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3
Sheet2
Sheet1
违法类别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法定处罚幅度
细化处罚幅度
《统计法》
违法主体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20万以下
5000-10000
50000-100000
20000-30000
15000-20000
30000-70000
1.明确表示不提供资料,经教育后改正或因客观原因造成经催报未按时提供资料。
10000-15000
20000-25000
30000-35000
100000-150000
80000-120000
30000-40000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有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
1万以下
500-1000
2000-3000
5000-6000
同上
2.明确表示不提供资料或对催报不予理睬,经多次教育后改正。
3.明确表示不提供资料或对催报不予理睬,经多次教育后仍不改正。
1.提供的不真实资料与真实资料对比,比例在10%以内或未提供的指标占全部指标的10%以内。
2.提供的不真实资料与真实资料对比,比例在10-20%以内或未提供的指标占全部指标的20%以内。
3.提供的不真实资料与真实资料对比,比例在20-50%以内或未提供的指标占全部指标的50%以内。
1.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经教育后改正
2.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经教育和多次协调后改正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经教育和多次协调后仍拒绝改正
1.明确表示拒绝、阻碍调查、检查,经教育后接受调查、检查
2.明确表示拒绝、阻碍调查、检查,经教育和多次协调后接受调查、检查
3.明确表示拒绝、阻碍调查、检查,经教育和多次协调后仍不接受调查、检查
1.转移、隐匿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经教育和协调提供的
2.篡改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经教育和协调提供真实资料的
3.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六盘水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七)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
1.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超过1日的
2.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超过2日的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超过3日以上的或未按要求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八)迟报统计资料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超过3日以上的
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由县级以上人民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C
000.00
000.00
000.00
00.00
00.00
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