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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综合教程5 课文翻译
2013-01-07 | 阅:  转:  |  分享 
  
综合教程第五册课文翻译

Unit1TheFourthofJuly

我第一次到华盛顿的时候是初夏那时我想我不应该再当一个孩子。至少这是他们在八年级的毕业典礼上对我们说的。我的姐姐菲利斯在同一时间从高中毕业。我不知道她应该不再当一个什么。但当作是送给我们俩的毕业礼物,我们全家在国庆日前往华盛顿旅游,那是传奇而著名的我国首都。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在白天时乘坐火车。当我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夜晚乘坐运奶火车去康涅狄格海岸,因为它更便宜。

学期还没结束前家里就开始忙着准备旅行的事。我们准备了两个星期。父亲拿了两个大箱子和一个装满食物的盒子。事实上,我第一次到华盛顿的旅途可以说是一个移动盛宴一在位子上安顿下来我就开始吃东西直到我们到了费城往后的某个地方才停下来。我记得那是费城,是因为我们没有经过自由之钟对此我很失望。

母亲烤了两只鸡,然后把它们切成恰好一口一片的大小。她打包了黑面包和黄油切片,青椒和胡萝卜条。有来自Cushman面包店的亮黄色的周围有一圈扇贝形状的小冰蛋糕叫做“金盏花“。有来自牛顿面包店的香辛小面包和岩皮饼,还有包裹着蛋黄酱的冰茶那是一家雷诺克斯大街上圣马可学校对面的西印度面包店。还有母亲为我们准备的蜜桃和给父亲准备的莳萝腌菜,桃子上还有绒毛,单独包装,以免它们碰伤。为了干净,母亲还准备了成堆的餐巾纸和一个小锡盒子里面装有浸了玫瑰水和甘油的毛巾,可以用来擦拭发粘的嘴巴。

我想要在餐车吃饭,因为我已经从书上读到过关于它们的一切,但母亲提醒了我无数次,餐车食品太贵,而且,你根本没法辨别那些食物上有谁的手在上面动过,也不知道,之前他们的手碰过什么地方。我的母亲从未提及过直到1947年黑人还是不被允许进入前往南部的火车餐车。通常,无论母亲是不喜欢的或无法改变的事她都会忽视。可能她觉得如果把注意力转开事情就会过去。

后来我知道菲利斯的高中班级旅行去的就是华盛顿,但老师们私底下又把费用还回给了她,跟她解释说,班上的孩子除了菲利斯都是白人他们将住的那家旅馆会让菲利斯不高兴。这句话后来父亲对她私下里解释的意思就是,他们不租房间给黑人。父亲承诺说我们仍然会带着你们到华盛顿去,就我们自己。而不是只是在便宜破旧的小旅馆里住一晚。

在华盛顿,我们住一间有两张双人床的房间我还有一张额外的小床。这是一家后街的旅馆是我父亲的一个朋友的房产。次日弥撒过后我花了整个一天的时间眯着眼看林肯纪念堂。在D.A.R.因玛丽安?安德森是个黑人而拒绝她在他们的礼堂唱歌后她曾在林肯纪念堂唱过歌。父亲在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时候说也许是因为她是“有色人种”。除此之外父亲说的可能就是“黑人”,他当时相当激进。我眯着眼是因为我一直处于无声的痛苦中那一直是我从童年的夏天的特征,从学校放假的六月到七月底,导致我扩张和脆弱的眼睛曝晒在夏天的强光下。

6月在我看来就是令人极度痛苦晕眩的白色。我讨厌国庆日,甚至在我开始意识到这荒谬的现实—这对美国黑人来说也算是个庆典--之前就开始讨厌了。

我的父母不赞成戴墨镜,他们也花费不起。

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眯眼看自由纪念碑、历届总统和民主政治,不知道为什么华盛顿的光和热要比家乡纽约强得多。甚至街道上的人行道路面都比家乡的颜色略浅。

后来在华盛顿的那个下午我和我的家人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走回去。我们可以算是个严格意义上的旅行团,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我们三个女孩介于黑白之间渐变。受历史建筑和傍晚的炎热影响,父亲宣布去另一个地方。他有种很强的历史感,懂得制造戏剧化的场面,懂得如何让旅行变得更有趣。

“我们要停下来喝点东西降降温么,林?”

我们一家来到离旅馆两个街区远的拜尔冰激凌冷饮小卖部吃香草冰激凌。小卖部里又昏暗又凉爽很好地缓解了我焦灼的眼睛。

我们五个衣着整洁一个挨着一个坐在的柜台边。我坐在母亲和父亲中间我的两个姐姐坐在母亲的另一边。我们沿着白色斑点的大理石柜台就坐,起先没人听明白那个女服务员说的是什么于是我们就这么坐在那。

那个女服务员朝我们走来靠近父亲再一次说我说了我可以让你们外带但是抱歉你们不能坐在这儿吃。”然后她垂下双眼看起来十分尴尬。瞬间我们同时都听到了她说了什么响亮且清楚。

我和我的家人挺直了背、义愤填膺,一个接一个从柜台凳子上下来转身走出了小卖部,安静并愤怒着,就好像我们从来不是黑人。没有人会用除了内疚的沉默以外的什么来回答我所强调的问题。“但是我们什么都没做!”这是不正确的不公平的!难道我没有写过关于自由和民主的诗歌吗?

