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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92114290-3(环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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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环境质量管理手册 Doc.No: EM-01 Initialeddate: Feb.2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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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 Q’ty Reviewed Dept. Q’ty Reviewed Dept. Q’ty Reviewed Q.A.C. 1 O.S.D. 1 B.C.D. 1 P.M.C. 1 P.A.D. 1 M.M.C. 1 P.P.D. 1 O.A.C. 1 C.E.D. 1 P.D.C. 1 D.D.D. 1



PAG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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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日期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1 2004.02.26 第一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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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节号 条文 内容 页数 0 目录 1 前言 2 发布令 3 任命书 4 环境政策宣言 5 组织架构 6 环境职能分配表 7 4.2 环境政策 8 4.3.1 环境因素 9 4.3.2 法律与其它要求 10 4.3.3 目标和指针 11 4.3.4 环境管理方案 12 4.4.1 架构与责任 13 4.4.2 训练认知与能力 14 4.4.3 信息交流 15 4.4.4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6 4.4.5 文件控制 17 4.4.6 运行控制 18 4.4.6 环境物质运作程序管理 19 4.4.7 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 20 4.5.1 监督与量测 21 4.5.2 不符合情况与矫正预防措施 22 4.5.3 记录 23 4.5.4 环境管理系统稽核 24 5 管理审查



前言



1.0环境质量管理手册之目的

1.1本手册的目的是确定本公司的环境质量管理系统符合ISO14001:1996及SS-OO259的要求,并规定环境政策、环境目标、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以确保该系统之有效运作。

1.2本手册提供本公司之员工及客户有关公司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要求。

2.0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制程,产品与活动,或是会对环境产生冲击之相关环境考虑面之鉴

定均属之。

3.0按《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QP-001)的要求做好环境质量管理手册的发文和管理。

4.0本手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各部门都应确保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第二章、发布令



本《环境质量管理手册》(EM-01)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GB/T24001:1996及ISO14001:1996及SS-OO259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经认真审核,现予颁布实施。《环境质量管理手册》(EM-01)内容包括:

a)环境政策;

b)公司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所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的表述。

本《环境质量管理手册》(EM-01)从颁发之日起,要求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总裁:_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三章、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及SS-00259,并为在本公司有效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完善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特任命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公司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并担当如下职责和权限:

a)确保按照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及SS-00259的要求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b)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

c)为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d)负责就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执行总裁:



年月日









第四章、环境政策宣言



公司承诺提供员工安全、健康、环保的工作环境及生活质量,并致力于开展全球性符合环保标准的产业活动,树立企业环保文化。

公司秉持绿色企业的经营理念,在生产决策与研发过程中,全面施行使用合乎环保要求的原物料,以提供符合顾客、市场、国际要求的优质环保产品。

为达成环境保护兼具企业永续经营的目标,本公司将持续贯彻:

-------与政府部门、工商组织、及顾客厂商紧密合作,确保对环保法规及相关要求的了解、获取、更新及遵行。

-------改进生产工艺流程,致力于各种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再生,将本工厂对环境

影响程度减到最低、最少。

-------持续推广环保理念,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完善工厂整体环境表现,配合小区发展,建立

绿色企业的优良形象。

-------倡导节约节约能源,推广使用洁凈能源,保护地球有限资源。

公司面向社会公开,任何有诚意对本公司环保活动进行了解与提供建言的组织或个人,均可得到相关的环保信息,公司并鼓励和倡导所属全球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有益于环境保护的活动,以打造绿色、环保的企业文化为宗旨。







执行总裁:

年月日

































第五章、环境组织架构





























































第六章、环境职能分配表





部门



条款号 执行总裁 管理者代表 业务&业管 采购单位 制造单位 工程单位 品保单位 技研中心 财务单位 行政单位 文管中心 4.1总要求 4.2环境政策 4.3.1环境因素 4.3.2法律与其它要求 4.3..3目标和指针 4.3.4环境管理方案 4.4.1组织结构和职责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4.4.3信息交流 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4.5文件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1监测和测量 4.5.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4.5.3记录 4.5.4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4.6管理评审

“●”代表主要负责要素“△”代表相关协助要素

第七章、环境政策

1.0目的和范围

为符合ISO14001及SONY技术标准SS-00259及其它客人的要求,藉由环境政策的形成来建立组织环境质量管理的整体方向,作为组织行动及日后各项环境活动展开的依据。

2.0职责

2.1总经理负责组织规划公司环境政策,并最终批准、诠释本公司之环境政。

2.2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环境政策及绩效评估。

2.3总经理负责组织环境政策之更新、改进。

3.0管理要求

3.1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及贯彻SONY技术标准SS-00259的理念得以有效实施,总经理负责公司环境政策规划并批准,本公司环境政策:

3.1.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绩效、节能降耗等持续改进作出承诺;

3.1.2对环境物质作出恰当的管理并建立起文件体系承诺;

3.1.3对污染预防作出承诺;

3.1.4对遵守适用之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作出承诺;

3.1.5考虑相关受益方(如职员、客户、政府、小区等)的期望和需求;

