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五条措施扎实筑牢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网底
发布时间:2011-12-13发布部门:办公室点击次数:345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鹤峰县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扎实筑牢村级网底,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领导工程作引领。以县、乡领导联系点为基础,发挥各级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由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县四大家副县级以上领导、乡镇副科以上领导一人明确一个村级计生联系点,并明确规定一年之内到联系点上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着力解决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推动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并根据调研情况指导全县工作。
帮扶工程作铺垫。该县结合脱贫奔小康、“三万”活动,县直单位长期对口帮扶村级这一工作机制,将协助村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硬性考核指标,纳入对县直单位的考核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硬账。要求各对口帮扶单位在协助村级搞好经济发展时,积极协助村级做好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人口计生规范化建设、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计生网络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网络建设为根本。以“村级人口计生网络”为基础,发挥村级组织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以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村支两委成员、村计生专干、村民小组计生信息员为成员的村级计生网络,以村书记为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连带责任人,村支两委成员为共同负责人、村计生专干为具体负责人,完善细化村级人口计生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在村级得到有效落实。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女专干的配备工作,将年纪轻、有文化、有能力、群众基础好的年轻女性聘用为村计生专干,同时配齐配强组级计生信息员,健全村级计生网络并充分发挥作用。
群众自治为基础。结合诚信计生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县乡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对工作开展进行全程指导。由村支两委牵头,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按绝大多数的意愿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让群众享有参与权、建议权、发言权、决定权。在制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合同》的基础上,群众知情自愿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做到政府诚信、村民守信、村民互信。由群众集体决策或群众代表公决,有效解决村级计划生育相关问题,维护绝大多数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服务群众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前提,把促进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作为村级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计划生育家庭落实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贷款优先、教育支持优先、健康检查优先、环境优化优先“五个优先”,采取多项措施和多种途径,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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