮釋,經由理財而得財利的重點宮位,不在財帛宮。而是福德宮。這種異於傳統的論點,已令很多斗數同好大表驚訝。而這次的談論感情和婚姻,又非傳統所取用的《夫妻宮》,恐怕將造成更大的震撼。假使不在談論命例文章之前先做交代,恐怕會讓讀者,對這種有違傳統觀念的論點,大感迷惑!」



周先生也補充說;「聽過你闡釋十二事項宮位本義和作用的人,都已知道,你在事項推論上,早已脫離十二事項官位的舊有窠臼。但這種觀念和推論要點,讓初讀到這種文章的同好,恐怕不只是震撼,甚至會對既學的斗數命理產生徹底的懷疑,甚至因而為之失望崩潰!」



我雖然在斗數理念和推論方法,有很多方面異於傳統,但做為一個愛好斗數的業餘研討者,只想追求斗數命理該有的真面目,並不計較理念和推論方法是否和傳統有什麼大差別;因為人類的文明,本就在持續中,不斷求進步。若太崇古非今,會阻礙文明的再進步,若太非古崇今,也會使文明造成斷層。



因此我雖然在斗數命理的推論上,稍有異於傳統方法,但基本上,我的某些新理念,還是源自傳統的斗數觀念,只是把這些傳統觀念,作突破窠臼的重新詮釋和運用,使它能更符合用以探討,錯綜複雜人生的命理之道。



夫妻宮的本意和作用



趙;「傳統上,把夫妻宮的吉凶,做為該命造者一生婚姻的好壞論斷依據,你好像不做這種看法?」這種觀念,嚴格說來也沒什麼大錯。不過若把這個宮位看成這個命造者,他在異性感情和婚姻上的一種「意識型態」,也許更加貼切。



周:「能說得更具體些嗎?」



譬如說;夫妻宮屬「殺破狼」組合的人,由於星曜組合賦性作用屬於較剛強和較其動態作用,因此這種命造者,他選擇感情對象,會傾向於選擇比較有個性和較活躍型的人。若是夫妻宮屬於「機月同梁」之類,他就會傾向於選擇外表和個性屬於較溫和的人了。



一個人的表現和作為,除了受環境的影響以外,最主要,還是受自己的思想和觀念所引導。這種屬於個人的思想和觀念,就是他的「意識型態」。把這種理論運用於「夫妻宮」上,對這宮位在命盤上所具有的作用,就可以得到更合理和更充分的闡釋及應用。









夫妻宮所反應的吉凶真象



周:「有些夫妻宮似吉,但婚姻並非很好,有的夫妻宮似凶,但一生婚姻無礙,究竟為什麼?」



一個人在未婚前,無不期待婚姻美滿,因此都會依「意識型態」中的理想去選擇對象。但人的「意識」,在一生中常會跟隨著年齡和環境而修正或改變。



譬如說,人在年輕時,遇事勇往邁進,衝勁十足;中年時,處事穩重,知所進退;到了老年,則鋒芒內斂,了無得失。這種處事態度的演變,除了因年齡增長以外,也常因為環境的變化,會使一個人的心態,意識型態,產生極大的修正或變化。所以人在一生中的處事方式,才會有年齡階段上的重大差別。



一個人在婚姻方面的「意識型態」。也有這種因年齡而變化或修正的現象。



由此來說明,為何有時單憑先天的夫妻宮,並不足以看出這個命造者,一生實際婚姻狀況的原因。



當推演婚姻實際狀況時,除了判定先天夫妻宮的吉凶現象以外,還需留意到,行限時先後天夫妻宮所呈現的吉凶,可能對婚姻造成的影響。譬如說:



其一;先天夫妻宮佳,但婚後幾個大限間,不斷使忌星沖擊這個官位,會使原為吉象的先天夫妻宮為之轉凶,而使婚姻遭受破壞。



其二;先天夫妻宮欠佳,但婚後延續幾個大限,繼續有化祿星照會這個宮位。這會使原為欠佳的夫妻宮由凶轉吉。



其三;先天夫妻宮好,但婚後每個大限夫妻宮,一直連續呈凶,則夫妻相處,會每況愈下。



其四;先天夫妻宮不好,但婚後每個大限夫妻宮,一直延續呈現吉象,婚姻將會如倒吃甘蔗,往後越甜。



環境有時也會影響到婚姻的和諧與否。有句俗語說;「貧窮夫妻百事哀」,這種人一旦先後天的夫妻宮欠佳,又因家境窘迫,就會加重夫妻關係的惡化。因此論及婚姻,有時家庭環境,也常為不可忽視的條件。