我的父母不会谈及这种歧视,不是因为他们导致了这种歧视,而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应当预料到并且避免它。这使得我更加的生气。我的愤怒将不会被其他家庭成员所认同尽管他们同样愤怒。甚至我的两个姐姐也学着我父母假装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和反美的事发生过。虽然在我给父亲看了我写在本子上的日记后他答应过我下周能用办公室的打字机但是他还是留我独自一人写抗议信寄给美国总统。

那个女服务员是白人的,那个柜台是白色的,我从来不曾在华盛顿吃到的冰淇淋,以及我离开的童年的那个夏天是白色的,白色的热浪和白色的人行道,那个夏天我第一次华盛顿之旅看到的白色纪念碑让我在余下的整个旅程中极为恶心反胃。这次旅行实在算不上是毕业礼物。

UNIT2TheStruggletoBeanAll-AmericanGirl

我和哥哥过去常常去的中文学校还在耶鲁街。尽管刷了新油漆和围了高铁丝网,我十年前就熟知的这所学校仍明显没有丝毫改变。每天下午5点,我和哥哥不得不去中文学校而不是和四、五年级的朋友们一起玩或溜出去到空地捉鬼寻骨。再多的乱踢,乱叫,或请求都不能劝阻我的母亲她坚决要我们学习中文。她强行把我们从家里带到学校有七个街区的路程又长又崎岖。她将面带挑衅、含着泪的我们带到严厉的校长面前。我对他的唯一记忆是他就像一棵棕榈树一样摇动,他总是将他那双不停抽搐的手紧紧扣在背后。我把他当成是一个抑郁疯狂的儿童杀手,还认为如果我们看到他的手,就会遇到大麻烦。我们都坐在一个空旷的礼堂里的小椅子上。这房间闻起来就像中药有一股进口的遥远的腐臭。像古老的卫生球或肮脏的衣柜。我讨厌那气味。我喜爱清新的气味。就像我在公立学校的美国老师喷的轻柔的法国香水。尽管在学校重点主要是语言—口语、阅读、写作—课程总是从练习礼貌开始。随着老师进来,最好的那个学生会敲击铃铛,然后每个人都站起来,磕头并齐道,“先生好,“意思是“老师好。”十岁的时候,我还有比象形文字更重要的东西要学而不是用毛笔痛苦地一行行地从左往右抄写汉字那是一支真正的墨水笔,必须以一种极别扭的方式拿着,才能避免弄出斑驳的痕迹。毕竟,我可以背出乘法表,说出火星的卫星的名字,写关于《小女人》和《黑美人》的读后感。南茜朱尔是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她从来不说汉语。汉语对我来说是一个尴尬的来源。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自己摆脱那喋喋不休的声音,无论我走在附近唐人街外的美国超市那声音都会一直跟着我。那声音属于我的祖母,一个脆弱的妇女却能吼出比街头小贩还响的声音。她的笑话粗俗下流,她的汉语没有韵律和花样。她语速很快,声音很大,一点儿也不优美。她的汉语不像那安静轻快而浪漫的法语或柔和精致的南美语。汉语听起来通俗、大众。进进出出数以百计的中国人在日常工作中说着汉语让唐人街听起来混乱而嘈杂。我不想被认为是在像疯子一样胡扯。当我讲英文的时候人们会对我点头微笑说一些鼓励的话。甚至和我有着相同文化背景的人都会咯咯笑着说我将来会有出息。他们会说哇她的嘴唇动的好快啊意思说我能够跟得上唐人街外面的世界。对于说英语这件事情我哥哥比我更狂热。他对母亲尤其苛刻,经常残忍地批评她的洋泾浜口语——在谈话中夹杂中文就像炒杂碎一样。他会恼羞成怒地说不是‘Whatitis,’妈妈,是‘Whatisit,whatisit,whatisit!’”有时候母亲可能偶尔会遗漏冠词,或者一个be动词。他就会在母亲说到一半时打断她:“再说一次,妈妈。说对来每当他绊了一下舌头,他就会责怪她:“看哪,妈妈,这都是你的错。你做了一个坏榜样。”最激怒母亲的是当我哥哥逼她念辅音,尤其是“r”这个音。“我的父亲开了母亲一个残酷的玩笑给她登记了一个她根本念不出来的英文名字。不管她怎么努力,她总是把”Ruth“说成“Luth”或者“Roof”。用毛笔抄写了两年的拥有大量词义的汉字我的“文化分裂”终于得到了许可。我可以不用再去上中文学校了。我觉得自己是多元文化的。我更喜欢蛋卷玉米饼;我喜欢五月节胜于春节。到最后,我以为自己是一个美国人,而不是一个中国人。可悲的是,我始终都是中国人。

