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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2013-04-02 | 阅:  转:  |  分享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是公民行使权利的表现,是每个公民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P.29)听、唱
《健康歌》,请放松自己的心情现今,人们关注生命健康的话题已不仅仅只局限在运动这一方面了,而是扩展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市场上畅销的这些图书告诉我们,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生命健康权
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神圣的权利。那么平时我们应该怎样积极而又正确地行使这
项权利呢第二框一次见义勇为的代价是什么?38岁的镇江人江镖遇到了鲜花和掌声,也迎来了一分超过12万元的索赔账单。
在去年一次驾车抓小偷的“冲动行为”中,江镖的面包车撞倒了一位买菜归来的老太太,老太太在医院一躺就是140天。在随后的交通
事故认定中,江镖被认定需对此事故负全责。这位老奶奶和他家人的行为,正是在行使他们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
采取哪些方式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b.在患病时及时医治,
恢复健康,增强体质;c.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d.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
法律保护;(方式)P.28(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小楠是个初二的学生,家里条件不宽裕。初
一下学期时爸爸妈妈又接连下岗,靠打零工赚钱供他和姐姐上学。有一阵子,小楠感到身体不舒服,为了不给爸妈添麻烦,更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一
直忍着不去看病。半年后,小楠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体育课时昏倒在学校操场的跑道上。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小楠被送进了医院。
经检查和诊断,小楠得了很严重的糖尿病,需要尽快动手术,手术费用需10万元。小楠得知这一切时,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A、我的生命和
健康是我自己的事,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也为了减轻点痛苦,我还不如早点放弃,自杀算了B、人总有一死,虽然我热爱生命,希望健康,
但面对高额的手术费,我只能顺其自然,听天由命了C、我还年轻,我还有理想,我一定要想办法和病魔作斗争,维护我的生命和健康1、小
楠此时很矛盾,你认为她应该怎么办?2、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利,你认同吗?自杀不能认为
是个人行为;自己无权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个人轻生、自杀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自杀
等类似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大家都为小楠的病情所苦恼,经过爸妈、姐
姐和老师的劝说,小南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对生命和健康重树起来了信心。但是高额的手术费却是燃眉之急,光靠爸妈起早贪黑的打零工、靠学
校同学老师的捐助,自然远远不够。于是姐姐也想停学打工。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几天找工作都碰了壁。一次,她发现路边周围一群人在看一个
断臂少年,跪在那儿,面前放着一张纸,写满了自己的曲折经历,很多人看了都很同情,纷纷往他面前的罐子里投硬币。姐姐若有所思……“我为何
不像他一样,断自己的胳膊少自己的腿总不违法吧?只要能得到别人的同情,能得到更多的帮助,我愿意受这份罪……”1、你赞同小楠姐姐的想
法吗?为什么?2、如果你是小楠的同学,你会如何帮助小楠呢?这是自残,不但损害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而且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担
,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小楠批评了姐姐的想法,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应该自己来争取……最后小楠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当地的广播台
,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与健康的热爱和渴望。播音员将这封信在整个城市播报,传递了生命的呼声,呼吁大家一起来关注和帮助小楠,并亲自带头
筹集捐款,短期内便筹足了整整10万元,将小楠送上了手术台。小楠的故事告诉我们:维护生命健康权是一种责任(2)积极行使生命健康
权,是公民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哪些是属于维护生命健康权的合法行为?哪些则不可取?为什么?我们应该怎
样行使生命健康权?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2.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
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3.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
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小红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
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的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因此小红患病不治是对保持自己健康权利的放弃。小林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
的车辆相撞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我们有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的权利,所以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是放弃保
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P.2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病及时医治不吸烟、不喝酒、不吸毒等生活要有
规律等我们身边有哪些珍爱生命健康的事例?(3)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P.30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小哲自
感委屈,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匕首。在楼道里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小君与小哲的案例
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P.30小君与小哲的案例法院判决:小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小君失去生命,
小哲失去人身自由。对双方的家庭都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P.302、“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康权
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小君与小哲的案例①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
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培养关爱情感和宽容的态度,要懂得“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润天空”的道
理,多关心他人,培养宽广的胸怀③应注意疏导自己的情绪,尤其要制怒,遇事要冷静。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二、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我们自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
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失去了父母的孙女成为李升文老人最大的牵挂。数百村民为“大义灭亲”的老母亲求情。2002年2月21日下午6点钟左右
,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前社村,55岁的李升文将自己无恶不作的儿子杀死。5月26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李升
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即使是大义灭亲也不允许。
生活中,我们不仅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如出售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护送盲人过马路等等。(
2)关爱他人,关爱生灵,远离暴力我们应该看到,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例如:民警护送儿童过马路路遇伤者奋力抢救义务献血你还能列举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例子吗?P.32相关链接一天,中学生王明、徐文、钟平、黄晓芳放学回家,走到学校附近的河边时,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救命”。原来是同学张刚等四个学生均不会游泳,在此危急关头,四个学生有三种不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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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长江一中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