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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大全(清晰标准版免费下载)国标GB5667-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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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20R8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Roadtraficsignsandmarkings
194-04-05发布19-06-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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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68-19目次前言
1范围2引用标准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3一般规定
4交通标志分类5警告标志6禁令标志7指示标志
8指路标志9旅游区标志10道路施工安全标志1辅助标志
12可变信息标志13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14交通标志的构造15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16交通标准的制作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17一般规定18指示标线
19禁止标线20警告标线21轮郭标22突起路标
23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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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路面标线材料附录A(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附录B(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汉字示例附录C(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附录D(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附录E(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附录F(提示的附录)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附录G(标准的附录)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附录H(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附录I(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附录J(提示的附录)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附录K(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附录L(提示的附录)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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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是对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
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G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琤琤、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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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范围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厂)区等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和标线。2引用标准引用标准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416—1987视觉信号表面色J/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280—1995路面标线涂料GN471989道路标线漆(常温型)48—1989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第一篇第一篇第一篇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3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3.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3.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3.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4交通标志分类交通标志分类交通标志分类交通标志分类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4.1主标志..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4.1.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1.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4.1.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2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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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警告标志警告标志警告标志警告标志5.1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2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5.3警告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1所示。其边长、边宽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1选取。
图1警告标志尺寸代号表1警告标志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5.4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的距离,根据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按表2选取。表2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的距离
5.警告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1交叉路口标志(见警1、警2、警3、警4、警5、警6)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相交。设在视线不良的平面交叉路口驶入路段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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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1十字交叉警2T形交叉警3T形交叉
警4T形交叉警5Y形交叉警6环形交叉5..2急弯路标志向左(或向右)急弯路标志(见警7、警8)。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平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及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所要求的曲线起点的外面,但不得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警7向左急弯路警8向右急弯路5..3反向弯路标志(见警9)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两相邻反向平曲线半径均小于或有一个半径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且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两反向曲线段起点的外面,但不得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警9反向弯路5..4连续弯路标志(见警10)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连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的反向平曲线,且各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连续弯路起点的外面,当弯路总长度大于500m时,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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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设置。
警10连续弯路5..5陡坡标志上陡坡(下陡坡)标志(见警1、警12)。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分别设在坡度大于7%的纵坡坡脚和坡顶以前适当位置。公路纵坡小于7%,但由于不利地形或连续地上、下坡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也可设置。
警1上陡坡警12下陡坡5..6窄路标志(见图警13、警14、警15)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车行道或路面狭窄情况,遇有来车应予减速避让。设在车行道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13两侧变窄警14右侧变窄警15左侧变窄5..7窄桥标志(见警16)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桥面宽度变窄,谨慎驾驶。设在桥面净宽较两端路面宽度窄的桥梁以前适当位置。
警16窄桥5..8双向交通标志(见警17)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会车。设在由双向分离行驶,因某种原因出现临时性,或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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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分离双向行驶的路面,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17双向交通5..9注意行人标志(见警18)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
警18注意行人5..10注意儿童标志(见警19)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儿童。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
警19注意儿童5..1注意牲畜(见警20)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公路上经常有牲畜横穿、出入的地点前适当位置。
警20注意牲畜5..12注意信号灯标志(见警21)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路面设有信号灯。设在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为信号灯控制路口,或由高速公路驶入一般道路的第一个信号灯控制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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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21注意信号灯5..13注意落石标志(见警22a、b)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落石。设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以前适当位置。使用时应根据落石的不同方向选择警22(a)或(b)。
警22注意落石5..14注意横风标志(见警23)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向风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23注意横风5..15易滑标志(见警24)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路滑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24易滑5..16傍山险路标志(见警25a、b)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设在傍山险路路段以前适当位置。使用时应根据傍山险路的不同朝向选择警25(a)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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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25傍山险路5..17堤坝路标志(警26a、b)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道路以前适当位置。使用时应根据水库、湖泊等位于堤坝路的不同位置选择警26(a)或(b)。
警26堤坝路5..18村庄标志(见警27)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设在紧靠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27村庄5..19隧道标志(见警28)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双向行驶、照明不好的隧道口前适当位置。
警28隧道5..20渡口标志(见警29)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车辆渡口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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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29渡口5..21驼峰桥标志(见警30)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拱度很大,影响视距的驼峰桥以前适当位置。
警30驼峰桥5..2路面不平标志(见警31)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路面颠簸路段或桥头跳车较甚的地点以前适当位置。该标志可作临时标志使用。
警31路面不平5..23过水路面(或漫水桥)标志(见警32)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设在过水路面,或漫水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32过水路面5..24铁路道口标志(见警33,警34)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或及时停车。警33为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设在车辆驾驶人不易发现的道口以前适当位置;警34为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设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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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33有人看守铁路道口警34无人看守铁路道口5..24.1叉形符号(见警35)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该符号颜色为白底红边。设在铁路道口标志上端。叉形符号交叉点到警告标志三角形顶点的距离为40cm。
警35叉形符号单位:cm5..24.斜杠符号(见警36)表示距铁路道口的距离。在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凡路面上没有标划“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时,应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标志下设斜杠符号。斜杠符号共有三块,一道斜杠的标志设在距铁路道口50m的位置,二道、三道斜杠标志分别设在距铁路道口100m和150m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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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36斜杠符号单位:cm5..25注意非机动车标志(见警37)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前适当位置。
警37注意非机动车5..26事故易发路段标志(见警38)用以告示前方道路为事故易发路段,谨慎驾驶。设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38事故易发路段5..27慢行标志(见警39)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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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39慢行5..28注意障碍物标志(见警40a,b,c)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有障碍物,车辆应按标志指示减速慢行。设在道路障碍物前适当位置。
警40注意障碍物5..29施工标志(见警41)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该标志可以作为临时标志支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41施工5..30注意危险标志(见警42)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的其它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警42注意危险6禁令标志禁令标志禁令标志禁令标志6.1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2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6.3禁令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2所示。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3
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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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禁令标志各部尺寸代号表3禁令标志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6.4禁令标志的种类及设置地点..1禁止通行标志(见禁1)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
