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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烧荒”及其对沿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013-01-22 | 阅:  转:  |  分享 
  
明代“烧荒”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王杰瑜

(太原师范学院历史地理与环境变迁研究所,邮编:030012)

摘要:明代沿边烧荒,历史上无出其右。本文就明代烧荒开始的时间、范围、组织程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认为烧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北防的作用,但对长城沿线生态环境的变化影响至深。

关键词:明代烧荒述略

“虏所侍者马,马所侍者草”,“水草”与“刍禾”是以畜牧为生,骑射为业的北方游牧民族重要的战略物质。依靠丰足的“水草”与“刍禾”,北方游牧民族常跃马边境,威胁中原政权。中原王朝则常在沿边一带采取纵火焚烧草场的办法,“使虏马无水草可恃”,破坏游牧民族的生存基础,弱化其进攻势头,以达到抵御北部游牧民族进攻的目的。将“烧荒”运用于战争,早在战国时就已经存在了。历史上,游牧民族也曾用此法对付中原汉地,空间上也不限于北方边漠,有时甚至深入中国腹地。明朝建立后,退居漠北的残元政治集团,拥有较强的军事力量,“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有也。”不断南下侵扰,威胁着明朝新政权的安全。太祖、成祖两朝,对北元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战争,希冀廓清蒙古残余势力。但军事上的胜利,始终不能转化为边境安宁的政治局面,加之长期的战争也明朝的消耗很大。因此,永乐以后,于今明长城一线,修边筑堡,在加大北边防务建设的同时,将历史上敌我双方交兵时临时性军事行为的“烧荒”,则一变而成为北防守军的“常例”,坚壁清野,以防御替代进攻。



“秋高马肥,胡儿所喜”,故“备虏之道,‘谨烽明燧,坚壁清野’而已。”因此“烧荒”成为“遏胡马南牧”之“边方重务”。《明宣宗实录》是表述明代“烧荒”的最早文献之一。该文献曾记载道:宣德四年九月甲辰朔,“遣将出塞烧荒。先是每于冬初,命将率兵出塞烧草,名烧荒。盖防虏南向且耀兵也。至是守大同武安侯郑亨,守宣府都督谭广,守宁夏宁阳侯陈懋等,各遣人奏宜及时发兵出塞,上曰:‘烧荒固常例,师行不可不谨’,遂敕诸将肃部伍,严号令,毋或怠忽,为虏所窥。”。据此我们可以了解到,“烧荒”的内容是烧草,主要目的是“防虏南向且耀兵”。事前各镇守官要向皇帝报告,再由皇帝下令烧荒。宣德年间“烧荒固常例”,那么“烧荒”非自宣德年始了,明代的烧荒究竟始于何时呢?

永乐五年(1407年)十二月,太宗皇帝敕镇守大同江阴侯吴高曰:“尔奏沿边草盛欲焚之,最当。第虑旁近未知,或生疑怪,且巡徼军马仓卒难避,屯堡房舍将有所损,须预报之使备。”吴高,永乐元年(1403年)出镇大同,到十二年(1412年)“以罪免”,镇守大同十二年,对于边事甚悉。吴高所镇大同,从东北猪儿庄起,西至云内东胜等地,除赤山、榆杨、叠白等关隘可守外,其间“延壕四百余里,水草便利,可以孳牧”。地形平衍开阔,水草便利,正是蒙古军容易南下侵扰的地区。出于有效防御的目的,吴高尝试历史上的烧荒之法,并将其效果向朝廷汇报,进一步提出烧草的建议。永乐皇帝审阅吴高的报告后,肯定烧荒的同时,还提出执行烧草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当在情理之中。自此以后,“烧荒”便成为一种北防“常例”,这是完全可能的。正统七年(1442年),翰林院编修徐珵曾言道:“我朝太宗皇帝建都北京,镇压北虏,乘冬遣将出塞烧荒哨了”,也验证了这一点。由此可知,明代沿边“烧荒”则始自永乐初年。