UNIT3AHanging

那是在缅甸,一个泡在雨水中的清晨。我们侯在死牢外面,这是一排正面安了两重铁栅栏的小房子,象关动物的小笼子。每间牢房十英尺见方,除了一张光板床和一只饮水罐,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其中有几间关着肤色棕黑、一声不响的犯人,一律裹着毯子,蹲在里层的栅栏跟前。这些都是一两周之内就会被送上绞架的死刑犯。

一个死囚已经被带出他的牢房。这是个瘦瘦小小的印度北方人,瘦得能一把攥起来,他的头发给剃掉了,但却长着浓密的胡茬子,特别像电影里滑稽角色的那种胡子,真不敢相信这么一付小身板能长出这么大一把胡子。他眼睛里噙满泪水,但他的目光却是一片茫然。六个大个子印度籍看守围着他,替他做上绞架的准备工作。其中两位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站在一边,其他几位忙着给他上手铐,之后把一根链子穿过他的手铐,绑在他们自己的腰带上,他的胳膊被紧紧地绑在身体两侧。那几个人把他围得严严实实,七八只手在他身上细心地用着力,像是在爱抚他、无时无刻都要感觉到他的存在。这场景颇似几个人在对付一条活蹦乱跳的鱼,生怕它随时可能跳回水里去一般。但他只是站着,毫无反抗之意,任凭双臂被绳子摆布,似乎他根本注意不到正在发生的事情。

钟敲了八响,远处兵营里响起一阵军号,若隐若现,煞是凄清。监狱长正独自站在一旁,心神不定地用手杖刺着地面的砂砾层,听见军号,他抬起头发话了。“务必得抓紧了,弗兰西斯,”他不耐烦地说。“这家伙这时候早该死了。你们还没准备好吗?”

看守长弗兰西斯,一个身着白色斜纹布制服、戴了副金边眼镜的德拉维胖子,动作夸张地举起他那只黑爪子报告。“是的长官,是的长官,”他发音有点不清楚。“全部肿备好了,您会满意的。刽知手已经债等了。我们可以肘了。”

“很好,那就马上出发。这活儿不干完就没法给别的犯人开早饭。”

于是我们动身向绞刑场进发。犯人两侧各走着两个斜端着步枪的看守,另外两个看守抓着犯人的肩膀和手臂,说不上是在推着他走还是在扶着他走。我们其他人——文职人员等等,跟在队伍后面。

到绞刑场有大约四十码远。那个犯人光着背,我看着他褐色的脊背在我前面晃动。由于胳膊被绑着,他走路的样子有点费劲,不过却很稳健,每跨出一步,他那些肌肉便优美地消失又现形,他头皮上有一绺头发飘起再荡落,他的双脚都会在潮湿的砂砾地上印下足迹。有一下他甚至不顾两边有看守架着他,脚下稍微向旁边闪了一步,以躲开路上的一个水坑。

这让我有些讶异,直到这一刻我才认识到毁灭一个健康的、有意识的人意味着什么。当我看到那个犯人往旁边闪了一步以躲开路上的那个水坑时,我看到了一个充满生机的生命,而这个生命即将戛然而止,这是个神秘而又无法言说的谬误。这不是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他活得和在场的其他人一样状态良好。他身上的所有器官都在工作:肠道在消化食物、皮肤在新陈代谢、指甲在生长、各类组织在形成——所有这一切的劳碌此刻仍在进行,即便等着它们的是场一本正经的愚蠢仪式。当他站在绞架踏板上的时候,他的指甲还在生长;甚至在他坠入空气中的那十分之一秒之内,他的指甲也还在生长。他的眼中还看得见黄色的砂砾和灰色的院墙;他的大脑还有记忆力、预见力和支配力——比如支配他躲开路上的水坑。他和我们同样是人类,我们走在一起,我们看到、听到、感受到以及理解的是同一个世界;但是要不了两分钟,也就突然“啪”的一下,我们中间的一个就撒手人寰了——少了一颗心灵,少了一个世界。

绞刑场设在一个小院子里。刽子手是个头发灰白、穿白色囚服的犯人,正等在他的设备一旁,见我们进去,他赶忙跪在地上,奴颜婢膝地给我们请安。这时弗兰西斯发布了一道命令,于是押着死囚的那两个看守把他抓得更紧了,连推带拉把他架到绞台跟前,挤挤挨挨地架着他爬上楼梯。接着刽子手也爬上绞台,把绳套挂到死囚脖子上扣紧。

我们站在五码以外的地方等着。看守们围着绞架站成一圈。绳扣绑好了,这时那个死囚忽然开始放声呼喊他的神明。他声音高亢,反复呼喊着一个名字:“罗摩!罗摩!罗摩!罗摩!”,既听不出紧迫也听不到恐惧,既不像是祷告也不像是祈求,那就是一种坚定的、有节律的声音,如钟鸣般不绝于耳。