禁1禁止通行6.4.2禁止驶入标志(见禁2)表示禁止车辆驶入。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其颜色为红底中间一道白横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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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2禁止驶入6.4.3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见禁3)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3禁上机动车通行6.4.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见禁4)表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对通行的载货汽车有载重量限制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如禁止小货车通行。
禁4禁止载货汽车通行6.4.5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标志(见禁5)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5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6.4.6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标志(见禁6、禁7)表示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设在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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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6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禁7禁止小型客车通行6.4.7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标志(见禁8)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设在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8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6.4.8禁止拖拉机通行标志(见禁9)表示前方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设在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9禁止拖拉机通行6.4.9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标志(见禁10)表示前方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设在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10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6.4.10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标志(见禁1)表示前方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设在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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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1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6.4.1禁止某两种车通行标志表示前方禁止标志上所示的两种车辆通行。设在禁止某两种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禁12为示例,表示禁止载货汽车和各类拖拉机通行。注:一个标志上最多只能出现两种车辆图案。
禁12禁止某两种车通行6.4.12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见禁13)表示禁止各类非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13禁止非机动车通行6.4.13禁止畜力车通行标志(见禁14)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14禁止畜力车通行6.4.1禁止人力(客、货)三轮车通行标志(见禁15、禁16)表示禁止人力(客、货)三轮车通行。设在禁止人力(客、货)三轮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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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15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禁16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6.4.15禁止人力车通行标志(见禁17)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禁17禁止人力车通行6.4.16禁止骑自行车下坡(或上坡)标志(见禁18、禁19)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或上坡)。设在骑自行车下坡(或上坡)有危险的地方。
禁18禁止骑自行车下坡禁19禁止骑自行车上坡6.4.17禁止行人通行标志(见禁20)表示禁止行人通行。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
禁20禁止行人通行6.4.18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见禁21、禁22)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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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21禁止向左转弯禁22禁止向右转弯6.4.19禁止直行标志(见禁23)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禁23禁止直行6.4.20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见禁24)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边转弯。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在时间、力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禁24禁止向左向右转弯6.4.21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见禁25、禁26)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禁25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禁26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6.4.2禁止掉头标志(见禁27)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设在禁止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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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27禁止掉头6.4.23禁止超车标志(见禁28)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
禁28禁止超车6.4.2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见禁29)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圈、黑细斜杠、黑图案。
禁29解除禁止超车6.4.25禁止车辆停放标志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该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杠。禁30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禁31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不受限制。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30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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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31禁止车辆长时停放6.4.26禁止鸣喇叭标志(见禁32)表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设在需要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地方。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禁32禁止鸣喇叭6.4.27限制宽度标志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禁33为示例,表示装载宽度超过3m的车辆禁止进入。
禁33限制宽度6.4.28限制高度标志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禁34为示例,表示装载高度超过3.5m的车辆禁止进入。
禁34限制高度6.4.29限制质量标志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禁35为示例,表示禁止装载总质量超过10t的车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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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35限制质量6.4.30限制轴重标志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禁36为示例,表示禁上轴重超过7t的车辆通过。
禁36限制轴重6.4.31限制速度标志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单位为km/h)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禁37为示例,表示限制速度为40km/h。
禁37限制速度6.4.32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圈、黑细斜杠、黑字。禁38为示例,表示限制速度为40km/h的路段结束。
禁38解除限制速度6.4.3停车检查标志(见禁39)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设在需要机动车停车受检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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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39停车检查6.4.3停车让行标志(见禁40)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标志形状为八角形,颜色为红底白字,尺寸见表3。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b)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c)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
禁40停车让行6.4.35减速让行标志(见禁41)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标志形状为倒三角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字。减速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与交通量不大的干路交叉的支路路口;
b)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
禁41减速让行6.4.36会车让行标志(见禁42)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标志形状为圆形,颜色为白底红圈,红黑两种箭头。会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b)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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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42会车让行7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7.1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2指示标志的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图3指示标志各部尺寸代号7.3指示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3所示,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4选取。表4指示标志的尺寸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7.4指示标志种类及设置地点..1直行标志(见示1)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设在必须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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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1直行7.4.2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见示2、示3)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2向左转弯示3向右转弯7.4.3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见示4、示5)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4直行和向左转弯示5直行和向右转弯7.4.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见示6)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殊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6向左和向右转弯7.4.5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见示7、示8)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侧(或靠左侧)行驶。设在车辆必须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的地方。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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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7靠右侧道路行驶示8靠左侧道路行驶7.4.6立交行驶路线标志(见示9、示10)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或直行和右转弯)行驶。设在立交桥左转弯(或右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示9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示10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7.4.7环岛行驶标志(见示1)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内环车辆优先通行。
示1环岛行驶7.4.8单行路标志(见示12、示13)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示12单行路(向左或向右)示13单行路(直行)7.4.9步行标志(见示14)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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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14步行7.4.10鸣喇叭标志(见示15)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设在公路的急弯、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示15鸣喇叭7.4.1最低限速标志(见示16)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及各立交入口后的适当位置。本标志应与最高限速标志配合设置在同一标志杆上,而不单独设置。路侧安装时,最高限速标志居上。最低限速标志居下;门架式或悬臂式安装时,最高限速标志居左,最低限速
标志居右。
示16最低限速7.4.12干路先行标志(见示17)表示干路车辆可以优先行驶。设在有停车让行标志的干路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示17干路先行7.4.13会车先行标志(见示18)表示车辆在会车时可以优先行驶。与禁39会车让行标志配合使用,设在有会车让行标志路段的另一端。标志颜色为蓝底,对向来车为红色箭头,行进方向为白色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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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18会车先行7.4.1人行横道标志(见示19)表示该处为人行横道。标志颜色为:蓝底、白三角形、黑图案。设在人行横道线两端适当位置。
示19人行横道7.4.15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见示20、示21、示22、示23)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需要时,图中箭头可以反向使用。
示20右转车道示21直行车道
示22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示23分向行驶车道7.4.16专用车道标志用以告示前方车道专供指定车辆通行,不准其他车辆及行人进入。a)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标志(见示24)表示该车道专供本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行驶。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前适当位置。
示24公交线路专用车道b)机动车行驶标志(见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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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该道路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c)机动车车道标志(见示26)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5机动车行驶示26机动车车道d)非机动车标志(见示27)表示该道路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示27非机动车行驶示28非机动车车道e)非机动车车道标志(见示28)表示该车道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7.4.17允许掉头标志(见示29)表示允许机动车掉头。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示29允许掉头8指路标志指路标志指路标志指路标志8.1一般规定..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8.1.2指路标志的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3指路标志的汉字采用标准黑体(简体)。汉字高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字宽与字高相等,参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表5汉字高度与计算行车速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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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指路标志的阿拉伯数字和拼音字、拉丁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的高度应根据汉字高度确定,他们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6的规定。阿拉伯数字参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拼音字或拉丁字参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表6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8.1.5指路标志的汉字或其他文字的间隔、行距等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文字的间隔、行距等的规定
