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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有关文章
2012-10-07 | 阅:  转:  |  分享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最终方向就是要建立一个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推进这项改革,没有现成经验可搬,我们必须沿着已开辟的改革新路,扎实推进,一往无前,逐步规范,日臻完善。

合理设置岗位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遵循按需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在界定职能、核定编制、裁减冗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设置是对单位职能和编制的分解,岗位设置的关键是岗位对人员配备及素质的要求,可形象地用如下公式表达:单位效能/编制=岗位设置/岗位编制=岗位学历+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岗位待遇+岗位能力素质。要区别不同事业单位类型,明确管理、专技与工勤等不同岗位在政治素养、知识能力、学历职称等方面的岗位要求。严格控制管理岗位设置的数量和比例。专技岗位的设置,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工勤岗位的设置,实施技术等级结构比例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推行后勤社会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编制核定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用人的依据,一经确定,绝不能任意突破。今后用人,必须对号入座,彻底打破多少年来存在的因人设岗、因人设编的弊端。根据职能变化及事业发展情况,每3—5年可对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适当调整。

?全员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彻底打破传统的职级观念,在科学设岗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人员履行职责能力对照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每1—2年实行一次全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按岗聘任,可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也可试聘、缓聘、待聘,为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提供制度保障。事业单位领导任用,改变单一的委任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管理权限的前提下,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的程序,采取竞争择优、招标聘任和选举聘任等多种形式,予以聘任,实行任期制;一般管理、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全面实施竞争、双向选择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对于紧缺的特殊人才,实行重点倾斜,但特殊人才的认定必须以其成果为主要依据,履行有关部门鉴定手续,可以一人一策,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招考补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事业单位改革前的老职工,要本着老人老办法的基点,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聘用合同制,对未能上岗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转岗、待岗、培训、辞退等妥善处置,但改革后的缺编人员,一律参照招录公务员的办法,做到凡进必考,按岗位要求,通过规定程序,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予以公开招录。除公开招考外,因保密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或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进行个别选考。招聘事业单位领导职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选聘的方式,直接考核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事业单位招收人员必须在缺编的控制数以内,但新进人员不与编制挂钩,编制作为总数控制,不具体落实到人头,编制内用人,其待遇与岗位待遇挂钩,其人事关系挂靠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割断传统意义上职工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全面依附关系,促进人才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使人事管理工作从传统事务性管理向人才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转变。对于条件成熟单位,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基础上,推行全员代理制、人才派遣制,全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着力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的“两个转换”,即由单位人转换为社会人,由行政依附关系转换为合同契约关系,使事业单位与各类人才充分享受用人与择业的自主权。

以岗定酬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动力。全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调控,在事业津贴全面实行考核发放的基础上,加大浮动工资力度,彻底打破“铁饭碗”,扩大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力度,全面放开搞活差额补贴与定额补贴事业单位薪酬分配机制。采取特殊人才特殊分配、优秀人才优厚待遇的政策,对关键岗位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试行年薪制,提倡科技成果、技术、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自带成果参股,无形资产配股等股权激励机制。

(作者系江苏省如东县人事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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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东方文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