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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
原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现分为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金融工具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核算“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一般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损益。(不存在“坏帐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变化:两头成本法,中间权益法
税务处理
税法把握:历史成本原则;收益实现原则
部分规定隐现:财税2007(80),对持有到期投资、贷款等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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