大同镇率先施行“烧荒”后,沿边各镇纷仿效之,时间不长,烧荒遍及九边。《明宣宗实录》宣德四年九月甲辰朔载曰:“遣将出塞烧荒”,“至是守大同武安侯郑亨,守宣府都督谭广,守宁夏宁阳侯陈懋等,各遣人奏宜及时发兵出塞”。谭广,“仁宗嗣位,擢左都督,佩镇朔将军印,镇宣府”,仁宗嗣位,即永熙元年(1425年)。陈懋,于永乐六年(1408年)三月,出镇宁夏,宣德六年(1431年)返京,十年(1435年)改镇甘肃。按此记载,在永乐年间,宁夏开始进行“烧荒”也是可能的。而宣府毗邻大同,在永乐初年,武安侯郑亨曾一度备御宣府,因此宣府至迟也在永乐末年开始烧荒。宣德五年(1430年)冬十月,宣宗“敕恭顺侯吴克忠,遂安伯陈英,武进伯朱冕,太监刘顺等,循例出境烧荒。”吴克忠,宣德四年(1429年),“充副总兵,率领官军往宣府等处境外巡哨”。永乐二十二年(即永熙元年),陈英,“充总兵官往山海永平巡视关隘,整肃兵备”,中间曾有一段时间返京,宣德元年(1426年)正式“命遂安伯陈英充总兵官,仍往山海、永平镇守城池,操练军马,遇有声息相机行事,所领官军悉听节制”。宣德三年(1428年),“命阳武侯薛禄充总兵官,遂安伯陈英为左参将,武进伯朱冕为右参将,率领官军镇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操练军马并提督各关隘口”。据此在宣德初年,烧荒在山海、永平镇,蓟州等地也开始进行了。山西较晚,宣德七年(1433年),镇守山西都督佥事李谦言:“偏头关外,地临黄河,皆边境冲要之处。草木茂盛,或有寇盗往来,难于瞭望,请如大同宣府例,至冬初发兵烧荒”。由此可知,山西偏头关边外地区的烧荒要晚其他地方几十年。



永乐年间,沿边开始烧荒,宣德年已成为边防军之“常例”。然而,常例非常。各地总兵每年在进行烧荒前,必须要向皇帝请示,即“遣人奏宜及时发兵出塞”。正统年以后,“烧荒”这种临时军事政策,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了每年“烧荒”的时间。正统七年(1442年)十一月,翰林院编修徐珵言五事,其一曰:“今宜于每年九月尽,敕坐营将官巡边,分为三路:一出宣府以抵赤城、独石;一出大同以抵万全;一出山海以抵辽东。各出塞三五百里烧荒哨了,如遇虏寇出没,即相机剿杀。每岁冬出春归,休息一月,仍于教场操练。”。而在此前有时“每于冬初命将率兵出塞烧草,名曰‘烧荒’”。有时则于十月开始,如正统五年(1440年)“大同、宣府俱临极边……。近年以来,瓦剌使臣从大同入贡,官军堤备,至十月才往,或遇雨雪,又须延待。宜于八月终使臣未到之前,烧荒为便。”而宣府镇则将每年十月草木枯槁时确定为“烧荒”开始的时间。