刽子手爬下绞台站好,手里把着他的机关。似乎好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死囚坚定的、裹在布里的呼喊声在继续,还在继续,“罗摩!罗摩!罗摩!……”没有片刻的踌躇。监狱长勾着脑袋,慢慢地在地上戳着他的手杖,他大概是在给那声音计数吧,好让死囚能喊个整数什么的,五十声?或许吧,也可能是一百声。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印度人脸上失了血色,变得灰白灰白的,让人联想到坏咖啡,甚至有一两把刺刀也在跟着发抖了。

突然间监狱长下了决心。他扬起脑袋,斩钉截铁地挥了下手杖。“查洛!”他几乎是恶狠狠地喊道。

一阵“康郎”声响过,随后归于死一般的沉寂。死囚消失了,只有绳子兀自在那里打着绞。我们也绕到绞台后面去检视这个死囚的尸体。他正吊在绳子上摇摆不定,脚尖垂向地面,身体缓缓转动,已经像块石头一样没有生命了。

监狱长抬起他的手杖捅了捅那具赤裸的尸体,它微微荡向一边。“他了啦,”监狱长宣布。他从绞台底下退出来,长出了一口气。忽然之间他脸上的闷闷不乐便一扫而光。他瞄了一眼腕表。“八点过八分。好了,今天早上就这样吧,感谢上帝!”

看守们卸下刺刀,整队回去了。我们走出绞刑场,走过那排死牢和里面等死的人,走进位于监狱中央的大院子。犯人们已经在打早饭了,每个犯人都手持一个铁盘子,他们蹲成长长一队,两个看守提着饭桶沿队伍移动,往盘子里一勺一勺扣着米饭,看起来是一派安宁祥和的气象——尤其是在一次绞刑之后。那活儿忙完了,这让我们每个人都如释重负,都有想干点什么的冲动,比如唱两嗓子或者疯跑一通,哪怕是能偷着乐两声也不赖。于是忽然之间每个人都好像成了快活的小鸟,嘁嘁喳喳个没完没了。

那个年轻的欧亚混血儿走在我身边,他把脑袋朝我们来的路歪了一下,脸上带着知情人的笑容:“您知道吗长官,咱们那位朋友(他说的是刚被处死的那个人),听说他的上诉被取消以后,在牢房里尿了一地。把他给吓得!——您赏个脸尝尝我的烟吧长官。您不觉得我这个银烟盒很漂亮吗长官?上等的欧洲货色。”

有几个人在笑,至于在笑什么,好像也没谁搞清楚。

弗兰西斯跟在监狱长旁边,边走边唠叨。“是的,长官,一切都完成得让人满意得不能债满意了。这件事干得——喀嚓!真是干净利硕。并不总是这样的——啊,不是的!我知道有几赤法医不得不专到绞台底下去拽犯人的大腿,不然都不知道他们史没史。真是太麻烦了!”

“要扭两下吗,呃?那可太糟糕了,”监狱长说。

“噢呵,长官,遇到腊种垂史挣扎的家伙柴叫昭糕呢!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带一个蓝犯,可腊家伙抓着他牢房的栏杆史活不砂手。您肯定不相信,长官,我们找了六个看守柴把他弄出来,山个人抱他一条大腿。

我听见我在笑,而且笑得很大声。每个人都在笑。甚至监狱长也在咧着嘴笑,很大度的样子。“你们都跟我出来喝一杯吧,”他非常和蔼地说。“我车上有瓶威士忌。我们去把它喝掉。”

我们走过监狱双扇大门,来到路上。“抱他的大腿!”一个缅甸籍文官突然大声重复了一句,然后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于是所有人又开始笑起来。那一分钟弗兰西斯的段子似乎格外好笑。后来我们相当友善地在一起喝酒,完全没有本地人和欧洲人之分。至于那个死去的男人嘛——离我们有一百码之遥呢!