8.1.6指路标志外边框和衬底边的尺寸(见图4)
图4外边框和衬底边尺寸8.1.7指路标志按用于一般道路和高速公路分类。但有的指路标志既可用于一般道路,也可用于高速公路,因此,可根据道路等级选择其颜色和尺寸。8.2一般道路指路标志..1地名标志(见路1)设在道路沿线经过的市、县、镇、村的边缘处。
路1地名8.2.著名地点标志(见路2)设在道路沿线经过的名胜古迹、疗养地、大桥、隧道和垭口等著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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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著名地点8.2.3分界标志(见路3、路4)设在行政区划的分界处,分界牌与行车方向垂直,或设在道路养护段、道班管辖范围分界处,分界牌与行车方向平行。
路3行政区划分界路4道路管理分界8.2.4道路编号标志(见路5、路6、路7)道路编号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路5为国道编号标志,颜色为红底白字、白边。路6为省道编号标志,颜色为黄底黑字黑边。路7为县道编号标志,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道路编号标志分别设在国道、省道、县道的起点及沿途的各交叉路口前适当位置。也可把道路编号标志放到方向地点标志中使用。
路5国道编号路6省道编号
路7县道编号8.2.4.1行驶方向标志(见路8的a、b、c、d、e、f、g、h)指示编号道路行驶之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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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8行驶方向行驶方向标志属道路编号标志的附属标志,位于道路编号标志之下,设于交叉口附近。行驶方向标志为白底黑字符黑色边框。设置示例如图5所示。
图5道路编号标志设置例8.2.5交叉路口标志(见路9、路10、路1、路12、路13)...1交叉路口预告标志(见路9中的a、b)设在距交叉口前300~500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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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9交叉路口预告8.2.5.2十字交叉路口标志(见路10中的a、b、c、d)设在距交叉路口30~50m处。
路10十字交叉路口8.2.5.3丁字交叉路口标志(见路1中的a、b、c、d)设在距交叉路口30~50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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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丁字交叉路口8.2.5.4环形交叉路口标志(见路12中的a、b)设在距环形交叉路口30m处,或设在对着路口的环岛上。
路12环形交叉路口8.2.5.互通式立交标志(见路13中的a、b、c、d)设在互通式立交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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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3互通式立交8.2.5.6分岔处标志(见路14a、b)设在互通式立交匝道分岔处。
路14分岔处8.2.6地点、距离标志(见路15)预告道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城镇的地名和距离。地名应由近而远,从上而下地排列。设在道路沿线,一般每经过一个交叉路口应设置一块。如交叉路口的间隔太长,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加设。
路15地点距离8.2.7地点识别标志(见路16)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各种重要场所的识别和指向,主要的地点识别标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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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1火车站(见路16a)设在通往火车站的路口
路16a火车站8.2.7.2飞机场(见路16b)设在通往飞机场的路口
路16b飞机场8.2.7.3停车场(见路16c)设在通往停车场路口
路16c停车场8.2.7.4长途汽车站(见路16d)设在通往长途汽车站的路口
路16d长途汽车站8.2.7.5急救站(见路16e)设在通往医院、急救站的路口
路16e急救站8.2.7.6客轮码头(见路16f)设在通往客轮码头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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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6f客轮码头8.2.7.名胜古迹和风景游览区(路16g)设在通往名胜古迹和风景游览区的路口。本图为示例。使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图案。
路16g名胜古迹8.2.7.8加油站(见路16h)设在通往加油站的路口
路16h加油站8.2.7.9洗车服务(见路16i)设在通往洗车处的路口
路16i洗车8.2.7.10轮渡(见路16j)设在通往轮渡码头的路口。
路16j轮渡8.2.7.1地铁站(见路16k)设在通往地铁站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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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6k地铁站8.2.7.12餐饮服务(见路16l)设在服务区、旅游区内通往餐饮部的路口。
路16l餐饮服务8.2.7.13汽车修理(见路16m)设在服务区内通往汽修部的路口。
路16m汽车修理8.2.8告示牌以维护交通畅通,防止事故为目的,在需要强化交通管理的路段,应视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以下告示牌(见路17)。8.2.8.1路滑慢行(见路17a)设在雨天路滑、路面磨光、泛油及路面结冰、积雪等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17a路滑慢行8.2.8.2陡坡慢行(见路17b)设在坡度较大,视线不良,宜提示司机谨慎慢行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17b陡坡慢行8.2.8.3多雾路段(见路17c)设在局部多雾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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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7c多雾路段8.2.8.4软基路段(见路17d)设在路基局部下沉,路面平整度较差,宜提示司机谨慎慢行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17d软基路段8.2.8.5大型车靠右(见路17e)设在同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并应提示行驶速度较慢的大型车辆不要抢占快车道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17e大型车靠右8.2.8.6注意横风(见路17f)设在有较强侧向风的高架桥、哑口等路段适当位置。
路17f注意横风8.2.8.7事故易发点(见路17g)设在因道路几何线形、气象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易发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路17g事故易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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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连续下坡(见路17h)设在连续多个下坡,宜提醒驾驶人员谨慎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路17h连续下坡8.2.8.9隧道(见路17i)设在须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前方有隧道的路段。
路17i长隧道8.2.8.10保护动物(见路17j)设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有动物出没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路17j保护动物8.2.9百米桩(见图6)百米桩柱体为白色,国道用红字,省道用蓝字,县道用黑字。设在公路右侧各里程碑之间,每100m设一个。
图6百米柱8.2.10里程碑(见图7)用于指示公路之里程。国道里程数字超过4位数时,采用大的尺寸。里程碑柱体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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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用红字,省道用蓝字,县道用黑字。设于公路前进方向的右侧,每隔1km设一块。
图7里程碑单位:cm8.2.1公路界碑(见图8)设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分界线上。界碑为白色,字用黑色。一般每隔200~500m设置一块,曲线段可适当加密。
图8公路界碑单位:cm8.2.1停车场标志(见路18)设在停车场入口附近。停车场是否收费,应采用辅助标志(收费或免费)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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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8停车场8.2.13避车道标志(见路19)用于指示前方设有避让来车之处所,设于双向错车困难路段距避车道150m附近之处。在本标志下方可设辅助标志指示距前方避车道的距离。
路19避车道8.2.14人行天桥标志、人行地下通道标志(见路20、路21)用于指示行人通往天桥或地下通道入口的位置。设在天桥或地下通道入口附近,并可附设辅助标志指示其入口方向或距离。
路20人行天桥路21人行地下通道8.2.15绕行标志(见路22a,b,c)用于指示前方路口车辆绕行的正确行驶路线。本标志为蓝底白色街区黑箭头,根据需要可在标志上绘制要求的禁令标志图案,见路22a,b,c,设于实施交通管制路口前适当位置。绕行路线得随实际路况而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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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2绕行标志8.2.16此路不通标志(见路23)用以指示前方道路为死胡同,无出口、不能通行。该标志为蓝底白色街区红色图案。
路23此路不通8.2.17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见路24)用以指示残疾人专用设施之位置。设在残疾人专用设施附近适当位置。可附加辅助标志,指示残疾人专用设施的方向或距离。
路24残疾人专用设施8.3高速公路指路标志..1入口预告标志(见路25、路26、路27)用于指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路25a为1k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路25b、c分别为500m,200m前预告高速公路入口。路26a为通过互通立交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路26b为从省道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预告标志。路27a表示通向高速公路两个方向的入口预
告。路27b表示高速公路入口的地点方向。路27c表示通向高速公路某方向的入口预告。设在进入高速公路前适当位置。
路25入口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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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6入口预告
路27入口预告8.3.2入口标志(见路28)设在高速公路加速车道起点附近。
路28入口8.3.高速公路起点标志(见路29)设在高速公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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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9起点8.3.4高速公路终点预告标志(见路30)设在距高速公路终点500m附近位置。预告距离根据需要可为2km,1km,500m。路31为终点提示标志,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高速公路即将结束,减速慢行。其颜色为黄底黑字,设在距高速公路终点200m附近位置。
路30终点预告路31终点提示8.3.5高速公路终点标志(见路32)表示高速公路结束。设在高速公路的终点。
路32终点8.3.6下一出口预告标志(见路33a,b)指示高速公路的下一出口距离。设在各互通立交入口后的主线上适当位置。路33a,b图案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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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33下一出口8.3.7出口预告标志(见路34、路35、路36)路34为出口编号预告标志,指示去某两方向的车辆在第×号出口。设在距第×号出口2.5km的位置。路35a、b、c为出口预告标志,分别设在距出口2km、1km、500m的位置,标志左下角数字表示出口编号;路35d标志适用于一个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设在减速车道的起点。路36a、b标志适用于从A、B两个地方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如路36a标志用来指
引去“珠海”的车辆需走直行车道,由“14B”出口;路36b标志用来指引去“南沙”的车辆需走减速车道,由“14A”出口,该标志设在A出口减速车道起点附近;路36c标志设在B出口减速车道起点。
路34出口编号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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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35出口预告
路36出口预告(两个出口)8.3.8出口标志(见路37a、b、c)设在驶出匝道的三角地带端部。有A、B两个出口的互通式立交桥,应分别在A、B出口的驶出匝道三角地带端部设置路37出口标志。路37a为出口标志,路37b加了出口地名,路37c加出口编号和地名,目的在提醒驾驶人员,到南沙由此出口。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路37a或b、c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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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37出口8.3.9地点方向标志(见路38、路39)用于指示行车路线之方向、地点及公路之路线编号。路38a、b、c、d、e设于出口匝道减速车道的起点附近,或匝道分岔口前的适当位置,宜采用门架或悬臂支撑方式;路39a、b设于高速公路出口前适当位置。宜采用路侧安装。
路38地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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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39地点方向8.3.10地点距离标志(见路40)预告高速公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城镇的地名和距离。地名应由近而远从上而下地排列。设在高速公路沿线,一般每经过一座互通立交后应设置一块。
路40地点距离8.3.1收费站预告及收费站标志(见路41、路42)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位置和距离。路41a、b、c为主线收费站预告标志,适用于主线收费站,设在主线上距收费站2km、1km、500m位置;路42为收费站标志,适用于匝道收费站,设在收费广场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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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1收费站预告
路42收费站8.3.12紧急电话标志(见路43)用于指示高速公路上紧急电话的位置。设在紧急电话的立柱上,或电话箱上。路44用于指示距出事点最近紧急电话的方向及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电话之间相应位置。标志上指示的距离可根据具体情况改变。
路43紧急电话路44电话位置指示8.3.1加油站标志(见路45)用于指示高速公路上加油站的位置。设在通往加油站的入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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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5加油站8.3.14紧急停车带标志(见路46)用于指示紧急停车的位置,设在紧急停车带的前端。
路46紧急停车带8.3.15服务区预告标志(见路47a、b、c、d)用于预告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位置,分别设在距服务区2km、1km减速车道起点及服务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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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7服务区预告8.3.16停车区预告标志(见路48a、b、c)用于预告高速公路停车区的处所。分别设在距停车区1km,减速车道起点及停车区入口附近。
路48停车区预告8.3.17停车场预告及停车场标志(见路49a、b、c和路50)路49a、b、c用于预告高速公路沿线停车场的距离和位置。分别设在距停车场1km、减速车道起点、通往停车场入口处。路50为停车场标志,设在停车场内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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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9停车场预告