3.1.6提供制定环境目标、指针的框架;

3.1.7环境政策层次适宜,应与公司规模、产品特点、环境管理水平一致;

3.1.8总经理应对环境政策加以诠释,以便于全员沟通和理解;

3.1.9建立有效外部沟通渠道,为公众所能获取。

3.2为确保环境政策得以在公司内部有效贯彻,公司承诺:

3.2.1本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由环境与质量最高负责人批准,并倡导全厂所有员工及供货商。

3.2.2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及相单位应利用各种渠道,达成环境政策及诠释之外部宣传贯彻;人力资源部负责环境政策及诠释之内部宣传贯彻,以达成全员环境政策和理念之沟通和理解;

3.2.3此环境政策需在管理审查会上检讨其适合性。

4.0引用程序文件

4.1《环境政策、目标、指针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EP-002





第八章、环境因素

1.0目的和范围

藉由先期环境审查分析鉴定目前之各项产品,活动与服务之现况,对其各有关之环境保护

法规、SONY技术标准SS-00259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及其可对环境造成之冲击进行了解,来评估公司目前存在之环境影响源,作为建立环境质量管理系统的根据。

2.0职责

2.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定期组建内审员组成的环境因素识别小组,对公司能加影的相关方进行环境识别,及产品和服务进行环境识别,找出环境因素。

2.2行政部负责监管相关方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3.0管理要求

3.1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适当时应包括相关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3.2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3.3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3.4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以下六种类型:

3.4.1污染物向大气的排放;

3.4.2污染物向水体的排放;

3.4.3固体废弃物及土壤污染;

3.4.5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6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3.4.7煤、电、水、气及原材料和自然资源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3.4.8法律、法规、客户及相关方要求。

3.5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相关方关心程度、等标

比值、能源、资源消耗等。

3.6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及其它要求更新时,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或行政部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补充识别,并及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7公司定期在管理审查会议中评估环境考虑面之适用性,并持续加以改善,使本公司所产生之各项环境考虑面对环境之冲击降到最低。

4.0相关作业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EP-001





第九章、法律与其它要求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获取、更新、识别、评价和实施作出了说明,以确保

本公司环境绩效均达到或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0职责

2.1行政部、业务部负责定期获取和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2总经理负责重要环境因素之审批。

3.0管理要求

3.1有关法规及其它要求标准包括:

3.1.1宪法有关条款;

3.1.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3.1.3SONY技术标准及其它客户要求标准;

3.1.4环境保护法律解释;

3.1.5资源法律、法规;

3.1.6有关程序和实体法律、法规;

3.1.7中国参加的环境保护多边条约;

3.1.8品出口国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3.2人力资源部及业务部门藉由适当管道取得相关环保法规以及应遵守之其它规定,予以登录并依环境考虑面鉴别适用之项目。

3.3当有法规限制产品中禁含环境相关物质或制程中限量排放时,公司将其纳入《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中。法规要求进行了更改时,汉华及时变更管理标准,并传达到全厂员工及供货商。

3.4SONY技术标准SS-00259及其它客人的环境相关物质标准需纳入本公司的《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如果客人标准有修订时,本公司的管理标准及时修订,以满足客人及本厂实际的要求。

3.5环保法规及其它规定若有修正,新设时应修正并维持之。

3.6环境推行委员会,应依法规修定,新设部份,评估其对原有环境质量管理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并将讯息传达给相关员工。



4.0相关作业程序

4.1《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审核控制程序》EP-003





第十章、目标和指针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公司之环境目标、指针规划、实施、验证、更新和改进等活动进行了说明,以确

保有效实现公司之环境政策。

2.0职责

2.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规划公司环境目标、指针。

2.2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本公司之环境目标、指针。

2.3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适时组织对环境目标、指针之更新、改进。

3.0管理要求

3.1为确保公司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均有明确的环境目标、指针,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策划,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环境目标,指针应:

3.1.1以环境政策为框架和规划原则,体现和支持环境政策;

3.1.2环境目标应包含环保产品的目标指针;

3.1.3力争最大定量化,若环境目标不能定量,则用环境指标予以支持;

3.1.4具有可行性,经过一定时期努力可实现;

3.1.5有环境目标,指针均有环境方案予以支持;

3.1.6考虑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3.1.7相关方的环境关注焦点和观点;

3.1.8包括对预防污染的承诺。

3.2公司根据制定的环境政策来设定环保产品的目标指针,此环保产品目标指针需在每管理审查

会上检讨,并根据法规限制,客人的要求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来决定是否进行修改。

3.3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依据公司确定之环境政策,规划出环境目标、

指针、并形成文件。

3.4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之环境目标,指针。

3.5在管理评审会议中。应对环境目标、指针进行适宜性、有效性评估,并根据法规限制。客人的要求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来决定是否进行修改。

3.6为使环境目标、指针得以实现,公司编编制了《环境政策、目标、指针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EP-002)。

4.0相关作业程序

4.1《环境政策、目标、指针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EP-002





第十一章、环境管理方案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公司之环境方案(计划)规划、实施、验证、更新和改进等活动进行了说明,以确保实现公司环境目标、指针。