其次确定了“烧荒”的组织程序、空间范围以及要求。正德年间,明武宗制敕镇守大同太监、总兵官、巡抚右都御史等官曰:“即今秋深,草木枯槁,正当烧荒,以便瞭望。敕至尔等公同计议通行。天城、阳和和东西二路及所属,选委乖觉,夜不收远出哨探,果无紧关贼情,然后统领精壮惯战官军,各照地方,分投布列营阵,且哨且行。出于境外,或二、三百里,或四、五百里,务将野草林木焚烧尽绝,使贼马不得久牧,边方易为瞭守。又,近来虏贼不时在边外窥伺,此时正系马肥弓健,难保不来为患。官军出境,务要综理周密,声势联络。猝遇贼众,即便应援,不许畏避艰险,止令巡哨官军夜不收,人等于附近去处纵火,一发就便回还,及乘机围猎贪利,致误军机大事。事毕,仍将拨过官军姓名并烧过地方里数造册奏缴,以凭查照,毋得虚应故事,朦胧回奏取罪,尔等慎之,故敕。”。在宣府镇,每年十月烧荒时,“总兵官统领官军五千员名由青边口出境,经三岔沟、黄草滩至上合河,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副总兵官统领本营官军三千员名,由大白杨口出境,经瓦庙儿孤榆树至上合河与总兵官会兵,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旧游击将军统领本营官军三千员名,由张家口出境,经红崖儿至羊圈沟,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新游击统领本营官军三千员名,由青边口出境,经三岔沟至红崖儿与旧游击会兵,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北路参将统领本营官军三千余员名,由独石地方出境,入马营堡由马营地方出,入赤城龙门等处,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西路参将统领本营官军三千余员名,由膳房堡口出境,入洗马林堡等口,洗马林堡口出境入柴沟等堡,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东路参将统领本营官军三千余员名,由永宁城出境,入四海冶堡,且行且焚,至晚回兵,凡二日。”其他地区如何呢?《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记载道,“边外烧荒,一以断虏之驻牧,一以便我之瞭望,著为定例已久。迩来玩愒,或出边不远,或焚燎不净,以致诸虏移牧近地,殊为可虞。请下敕书令蓟、辽、延、宁、甘、固等镇,候草木枯槁之时,选差惯熟,通夜远出哨探,果无紧关贼情,行令副、参、游、守等官,统领惯战官军,各照地方分布营阵,且哨且行,或二三百里,或四五百里,务要野草林木焚烧尽绝,若出境时,计虑不周,纪律不严,或围猎贪利,或逗遛失期,猝遇贼众不相应援致误事机甚者,止令官军夜不收,等于邻近去处急遽,举火不问燃否就便回还,事发,定不轻贷。在宣、大、山西三镇,仍照常樵采,以备饲马烧造之用,毕日,各将拨过官军数目、烧过地方远近里数、积过草木多寡束数奏报。”

根据上述记载,我们可对明代的“烧荒”归纳这样几条:第一目的明确:一免贼马驻牧,一便官军瞭望;第二是要出边外二百至四、五百里;第三由各镇镇守总兵、副总兵、参将亲自带队,在焚烧过程中,还注意彼此间的照应,以防蒙古的突袭;第四是“烧荒”完毕,要将参加军官、官人数、烧荒里程和面积以书面形式向中央政府汇报;第五是对执行烧荒过程中,问责玩忽职守者。由此可知,明代的“烧荒”已经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军事行为,而是成为北防守军必须执行的军事政策。



烧荒是明王朝面对机动性极强的蒙古骑兵,在边境线较长,军力相对不足,且必须确障北方边境的安全,所采取的有限的军事措施。执行好的时候,的确能够起到“御虏莫善于烧荒”的效果,所谓“枯根杇草纵火焚,来春虏骑饥无食”。“隆庆和议”时,崇古就曾“命将士勿烧荒捣巢,议通贡市,休息边民”,说明,烧荒对边外蒙古族的生活生产造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但它的作用毕竟有限,蒙古族也未因明军的烧荒而中止南下侵扰。以宣府为例,从景泰元年(1450年)始到隆庆六年(1572年)止的121年中,蒙古南侵宣府62次,平均不到两年就在有一次。其中弘治、正德、嘉靖三朝最为频繁,78年中计51次。况且,时间一长,烧荒“多于近边,虚应故事”。同时,官军或借烧荒挟贩私盐,或乘机畋猎,非但没有达到“御虏”之功,有时却让虏乘机猎杀官军,因此就有人叫停烧荒。在明代,若烧荒还仅是能不能有效“御虏”的问题,那么“烧荒”对沿边地区环境的影响却是深远的。