路50停车场8.3.18爬坡车道标志(见路51a、b、c、d)用以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为慢速车辆爬坡之专用车道。路51a标志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以前200m处;路51b标志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附近;路51c标志设在较长爬坡车道中间适当位置,如爬坡车道很长,可在适当位置加设一块;路51d标志设在爬坡车道结束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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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51爬坡车道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见图9。
图9爬坡车道标志设置例8.3.19车距确认标志(见路52)用以帮助驾驶人员确认与前车保持的距离。路52a标志设在高速公路平直路段;路52b标志设在距路52a标志200m的前方。路52a、b标志为黄底黑图案,路52c标志作为确认基点设在距路52b标志200m的前方;路52d、路52e标志分别以50m间隔往前设置。间隔200m后设置另一组车距确认标志。车距确认标志的设置例见路图10。该组标志应在直线段设置,
如直线段长度不够,可以设置一组。
路52车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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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车距确认标志设置例单位:m8.3.20道路交通信息标志(见路53a、b、c)用以指示收听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广播之频率和路段。路53a标志设置于有路侧广播路段的起点;路53b标志设于电台频道涵盖范围内的适当地点,如提供道路交通信息的路段很长,可在适当地点加设;路53c标志设置于路侧广播路段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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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53道路交通信息8.3.21里程牌和百米牌(见路54、路55)用于指示高速公路之里程。形状如路54所示,绿底白字。设置于高速公路两侧的立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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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54里程牌路55为百米牌,圆形,直径10cm白底绿字,字高8cm。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里程牌之间,每100m设一个。百米牌附设于高速公路两侧的柱式轮廓标上;如路侧设有波形梁护栏,则百米牌可安装在护栏板上。
路55百米牌8.3.2分流、合流诱导标(见路56a,b,路57a,b)用于促使车辆驾驶人员注意匝道交织运行。设于分流(合流)点前方主线上适当位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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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a,b为分流诱导标,路57a,b为合流诱导标,可根据交通流分合的方向选择a,b图案。分、合流诱导标为菱形,高速公路上为绿底白图案,边长80cm×80cm;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边长70cm×70cm或60cm×60cm。
路56分流路57合流8.3.2线形诱导标(见路58、路59、路60、路61、路62)用于引导车辆驾驶人改变行驶方向,促使安全运行。视需要设于易肇事之弯道路段,小半径匝道曲线或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的端部。线形诱导标的基本单元尺寸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中,Ⅰ型适用于计算行车速度大于100km/h的公路,Ⅱ型适用于计算行车速度在100km/h以下的公路。
路58是线形诱导标的基本单元,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把几个基本单元组合使用(见路59)。
路58基本单元表8线形诱导标的尺寸mm
路59组合使用线形诱导标的颜色规定为:指示性线形诱导标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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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图案,用以提供一般性行驶指示;警告性线形诱导标为红底白图案,可使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并准备防范应变之措施。设置于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端部的线形诱导标,应为竖向设置。(见路60,路61,路62)。其各部尺寸应符合表9的规定。
路60两侧通行路61右侧通行路62左侧通行表9竖向设置的线形诱导标尺寸mm
线形诱导标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偏角大小确定。偏角较小的曲线路段,可在曲线中点位置设一块诱导标;偏角较大,曲线较长的弯道,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块诱导标;在曲线半径较小的匝道上,应保证驾驶人员在曲线范围内连续看到不少于三块诱导标。线形诱导标板的下缘至地面的高度应为120~150cm,板面应尽可能垂直于驾驶员视线。9旅游区标志旅游区标志旅游区标志旅游区标志
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应在通往旅游景点的叉路口设置一系列旅游标志,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的类别。旅游区标志分为:a)指引标志,b)旅游符号两大类。9.1指引标志(见旅1,旅2)提供旅游区的名称、有代表性的图案及前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
近及通往旅游区各连接道路的交叉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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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旅游符号(见旅3~旅17)提供旅游项目类别、具代表性的符号及前往各旅游景点的指引。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或在大型服务区内通往各旅游景点的路口。也可在指路标志上附具代表性的旅游符号,让旅游者了解景点的旅游项目。旅游符号下可附加辅助标志以指示前进方向或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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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旅游区标志的颜色为棕色底白色字符。.4旅游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速度确定字高,再根据字数和图案确定版面大小。旅游符号的尺寸一般采用60cm×60cm,也可根据需要放大或缩小。10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10.路栏
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塌方而致交通阻断路段的两端或周围。路栏的基本型式,如施1,施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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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锥形交通路标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档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锥形交通路标的基本形式如施3、施4所示。交通锥夜间使用时上端应安装白色反光材料或反光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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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施工警告灯号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附近。本灯号分闪光灯号及定光灯号两种,安装于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度。其镜面闪烁频率、光度及适用地点,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施工警告灯号
10.4道口标柱设在公路沿线较小交叉路口两侧,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出现而造成意外。道口标柱基本形式见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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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5道口标柱单位:cm10.5施工区标志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施工标志为长方形,蓝底白字,图案部分为黄底黑图案。(见施6~施25)。可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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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移动性施工标志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移动性施工标志悬挂于工程车辆及机械之后部。本标志为黄底黑色图案、黑边框、反光,背面斜插色旗二面。移动性施工标志见施26。
施26移动性施工标志例1辅助标志辅助标志辅助标志辅助标志1.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之需要,应设置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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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标志。1.2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3辅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其尺寸由字高、字数确定,按字高10cm为下限值。字的间隔、行距等按表7的规定执行。如有需要可增加辅助标志板的尺寸。1.4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5辅助标志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1..1表示时间辅、辅2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时间的范围。
1.5.2表示车辆种类辅3~辅6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车辆的种类。
1.5.3表示区域或距离辅7~辅1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区间距离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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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1某区域内1.5.4表示警告、禁令理由(见辅12~辅15)
1.5.组合辅助标志如果在主标志下需要安装两块以上辅助标志牌时,可采用辅16的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图案不宜多于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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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16组合12可变信息标志可变信息标志可变信息标志可变信息标志12.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一般可用作速度限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它内容的显示。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信息显示。
12.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方式有多种,如: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灯泡矩阵、磁翻板、字幕式、光纤式等。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等进行选择。12.3可变信息标志的板面应进行专门设计。其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13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13.交通标志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为目的。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
情况,根据交通标志的不同种类来设置。以利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及时的信息。通过交通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13.2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13.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即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13.4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13.5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应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标志内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标志牌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
列。13.6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或指示标志为0~45℃,如图1a所示。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如图1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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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标志安装角度13.7交通标志的支持方式..1柱式柱式标志不应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标志内边缘距路面或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cm。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00~250cm。13.7.1.单柱式
标志牌安装在一根立柱上,如图12所示。适用于中、小型尺寸的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
图12单柱式单位:cm13.7.1.2双柱式标志牌安装在两根立柱上,如图13所示。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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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双柱式单位:cm13.7.2悬臂式标志牌安装于悬臂上,如图14所示。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适用于:a)柱式安装有困难时;b)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道视线时;
c)视距受限制时;d)景观上有要求时。
图14悬臂式13.7.3门式标志安装在门架上,如图15所示。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门架式标志适用于:a)多车道道路(同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时;
b)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c)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之处;d)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时;e)车道变换频繁,出口匝道为多车道者;f)景观上有要求时。
图15门架式13.7.4附着式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如图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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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也应符合上述净空的规定。
图16附着式单位cm14交通标志的构造交通标志的构造交通标志的构造交通标志的构造14.标志底板可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如塑料、硬质聚氯乙烯板材或玻璃钢等)材料制作。铝合金板材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289.3MPa,屈服点不小于241.2MPa,延伸率不小于4%~10%。应采用牌号为2024,T4状态的硬铝合金板。大型标志的板面结构,宜采用挤
压成型的铝合金板拼装而成。推荐的挤压成型标志底板断面见图17。
图17挤压成型标志底板断面图单位:cm标志板背面可选用美观大方的颜色,铝合金板可采用原色。标志板厚度参照附录E(提示的附录)表E选择。挤型铝合金板的厚度按图17的规定执行。一般结构的标志板,应采用滑动槽钢加固,以方便与立柱连接。加固方式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图E1,E2。
14.2交通标志立柱可选用H型钢、槽钢、钢管及钢筋混凝土管等材料制做,临时性的可用木柱。钢柱应进行防腐处理,钢管顶端应加柱帽。标志柱应考虑与基础的连接方式。钢制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可采用热浸镀锌。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550g/m2,紧固件为350g/m2。各种标志立柱的断面尺寸,连续方式、基础大小等,应根据设置地点的风力、板面大小及支撑方式由计算确定。交通标志结构设计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中E6进行。
14.3标志板和立柱的连续应根据板面大小、连接方式选用多种方法。在设计连接部件时,应考虑安装方便、连接牢固、板面平整。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方法,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图E3,E4。标志板的拼接方法可参考附录E(提示的附录)图E5。14.各种标志立柱的埋设深度,决定于板面承受外力的大小及地基的承载力。一般应浇注混凝土基础。立柱的金属预埋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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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15.交通标志的反光a)反光材料的种类及性能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按其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透镜埋入型、密封胶囊型、微棱镜型等品种。其反光原理为:射向标志面的光线应沿入射光线的反方向反回光源。由于标志位置和