2.0职责

2.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环境方案。

2.2各部门/人员负责实施环境方案,以实现策划之环境目标、指针。

2.3行政部负责验证环境方案实施效果。

3.0管理要求

3.1依据公司确定之环境目标、指针,相关职责部门负责策划环境方案,其内容应包括:

3.1.1规定有关职能和层次在方案中的职责;

3.1.2方案实施的方法;

3.1.3方案开展的时间安排;

3.1.4方案及时的评审,修改。

3.2环境物质削减计划

为符合SONY及其它客户、其它地区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全废、削减有害物质的削减计划见《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所示,公司的期限均提前客人期限。

3.3计划、实施的管理:

公司的环境质量管理方案及标准制定后,由环境与质量最高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一起拟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指定每一项的责任人及配合资源,由责任人报告进度,成果及问题点。若有进度落后于计划的,需检讨原因并采取改善措施。

3.4管理评审召开前或环境方案实施完毕,行政部(必要时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协助)负责验证环

境方案实施绩效,验证内容包括:

3.4.1环境方案是否有效展开;

3.4.2环境方案实施结果数据;

3.4.3环境方案实施绩效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3.5经验证无效或效果不理想,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应予以重新立案。

3.6应定期评价环境方案适宜性、有效性,若有不适宜现象,则予以改进。

3.7在新项目上马或对现有的技术,设备进行改善更新时,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质量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4.0相关作业文件

4.1《环境政策、目标、指针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EP-002

4.2《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



第十二章、架构与责任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公司EMS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的确定、实施、更改、保持和完善等诸活动的开展作出了明文规定,以确保组织机构适宜于公司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

2.0职责

2.1总经理室负责编制公司EMS组织机构,所有部门之职责,权限,的形成文件,总经理负责审批。

3.0管理要求

3.1为便于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行政部负责公告各部门之职责,权限,以传达至所有员工知悉。

3.2公司管理层应为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

3.2.1人力资源;

3.2.2专项技能;

3.2.3技术以及财力资源。

3.3总经理应在其管理层中任命一个(或多个)管理者代表,并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

以便:

3.3.1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3.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3.4各单位权责

3.4.1最高负责人

3.4.1.1明确关于环境质量保证的政策、法律限制的所有环境质量目标。

3.4.1.2明确环境质量管理负责人的任命和责任、权限,任命担任环境质量保证的管理(环境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并明确其责任、权限、分工。

3.4.1.3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的修订,为确认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的妥当性、有效性、应定期进行评价,有评价应参考内部监察结果,研讨有关应如何改进和变更该系统。

3.4.1.4向组织内贯彻宣传环境质量保证的重要性(除了保证达到法令规定外,同时要向组织内贯彻宣传环境质量保证的重要性。

3.4.2管理者代表

3.4.2.1为补充环境质量保证系统、文件化、实施和持续环境质量保证需要的系统,并进行文件化、实施和保持的工作。

3.4.2.2向公司内外迅速传达环境信息和法律限制信息。

3.4.2.3内部监察的计划和实施(为达确认是否达到本文件的规定事项,应计划定期的内部监察,并进一步实施)。

3.4.2.4内部监察员的任命。

3.4.2.5内部监察结果向经营者的汇报。

3.4.2.6针对内部监察结果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和记录、报告。

3.4.3环保产品推动委员会

负责制定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具体行动计划,行动方案,会议的参与,决议的执行,并督导整个工厂的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推行活动。

3.4.4业务部门:负责客人信息之收集,传达相关部门,环保调查要求之发出,针对客人环保要求

ECR(已量产产品)或新样品阶段之提出,量产时保证数据的提供。

3.4.5工程部/研发部门:

机构:制作环保物料阶段的工程蓝图总表及相应环保零件的承认,承认书及样品发放给IQC及采购。

设计/研发:新环保产品的设计及样品制作,新送样时依BOM展开最后汇总形成GPSPEC。

3.4.6文件管制部门

对环保机种及物料于系统上建立环保要求阶段,并于环保仓建立该机种所使用之物料,建立BOMLIST和生产控制表等工程数据,环保材料蓝图及相关工程数据的收发文管理(含计算机数据的变更)。

3.4.7采购部门

3.4.7.1负责对供货商作材料环境相关物质含量的调查及环保材料的送样承认工作。

3.4.7.2负责将环保材料蓝图及要求传达供货商。

3.4.7.3负责对供货商进行环保倡导,合格供货商的选择及管理。

3.4.7.4负责环保材料采购。

3.4.8仓管部门

负责环保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收料、发料、退料、报废、储位区分、保存及标示管理。

3.4.9品保部

3.4.9.1IQC负责环保材料的检验,统计及材料仓库的查检以及供货商定期稽核。

3.4.9.2CQA负责环保产品的检验及成品仓的查检。

3.4.9.3QE负责环保材料调查进度的跟催,环保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对供货商的材料环保政策倡导及工厂稽核,材料环保工作推展会议的召集及相关工作的跟催,环保材料送外部机构测试。

