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中国宗教信仰
2012-07-21 | 阅:  转:  |  分享 
  


第1页共3页1









中国宗教信仰

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既有古代流传下来的宗法性宗教和后来

产生的道教,又有长期存在于民间的秘密宗教,还哟从域外输入并逐渐

中国化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领

域的发展过程中,宗教有这个深广的影响。中国传统宗教具有强烈的宗

法性,它的组织活动与宗教家族结为一体,紧密为宗法制度服务,表现

为对祖先崇拜特别重视,把“慎终追远”即守孝祭祖视为社会头等大事。

国有太庙,族有宗祠,家有祖龛。从天子到土庶,祭祀亲祖是一切祭神

活动中非常普及、经常和仪规极为详密的一项,代代相传,经久不衰。

祖先崇拜成为其他宗教传统崇拜的中心,外来宗教也必须与它保持一致。

在宗法观念支配下,统治者用祖孙、父子关系看待天神与皇室的关系,

君王自封为天子,奉天乘运,代天行权。敬天祭祖作为一种宗教活动,

没有独立的教团组织系统。当具有独立性的教团组织道教和佛教出现后,

皇权作为宗法制度的代表者,始终保持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教权非但不

能超出皇权,还必须依附与皇权,才能合法地生存与发展,其教义绝不

能反对敬天法祖的传统宗教信仰。中华民族是多种民族共存融合形成的,

中国文化也是在多种文化不断汇合中发展的。这种传统产生了中国社会

对各种不同宗教文化的极大宽容性,形成多种宗教长期并存互相包融的



第2页共3页2

局面,在广大群众中造成多神崇拜的风气。贵族士人可以同时信仰数教,

民间信仰更是驳杂多态。中华民族的文化重现实人生,重人伦道德。中

国古代社会宗教个正统信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特别追究鬼神世界

的真实价值和个人灵魂的解脱,不特别看重宗教祭拜的外在形式,而着

重于宗教的社会功能,主要是政治的和伦理的教化作用。宗教祭祀是作

为基本的教育手段来实施的。这样,宗法性的宗教,往往与政治,伦理

合成三位一体,难以严格区分。

天帝崇拜

天帝崇拜是我国上古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信仰。殷墟卜辞可靠地

证明,殷商时期已经完成了天上最高权威上帝的创造,并迷信他有广泛

的神力。卜辞中上帝有很大的权威,是自然与下国的主宰。殷人探求天

意的主要方法是占卜,举凡战争、祭祀、饮宴、气象、收成、田猎、行

旅等事情,都要通过占卜,谈名天神意旨,而后决定行动。殷墟卜辞有

殷人死去的祖先“宾于帝”的记载,如:

“咸不宾于帝,下乙宾于(帝)。”(乙7197)

“大甲不宾于帝,宾与帝。”(乙7549)

“宾于帝”之意是客居在上帝那里,说明殷人的祖先与上帝有直接

的联系。上帝的出现,一方面集中了祖先神的一些权威,另一方面又对

祖先崇拜起着加强个巩固的作用。

天上高级神——上帝的产生,是社会上产生阶级、阶层的人间现实

在总家领域内的反映。原始公社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破坏之后,人

们在宗教领域内,对诸神地位平等的信仰也产生了变化。因为,社会上

产生了阶级分化,有了财产和权利的争夺之后,人们也把这一现象移入

了幻想的饿世界,神灵也有了权威和职能的兼并,神灵也有了强弱之分。

殷人上帝的出现,也正是反映着殷族战胜、兼并、统治其他民族,建立

宗族奴隶制国家的现实。周人灭商之后,将宗法奴隶制度从低级提高到

高级水平,使之成为整个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基本体制。这时天神的

社会宗法属性增强,天神“唯德是辅”,人君必须“以德配天”。天神不



第3页共3页3

仅仅是王权的赐予者、支持者,还是王权的监督者、限制者。天子从天

神那里取得统治人间的权利之后,必须敬德保民,自觉维护整个宗法制

度的根本,承担一系列职责,才能取得天神的信任,光靠祈祷祭祀则无

济于事。这是周人吸取了殷人灭亡的教训之后获得的新认识。根据郭沫

若的考证,殷代卜辞无“德”字,周带铭文里则有“德”字。《尚书-周

书》篇篇不离“德”,要王者“明德”、“崇德”、“敬德”、“用德”。“德”

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报民”,即适当照顾下层人民的利益以巩固政治统

治,不能肆虐耽逸,否则天命就要转到新的有德者身上。这种思想的主

要缔造者是周公。《尚书-康诰》提出“明德慎罚,《召诰》再三提醒周人

要“监于有夏”、“监于有殷”,他们敬德而坠天命。周公使天神崇拜具有

更多的伦理色彩,提出了主要以义理规定天的神性的天命论,而后来几

千年的宗教信仰奠定了基础。儒家天命学说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

的。

周人称呼天神,有时沿用“上帝”旧称,但更多地称呼“天”,或称

“皇天”、“上天”、“昊天”、“苍天”,也连称“皇天上帝”、“昊天上帝”。

《诗经》中大量周代敬天的诗句表明,天神崇拜早在社会上流行相当广

泛,因而也有多种称呼出现。

献花(0)
+1
(本文系mgxbyhzhch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