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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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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的几点思考

新北区民政局?

(200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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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办去贯彻执行。民政办建设对整个民政工作来说,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995年11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在乡镇(街道)设立了民政办公室,明确了民政干部人员,乡镇(街道)民政组织得到了加强。长期以来,基层民政办干部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和好评。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合并、社区整合,机构编制体制的不断调整,基层民政办组织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受到了削弱。目前,大部分乡镇(街道)虽有民政专职工作人员,但民政办已只是一个习惯性的称呼,其机构已是名存实亡。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无疑对我们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基层民政如何适应新形势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新要求,打破长期以来困绕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应是摆在我们上级民政部门急于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迈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快、贫富差距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的任务明显加重;各种经济成份、利益主体、就业形式、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这些都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基层民政事业面临着两个主要的任务:一个是,要求基层民政干部切实履行各项职能,为发展经济和深化各项改革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和有利的社会条件;另一个,还要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基层民主制度、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以及基层民政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进行探索与改革。应该说,近些年来,基层民政工作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但与经济的发展和深化各项改革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表现出很多的不适应。因此,随着基层民政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服务内容越来越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民政建设只有跟上发展的步伐,才能解决前进中面临的各种矛盾,才能更好地履行基层社会行政事务的各项管理职能,才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当前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基层民政现实状况的调研分析,感到目前基层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缺位”现象比较严重。近几年来,随着大部分乡镇的合并,使现有乡镇管辖的范围和村数、人口数差不多增加了一倍,而目前大部分的乡镇(街道)基本上只有一名民政干部。从一定意义上讲,现在民政干部人数比1995年以前还要少,一个民政干部要负责20多个村、社区居委会和近万人的相关民政事务,同时,还要承担乡镇(街道)安排的包村蹲点、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征地拆迁等其它任务,而这些任务的难度和压力远远大于民政工作,致使民政干部在民政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做深做细,常常工作流于形式,对上级的政策、措施不能及时很好地落实到位,工作缺位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机构建设问题比较严重。民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无论上至中央,下到地方,还是各级民政部门出台的法规政策、办法措施,最终能否取得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实际上都取决于乡镇(街道)第一线民政干部的身上,从而也就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的尴尬局面。然而近年来,虽然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基层民政机构的建设不但没能得到同步发展,相反受了较大的制约。就我区来讲,据了解民政办这一机构已经不复存在,现已纳入社会事业综合科之中。在工作人员上,有民政职位但没有明确的职数。目前,因基层机构、人员结构存在的问题,基层民政工作的管理职能已处于弱化趋,在一些工作上往往处于应付状态,如在救灾救济上,村委(社区)报多少批多少;城乡低保上,资金发放监督很难到位;村民自治上,缺乏有力指导检查监督;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到了基层存在打折扣等等。可以这么说:民政事业的基石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今后的基层民政工作将会更加难以开展,事业发展将会更加艰难。

三是“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个是年龄结构老化。近年来,虽然各地在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年轻化上,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总体来看年龄结构还是明显偏老。就我区来讲,9个民政助理平均年龄53岁,其中有6位接近退休。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千家万户,年龄的偏大已使他们的工作力不从心,工作的进取心、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明显缺乏。另一个是业务知识老化。有相当一部分的民政工作人员不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抓不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思路不多、方法不活、凭经验处理工作。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工作之中的情况下,其陈旧的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明显不符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工作跟不上节奏,效率低下。“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

四是基层工作环境有待改善。长期以来,民政工作一直充当着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先锋,为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其工作环境与政府其它部门相比,差距比较明显。如在软硬件上,与乡镇(街道)计生办相比,工作的对象都是广大百姓,民政工作的范围、内容甚至比计生办更多、更杂,但在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配备上差距非常大;在工作地位上,与乡镇(街道)司法助理相比,民政办同样担负着调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但司法助理享受着特殊岗位补助,民政助理原本享受的补助不但没有得到增长,反而被取消了。当前的车改,民政办干部享受的车贴也与其干部一样。民政工作特点,决定了民政干部必须经常走村串户,深入基层督促工作落实、了解贫困群众的情况,基层民政干部的待遇问题,对基层民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挫伤比较大。

三、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办建设的几点建议

从上面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基层民政办的薄弱是制约整个民政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要打造“强势民政”,必须要打破这个“瓶颈”。要着力改善基层民政工作的环境,努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地位,切实夯实基层民政工作的基石,确保民政事业在基层的健康发展。

1、尽快制定出台法规性文件,全面规范基层民政办建设。自1995年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各地制定出台过民政办规范性文件以来,基本上没再出过相关文件。十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基层民政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且,因乡镇合并、机构设置调整等,基层民政办的建设受到了严峻挑战和冲击。为确保基层民政办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议市局根据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的特点、任务、要求,尽快制定出台“乡镇(街道)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基层民政办的工作机构名称、职责、人员配备、场所设施、规章制度等予以明确规定,确保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重新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意见》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基层乡镇(街道)民政办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2、合理配置基层民政办人员职数,逐步推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年轻化。近几年来,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聚集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大部分地区对乡镇实施了合并,乡镇的地域范围、管辖人口明显增大(如我区春江镇现有人口11.3万,孟河镇现有人口8.7万),但服务于广大民众的乡镇民政助理的职数却没能得到应有的增加。现有的工作人员与现行的工作量很不成比例。因此,我们建议是否可以按所在乡镇(街道)管辖的人口,来测定民政办工作人员的职数,合理解决因工作量大与工作人员少这个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同时,由于民政工作的落脚点在千家万户,民政工作者需要经常下基层,走村串户了解基层政权建设、贫困户生活等情况,工作量非常大、也非常辛苦,因此,我们认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应年轻化。要改变过去由其它岗位上因年龄大不适应的人员调整到民政岗位上等退休的现象,做到基层民政工作岗位女满50、男满55岁的及时调整到其它岗位,使基层民政工作始终充满创新和活力。

3、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无论做好哪一项工作,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只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会有高水平的工作质量。基层民政办干部的来源属于多元化,有部队转业的、有内部转岗的、有招聘考入的、有学校分配的,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民政工作知之甚少。民政工作有20多项职能,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多元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基层民政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因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培训制度。从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注重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使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建立一支公道正派、业务熟练、精干可靠的民政工作队伍。前期,市局组织对全市民政助理的培训,大家反映较好,感到收获很大,提议这样的培训每年能坚持下去。同时,因民政助理工作在基层,建议每年教育培训的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

4、注重改善基层民政人员的工作环境,着力提高民政干部的地位与自信。长期以来,基层民政工作虽然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因民政工作出不了经济效益、出不了彩,而且每年还需花费政府相当的资金用于扶贫救济,致使基层民政办地位的始终不高。俗话说:“有作为才有地位”,想来只要民政助理干出了业绩,地位自然会提升。然而,民政办公室条件简陋、经费缺乏、人手紧张、年龄偏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干部能有作为。为此,建议市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着力提高民政事业在政府工作考核中的比重,着力改善基层民政办的办公条件,重视优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结构,努力提高民政干部应有的待遇。只有这样民政助理工作起来才会有自信,才能在工作中创造佳绩、提高其自身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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