Unit6GiveMeLibertyorGiveMeDeath

议长先生:我比任何人更钦佩刚刚在议会上发言的先生们的爱国精神和才能。但是,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往往因人而异。因此,尽管我的观点与他们截然不同,我还是要毫无保留地、自由地予以阐述,并且希望不要因此而被视作对先生们的不敬;现在不是讲客气的时候。摆在议会代表们面前的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我认为,这是关系到享受自由还是蒙受奴役的大问题,而且正由于它事关重大,我们的辩论就必须做到各抒已见。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弄清事实真相,才能不辜负上帝和祖国赋予我们的重任。在这种时刻,如果怕冒犯别人而闲口不言,我认为就是叛国,就是对比世间所有国君更为神圣的上帝的不忠。议长先生,对希望抱有幻觉是人的天性。我们易于闭起眼睛不愿正视痛苦的现实,并倾听海妖惑人的歌声,让她把我们化作禽兽。在为自由而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中,这难道是有理智的人的作为吗?难道我们愿意成为对获得自由这样休戚相关的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人吗?就我来说,无论在精神上有多么痛苦,我仍然愿意了解全部事实真相和最坏的事态,并为之做好充分准备。我只有一盏指路明灯,那就是经验之灯。除了过去的经验,我没有什么别的方法可以判断未来。而依据过去的经验,我倒希望知道,10年来英国政府的所作所为,凭什么足以使各位先生有理由满怀希望,并欣然用来安慰自己和议会?难道就是最近接受我们请愿时的那种狡诈的微笑吗?不要相信这种微笑,先生,事实已经证明它是你们脚边的陷阶。不要被人家的亲吻出卖吧!请你们自问,接受我们请愿时的和气亲善和遍布我们海陆疆域的大规模备战如何能够相称?难道出于对我们的爱护与和解,有必要动用战舰和军队吗?难道我们流露过决不和解的愿望,以至为了赢回我们的爱,而必须诉诸武力吗?我们不要再欺骗自己了,先生。这些都是战争和征服的工具,是国王采取的最后论辩手段。我要请问先生们,这些战争部署如果不是为了迫使我们就范,那又意味着什么?哪位先生能够指出有其他动机?难道在世界的这一角,还有别的敌人值得大不列颠如此兴师动众,集结起庞大的海陆武装吗?不,先生们,没有任何敌人了。一切都是针对我们的,而不是别人。他们是派来给我们套紧那条由英国政府长期以来铸造的锁链的。我们应该如何进行抵抗呢?还靠辩论吗?先生,我们已经辩论了10年了。难道还有什么新的御敌之策吗?没有了。我们已经从各方面经过了考虑,但一切都是枉然。难道我们还要苦苦哀告,卑词乞求吗?难道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盼策略没有使用过吗?先生,我请求你们,千万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为了阻止这场即将来临的风暴,一切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我们请愿过,我们抗议过,我们哀求过;我们曾拜倒在英王御座前,恳诚他制止国会和内阁的残暴行径。可是,我们的请愿受到蔑视,我们的抗议反而招致更多的镇压和侮辱,我们的哀求被置之不理。我们被轻蔑地从御座边一脚踢开了。事到如今,我们怎么还能沉迷于虚无缥渺的和平希望之中呢?没有任何希望的余地了。假如我们想获得自由,并维护我们长期以来为之献身的崇高权利,假如我们不愿彻底放弃我们多年来的斗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那么,我们就必须战斗!我再重复一遍,我们必须战斗!我们只有诉诸武力,只有求助于万军之主的上帝。生,他们说我们太弱小了,无法抵御如此强大的敌人。但是我们何时才能强大起来?是下周,还是明年?难道要等到我们被彻底解除武装,家家户户都驻扎英国士兵的时候?难道我们犹豫迟疑、无所作为就能积聚起力量吗?难道我们高枕而卧,抱着虚幻的希望,待到敌人捆住了我们的千脚,就能找到有效的御敌之策了吗?先生们,只要我们能妥善地利用自然之神赐予我们的力量,我们就不弱小。一旦300万人民为了神圣的自由事业,在自己的国土上武装起来,那么任何敌人都无法战胜我们,此外,我们并非孤军作战,公正的上帝主宰着各国的命运,他将号召朋友们为我们而战,先生们,战争的胜利并非只属于强者。它将属于那些机警、主动和勇敢的人们。阿况我们已经别无选择。即使我们没有骨气,想退出战斗,也为时已晚。退路已经切断,除非甘受屈辱和奴役。囚禁我们的枷锁已经铸成。叮叮的镣铐声已经在波士顿草原上回响。战争已经无可避免——让它来吧!我重复一遍,先生,让它来吧!企图使事态得到缓和是徒劳的。各位先生可以高喊:和平!和平!但根本不存在和平。战斗实际上已经打响。从北方刮来的风暴将把武器的铿锵回响传到我们耳中。我们的弟兄已经奔赴战场!我们为什么还要站在这里袖手旁观呢?先生们想要做什么?他们会得到什么?难道生命就这么可贵,和平就这么甜蜜,竟值得以镣铐和奴役作为代价?全能的上帝啊,制止他们这样做吧!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

