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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情与人性的关系
2012-12-27 | 阅:  转:  |  分享 
  
正确处理“情”与人性关系

人,作为一个生存个体来说,具有“七情六欲”是极为正常的事情。因为,当人们解决了物质需求之后,必然会有精神需求。“七情六欲”就是精神需求的具体反应。当然,在处理精神需求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比如有人这样认为:“人生百年,我们需要经历什么样的风景.当我看到一个女人,在我面前展现她灿烂的笑颜,我深深地知道,我救了她.当她沉浸在家庭琐事,一平如水的生活,过着看似幸福,又笑不出来的人生,你能说,这是道德的吗。我所做的,就是拯救她,让她脱离苦海,追求快乐,浪漫的人生。所以,男人们,不要再纠结于道德,你在拯救一个女人;女人们,也不要再纠结于道德,你只是在追求一份属于你自己的快乐人生.”这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是主张婚外恋的理论。

在我看来,“情”是十分广义的,并不单指性爱才是情,心灵之间的彼此吸引,精神上的互相交流,在成为真正的知音后,也必将产生“情感”,也会互相牵挂,互相惦记,而这种情感是高尚的,超越世俗的情感。而要发展为夫妻的爱情关系,就另当别论了。有些人,在彼此产生好感或者说美感之后,随着了解的加深,双方互相之间,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可能觉得这个人不过如此,甚至感到很大的失望,那么感情就不会朝前发展。也可能会热烈一段时间,但因为缺乏精神一致的基础,比如在人生观、价值观上有很大差异,最终仍是分手。能够发展成真正的爱情的,一定是在心灵层面上也相知相爱,就像苏格拉底所说的,从欣赏美的形体上升到了欣赏美的心灵和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像此类婚姻爱情,可以说少之又少!

用比较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应该说,仅仅停留在爱美的外貌,这还不能算是爱情。两个人看对方的外貌都觉得顺眼,相处久了,却发现话不投机,就迟早有一天会觉得对方看起来也不顺眼。人毕竟是一种精神性的动物,道不同就不相谋,更不必说要在一起生活甚至生活一辈子了。

如果说生理基础导致两性相吸,到了审美情感阶段是两情相悦,那么,到了道德情感阶段,就应该说是两心契合、心心相印了。

爱情到了生死相依这个程度,就真有一点宗教色彩了,就类似于一种宗教情感了,仿佛相信两人之间有一种命定的姻缘一样。按照我的看法,每个人可能会有最适合于他的一定类型的人,这个范围也许很小,但不会只有一个,非某一个人不可。当然,若干最适合于自己的人分散和隐藏在茫茫人海中,从中遇到一个也是难事,遇到了就很自然地会产生命定姻缘的感觉,这就该好好珍惜了。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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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孺子牛1015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