明长城在高原地区大部分位于草原与荒漠的交界地带生态环境敏感而脆弱。降水条件从东到西逐渐衰减,东端年降水量1200毫米,中间为600400毫米,西端仅为30毫米,除了河套平原、河西走廊利用黄河、祁连山雪水灌溉以外,所有沿长城地区的植被皆靠降水生长在气象水文条件上,长城的中段和东段位于暖温带与中温带的交界地带,又是半湿润与半干旱区的过渡地带,也是季风与非季风区的过渡地带,降水量集中在夏季,且多暴雨,冲刷力和侵蚀力较强在植被条件上长城也位于过渡性的转换地带,长城的中段与东段是森林草原与草原过渡地带,西段位于绿洲植被与荒漠植被的过渡地带。,在植被很难再生的情况下,会使裸露的地表受到强烈的风蚀,从而大大加快草原的退化。万历末期,明政府的官员余子俊看到了在陕西榆林地区大片土地沙化,新修的长城在短短三四十年间即被滚滚沙浪大段大段埋没的惨痛事实,“中路边墙三百余里,自隆庆末年创筑,……万历二年以来,风奎沙积,日甚一日。高者至于埋没墩台,卑者亦如大堤长坂,一望黄沙,漫衍无际。”其景象令人触目惊心。宣府镇所属柴沟堡,正统二年(1437年)修筑,但到嘉靖年间,已经是“风沙拥积,城池几于湮废”。而宣府镇城“西当朔漠,山低地迥,大风从西来,挟沙以行,如奔云如布霾如燎原之火、卷海之涛,号呼震厉,冲突鼓荡,及与城遇则风越,沙留壁垒也。”狂风越城而过,而沙尘则留在城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慢慢堆积成与城墙齐平的沙丘。于是“徒者、骑者、田者、牧者、樵者皆其墉以出入,而城失其为城。”以今山西北部和河北张家口地区为例,明嘉靖至万历的九十年里,这里共发生十二个年度的沙尘暴,平均七个半年就有一个年度发生,且涉及的范围广,几乎遍及本区长城以南的整个地区。“既然明代‘烧荒’现象几乎无岁无之,那么在清朝恐怕亦难免相沿其故”,张世明这样论述道,据此认为清朝在鄂尔多斯南边长城北侧划定的“黑界地”,“殆系清承明制所致。明军被命令每年在长城以北焚烧五十至一百里宽的荒地(至少在战略要地)以使蒙古骑兵马匹难得粮秣,清廷实际上将这年复一年‘烧荒’所形成的黑色地带制度化而已”。























"Burnthegrassonwasteland"inMingDynastytoeffectingtheecologicalenvironmentontheGreatWallalongtheline

WANGJie-yu

(HistoryGeographyandEnvironmentVarianceResearchInstitute;TaiyuanNormalUniversity;Taiyuan030012China)Abstract:BurninggrassonwasteborderlandinMingdynastyissecondtononeinhistory.Thispaperdiscusseddeeplyontheburningbeginningtime,range,organizedtypeandsoon.ThinkthattheecologicalenvironmentchangeaffectsoftheGreatWallalongthelinetotrimmingtillthedepthsalthoughmoorburngettingtheeffecthavingarrivedatthenorthdefendingagainsttoacertainextent.