Unit8TheArtofSmartGuessing

几年前我厌倦问面试应聘者“你有什么经验”所以我决定用一个问题的测验来了解新员工有多么的足智多谋。那就是你在一艘航行于太平洋的游艇上。你的导航仪显示你是在最深的地方——马里亚纳海沟之上。就在那时一个笨拙的客人不小心将一枚12磅重的炮弹扔了下去。炮弹落到海底需要多长时间在继续阅读之前请设法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注意你如何解决它。你是否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而做了一个完全的猜测你是否过于陷入细节试图找出“正确”答案还是你瞄准的两个最重要的问题——马里亚纳海沟有多深和炮弹在水中以多块的速度落下——然后大胆猜测我的大多数应聘者只是胡乱猜测想他们认为自己不可能100正确即使95正确也是没有用的。很少有人愿意大胆猜测。这与商业或创造力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有很多关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经常需要在没有完整信息的情况下做出决定。从我们吃什么食物到如何培养自己的孩子有创造力的人必须独立思考。你可能没有时间或金钱来确保你所有的决定。最好的猜测常常会成为你最应该做的事情。写一个营销计划这个设备会将您的大名、公司、地址、电话号码发送到别人的手机的显示器或打印机上。除了常规网点像大商场和电子卖场你还要了解美国“手机店”的数量。不幸的是这个数字无论是从市场研究机构或从美国政府都不可能得到。你会怎么做一个解决办法是去您当地的图书馆拉出来自全国各地的几个电话目录打开黄页然后开始数。接着你就可以根据你所数的每个城市里每十万人会有多少家店来猜测全国有多少家店。顺便说一下这是我知道的一个营销顾问为一个大型电信客户所做的市场调查的确切做法。手机店的问题是科学家所谓的费米问题的一个例子费米问题是由诺贝尔奖得主物理学家恩里科·费米所命名他曾用这类问题来教他的学生独立思考。费米问题不包含所有你需要的信息但你必须准确地解决它。他的大学生芝加哥有多少个钢琴调音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他建议吧问题打破分解成更小、更易于处理的问题然后勇敢地去做一些猜测和假设。芝加哥有多少人口三百万将是一个合理的估计。每个家庭有多少人假设平均有四口人。有多少家庭拥有钢琴呢三分之一吧。那么芝加哥大约就有25万架钢琴。每台钢琴多久需要调音一次也许是每隔五年。那每年就有五万次调音。一个调音师一天可以为几台钢琴调音四台一年内多少台假设一年有250个工作日一个调音师一年就可以为1000台钢琴调音。因此芝加哥大约有50位钢琴调音师——事实证明这个结果理所应当地接近黄页上的实际数据。为什么猜测可以如此的精确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平均数定律。在任何时候你的假设可能会过高或过低。但由于平均数定律你的失误往往会得到平衡。还有一个疑问。你可能已经知道黑吸收最多的热量而白色反射了大多数热量。但在黑白之间的其他颜色呢你如何能找到答案提示:冬天但不太冷的时候。本·富兰克林的办法非常优雅。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只是在雪地上铺设了各种不同颜色的阔幅布样品。他说“几小时的日晒后在太阳辐射的照射下黑色的布将变得最温暖黑布陷进雪地里如此之低以至于阳光都照射不到了深蓝色的几乎与黑色一样低低浅蓝色就不像深蓝陷得那么深了其他颜色的陷得更浅白色的仍然留在雪地的表面根本没有陷入进去。”我最喜欢的一个“猜想家”是WestonConn.的发明家斯坦·梅森他改进了微波炊具特殊设计了最佳烹调的食物放置位置。要做到这一点梅森需要知道微波热点”在哪——那儿的食物受到最高强度强度的微波照射。为了找出真相他把几层架子的未爆裂的爆米花谷粒放入微波炉中观察看哪个谷粒首先爆裂。突然他发现了微波炉最热射线的一个模式最热门的射线既不是在角落里也不在中心而是在蘑菇云的形状里。然后他设计烹饪菜肴来适应这个模式。他已经想出一个创意十足的方法来接近答案而不是利用科学精密的检测设备。如果费米知道的话他也会为之鼓掌的。话说马里亚纳海沟深约六海里炮弹下降速率为10英尺/秒。因此炮弹大约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达海沟底部。这都否被猜到如果你知道地球最高峰的珠穆朗玛峰海拔29000英尺你可能会得出合理的结论:最低点也是同样的距离。然后你可以想象一个重物掉进一个10英尺深的游泳池只需要1秒钟到底。这些估算足够让你去接近正确答案。