3.4.9.4对环保产品制程的监控记录。

3.4.10制造部:环保产品的生产管理,包含在线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管制。

3.4.11工艺工程/生技:环保产品的作业指导书/QC工程图的制作与分发。

3.4.12人力资源部门:新标准发布后的教育训练计划及执行。

3.4.13总务:负责全厂的环保宣传标示的制作与维护。

3.4.14其它部门:对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配合执行。

3.4.15各部门主管

3.4.15.1各部门环境目标及标的分解、细化和组织实施。

3.4.15.2各部门环境绩效之监督。

3.4.15.3确保环境管理方案之制定与执行。

3.4.15.4指定其部门环境工作执行者并确保其受相当训练,确保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推行。

3.4.15.5参加环境质量管理审查会议。

3.4.15.6确保其部门运作符合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要求。

3.4.15.7公司环境管理方案的施行。由权责单位提出计划。呈管理者代表确认。主任委员核准后。由财务支付费用。

3.4.16部门员工

3.4.16.1符合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作业之要求。

3.4.16.2认知个人工作对环境绩效之影响。

3.4.16.3负起环境绩效改进及系统符合性建议之义务。

3.4.17稽核人员

稽核公司及供货商的环境质量管理系统运行状况。

3.4.18环境考虑面鉴定人员

依环境影响鉴定程序鉴定考虑面。

3.4.19法规鉴定人员

依环保法规鉴定管理程序,鉴定公司需符合之环保法规。同公司的制程、活动与服务予以

评估。

3.4.20ISO推行人员

3.4.20.1协助主任委员,管理代表建立维持环境质量管理系统运作。

3.4.20.2负责环境质量管理系统文件数据整理。

3.4.20.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环境质量管理系统稽核。

3.5角色与责任之建立

3.5.1高阶管理者应依本公司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需求,成立环境推行委员会,并指派管理代表管理环境推行委员会之运作以利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运作与维持。

3.5.2环境质量管理委员会之成员,由各部门主管为当然委员。

3.5.3管理代表,各委员及所辖人员之角色及责任应随公司结构之变动及环境质量管理系

4.0相关作业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QP-003





第十三章、训练认知与能力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公司所有职位的培训、配备事宜作出了明文规定,以确保与重大环境影响工作的

人员都具备能胜任他所担当工作的能力。

2.0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培训事宜的拟定与规划及管理和控制。

3.0管理要求

3.1环境质量管理相关教育训练需求的鉴定经管理代表审核后交由训练单位执行。

3.2教育训练之内容涵盖:

3.2.1环境政策与环保理念的倡导,提高全员环境意识;

3.2.2环保法规之认知,环境质量管理技术之了解及重要环境质量管理活动作业,文件培训;

3.2.3应急准备响应培训;

3.2.4以及特殊岗位可能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之各种培训。

3.3与环保产品相关的工作人员3.2要求外,应增加:

3.3.1环境物质的基础知识;

3.3.2环境物质的标准,客户的物质限值标准如SS-00259;

3.3.3环境物质的仓储及材料的标示方法;

3.3.4环境物质的管控程序。

3.4所有从事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之工作人员实施教育训练,从而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并使相关职能人员皆认识到:

3.4.1遵守政策和程序以及符合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之重要性;

3.4.2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3.4.3明确在执行环境政策和程序,实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之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的职能与责任;

3.4.4环境产品异常对公司的损失的严重性;

3.4.5偏离规定运行程序之潜在后果。

3.5人员训练或技术评核之数据应登录至相关窗体。

4.0相关作业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QP-003





第十四章、信息交流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其实施有效性内、外部沟通的管理和控制作出了说明。

2.0职责

2.1管理层应积极创建有效内、外部沟通渠道和团队沟通文化。

2.2行政部负责有关沟通内容的收集和传递。

2.3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有关外部沟通信息的决策和回复。

3.0管理要求

3.1为确保全员参与环境质量管理和保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沟通应达到:

3.1.1公司上、下级就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沟通;

3.1.2公司部门之间就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沟通。

3.2为确保与外部相关方信息交换的及时、有效、通畅,信息交流确保:

3.2.1外部环境信息的接收和答复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3.2.2确保外部环境信息得到文件化的记录。

3.3沟通可通过多种形式行

3.3.1会义

3.3.2e-mail

3.3.3活动

3.4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信息的传达

3.4.1对于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规定通过教育训练,电子布告栏,会议等方式向所有人员传达(包括总公司及各工厂),以正确贯彻执行。

3.4.2SONY公司及其它客人的环境要求若有变更时,由业务人员及时写标准书修订申请单,环境质量管理代表及最高负责人签核后加入《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管理标准中。

3.4.3业务部门将收集到的客人有关环境物质的信息需及时传达,并由各责任部门按照其要求进行处理。

3.4.4客人提出环境相关物质调查时,业务需向客人了解清楚调查范围,包括环境相关物质名称、材料种类、相关标准及所需数据,当有不清楚情况出现,需及时再向客人询问。

3.4.5业务应在接获信息一天内通知品保客人相关要求。

3.4.6品保应在一天内将相关信息进行研读,同时将要求告之采购及零星采购。

3.4.7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一天内将相关要求包括调查材料、标准、佐证资料等传给供货商,并明确提出完成日期,并要求供货商及时确认。

