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
正面
出生日期
是否矫正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告事项
填表说明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身份证明名称
性别
申请/已具有的准驾车型代号
本人如实申告□具有□不具有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医疗机构章)
左上肢
右上肢
身高(cm)
申请人填报事项
申请人信息
医疗机构填写事项
躯干和颈部
视力
照片
姓名
国籍
年月日
听力
上肢
红绿色盲
□有□无
辨色力
□是□否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佩戴助听装置
□是□否
申请方式
号码
姓名
联系地址
电话
邮寄地址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身份证明名称
左眼
右眼
左耳
右耳
□本人申请□委托代理申请
委托代理人信息
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
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否能够自主坐立□是□否
号码
档案编号
联系电话
运动功能障碍
□有□无
下肢
左下肢
右下肢
附件5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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