Unit13Beauty

对于古希腊人来说,美丽是一种美德:一种出色表现。这样的人在今天会理所当然而又无不受嫉妒地被人们称为"完整"的人。即使古希腊人真的曾经将一个个体的"内在"与"外在"区分开来,他们依然会期望这个个体的内在美能够与他其他方面的美相匹配。当那些出身良好的年轻雅典人聚集在苏格拉底周围时,他们发现了一个非常矛盾的事实:他们的英雄是如此地睿智,如此英勇,如此高贵,如此有诱惑力——而且,如此其貌不扬。苏格拉底用自己的丑陋给他的那些天真无邪的,无疑也是非常俊美的始徒们上的其中最重要的一节课就是:生活中充满了矛盾。他们也许听不进去导师的教诲。但是我们不会。几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变的更加小心翼翼地对待美丽之销魂。我们不但十分轻而易举地把二者——"内在"(品质,智慧)与"外在"(外表)分割开,实际上,当我们看到一个人既漂亮同时又聪明,有才干,善良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很惊讶。美丽从古典的人类理想的中心地位中分裂出来,主要是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为了将出色(在拉丁文中是virtus,与美德的virtue同源)的范围缩小到仅仅是道德上的出色,基督教将美丽流放了——使它成为一种疏远的,恣意的,肤浅的诱惑。而美丽的威望不断地流失。在长达近两个世纪中,美丽约定俗成地变得只能用于形容两性中其中一性:即无论多么"公平对待",依然是排在"第二位"的那一性。把美丽与女人联系起来使美丽陷入道德上愈加不利的境地。一个美丽的女人,我们在英语中是这么说的。但是,我们会说一个英俊的男人。英俊是美丽的阳性的对等物,同时也是一种藐视。美丽一词现在专用于女人,它当中积聚着一定的贬抑的弦外之音。在法语和意大利语中,仍有称一个男性"美丽"的现象,这说明与那些被新教的基督教教义塑造的国家不同,天主教国家中还残存着一些对美丽的异端赞美的痕迹。但是如果真的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是程度上的。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无论是基督教国家还是后基督教国家,女性都是"美丽的性别"——这是对美丽本身同时也是对女性本身的贬损。被称为美丽被认为是道出了女性性格的本质与她们所关心事物的核心。(与男性形成对比——他们的核心是强壮,高效,强竞争力)不需要具有先进女权主义者的敏锐洞察力,人们也能够察觉到,女性被引导向美丽的过程实质上鼓吹了自恋主义,加重了女性的依赖性和不成熟性。每个人(男人和女人)都心照不宣。"每一个个体",也就全社会,都默认了"女性化"就是关心一个人看上去怎样,(与男性化的关心一个人是怎样,干得怎样,然后才有可能再关心一个人长得怎样形成了对比)考虑到这些思维定势,无怪乎美丽一词,最多只能享有一种不纯的名声。然,渴望美丽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当追求美变成了一种义务去完成,或者去尝试。使女性觉得自己比实际的她,或者说正常成长的她要低一筹,是一种被女性广泛接受的谄媚的性别理想化。因为追求理想的美在实际操作中已成为一种自我压抑的形式。女性被引导去把她们身体的各部分拆分开来看待,然后独立地衡量各部分。胸部,腿,臀部,腰身,颈部,眼睛,鼻子,肤色,头发,等等——每一样都被置于焦急的,难于取悦的,时常是近乎绝望的细察之中。即使一些过关了,肯定还有不足之处。不达到完美誓不罢休。感觉,是匆匆一瞥留下的印象。它不需要提供身体各部位的尺寸来确认,没有人会鼓励一个男性将自己的外表一点一点地拆分。至于外表完美,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是缺乏阳刚之气的。实际上,一个男人如果在外表上有一点点瑕疵,或伤痕,反而会被很正面地追捧为理想的美男子。按照一位自称是RobertRedford迷的影评人(女性)的说法,恰恰是他脸上那一堆影响肤色的黑痔使Redford免于被认作"只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不妨设想在这样的判断中所暗含的对女性和美丽本身的贬损。"Cocteau曾说:美丽的特权是无限的。可以肯定,美丽是一种力量。它也配称为一种力量。但是值得悲哀的是,这是一种绝无仅有的只有女性才被怂恿去寻求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常常被认为和男性有关;这不是一种行动力而是一种吸引力。这是一种否定自身的力量。因为它不是一个人可以自由选择的,至少,由不得一个女人在未经社会许可的情况下自由选择或放弃。于一个女性来说,打扮自己,绝不仅仅是一种愉悦。同时也是一种职责。这是她的工作。如果一个女人做了真正意义上的工作——即使攀升到政界,法律界,医学界,商界,诸如此类领域的领导地位——她仍常常被迫承认她自己依然努力使自己保持吸引力。但是当她正努力维系两个"公平性别"的其中一性的角色之际,她的客观性,她的专业素质,权威性,思想的周密性,则备受质疑。如果她们做,会被责难;不做,同样会被指责。要证明将个体的内在与外在割裂开来的危险性,除了那个永无终止之日的悲喜掺半的神话之外,很难举出更加重要的例子了。人们多么轻易地在一开始就把女性定义为自己外表的呵护者,然后再毁谤她们(或者觉得她们很可爱)为"肤浅"的。这是一个天然的陷阱,而它已经存在了太久。要摆脱这个陷阱,女性自己要与美丽的出色与特权保持可观的距离。这种距离要足够让人看清楚美丽在多大程度上被削弱了来支撑一个"女性化"的神话。我们理应把美丽从女性那分离出来,这同时也是为了保持女性美。

unit16

蚂蚁大战

一天,我出门到我的木材堆去,更准确的说,堆树根之处,我瞥见两只蚂蚁,一只红的,另一只是黑的。后者比前者大得多,差不多有半英寸之长。两只蚂蚁缠斗不休。一交上手,谁也不退却,推搡着,撕咬着,在木片上翻滚起伏。放眼远望,我惊叹不已,木材堆上到处都有这样奋力厮杀的勇士,看来不是单挑决斗,而是一场战争,两个蚂蚁王国的大决战。红蚂蚁与黑蚂蚁势不两立,通常是两红对一黑。木材堆上都是这些能征善战的弥尔弥冬军团。地上躺满已死和将死者,红黑混杂一片。这是我亲眼目睹的唯一一场大决战,我亲临激战的中心地带。相互残杀的恶战啊,红色的共和党和帝王派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杀,虽没听到声声呐喊,但是人类之战却从未如此奋不顾身。