3.4.8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完成期限前向供货商催收需要的报告或证明文件。

3.4.9采购及零星采购收到报告或证明文件后即复印存盘,同时将相关数据于当天分发品保。

3.4.10品保将收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当不需要再处理时应在当天交付业务;当需要处理时应在两天内完成交付业务。

3.4.11业务收到资料后应及时传给客人,并向客人了解其意见。

4.0相关作业程序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EP-004

《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作业规范》WI-523





第十五章、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0目的和范围

使公司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

2.0权责

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应负责组织规划、编制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0管理要求

3.1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体系文件,其架构如下:





















3.2文件化的环境手册明确公司环境体系概要和职责权限,描述适用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要述及其相互关系。

3.3文件化的程序和工作文件的明确实施的方法。

3.4所有文件的书面的形式作业,并进行相应管理,通过建立文件目录和规定符合场所及明确保管责任,明确EMS文件编制,评审,修定。便于进行相关文件的查询。

4.0相关作业程序

4.1《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QP-001





第十六章、文件管制

1.0目的和范围

使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中所使用文件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流程,以确保文件之适切性,有效性及各相关部门能适时获得正确之最新文件。

2.0权责

文管中心负责管制文件分发,回收。

3.0管理要求

3.1为对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本公司编制了编制《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QP-001),要求环境质量管理系统要求的所有文件均已通过有效的作业过程和程序予以管制。

3.1.1文件发布前得到相关权限人员核准,以确保文件其充分性及适切性。

3.1.2规定文件发行版本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3.1.3管制文件分发回收作业过程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3.1.4及时更换文件缺页、模糊、毁损,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3.1.5对外来文件进行管制,并建立《系统文件总览表》(WI-004)确保外来文件提到识别,并管制其分发。

3.1.6文件修改作废时,应由文管中心回收旧版文件,回收时确保数量及内容完整性,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3.1.7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需盖作废章后,交文管中心保存,并注明保留文件,以便对其识别。

4.0相关作业程序

4.1《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QP-001







第十七章、运行控制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公司所确定及所认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说明。

2.0职责

2.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

2.2环境管量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运行。

3.0管理要求

3.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确定公司每一重要环境因素。

3.2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包括:

3.2.1物资储存、运输、运输车辆维护等;

3.2.2工艺实施、设备操作、维护、物料搬运等;

3.2.3设备购置、维修等;

3.2.4原材料选型、替代等;

3.2.5环保产品的管控。

3.3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组织策划对重要环境因素涉及之运行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若考虑在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政策,目标与指针的运行情况时,应建立并保持成文的程序及运行的标准,明确定义管制方法,步骤,管制标准,异常处理之方法等。

3.4若公司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包含重要环境因素,则应对这些重要环境因素涉及之运行和活动策划,编制程序和规范,并由相关对口部门将有关的程序与要求发放至供货商。

3.5.环境物质管理之业务管理

3.5.1.规定管理

3.5.1.1.零部件设计标准书和材料规格书的管理

(1)当业务人员接到客人要求,旧机种需使用不含规定的环境相关物质之材料时,需:

(A)调查清楚材料、半成品、成品数量。

(B)与客人谈妥切换PO及新旧产品和外箱标示方法。

(C)提出ECR(包括机种明细,禁用的物质名称,材料种类,含量限制,客人同意的材料环保标示方法,生效PO等详细要求)会办相关部门。

3.5.1.2工程部门根据核准后的ECR作出ECN,修改客户要求之环保要求于系统上,所有娈更前后环保材料仓库均需作环保区分管理,变更文件均需盖有“禁止使用环境相关物质”印章,若为业务新接订单新机种则BOMLIST,于发文数据盖上“禁止使用环境相关物质”印章。

3.5.1.3机构部门根据各机种的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要求,制作工程图纸,图纸除说明原有要求外,还需增加对禁止使用的环境相关物质的要求,包括:

(1)环境相关物质含量上限。

(2)检测部位,检测标准(预处理方法,检测设备等),检测机构。

(3)本体标示、最小包装及外箱标示要求(含标示符号及位置)等。

3.5.1.4工艺工程/生技/品管部门应根据工程数据的要求:

(1)在有环境相关物质要求机种的《QC工程图》中注明相应站使用的不使用禁含环境相关物质的材料名称。

(2)在相应工位的作业指导书上增加相应MARK或说明。

3.5.1.5文件管制、工艺工程及生技及时将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执行。

3.5.1.6若新机种要求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时,业务直接在开CO或样品委作单时就在上面用盖印章或其它方法予以提示相关人员,并注明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的具体要求,如:

(1)禁止使用环境相关物质名称。

(2)部位或材料。

(3)限量标准,测试标准及测试机构等。

3.5.2交货规格书管理

3.5.2.1设计/研发人员接到SONY及其它客人有环境要求的设计任务后,必须选用不含环境相关物质的材料。应尽可能使用已有料号的材料,若必须使用没有料号的材料,则应先经过机构认可。样品作好后,需在送交客户黄皮书中的每一页用盖章或文字方式注明所使用材料为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

3.5.2.2业务在新送出样品时即应对客人说明在材料本体上进行相关的标示,以便于今后管理,具体标示视不同情况由机构订定,并及时公告各部门,若客人同意则在书面说明清楚。

3.5.3环境相关物质变更管理

3.5.3.1凡质量最高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线,生产国,生产工厂,业务单位,规格,材料形态,再生材料的使用,辅助原材料(糊料,溶剂,涂料,油墨,焊锡等),印字,包装材料等的变更及增加均包含。

3.5.3.2环境相关物质变更均需到客人的认可方可执行。

3.5.3.3不论有无变更,变更管理确认书上记载的内容均应确实填写完全。

3.5.4环境的教育训练

3.5.4.1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安排两次教育训练,让全厂所有员工

(1)清楚环境政策(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目标指针。

(2)清楚禁含物质名称,了解其主要用途,危害以及削减计划(依据SS-00259),可检测物质的检测依据,方法,标准。

(3)知道通过仓别和外箱标示来辨识环保材料的方法。

3.5.5向客户(包括业务单位)提出检定品

3.5.5.1设计/研发人员制作新样品时需确保使用不含禁止的环境相关物质材料,并且在需要时向客人或其业务单位提供保证卡,不使用说明书(批准检定用),成分表及ICP-AES/ICP-MS/AAS数据(全用客人提供的格式),以获得客人的认可。

3.5.5.2若有材料,设备,方法等变更,则需使用ECR重新向直接交货的客人(含业务单位)提出检定申请。

3.5.5.3若客人要求送样品时须附成品的检测报告,则由业务部门会品保进行送检,若最终客户为SONY则写明buyer为SONY,可以减少费用。

3.5.6外部订货管理

对外部订货品本公司需确认是否没有使有环境相关物质,具体管理按本文3.6.1执行。

3.5.7异常处理

3.5.7.1异常定议:环保产品的异常分为环境异常和质量异常两大类,环境异常即环环境相关物质含量超标或相关资料不齐全,环境异常时需于48小时内以异常反应单向客户报告;特性不良,外观不良,尺寸不正确或可靠度问题都属质量异常,环境处理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及《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执行。

3.5.7.2若进料,制程或客户处发现产品环保材料中含有禁用物质必须及时向环境最高负责人或环境质量管理代表报告,并按照“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流程”处置。(“进料检验报告”,“停线通知单”,“客户抱怨处理单”,OQC检验报表上注明“当发生环境不良时向环境与质量最高负责人报告”字样来通知

3.5.7.3当环境相关物质的产品用XRF方法检测(厂内或客人处)出现某部位材料Cd含量超标时,Pb含量超标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及供货商,停止生产及进料,将相关材料,半成品,成品作好标示,隔离并记录,然后将同批样品送至第三方机构CP-AES/ICP-MS/AAS进行检测确认,若镉含量的值小于5PPM,铅含量的值小于100PPM,则为OK品;若镉含量的值≧5PPM,铅含量的值超≧100PPM,则为NG品。

3.5.7.4若产品NG,需将NG品作报废或重工处理,使之符合要求。同时需调查发生的真正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若有不适合品交货到客人,除在OQC报表上用文字提醒OQC检验员通知环境最高负责人,还需向客人报告。

3.5.7.5针对环保相关物质材料NG的供货商,除需赔偿本公司损失外,还将取消其环境相关物质材料合格供货商资格。

3.5.7.6所有矫正与预防措施要向类似产品横向展开,以真正做到预防不良。

3.6环境物质管理之工序管理

3.6.1资材、采购管理

3.6.1.1供货商的选定标准:

凡是用于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的材料供货商,除需符合《供应评估程序》(QP-007)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起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系统文件。

(2)能提供本公司要求的环境相关物质保证及证明资料。

(3)所送货品均没有检测出禁用的环境相关物质。

(4)优先选择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客户认可的行业认证(如SONY绿色伙伴认证等)的厂商。

(5)优先选择有EDX700或ICP测试仪器的供货商。

3.6.1.2购入材料的选定标准

(1)采购部门及零星采购收到新发的图面后,责任采购人员要在一天内传送新的图面、“有关部件中所含环境相关物质的说明”给相应供货商,并要求供货商签收传回并予以登记,同时要求供货商尽快送样承认,送样承认时须提供保证卡,不使用说明书及证明文件(如成份分析表、ICP-AES/ICP-MS/AAS测试数据等)。

(2)机构部门在收到供货商承认书时,需:

(A)首先确认承认书是否完整、包括:

(a)是否有保证书,针对八大禁含物质是否有“有关产品中所含物质的保证卡”、“环境有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批准检定用)”及可检测物质镉、铅的数据与成份表及材质成份表;

(b)检测部位是否齐全;