车辆行驶条件的不同,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应具有优良的广角性和逆反射性能。在不同入射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同观测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反射回驾驶者眼睛的光线间的夹角)的条件下,用于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JT/279的规定。b)反光材料的应用与选择1)各级道路的交通标志原则上均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一~三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级反光膜可用于四级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线段标志,及城市地区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采用三级以上反光材料。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
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间视认性。在有条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标志。c)交通标志的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15.2交通标志的照明a)内部照明标志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
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b)外部照明标志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影阴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
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以下,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16交通标志的制作交通标志的制作交通标志的制作交通标志的制作16.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
.2交通标志形状、尺寸、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标志板的制作应符合JT/279的有关规定。16.3厂商生产的交通标志需经持有CMA标志的国家计量认证单位检测。.4交通标志的制作图例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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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第二篇第二篇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17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7.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
使用。17.2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17.3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a)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b)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
c)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17.4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a)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b)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c)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
措施的标线。17.5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a)线条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b)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c)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路边丝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17.6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a)白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b)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
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c)黄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d)黄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e)双白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
之可变车道线。f)双黄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g)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h)双白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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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指示标线指示标线指示标线指示标线18.指示标线的分类..1纵向标线a)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b)车行道分界线
c)车行道边缘线18..2横向标线a)人行横道线b)距离确认线18..3其他标线a)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
b)停车位标线c)港湾或停靠站标线d)收费岛标线e)导向箭头f)路面文字标记18.2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a)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为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设在车行道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b)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应划黄色中心虚线。用于指示车辆驾驶人靠右行驶,各行其道,分向行驶。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的划法见线1。
线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单位:cm18.3车行道分界线a)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b)凡同一行驶方向有二条或二条以上车行道时,应划车道分界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道分界线的尺寸如线2所示。其他道路,如线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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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车行道分界线单位:cm
线3车行道分界线单位:cm18.4车行道边缘线a)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b)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应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或在路缘带内侧划实线边缘线,如线4所示。同向同一断面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车道的分界线(除有实物隔离者
外)应视为机动车道的边缘线,应划白色实线。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除辟有紧急停车带的路段外应划白色虚线,见线5。车行道边缘线为虚线时的尺寸见线6。
线4车行道边缘线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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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5车行道边缘线单位:cm
线6边缘线的尺寸单位:cm18.5左弯待转区线a)左弯待转区线为白色虚线。用来指示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左转时段终止,禁止车辆在待转区内停留。b)本标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及辟有左转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弯专用车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内,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c)本标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虚线,线宽15cm,线段及间隔长均为50cm,其前端应划停止线。在待转区内需标划白色“左弯待转区”文字。见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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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7左弯待转区线单位:cm18.6左转弯导向线a)左转弯导向线表示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分界。主要用于畸形平面交叉路口。b)左转弯导向线的颜色为白色。c)左转弯导向线为虚线,实线段2m间隔2m,线宽15cm。在两相邻路口的左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用圆曲线连接。左转弯的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左侧行驶,非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右
侧行驶,如线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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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8左转弯导向线18.7人行横道线a)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践(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b)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应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并可根据行人数量以1M为一级加宽,见线9、线10所示。
c)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人行横道线,采用两条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可不划斑马线,见线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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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1人行横道(信号灯路口)单位:cmd)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城镇地区需在路段中间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预告标示,用来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横道,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人行横道预告标志为白色菱形图案,预告标示及其布设见线12所示。
线12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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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横穿道路的行人较多,路面宽度在30m以上时,可在适当地点设安全岛。18.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线a)车距确认标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之参考。视需要设于经常发生超车,易肇事或其他有需要的路段。b)车距确认标线应与车距确认标志配合使用。从确认基点0m开始,每隔50m设置一组标线,间隔200m重复设置。见线13。车距确认标线长500cm,宽40cm或45cm,间隔60cm。
一般在车行道宽度(350~375cm)范围内画三条标线,见线14。
线13车距确认线单位:m
线14车距确认线尺寸单位:cm18.9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a)出入口标线是为驶入或驶出匝道车辆提供安全交汇,减少与突出部缘石碰撞的标线。包括出入口的横向标线、三角地带的标线。b)出入口标线的颜色为白色。c)出入口标线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和其他采用立体交叉并有必要划这种标线的道路(如
城市快速路)上。d)出入口标线按直接式和平行式两种情况设置。直接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5;平行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6所示。直接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7所示;平行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8所示。出口标线尺寸,如图18所示;入口标线尺寸,如图19所示。应结合立交的形式和出入口匝道的具体线形进行设计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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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出口标线大样图单位:cm
图19入口标线大样图单位:cm
线15直接式出口标线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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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16平行式出口标线单位:cm
线17直接式入口标线单位:cm
线18平行式入口标线单位:cm18.0停车位标线a)停车位标线表示车辆停放位置。b)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央位置设置。停车位标线应和停车场标志配合使用。c)停车位标线的颜色为白色。
d)停车位标线可分为:平行式——车辆平行于通道的方向停放,如线19所示;倾斜式——车辆与通道方向成30°~60°角停放,如线20所示;垂直式——车辆垂直于通道的方向停放,线21所示。这三种型式可根据车行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
线19平行式停车位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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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0倾斜式停车位单位:cm
线21垂直式停车位单位:cme)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上限尺寸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适用于小型车辆。18.1港湾式停靠站标线表示公共客车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包括公共客车进出引道的横向标线和斑马线。港湾式停靠站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具体划法,如线22所示。斑马线的形式,如线23
所示。
线22港湾式停靠站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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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3港湾式停靠站单位:cm18.2收费岛标线a)收费岛头标线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收费岛头标线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斜线,线宽各15cm,由岛头中间以45°角向两边标划,标划示例见图20。
图20收费岛头标线示例单位:cmb)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标线表示收费车道的位置,为缴费车辆提供清晰标记。收费岛头地面标线的颜色为白色,标线宽45cm,成45°斜角。外围标线宽20cm。标线应划在迎行车方向,长1500cm。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线见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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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4收费岛地面标线18.3导向箭头a)导向箭头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b)导向箭头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c)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d)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5所示,计算行车速度在
60km/h~8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所示。计算行车速度≥10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中括号内数字。
线25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导向箭头尺寸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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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6计算行车速度60~8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单位:c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括弧内数)e)如需划合流车道箭头,可将直行箭头向合流车道方向倾斜30°使用,如需向左转弯或向左向右转弯,可将图中向右转弯箭头反向使用。18.4路面文字标记a)路面文字标记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
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60~80km/h,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字高为9m。b)最高速度限制标记表示限制车辆行驶的最高速度。用于需要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的车道起点和其他适当位置。限速用数字的颜色为黄色。限速数字见线27。限速数值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线27最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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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型机动车道标记用于大型机动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色,大型机动车道标记见线28。文字标记应竖向排列。
