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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模养猪场防疫制度之我见
2012-12-19 | 阅:  转:  |  分享 
  
建立规模养猪场防疫制度之我见

为预防猪病发生,确保生猪健康生长,提高猪场的经济效益,促进全市生猪养殖业健康和谐发展,各规模养殖场应积极制订和建立实施规模养猪场防疫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防疫卫生工作。

二、各养殖场必须建立自己健康的种猪群,进行养猪生产。引进种公、母猪时,需派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到非疫区,健康种猪场选购,运输车辆要彻底清洗消毒,运输过程要注意防疫。购回的种猪要先放到隔离舍,观察30天,经检疫、防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本场健康猪群。

三、猪场的生产区、生活区、行政管理区和病猪隔离区要严格分开,并设有隔离带。生产区内建有送料用的净道和出粪用的污道。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两道使用规程。

四、猪场装猪台附近是全场防疫的重点地区,场内人员到装猪台时,应明确规定到达具体地点,返回时必须严格消毒。装猪台应定期清扫、消毒。

五、猪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人员过往消毒通道,应配备消毒设备。进入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消毒,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

六、每栋猪舍入口处设有消毒池,内贮消毒液。料车、粪车需经消毒池后进入猪舍。进出猪舍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液,方可进入。

七、一切进入生产区的技术人员,饲养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经消毒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和胶鞋,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和胶鞋只能放在消毒更衣室内,严禁将工作服与胶鞋穿出场外。工作服和胶鞋应每周集中清洗、消毒室一次。

八、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更衣室更衣、换鞋,在场方技术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路线进行。

九、饲养人员不许随意进入本职工作以外的猪舍,并禁止串换和借用饲养用具。

十、严防场外生畜和车辆进场,运料车不得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内的料车、用具不得出场。

十一、猪群出场,需经装猪台,拉猪车在场外装车,一经上车出场的猪只不准再返入场内。

十二、解剖死猪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将死猪及内脏一起投入生物坑、深埋或无害化处理,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

十三、本厂工作人员不准将生肉食品和与养猪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场内。

十四、猪场严禁养猫、狗,并禁止其他动物进入。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和灭蚊工作。

十五、猪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六、不准购进发霉变质的饲料。料库储存料时,应按不同种类有秩序地堆放。生产人员如发现某种饲料异常,马上报告有关人员,检查处理。采购人员和饲料保管员应严格把关,严禁从疫区购买饲料。

十七、猪场畜牧、兽医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防疫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应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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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千岛花园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