Keywords:MingDynasty;BurningGrassonWasteLand;BriefIntroduction





王杰瑜(1964-),男,山西省宁武县人,太原师范学院历史地理与环境变迁研究所讲师,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自然地理学。

《明英宗实录》卷九十八,正统七年十一月丁巳朔。

顾炎武:《日知录》卷29《烧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资治通鉴》卷194载:唐太宗贞观九年(635年)闰四月,“任城王道宗败吐谷浑于库山。吐谷浑可汗允悉烧野草,轻兵走入碛”,以致唐军“马无草,疲瘦,未可深入”。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辛德勇《明史纪事本末》卷10。中华书局1977年万历《太原府志》卷19《武备》。《太原府志集全》,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明武宗实录》卷10,正德元年二月辛亥朔。

《明宣宗实录》卷58,宣德四年九月甲辰朔。

《明太宗实录》卷74,永乐五年十二月庚辰朔。

《明太宗实录》卷18,永乐元年三月戊寅朔;《明太宗实录》卷157,永乐十二年冬十月辛未朔。

《明太宗实录》卷18,永乐四年九月丁巳朔。

《明英宗实录》卷99,正统七年十二月丁亥朔。

《明神宗实录》卷之474,万历三十八年八月癸酉朔:“命行九边烧荒”。

《明史》卷一百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三·谭广。中华书局,1974年。以下版本同。

《明史》卷六《本纪》第六·成祖二;《明宣宗实录》卷78,宣德六年夏四月乙未朔。《明英宗实录》卷6,宣德十年六月辛丑朔。

《明宣宗实录》卷71,宣德五年冬十月戊辰朔。

《明宣宗实录》卷59,宣德四年冬十一月癸卯朔。

《明仁宗实录》卷四,永乐二十二年九月壬午朔;《明宣宗实录》卷23,宣德元年冬十月辛酉朔;《明宣宗实录》卷47,宣德三年九月庚戌朔。

《明宣宗实录》卷95,宣德七年九月丙辰朔。

《明英宗实录》卷99,正统七年十二月丁亥朔。

《明宣宗实录》卷58,宣德四年九月甲辰朔。

《明英宗实录》卷65,正统五年三月癸卯朔。

[明]孙世芳、栾尚约:《宣府镇志》卷22《兵政考》。台湾:成文出版社印行,民国57。

①[明]张钦纂修:《大同府志》卷12《圣朝制敕》。正德十年刻本,大同市方志办1986年校点重印。

[明]孙世芳、栾尚约:《宣府镇志》卷22《兵政考》。台湾:成文出版社印行,民国57。

《明神宗实录》卷497,万历四十年七月癸巳朔。

金云铭:《陈第年谱》。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会民国35[1946]《明史》卷列传第一一王崇古[清]吴廷华、王者辅:《宣化府志》卷34《世纪》下《蒙古入犯记略》。台北:成文出版社印行,民国57。

《明宪宗实录》卷45,成化三年八月甲午朔。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259,成化二十年十二月甲寅朔记载道:延绥总兵官署都督佥事岳嵩等领兵出境烧荒,怠不设备,且私以余舍负盐,时虏已入套,遂杀诸营堡军士一百九人伤七十九人,驱散二十六人,杀官马二百七十余匹。《明武宗实录》卷10,正德元年二月辛亥朔:交河县知县李泰奏:“边境烧荒诸将,往往乘机畋猎,尝有输盐招寇之患,乞停止兵部议烧荒之举,不惟遏胡马南牧,而官军亦易于瞭望,乃边方重务不可废也。”泰所言诸弊,殆将领非人所致,宜密访重惩,以警之。奉旨,迩来各边烧荒第虚应故事,为弊多端,其命巡按御史密访以闻。

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期余子俊:《修复边垣扒除积沙疏》,《明经世文编》卷448。中华书局影印,1987年。

[明]孙世芳、栾尚约:《宣府镇志》卷24《兵骑考》。

[清]吴廷华、王者辅:《宣化府志》卷36《艺文志二》,[清]张志奇《万柳亭记》。

据张杰《山西自然灾害史年表》,山西人民出版,1982年;河北省旱涝预报课题组编《海河流域历代自然灾害史料》,北京:气象出版社,1985年。山西省文史研究馆编《山西省近四百年自然灾害分县统计》。1962年油印本等资料统计。

张世明:《清代“烧荒”考》,《清史研究》第3期,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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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管涔山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