线28大型车d)小型机动车道标记用于小型机动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色,小型机动车道标记见线29。文字标记应竖向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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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29小型车e)超车道标记用于超车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色,超车道标记见线30。文字应竖向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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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30超车道19禁止标线禁止标线禁止标线禁止标线19.禁止标线的分类..1纵向禁止标线a)禁止超车线
b)禁止变换车道线c)禁止路边停放线19..2横向禁止标线a)停止线b)停车让行线c)减速让行线
19..3其他禁止标线a)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b)导流线c)网状线d)专用车道线e)禁止掉头线
19.2禁止超车线a)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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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本标线为黄色双实线,线宽为15cm,两标线的间隔为15~30cm见线31。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回转)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其设置例见图21。
线31中心黄色双实线单位:cm
图21中心黄色双实线设置示例b)中心黄色虚实线。为一条实线和一条与其平行的虚线组成的标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用以划分双向通行的三条机动车道道路,以及需要实行单侧禁止超越的其他道路。本标线为黄色虚实线,线宽为15cm,两标准线的间隔为15~30cm。如线32。
线32中心黄色虚实线单位:cm双向通行的三车道道路,中心虚实线的设置应根据交通量、车辆种类及交通安全的需要精心设计。凡一个方向车道数从两车道改变为一车道(或从一车道改变为两车道)的路段应采用过渡标线,如线33。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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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33三车道标线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斜率i≥1∶50M=最小视距计算行车速度V≤60km/h斜率i≥1∶20线34视距小于M值时,三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c)中心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凡上下行方向各只有一条或两条车道(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和双向通行三车道道路,在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均应划中心单实线。本标线为
黄色,线宽15cm。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5、线36。视距小于M值的竖曲线,其中心实线的划法如线37、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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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10m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50m线35视线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10m计算行车速度≤60km/h≥50m线36视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10mD=40m斜率i≥1∶50计算行车速度≤60km/h≥50m=20m斜率i≥1∶20线37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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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行车速度V>60km/hL≥10mD=40m斜率i≥1∶50计算行车速度≤60km/h≥50m=20m斜率i≥1∶20线38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19.3禁止变换车道线。用于禁止车辆变换车道和借道超车。设于交通特别繁杂而同向具有多条行车道的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交叉口驶入段、接近人行横道线的路段或其他认为需要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本标线为白色实线,线宽为15cm如线39。
线39禁止变换车道线19.4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1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色虚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线段长100cm,间隔100cm。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
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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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40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19.4.2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色实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色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标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本标线可配合“禁止临时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1。
线41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19.5停止线。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的停车位置。划设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及左弯待转区的前端。停止线为白色实线,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停止线的宽度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30、40cm。停止线应设置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的延长线上。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150~300cm,如线42、
线4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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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让行线..1停车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应设停车让行标线。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标线宽度20cm,间隔宽度20cm,“停”字宽100cm,高250cm,如线44所示。停车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
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停车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4停车让行线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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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应设减速让行标线。减速让行线为二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颜色为白色。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20cm,二条虚线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如线45所示。减速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
有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5减速让行线单位:cm19.7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用以告示骑车人在路口内禁止驶入的范围。左转弯骑车人须沿禁驶区外围绕行,以保证路口内机动车通行空间和安全侧向净空。该标线设置于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内。如线46所示。
线46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单位:cm线47禁驶区标线尺寸该标线为黄色虚线,大样见线47。非机动车禁驶区范围以机动车外侧车道边缘为界。19.8导流线。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导流线的颜色为白色。其划法见线48、线49、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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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线51、线52、线53。其标线型式可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外围线宽20cm,线宽为45cm,间隔为100cm,倾斜角为45°。
线48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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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心圈。设在平面交叉路口的中心,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交叉口车辆左右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中心圈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路口大小确定。中心圈颜色为白色。尺寸及形状如线54、线55。
线54中心圈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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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55中心圈单位:cm19.0网状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本线为黄色。外围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成45°,线宽10cm,斜线间隔1~5m。网状线见线56。
线56网状线在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它出入口处,网状线可简化成如线57所示的形状。即在方框中加叉。网状线为黄色,线宽为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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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57简化网状线单位:cm19.1车种专用车道线。用以指示仅限于某车种行驶之专用车道,其他车种及行人不得进入。本标线由黄色虚线及文字组成。实线长400cm,间隔400cm,线宽20~25cm。标写的文字依规定行驶之车辆种类可分为:非机动车、公交线路车、自行车、大型车、小型车等,字高250cm,宽100cm。专用车道线从起点开始标绘,每经过一个交叉口重复出现一次字符。如交叉口间隔距离
较长,也可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标划字符。专用车道线见线58。
线58专用车道线单位:m19.2禁止掉头标记。用于禁止车辆调头的路口或区间。本标记为黄色,见线59。
线59禁止掉头单位:cm20警告标线.1警告标线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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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纵向标线a)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b)路面障碍物标线c)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20.1.2横向标线a)减速标线
b)减速车道线20.1.3其他标线a)立面标线20.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路宽缩减或车道数减少,应谨慎行车,并禁止超车。本标线的颜色,应与中心线的颜色一致。渐变段的长度L一般应由路线设计确定。路面宽度由宽到窄的变化,应以渐变段过渡。
线60为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的划法,D为安全停车视距。路宽缩减终点标线延长距离d按以下规定选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为40m,其他道路为20m。在靠路宽缩窄的一侧应划车行道边缘线。并应配合设置窄路标志。见线61,线62,线63。渐变段的长度:
式中:L=0.625VW(V>60km/h)L——渐变段的长度,m;V行车速度,km/h;W缩减之宽度,m;D——安全停车视距,m。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需用斑马线过渡时,斑马线为倾斜的平行粗实线。线宽45cm,间
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见线64、线65。
线60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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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65双向两车道改变为双向四车道单位:m20.3接近障碍物标线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性障碍物,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绕过路面障碍物。a)双向两车道道路,障碍物在车行道中间时,可按线66划线。
线66双车道中间有障碍单位:cmb)双向四车道道路。障碍物在车行道中间时,可按线67划线。
线67四车道中间有障碍单位cmc)路面障碍物位于同一行驶方向的二条车道中间时,可按线68划法。
线68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单位:cm近障碍物标线的颜色,应根据障碍物所在的位置,与中心线或车道分界线的颜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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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线的宽度原则上应与障碍物所在位置的中心线或车道分界线的宽度相一致。标线的倾斜线宽20cm,斜纹间隔30c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d=40m,其他道路d=20m。近障碍物线或渐变段长度L由(l)式确定:20.4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用以指示前方有铁路平交道口,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本标线仅用于无看守人员之铁路道口,其线条及标字规定如下:a)交叉线,白色反光,线宽40cm,纵向长600cm,交角37°。
b)[铁路]标字,白色反光,标写于交叉线的左右部位。c)横向虚线,白色反光,线宽40cm,线段长60cm,间隔60cm。d)禁止超车线,黄色反光,线宽10cm。e)停止线,白色反光,线宽40cm。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设置示例及铁路标字示例见线69。
线69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单位:cm20.5减速标线。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设于主线收费广场、出口匝道适当位置。减速标线为白色反光虚线,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是单虚线,双虚线和重复三次,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减速标线应按以下原则配置:使驶向收费车道的车辆通过各标线间隔的时间大致相等,以利于行驶速度逐步降下来(减速度约为1.8m/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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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广场减速标线设置见线71。第一道减速标线设置于距广场中心线50m的地方,其余标线按表1规定设置。如果收费广场的长度L需要设置第十一道、第十二道…减速标线时,则按32m间隔重复设置,标线均重复3次。减速标线尺寸见线70。表1减速标线设置间隔
线70减速标线尺寸单位:cm
线71收费广场减速标线设置例单位:m20.6立面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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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标记是提醒驾驶人注意,在车行道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构造物。以防止发生碰撞的标记。立面标记可设在跨线桥、渡槽等的墩柱或侧墙端面上,及隧道洞口和人行横道上的安全岛等的壁面上。立面标记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及其间隔均为15cm。在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如线72所示。
线72立面标记单位:cm21轮廓标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的边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主线,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进出匝道或连接道,应连续设置轮廓标。轮廓标在公路前进方向左、右侧对称设置。在直线段,其设置间隔为50m,(附设于护栏上时,其设置间隔可为48m)。主线或匝道的曲线段,其设置间隔可按表12规
定选用。路宽变化及有其他危险的路段,应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
