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须知
根据日本驻华大使馆的规定,持因私护照中国公民申请赴日个人旅游签证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 说明 签证申请表 ◆必须由本人亲笔逐项填写,字迹必须清晰(请勿留空格)
◆其中“紧急联络人”必须填写中国国内亲友,不可填写此次同行人员 2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前台需将客人姓名部分打印好后交由客人签名
◆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一同出行的可以写在一张纸上
3 照片 2寸彩色白底照张
4 护照原件 ◆申请人的护照自出发日起必须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若曾经换发过护照同时请提供旧护照
◆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 户口本
◆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本人页复印件
7 在职证明原件 ◆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司公章的中文在职证明原件
◆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学生请提供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8 资产证明
{符合(一)或(二)中一项即可} (一)年收入10万元以上人员或能证明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人员 下述4项须至少提供1项:
A、房产证明(整本)复印件
B、私有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C、1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
D、纳税证明复印件
以下项目为上述4项的补充资料,可酌情提供:
存折复印件,需含过去6个月交易记录
股票交割单或者银行理财产品的复印件
备注:提供资料越多将越有利于提高出签率
审查期间使馆有权要求您提供其他资产证明材料以作补充 (二)国际信用卡金卡以上持有人 以下3项需同时具备:
信用卡复印件
对账单明细复印件(过去6个月内)
用此信用卡支付此次旅游费用的证明(刷卡收据联的复印件)
备注:审查期间使馆有权要求您提供其他资产证明材料以作补充
9 无法提供资产证明的随同亲属 ◆随同亲属应具材料为以上1-7项,且必须为出行人的直系血亲或配偶。
◆直系亲属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公证书原件。 二、受理时间
1、由于日本大使馆要求递交邀请函原件,因此签证受理需要至少10个工作日。
2、鉴于上述原因,请务必在客人出发日期14天前提交资料。
三、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管辖地区(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参考单位所在地和护照签发地)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非北京领区人员,请提供北京领区的暂住证原件。
四、保证金
我司将根据客人的出入境记录情况收取3-6万元不等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我司视客人
出入境记录情况而定。客人回国后,按照我方要求提交相关归国记录后退还客人。
五、特殊要求
根据日本大使馆规定,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必须是签证+机票+酒店的全项,我公司不接受单办签证以及签证+单项机票或酒店的业务。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专为方便纯旅游目的客人而设立,有探亲、访友、商务、考察、交流、访问、展会等目的的申请人禁止申请此类签证,一经查出将在使馆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日后签证。
六、以上信息作为参考,实际情况具体解释说明。
附件1:日本国签证申请书
日本国签证申请书(团体·个人旅游)
申请人姓名(中文)
(英文)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出生地:省/市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
现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住宅电话号码: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学校):电话号码:
职位:
紧急联络人(中国国内亲属等)
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
住址:电话号码:
护照签发地点:护照号码:
护照签发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
犯罪记录□无□有
报名旅行社:报名日期:年月日
参团费用:人民币
预定出发日:年月日预定归国日:年月日
访问地点:
一同报名参团者(亲属、朋友、同事等):
所持外币:□日元日元□美元美元
出境纪录:□无□有年月停留日国名:
在日亲属:□无□有在日亲属姓名:关系:
职业:住宅电话号码:
工作单位(学校):
本人声明以上内容均为事实,并清楚地认识到本人的入境资格、居留期限将在本人到达日本时均由日本移民官员决定。本人清楚地认识到持有签证者在到达日本港口请求入境时,如被发现是属于禁止入境者时,则无权进入日本。
申请年月日:年月日申请人签名
附件2: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致日本驻华大使馆
我同意贵旅行社可以在达到以下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取得·
利用·提供我用于签证申请的个人信息。
①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只能用于在管辖使领馆申请签证。
②贵社可以向提供身元担保的日方旅行社提供必需的个人信息
(经济能力证明等材料)
年月日
姓名(打印)签名
-4-
(照片)
二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