在一片阳光照射下的木片“小山谷”中,一对武士相互死死抱住对方,现在正是烈日当空,它们准备血拼到底,或魂归天国。那精瘦的红色斗士像老虎钳一样紧紧咬住死敌的额头不放。尽管双方在战场上滚来滚去,但红色斗士却一刻不停地噬住对手的一根触须的根部,另一根触须已被咬断。而胖大的斗士举起对手撞来撞去。我凑近观战,发现红蚂蚁的躯体好些已被咬掉,它们比斗犬厮杀更惨烈。双方斗不让分毫,显然他们的战争信念是“不战胜,毋宁死”。在小山谷顶上出现一个荷戟独彷徨的红蚂蚁,看来它斗志正盛,不是已击毙一个对手,就是刚刚投入战场---根据我分析是后者,因为它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它的母亲要它举着盾牌凯旋而归,或躺在盾牌上由战友抬回故里。也许它是阿喀琉斯的一员猛将,独在热火朝天的战场外生闷气,现在来救生死之交的帕特洛克罗斯了,或者为这位不幸战死的亡友来报仇雪恨,它从远处瞅见这场势不均力不敌的搏斗-----黑蚂蚁比红蚂蚁庞大近一倍-----它奔驰过来,离开那对生死之博的战斗者约半英寸处,看准战机,奋不顾身地扑向黑武士,一下咬住对方的前腿根,不管对手会在自己身上哪一块反咬一口;三个战斗者为了生存粘在一起,好像已经产生出一种新的粘胶剂,让任何锁链和水泥相形见绌。

这时,入看到他们各自的军乐队,在各方突起的木片上排成方阵,威武雄壮地高奏国歌,以振奋前仆后继的前线将士,并激励起那些奄奄一息的光荣斗士,我不会感到诧异。我自己是热血沸腾,仿佛它们是人。你越深究下去,越觉得它们与人类并无两样。起码在康科德的地方史志中,暂且不谈美国历史,当然是没有一场战争能与之并驾齐驱。无论从投入的总兵力,还是所激发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都无法相提并论。就双方参战数量和惨烈程度,这是一场奥斯特利茨大决战,或鏖兵于德累斯顿的大血战。嘿!康科德之战!爱国志士死了两个,而路德·布朗夏尔受了重伤!啊,这里的每一个蚂蚁都是一个波特林克,大呼着——开火,为上帝而战。开火!——千百个生命却像戴维斯和胡斯曼一样杀身成仁。没有一个雇佣兵,我不怀疑,它们是为真理而斗争,正如我的父辈一样,并非为了区区三便士茶叶税的缘故,当然,这场决战对双方来说是何等重大,将载入史册,永志不忘,犹如我人的邦克山战役一样。

我特别关注三位武士的混战,便把它们决战其上的木片端进小木屋,放在我的窗台上,罩上一个反扣的玻璃杯,以观战况。我用放大镜观察最初提到的红蚂蚁,看到它狠狠的咬住敌方的前腿上部,且咬断了对方剩下的触须,可自己的胸部却被黑武士撕开了。露出了内脏,而黑武士的胸甲太结实,无法刺穿。这痛苦的红武士暗红的眸子发出战争激发出的凶光。它们在杯子下又缠斗了半小时,当我再次观战时,那黑武士已使敌人身首异处,但那两个依然有生命的脑袋,挂在它身体的两侧,犹如悬吊在马鞍边的两个恐怖的战利品,两个红蚂蚁头仍死咬住不放。黑蚂蚁微弱地挣扎着,它没有触须,且剩下唯一的腿也已残缺不全,浑身伤痕累累,它用尽力气要甩掉它们。这件事半小时后总算完成。我拿起罩杯,它一瘸一拐爬过窗台。经过这场恶战,它能否活下来,能否把余生消磨在荣军院中,我并不清楚。我想以后它不能再挑起什么重担了。我不清楚谁是胜利的一方,也不知大战的起因。但因目击这一场大血战,而整天陷入亢奋和失落的情绪之中,就像在我的大门前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

吉尔贝和斯宾塞告诉我们,蚂蚁战争长久以来就受到人们的敬重,彪炳史册,战争的日期也有明确的记载,尽管据他们声称,近代作家中大约只有胡贝尔曾考察了蚂蚁大战。他们说,“对战事发生在一棵梨树干上的蚂蚁大战有过描述,这是一场大蚂蚁对小蚂蚁的难度极大的攻坚战。”之后他们加上注解——“‘这场苦战发生在教皇尤琴尼斯四世治下,目击者为著名律师尼古拉斯·毕斯托利安西斯,他的记录忠实可信。’另有一场规模相当的大蚂蚁和小蚂蚁之战,由俄拉乌斯·玛格纳斯记录在案,结果小蚂蚁以弱胜强。据说战后它们掩埋了自己的烈士,让大蚂蚁的尸首曝尸荒野,任飞鸟去啄食。这场战争发生于残暴的克利斯蒂安二世被逐出瑞典之前。”至于我目睹的这场大战,发生于总统波尔克任内,时间间隔在韦伯斯特制订的逃亡奴隶法案通过前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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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风尹斩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