图22轮廓标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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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轮廓标结构按设置条件可分为埋设于土中和附着两种。
21.设置于土中的轮廓标,由柱体、反射器组成。柱体为空心圆角的三角形截面,顶面斜向车行道,柱身为白色,在柱体上部有25cm长的一圈黑色标记,黑色标记的中间镶嵌一块18cm×4cm的反射器。反射器分白色和黄色两种,白色反光片安装于道路右侧,黄色反光片安装于道路左侧或中央分隔带上。轮廓标采用混凝土基础,柱体与基础的连接可采用装配式安装。设置于土中的轮廓标构造见图22。21.附着于各类建筑物上轮廓标,由反射器、支架和连接件组成。可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及埋
置的部位采用不同形状的轮廓标和不同的连接方式。轮廓标附着于波形梁护栏中间的槽内时,反射器的形状为梯形,支架做成封闭式,固定在护栏与立柱的连接螺栓上。见图23。
图23附着于波形梁护栏上的轮廓标单位:mm在经常有雾、风沙、阴雨、下雪、暴雨等地区,可采用较大的反射器(如?100的圆形),并将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的立柱上。这种轮廓标可以分为单面反射(A型)和双面反射(B型)两种,B型适用于需要为对向车道提供视线诱导的场合(如中央分隔带)。(见图25)。也可将圆形反射器装在波形护栏板的上缘,这种轮廓标,通过专门加工的支架把轮廓标固定在波形梁上(见图24)。
图24固定于波形梁上缘的轮廓标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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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立柱上单位:mm附着于缆索护栏的轮廓标,系通过夹具将轮廓标固定在缆索上(见图26)。
图26固定于缆索护栏的轮廓标图27附着于侧墙上的轮廓标单位:mm附着于侧墙上的轮廓标,包括在隧道壁、档墙、桥墩、台侧墙、混凝土护栏等处设置的轮廓标,允许其反射器采用长方形、或其他形状(见图27)。轮廓标柱体应采用聚乙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聚碳酸脂树脂、氯乙烯树脂等强度高、耐候性、耐温性、耐蚀性好,加工成型方便的材料制造。2突起路标突起路标突起路标突起路标
是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可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危险路段。2.1分类突起路标可分为反光和不反光两大类。反光突起路标根据不同反光原理有棱镜型、透镜型等结构;不反光的可用瓷片、塑钢等多种材料制作。突起路标有多种形状,较典型的如图
2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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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突起路标的形状例单位:cm2.布设a)突起路标与涂料标线配合使用时,应选用定向反光型,其颜色与标线颜色一致。其布设间隔为6~15m,可根据标线情况选定。一般突起路标应设置在标线的空档中。边缘线和中心单实线,突起路标应设置在标线的一侧,其间隔应与在车道分界线设置的间隔相同,设置示例见图29,图30。
图29出口匝道突起路标布设例单位:cm
图30突起路标与涂料标线配合设置例单位:m突起路标与进出口匝道标线、导流标线、道路变窄标线、路面障碍物标线等配合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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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实际线形进行布设,力求夜间轮廓分明,清晰可见。b)突起路标单独用作车道分界线时,可用反光和不反光的突起路标组成标线。不反光突起路标可采用瓷片或其他材料制作,其布设间距原则为1~1.2m。设置示例见图31。
图31突起路标组成的虚线标线单位:m突起路标单独用作实线时,可用反光和不反光的突起路标组成,突起路标壳体颜色应与涂料标线颜色一致,其单实线设置见图32,双实线设置见图33。
图32突起路标组成的单实线单位:m
图33突出路标组成的双实线单位:m23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道路与道路平交路口的标线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车行道中心线、车道分界线、导向箭头等,上述标线在设置时,应考虑交叉路口的型式、交通量、车行道宽度、转弯车辆的比率、非机动车的混入率等因素,并遵循下列原则设置:a)要积极开辟左转弯车道。可利用削去中央分隔带的方法,也可利用缩窄车道宽度和
偏移车行道中心线的方法开辟左转弯附加车道;b)路口的导向车道线的长度L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确定,其最短长度为30m。导向车道线应划白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变更车道。c)平交路口驶入段的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设置在导向车道线的末尾。导向箭头重复设置的次数和距离,应根据平交路口驶入段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计算行车速度大于6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按导向车道线L
的长度重复三次;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按导向车道线L的长度重复二次。如图34、3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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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导向箭头布设(三组箭头)单位:m
图35导向箭头布设(两组箭头)单位:m24路面标线材料路面标线材料路面标线材料路面标线材料24.1标线涂料的分类路面标线涂料可分为常温溶剂型,加热溶剂型和热熔型三类。常温溶剂型可在常温条件下作业施工,对环境的要求比较宽松,适用范围较广。常温型
油漆有酯胶、环氧、丙烯酸和氯化橡胶等品种。丙烯酸漆和氯化橡胶干燥时间较快,环氧漆的附着性和耐久性较好,酯胶漆由于耐磨性差,用量有限。常温溶剂型油漆的有效使用寿命为4~8个月。加热溶剂型涂料,加热温度较低,通过溶剂挥发和树脂在空气中氧化聚合而成膜。干燥速度较快,涂膜厚,使用寿命可达8~15个月,反光效果好。热熔型涂料无溶剂,施工时需要加高温使粉状涂料熔化,利用专用设备涂敷于路面,冷
凝后成标线。这种标线凝固快,耐磨性强,有效寿命可达20~36个月,反光性好,适用于繁忙的城市干道和高速公路上使用。24.涂料原料及作用常温溶剂油漆由合成树脂(15%~20%)构成涂膜,并粘合其他各种原料成分。包括:颜料(15%~20%)主要是着色及遮盖;体质颜料(15%~38%)是充填料,以增加机械强度和耐磨耗性能;添加剂(2%~5%)是促进快干,防止沉降,结皮、易分散,增加稳定性的成分;
溶剂(30%~40%)赋予油漆流动性,调整粘度。加热溶剂型涂料由合成树脂、着色颜料、体质颜料、添加剂和溶剂五种成份构成。合成树脂构成涂膜,并促使各原料相互粘合。颜料使标线着色及遮盖。体质颜料为充填材料,增加涂料机械强度和耐磨耗性能。添加剂可促使标线涂料快干、防止沉降、防止结皮、容易分散和增加稳定性。溶剂(20%~30%)赋予油漆流动性,调整粘度。热熔型涂料中的树脂必须是热塑性的,要求与各物质相溶性好,酸价低,色泽浅,耐热
性和耐候性好。热溶涂料添加剂有增塑剂、防沉降剂、抗污染剂和抗紫外线变色剂等。为增加标线夜间反光性,还预混玻璃微珠和面撒玻璃珠。路面标线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T/280、GN47、GN48的规定。24.3预成型标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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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成型标带材料由热塑性材料构成。该热塑性材料为聚合材料,颜料及玻璃珠的均匀混合物,在热塑性材料反光表面额外嵌入玻璃珠层。施工时,通过其背面预涂胶层或在路面另涂胶结剂,使成型标带贴附于沥青及水泥路面上。在正常路面温度条件下,借助车辆行驶的压力,可使该标带与路面紧密结合。预成型标带的厚度除胶层外不应低于1.5mm;对于有突起断面的成型标带,其未突起部分厚度最低应不小于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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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GB8416—87)
A1表面色和逆反射材料色的颜色范围.颜色范围见表A1,图A1。表A1表面色和逆反射材料色各角点的色品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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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标志面各种颜色色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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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参考色样(见图A2)
图A2参考色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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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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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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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标准的附录)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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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E1标志板厚度可参考表E1选择使用。
表E1标志板厚度mm
E2标志板的加固方式可参考图E1选择使用。
图E1标志板的加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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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标志板的卷边加固形式可参考图E2选择使用。
图E2标志板卷边形式单位:mmE4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方法可参考图E3、E4选择使用。
图E3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
图E4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E5标志板的拼接方法可参考E5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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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标准板拼接设计图E6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E6.1荷载的计算与组合.标志板所受的风载:
式中:Fwb——标志板所受的风载,kN;γ0、γQ——γ0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取为1.0;γQ为可变荷载(主要为风载)分项系数,采用1.4;ρ——空气密度,一般取1.2258N.s2.m-4;C风力系数,标志板C=1.2;V风速,m/s,应选用当地比较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统计所得的30年一遇
10min平均最大风速值。当无风速记录时,可查阅《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得到基本风压ω0(kPa)来代替上式中的(1/2)ρCV2/1000。V值不得小于20m/s;n——标志板的数量;Wbi第i块标志板的宽度,m;H
bi第i块标志板的高度,m。2.立柱(横梁)所受的风载:式中:F
wp——单根立柱(横梁)所受的风载,kN;C——风力系数,圆管型立柱C=0.8,薄壁矩形立柱C=1.4,其他型钢及组合型立柱C=1.3;n标志板的数量;W
p——立柱(横梁)的迎风面宽度,m;Hpn立柱(横梁)的迎风面高度,m,注意应扣除被标志板遮挡的部分;其他参数意义同前。E6.2立柱(横梁)的设计与强度验算1.柱式、双悬臂式标志的立柱设计与验算立柱在这类结构中承受横向力作用,在其横截面上将产生正应力和剪应力,应分别进行
验算。另外,还应对处于复杂应力状态下的危险点进行验算,然后根据形状改变比能理论(第四强度理论),建立强度条件。2.悬臂式标志的横梁设计与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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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立柱相比,横梁在设计与验算时,还应考虑其自重(永久荷载)的影响,由于重力与风力作用方向不同,因此应对其进行组合或叠加。相应地,横梁根部所承受的剪力亦有两个,一个是由风载引起(Qw),一个是由自重引起(QG),由于不同方向、不同力产生的最大剪应力值或同一位置由不同力产生的剪应力值有一定差距,因此在进行验算时,应取其最大值。横梁根部危险点的位置与立柱相同,在计算危险点的正应力和剪力时,应注意作用力的组
合或叠加,最后根据第四强度理论建立强度条件。3.单悬臂式标志的立柱设计与验算单悬臂式标志的立柱根部受到两个力和三个力矩的作用,如图E6所示。
图E6风力:Fw=Fwb+Fwp+Fwhp×nbeam………………………………(E3)重力:
由风载引起的弯矩:由风载引起的扭矩(大小等于所有横梁根部承受的弯矩):
由横梁和标志板自重引起的弯矩为:式(E3)~(E7)中:F
whp——单根横梁所受的风载,kN;nbeam横梁的数目;Tbi第i块标志板的厚度,m;nw——沿横梁长度方向的标志板数量;u
bi第i块标志板的比重,k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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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p——单根横梁的长度,m;p立柱的高度,m;uh、up横梁、立柱单位长度的重量,kN/m;nh——沿立柱高度方向的标志板数量;γ
G为永久荷载(结构重量)分项系数,γG=1.2。一般情况下,标志立柱属于薄壁杆件。由于单悬壁标志立柱所受外力不通过截面的剪力中心,因此它将同时受到弯曲和扭转的共同作用,并且,除圆管型立柱外,其他型式的立柱受扭后,其横截面在纵轴方向不能自由地凸凹翘曲,纵向纤维有了轴向变形,这种扭转称为约束扭转。此时,薄壁截面除有弯曲应力外,还将产生可以与基本应力达到相同数量级的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
因此,单悬臂型标志结构立柱的强度验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按横力弯曲的方法进行计算,另一部分按约束扭转的薄壁杆件理论计算(圆管型立柱除外),然后将结果进行叠加。横力弯曲的方法同横梁,这里主要介绍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的计算。根据薄壁杆件的约束扭转理论,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分别为:
式中:——约束扭转正应力,MPa;——双力矩,在截面内自相平衡,kN?m
2;——广义扇性面积,,w以扭转中心为极点的扇性面积,m
2;
——广义主扇性惯矩,,m6;τ约束扭转剪应力,MPa;L——立柱所受扭矩,L=tmax;Ω立柱横截面中线所围面积的两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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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立柱横截面的壁厚,m;——弯扭力矩,,kN.m;
,而为广义扇性静矩。当扭矩在立柱长度方向为定值时,设沿立柱长度方向为Z向,自由端Z=0,则扭转角与Z的关系为:θ=C1+2Z+C3sh(KZ)+C4ch(KZ)…………………………………(E10)式中:
1、2、3、4均为积分常数。θ′=C2+K[C3ch(KZ)+C4sh(KZ)]……………………………………(E1)又:
式(E12)、(E13)中为翘曲系数(h为立柱截面F的剪力中心到其中线某点切线的垂直距离);
式(E10~(E13)中(G、E分别为钢材的剪变模量和弹性模量。)根据单悬臂梁的特点可知:当Z=0时,=0,L
0=MtmaxZ=Hp时,θ=0,θ′=0L0(定值)将以上关系分别代入(E10)~(E143),可求得各积分常数为:C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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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C2HC3sh(KHp)―C4ch(KHp);将有关参数代入(E12)式经整理得:;
;将以上两式代入式(E8)和(E9),即可求得扭转正应力和扭转剪应力。4.门架式标志的立柱与横梁设计与验算门架式标志的结构型式较多,以图E7所示双横梁双立柱形式的门架为例,在恒载作用下,门架的任一截面上将只产生绕门架法线方向的弯矩和门架平面内的轴力、剪力;在风载作用下,门架的任一截面上只有三种内力:绕位于门架平面内的主轴的弯矩、垂直于门架平
面的剪力和扭矩。根据结构的对称性,分别选择图E7(a)、图E7(b)为基本结构,采用力法进行计算。
图E7未知力求出后,即可按叠加法求得各横梁和立柱的弯矩、扭矩和剪力等内力,然后再根据前述方法进行横梁和立柱的设计与验算。E6.3立柱(横梁)的变形验算根据经验,按照强度条件设计的标志立柱或横梁截面往往过于单薄,此时,刚度条件可能起控制作用。因此,对于各类交通标志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其有
别于其他土建结构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悬臂式和门架式的标志,由于在自重作用下,横梁会自然下垂,因此变形的验算也可为横梁预拱度的设计提供依据。在工程实践中,立柱或横梁的挠度容许值通常用容许的挠度与其跨长[v/Hp]作为标准。土建工程方面,[v/Hp]的值常限制在1/100~1/1000范围内。根据标志结构的具体特点。[v/Hp]的值在1/100~1/150范围内选择,既能满足基本使用要求,又不致于过分提高造价。立柱或横梁的变形验算,可分别求得每项荷载单独作用下梁的挠度v和转角θ,然后按
照叠加原理进行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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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4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螺栓、立柱与基础的地脚螺栓的设计与强度验算作为连接件的普通连接螺栓和地脚螺栓均将承受拉力的作用,应使其所承受的最大拉力满足承载力设计值的要求:1.柱式、双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的连接:立柱根部承受轴心力(自重)和力矩(由风载引起的弯矩)的作用,应使
式中:Nmax——单个地脚螺栓所承受的最大拉力值;——单个地脚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2.悬臂式标志立柱与横梁的连接:横梁根部承受由水平方向的风载引起的剪力和弯矩、由垂直方向的重力引起的剪力和弯
矩,不同方向的剪力和弯矩经组合后,应满足:
式中:Nv——每个普通螺栓所承受的剪力平均值;——每个普通螺栓按受剪力计算的承载力设计值;——每个普通螺栓按承压计算的承载力设计值。
3.单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门架式标志立柱与横梁和立柱与基础的连接:单悬臂式标志立柱与基础连接处、门架式标志立柱与横梁和立柱与基础连接处将承受由水平方向的风载引起的剪力和弯矩以及扭矩、由垂直方向的重力引起的轴心力和弯矩,应满足的强度条件同(E15)、(E16),但Nv应计及扭矩的影响。E6.5基础的设计与验算1.基础的设置位置:
交通标志的基础,一般设置在压实度良好的土路堤或三角地带位置处,当所处位置不宜更改时,也可以设置在挖方路段的碎落台或大型桥梁上。2.基础的设计:交通标志的基础,埋深一般在3m以下,属于浅基础,可以设计成不必配置受力钢筋的刚性基础型式;位于桥梁上的标志,应通过计算配置必要的受力钢筋;当刚性基础过于庞大或标志位置处土质不良时,可以考虑设计桩基础。