(c)检测标准是否正确;

(d)是否有材料SPEC及样品等。

(B)如承认书合格,才进行相关材料认可及验证工作,送样认可合格后才发出零件认可单给相关IQC、采购等部门。

(C)只有经过认可的材料才能进行采购或制作样品。

3.6.2对供货商的管理

3.6.2.1采购和品保应在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要求发出后一个月内对相关供货商进行环境相关物质生产方针倡导,同时作文件及管理系统的说明,以使供货商真正了解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重要性及本公司的要求。

3.6.2.2IQC需在供货商环境相关物质材料量产期间,对供货商作工厂检查及辅导,方法按环境相关物质供货商稽核CHECKLIST执行,使其所供应材料持续符合环境相关物质管理要求。IQC将供货商的Cd检测报告的有效期纳入监测管理。

3.6.2.3采购在下订单时,对没有工程蓝图的环境相关物质不使用材料需在订单上加盖印章或其它方法标注清楚,并由供货商确认后回传,以确保供货商交货正确。

3.6.2.4采购必须在下单之前核对工程蓝图,确保其为最新版。

3.6.2.5采购必须确认厂商每月初提供之「环境有关物质不使用说明书(量产用)」”中所列交易明细是否正确。

3.6.2.6当某一环保材料与普通材料的价格没有差别时,应对所有机种使用此环保材料。

3.7环境物质管理之工序面管理:

3.7.1进料检验:

3.7.1.1IQC针对环保材料检验时,除需对蓝图及检验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外,还需检查供货商所附的环保资料。

(1)供货商初次交环保材料时,IQC需确认:

(A)“有关部件中所含环境相关物质的说明”;

(B)“有关产品中所含物质的保证卡”;

(C)“管理变更确认书”;

(D)本批材料所对应的成份表;

(E)本批材料所对应的SGS等国家公证机构有效的镉、铅、汞、总铬含量测试报告。

(2)供货商次批环保材料交货时,IQC需确认;

(A)本批材料所对应的SGS等国家公证机构有效的镉、铅、汞、总铬含量测试报告。

(B)本批材料所对应的成份表。

(3)每月初的第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供货商必需提供环境相关物质不使用说明书(量产用),及上月交易环保材料明细。

(4)各供货商所附检测报告、出货报告及进料标示纸需注明LotNo.。或厂商生产工单号码,以便作追踪管制。

(5)厂商导入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后,入料之外箱上需有环保材料标签。

3.7.1.2针对上述材料需检查现物与报告的一致性,如镉含量检测报告的显示部位与实物的部位是否一致等。

(1)固体测试:当测试样品?径≧3mm时可直接测试,如?径<3mm可用试验盒盛装排列整齐后测试,测试品须平帖光孔。

(2)液体测试:样品放入前,先放好液体装置块,然后用试验盒盛装样品测试。

3.7.1.3当零件、材料中使用了再生材料时,需确认没有禁止的环境相关有害物质,并且需在环境有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量产用)中注明是否使用回收料,定出管理制度。SQE还需每两月到有塑料成型的供货商处进行检查确认;

3.7.1.4公司购入检测设备(EDX-700)后,IQC需每批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要求镉含量小于50PPM&偏差小于17.000,铅含量小于200ppm&偏差小于67.000。检测结果必须同时符合此二项标准,否则作NG处理。

3.7.1.5所有镉含量的检测数据的有效期为一年;

3.7.1.6上述报告及检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三年;

3.7.1.7购入检测设备后,设备的保养维护校正按《仪器校正程序》(QP-010)执行。

3.7.2制程管制:

3.7.2.1防止工序中混入、泄漏、污染(镉、铅):

(1)生产线在进行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生产时,要做好生产线的区隔,同时要将所有材料做到普通材料与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材料划区贮放并做标示。

(2)在生产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时,该条在线要标明“正在生产XX(如无铅、无镉等)品”或类似标志以引起员工注意;

(3)生产线要用标示清楚的胶筐来盛装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的成品、半成品、材料以避免在加工过程中混料。若暂时不能用不同颜色容器区分,则必须做好明显标示;

(4)员工拿完容器(包括供货商的料筐)中的物品后,需将外面或其中的标示清理掉,以避免后续混料;

(5)若生产线需要退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的材料时,应先将待退材料用塑料袋装好,并在各包装袋上贴上相应标签;

(6)做好的成品入库时需在入库单上注明为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如无铅、无镉等)产品;

(7)需检定制程中使用的设备、夹具,确保没有被污染。

3.7.2.2环境相关物质制程IPQC查检:

(1)IPQC材料确认:

(A)不使用环境相关有害物质材料上线,必须确认是否在GP材料总表内;

(B)不使用环境相关有害物质之材料外箱或容器需贴不含有害物质标签;

(C)材料型号/规格/标识需与产品BOM表一致;

(D)IPQC对材料CHECK后记录于IPQC首件与巡回查检记录表中。

(2)IPQC制程查核:

(A)生产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之产品时,确认材料需与含环境相关物质之材料隔离并识别;

