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
员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加快员工队伍素质结构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员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退养(以下简称内退)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员工实行系统内退出工作岗位而休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系统(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在编员工。
第二章内退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员工,截止所在联社申报之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内退。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
(二)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
(三)因病或因伤,医疗期满,经盟市级以上(包括盟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连续工龄满25年或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第五条内退的办理程序:
(一)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用人单位审查无误后,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报自治区联社审批;
(三)自治区联社同意后,用人单位与内退员工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办理内退需报送下列材料:
(一)员工要求内退的申请书;
(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
(三)内退员工人事档案原件;
(四)因病或因伤内退的,须附医疗单位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盟市级以上(包括盟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第三章工资待遇及管理
第七条内退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第八条内退金标准及内退金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在内退协议中予以明确。
(一)内退金最低不得低于旗县级法人机构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申请内退员工上一个月本人基本工资的2倍。基本工资包括当地政府公布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和职称工资。
(二)内退金调整的项目包括:当地政府公布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工龄工资。
第九条内退员工在内退期间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参加正常调资,其工龄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本办法之前已办理内退的员工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内退员工提取和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二条员工内退后不享受奖金,不参与职务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要做好内退人员的离岗审计,有责任贷款的员工,在收回责任贷款之前不得办理内退。
第十四条员工内退后,对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同时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如违反本条规定,扣发内退期间的内退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内退员工由原用人单位纳入员工控制总数管理,但不再作为在岗人员列入单位业务考核的人员基数,不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内退员工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以及违犯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造成不利后果的,按单位在岗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内退员工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内退员工本人、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员工人事档案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修改、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依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修订稿)》,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仍为甲方在职非在岗员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四、乙方在内退期间的生活费和有关待遇按《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应当遵守《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并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三)遵守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
六、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并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如乙方因触犯法律而受到刑事制裁的,甲方将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乙方在办理了内退手续后,不得要求重新上岗工作。
九、如甲方在乙方内退期间,不能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应享受的工资及相关待遇,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或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 入社(行)
时间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业技术
职称 退养原因 退养前一个月基本工资 其中 当地政府公布的劳动者最低工资
标准 内退金执行
倍数 退养后工资 工龄工资 学历工资 职称工资 旗县级法人机构意见: 自治区联社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1、此表一式四份,本人、旗县联社(农商行、农合行)、自治区联社各留存一份,本人档案中留存一份 2、上报时内容要填写完整,审批手续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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