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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的名单公示 2011年
2012-11-19 | 阅:  转:  |  分享 
  
汝州市名师、名校长评选实施细则



汝州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申报及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全面结束,经教体局评选领导小组严格审核,以下92名教师和24名校长符合申报条件,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名师候选人:92名

李云霞葛林哲李会芳岳桂峰薛军政高文利

胡延宾李朝生唐会香张建涛毛丽利樊会霞

杨志国王文见王大强杨小环朱俊卿李国营

骆营周关延凯安君芳张延芳王小岳姚武超

黑玉柱雷巧红闫利杰郑欣欣胡朝霞朱建章

张书勤张延好张朋果刘晓果邢伟霞张彩霞

沈巧景高艳霞张书群姚广立宋满朝尹素芳

舒朋会杨永红马动兴李会霞栗彩虹牛佳丽

马蕾乔俊晓焦新奇郭延铮杨振涛甄喜山

李迎霞刘聚献王登举吴英伟马营伟马松锋

刘晓娜杨延芳邵天森赵云听王燕玲高颖娜

刘利刘军锋麻燕萍赵万民郭素霞王鑫国

阮伟锋王晓利韩雅锦刘跃芳韩旭灵贾焕卿

高杰崔杰杨爱丽王文利余晓阳樊云飞

刘蕾蕾刘红丽娄锋利樊书涛张晓敏郭延勤

孟延韶潘要伟



名校长候选人:24名

王利杰李伟林魏恒涛路国岭娄秀梅张震阳

陈旭东宋中和秦伟新王宾涛李国利高向伟

李红涛王杏利田全育董亚洲连军汉付国政

宋建立王来法李建党刘顺标秦水军冯中印





汝州市名师、名校长评选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市名师、名校长的评选工作,根据《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名师、名校长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教师和校长的工作特点,制订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对各单位所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评选考核。

一、名师评选考核办法

1.荣誉(10分):近3年获得过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等专业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记10分,省级记8分,市级记6分,县市级记5分,乡镇级记2分。荣誉称号不重复不累计,具有多种奖项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2.优质课、公开课和观摩课(10分):近3年在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省一等奖记10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8分,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记记7分,市三等奖或县二等奖记6分,县市级三等奖记4分;近五年内由县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省级记10分,市级记8分,县市级记6分。优质课、公开课和观摩课不重复不累计,有多个奖项或上过多节公开课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3.教科研能力(10分)近三年本学科教科研成果或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获奖或发表:国家级或省一等奖记10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记8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县市级一等奖记6分,市三等奖5分;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专业教育类类报刊上发表,记8分。获奖和发表论文不重复不累计,具有多种奖项或多篇论文发表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4.教学实绩(30分):近三年教学成绩综合考评在本乡镇或市直学校名列本学科第一档者记30分,第二档者记20分,第三档记者10分。(以所在乡镇或市直学校考评资料和评分为准)

5.上课(30分):上报教学说课实录(时间15分钟)光盘资料一节,由教体局组织专家考评计分。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反上级有关规定搞有偿家教的;

(2)有体罚学生行为,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公开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3)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有责任事故发生的;

(5)在本单位民意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的;

(6)具备其它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加以限制条件的。

二、名校长(园长)评选考核办法

1.笔试(20分):采取开卷形式,已通过审查公示的校长按规定时间上交一篇3000字左右关于办学思想、管理育人理念、实践能力和办学水平等内容的文章一篇,由教体局成立专家委员会组织考评计分。

2.个人荣誉(5分):近三年获得过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等专业荣誉称号的,省级及以上记5分,市级记4分,县市级记3分,乡镇级记2分。荣誉称号不重复不累计,具有多种奖项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3.教科研能力(5分):近三年有科研成果或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论文获奖或发表:省级及以上获奖记5分,市级获奖记4分,县市级获奖记3分;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专业教育类报刊上发表,记5分。获奖和论文发表不重复不累计,具有多种奖项的只选取最高一项。

4.学校管理(20分):上报学校科学管理演讲(时间15分钟)光盘资料一份,由教体局组织专家考评计分。

5.近三年工作实绩考核(30分):由所在乡镇或市直学校出具考核材料一份,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合议评分。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学校存在违反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偿家教现象;

(2)学校存在体罚现象并受到上级教育部门批评或处理的;

(3)学校有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

(4)近三年教育教学工作未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

(5)任校长期间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的;

(6)任校长期间学校存在教育教学不规范行为并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7)任校长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在廉政建设方面违规违纪并受到处理的;

(8)任校长期间学校师生有违法现象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9)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或科研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10)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的;

(11)具备其它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加以限制条件的。

三、评选考核办法说明

1、本评选考核办法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项目和要求进行评分,然后对照项目撰写考评报告报送市教体局复审复评(届时一并报送考评计分表、说课、演讲光盘资料和校长理论文章,纸质文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师训科),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复核终评并组织答辩(名师答辩占10分、名校长答辩占20分)评分后最终确定人选。

2、个人荣誉、教科研成果仅限于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可计分;优质课、公开课和观摩课仅限于师训科、教研室、仪器站组织的活动并获得表彰的可计分;其它荣誉概不计分。

3、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附件:1、汝州市第二届名师评选考评计分表

2、汝州市第二届名校长评选考评计分表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汝州市第二届名师评选考评计分表

所在单位:(盖章)2011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单位 学段 学科 荣誉

(10分) 三课

(10分) 教科研

(10分) 成绩

(30分) 说课

(30分) 答辩

(10分) 总分

(100分) 备注 1 <,/TD> 2 3 4 5 6 7 8 9 附件:汝州市第二届名校长评选考评计分表

所在单位:(盖章)2011年月日

序号 姓名 单位 学段 学科 笔试

(20分) 荣誉

(5分) 教科研

(5分) 演讲

(20分) 成绩

(30分) 答辩

(20分) 总分

(100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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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名师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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