早婚與遲婚



趙;「早婚或遲婚較好,古今以來,在命理上似乎都很重視,道理何在?遲早婚的年齡界限又如何?」



通常都依先天的夫妻宮吉凶現象來判定,是否可早婚或宜遲婚。



人的心理狀態會隨著年齡而修正或變化。二十歲前後的人,已有強烈對異性情慾生理和心理的需求。但這個年齡的年輕人,血氣方剛,生理成熟有餘,心理穩定不足。在這種年紀裡結婚,常會使兩個少不經事的年輕夫妻,較難在共同生活裡,取得協調。



若在稍大年齡裡結婚,就算夫妻兩人在共同生活上,也有某些取得協調上的困難,但年紀稍大、心智已較成熟,就比較可能在彼此忍讓中去相互適應。



夫妻宮好,夫妻相處易取得協調,早婚無所謂。若夫妻宮差,最好宜晚婚了。



早或遲婚的年齡,古今以來差距很大。在老祖母時代,一般年輕人除了個別特殊原因或環境限制以外,通常在二十歲左右就結婚。但是現在年逾二十五六歲還沒結婚的男女比比皆是。古今這種結婚年齡的差異,正因時代背景不同所造成,並無關乎命理的因素。



古人早婚,今人遲婚



周;「古人早婚,今人遲婚,為何今人的婚變情況比古人嚴重?」



老祖母時代的兒女婚姻,乃經由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成婚。兒子得媳婦,乃因家裡辦喜事,兒子才有老婆。因此兒女的婚姻大事,也就是家庭的大事。這種婚姻既然取決於家中父母,因此一旦有什麼婚變情事,其取捨大權,自然也就操縱在一家之主的父母親大人手中了。



但近代,結婚的事,幾乎由年輕人自行主導。兩個青年男女,不管經由漫長的愛情長跑,或是閃電式的一見鍾情,一旦兩情相悅,就可能結成夫妻。但這種婚姻,也常在兩情不再相悅,進而相見兩相厭時,較易釀成夫妻的各奔前程,分道揚鑣情事。



婚姻要是屬於家庭大事,其取與捨,容不得年輕人為所欲為,婚姻自然不易發生變卦。若是單憑當事者的,喜惡而取捨,那婚姻的穩定性,就較薄弱了。









同命盤,不同婚姻



趙;「古今以來,對同命盤而不同婚姻乙事,似不曾具有合理詮釋。你這次有突破性的創見發表,但所公佈的似乎還不是整套推演方法全貌,為何還有所保留?」



「太歲入卦」理論,可以用來解釋何以同命盤的人(同年同月同日同時上的人),為何會有不同婚姻的原由,因此也可以利用這套理論和方法,解決這個千古留下的懸案。



我不諱言,對這套理論的應用和推論方法,雖然在很多篇裡都曾詳加引用即說明,但已公佈的部分,也許正如一套拳術中的起手三兩招,並非招式全貌。



不過我深信,對斗數真正的有心人,應該在詳閱本書後,呵以得到很大啟示。要是再加用心探討,應該還可以由此理論,體會出更多更深入的斗數命理來。



離婚問題



周;「在私下討論和講座析論離婚命例時,對離婚個案,你常有中肯的推論和預測。但在此書中,似乎有意避開這方面的預期討論,這和你平常與人論命,有意避開必然離婚之論,似有異曲同工之妙,究竟為什麼?」



傳統上,中國人有勸和不勸離的觀念。當年恩師也把離婚之事,列為談命理的三大誡條之一。或許受到這些影響,因此除了學理的探討之外,對可能離婚之事,我一向只是點到為止,提醒人家在婚姻方面的謹慎相處理之道,概不斷言必然離婚。



我雖然也同意西洋人所說;「一對離婚夫妻。可能再締成兩對美滿姻緣」。但我更認為,人到中年,有關離婚的事,還是應該再三考慮和審慎處理。何況第二春,果真會得到美滿嗎?是幸福的組合?誰也不能保證。



一個人到中年時,一旦發現婚姻不美滿,固然有為下半輩子的幸福,再追尋第二春的權利,但這對子女而言,正是需要父母同時教養的年齡。要是父母離婚,常會給子女們的心靈上,帶來一生無可彌補的不良影響。



子女何辜,為什麼要遭受這種來自父母離婚,而使一生蒙上揮之下去的心靈陰影!



每當想及於此,更不願輕易論斷離婚之事。命理常會一語而影響人們的幸與不幸。因此如何去談論這個問題,往往就繫於論命者的一念之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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