3.基础的验算:(1)基底应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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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基础的埋置深度和构造尺寸后,应先根据最不利情况下的荷载组合,计算基底的应力,应尽量避免基底出现负应力(基底负应力面积不大于全部面积的1/4),否则应考虑基底应力的重分布。基底发生的应力应不超过地基持力层的强度即地基容许承载力。(2)基底合力偏心距验算基底合力偏心距应不超过基底的核心半径,使基底应力尽可能分布比较均匀,以免基底两侧应力相差过大,基础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3)基础倾覆稳定性验算应使抗倾覆稳定系数大于1.1~1.3。(4)基础滑动稳定性验算应使抗滑动稳定系数大于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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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提示的附录)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在行道树或灌木绿篱非常茂密和由于建筑物或土石方阻挡而可能影响通高距离的平曲线上,需要实地调查通视距离的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在该平曲线上设置中心实线,及实线段
的长度和具体位置。中心实线的设置是由视距来确定的。当视距小于最小值M值时,应在该路段设置中心实线。表F1为建议的M值。表F1
按最小会车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的方法是:在可能需要设置中心实线的平曲线上,应先划出临时的中心线,并在中心线上以一定的长度(如5m),量出距离。配备步话机的甲乙两人,从接近弯道的直线段开始,站在道路的中心线上。乙在前,甲在后。他们之间的距离等于该道路计算行车速度相对应的会车视距M。该距离可沿道路中心线,预先量好的间隔(如5m)来量度。然后,甲通过步话机命令乙沿着中心线同步前进。
甲计算前进距离,每到达一处预先标记的距离,甲要报数,以便乙在前面调整他的位置,使他们保持相等的距离。在乙的身后有一条水平的,离地面高1.20m的白色标带。甲携带一根高1.20m的木棍。甲要经常从木棍1.20m的视线高度,观察乙身上的白色标带。当乙的白色标带正好从甲的视线中消失时,甲叫“停”。甲就在此位置标“A1”。然后,他们继续以相等的距离前进,直到乙的白色标带再次在甲的视线中出现。此时,甲又叫“停”,并在该位置标“A2”。点A1和A2就是甲乙前进方向中心实线的起点和终点。然后,甲乙两人调换职能,从相反方
向重复上述步骤。定出B1和B2的位置,点B1和B2就是相反方向中心实线的起点和终点。如果采用停车视距,则甲乙两人之间的距离等于该路计算行车速度的停车视距M。甲的视距高度为1.20m,乙代表路面障阻物,白色标带的高度应控制在离地0.10m处,即可按上述方法确定曲线上的中心实线的位置。竖曲线上确定中心实践的方法,跟上面介绍的在平曲线上所采用的方法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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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标准的附录)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G1路面标线用汉字路面标线用汉字路面标线用汉字路面标线用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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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路面标线用阿拉伯数字路面标线用阿拉伯数字路面标线用阿拉伯数字路面标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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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图H1
图H2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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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3
图H4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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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5
图H6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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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7(路2)
图H8(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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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9(路7)
图H10(路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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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1(路10a)
图H12(路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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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路12b)
图H14(路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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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15(路14)
图H16(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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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图H17(路16)
图H18(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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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19(路46)h=70cm
图H20(路25)h=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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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图H21(路26)h=20cm,h=30cm
图H22(路26)h=20cm,h=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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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图H23(路27)h=20cm
图H24(路27)h=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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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25(路54)
图H26(路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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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27(路30)
图H28(路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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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图H29(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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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图H30(路33)
图H31(路34)
图H32(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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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33(路35d)
图H34(路3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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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图H35(路36b、c)
图H36(路3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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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图H37(路39a)
图H38(路3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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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39(旅1)
图H40(路4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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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图H41(路47a,b)
图H42(路4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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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图H43(路48b)
图H44(路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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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45(路51b)
图H46(路5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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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47(路51d)
图H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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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图H49
图H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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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图H51
图H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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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图H53
图H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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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图H55
图H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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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图H57
图H58单位:cm图H59单位:cm
图H60单位:cm图H61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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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H62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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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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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J(提示的附录)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道路因施工、养护或其他情况致交通受阻,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需要设置施工标志、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安全设施,夜间应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灯号,必要时应使用信号或派旗
手管制交通。设置示例见图J1~图J15。
图J1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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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图J2视距不良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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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J3改道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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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图J4四车道以上道路一侧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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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图J5同向车道中有一条车道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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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图J6同向车道中有二条车道以上路面局部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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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图J7高速公路一侧施工,利用中央分隔带紧急开口绕行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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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图J8市区道路交叉口,有一侧路面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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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图J9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线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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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图J10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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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J1市区道路两侧施工只能单向行驶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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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图J12高速公路出口三角地带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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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图J13高速公路出口减速车道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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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图J14高速公路入口加速车道边缘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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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J15高速公路入口加速车道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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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K(提示的附录)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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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L(提示的附录)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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