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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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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应提供所需资料
一、应提供资料:
1、公司章程(复印件);
2、企业预先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的银行询证函;
4、股东会纪要、租房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三份)、进帐单(复印件三份)。
二、新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所需资料
(一)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填写表类: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住所(经营场所)确认书(在市工商局注册);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股东之一);
4、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5、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审查意见;
6、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备案表;
(二)由申办公司自己准备的资料:
1、公司预先核名通知书;
2、有限公司章程;
3、股东会纪要;
4、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5、租房协议(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写“经核实,该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8、法人股东出资的需提交:
(1)加盖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法人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委派书(股东代表)(法人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注:前面所准备的文件如: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命书、股东会纪要等均要加盖公司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指由申请人自己准备的)均为A4纸型
三、办理企业代码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新注册企业)
1、办理代码证申请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备注:办证时请带上企业公章)
四、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新办有限责任公司)
1、国税登记申请表(2份)、地税登记申请表(3份);
2、主管部门税收批文(国、地税原件各一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若有企业投资的请出示投资方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
8、验资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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