(B)生产线生产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时,需识别标示,见3.7.2.1。

(C)在生产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时,IPQC需于「产品首件记录表」(WI-252-FORM01)及「____IPQC巡检记录」(WI-252-FORM02)上注明不含环境相关物质或贴不含有害物质的标签。

D)所有制程IPQC环境相关物质之查核记录需保存三年。

3.7.3出货检验:

3.7.3.1CQA在检验产品时除了须确认并记录该批产品的P/N、客户、MO、LotNO、DateCode等内容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并于检验报表上备注记录有关环保的内容。

3.7.3.2CQA应清楚每批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的产品的材料履历(指从材料到产品)。

3.7.3.3CQA每月针对环境相关物质不使用的成品进行检测,分客户别随机抽测一次,及对所使用环境相关物质后的产品进行相关可靠度验证,当OQC检验发现了不适合品后,应立即知会相关部门,并报告给环境最高负责人或环境质量管理代表,由环境最高负责人决定后续处理措施。

3.7.3.4CQA的检验报表保存三年时间。

3.7.4仓库管理(原材料/产品):

3.7.4.1仓库在收到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材料时,要检查送货员是否在外箱进料标示纸左下角贴上相关标签,不含环境相关有害物质的标签如第4-1所示。若未贴环境标签,则要求加贴后才能收料,为保持标示一致。

3.7.4.2仓库人员要将IQC检验OK的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的材料作好管理,防止不适合批号混入:

(1)拉入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材料区;

(2)作好标识;

(3)发料时注意料号进阶阶段,分装时一定要贴进料标示纸,以便生产部门识别;

(4)同时作好库存管理。

6.7.4.3若生产部门有退料时,要检查环保材料是否贴上标签,并放入应区域,避免混料;

6.7.4.4若有检验NG品,则将其放入材料NG仓中的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材料区,避免与普通NG材料混在一起;

6.7.4.5成品仓在贮存不使用环境相关物质产品时也要将其与普通产品进行隔离与标示,避免混料。

3.7.5出货管理:

3.7.5.1针对不含环境相关有害物质的产品,出货时CQA需在查检表记录,业务于每月1日填写不使用说明书(量产用)及管理变更书给客人,使用客人提供的表格;

3.7.5.2公司各部门需将本部门收到的测定数据妥善保存,当客人要求时,立即提供;

3.7.5.3必须确认向客户所交货的交货单位履历(记录材料的履历,主要是含塑料的材料)。

3.8环境相关的标签:

环境相关物质的材料及工具、窗体应进行的GP标识,以示识别。

4.0相关作业程序

《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QP-001

《环境记录程序》EP-010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QP-003

《合约/订单管理程序书》QP-005

《新产品设计开发程序》QP-006

《供货商评估程序》QP-007

《采购管理程序》QP-008

《生产管制程序》QP-009

《检验管理程序》QP-012

《仪器校正程序》QP-010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

《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





第十八章、紧急事件准备及应变



1.0目的和范围

建立及时有效的紧急应变措施以减少天然或人为的灾害所造成的环境冲击。

2.0职责

2.1总经理负责配置应急准备和响应各项资源。

2.2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组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系统。

2.3行政部负责定期组织演习应急准备和响应。

2.4行政部负责跟踪和记录公司发生的环境突发事故,并组织检讨。

3.0管理要求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公司编制了一些程序文件,包括《火灾应急响应控制程序》来应识别各种可能重大环境影响之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订立紧急应变计划。

3.1紧急应变计划系针对紧急情况之规模,性质及对环境冲击程度制定。

3.2紧急应变计划应拟定紧急事故发生时应变方式及处理紧急状况之任务编组。

3.3紧急应变计划明订通报及各项连络作业,包括外界支持单位,例消防,医务....等等。

3.4可行时紧急应变计划应定期测试其效果。

3.5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公司应对其应变程序加以评审和修订。

4.0相关作业程序

《紧急应变作业规范》??????WI-274?



第十九章、监督与量测



1.0目的和范围

1.1本要素对公司生产、生活中水、气、废弃物等环境监视和测量及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说明,以确保:

1.1.1环境政策、目标、指针的实现及定量掌握其实现程度。

1.1.2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定量掌握其符合程度。

1.1.3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及发现改进的机会。

1.2为确保环保产品从进料,制程到出货各个阶段符合客户要求及SS-00259要求。

2.0职责

2.1行政部负责编制适宜的检测规程。

2.2质量部门负责自有能力环境绩效的监视和测量。

2.3行政部负责与外部有关检测机构的联络,并保存环境绩效检测资料。

2.4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负责定期组织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2.5计量室负责测量和监控装置的管理和控制。

2.6各测量和监控装置使用部门/人员负责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

2.7质量部门进行监督与量测的规划与实施。

3.0管理要求

3.1公司应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为此,公司编编制了《环境监测控制程序》(EP-007),以对:

3.1.1各废水排放口进行环境监视和测量;

3.1.2各废气排放口进行环境监视和测量;

3.1.3相关废弃物堆放区进行环境监视和测量;

3.1.4厂界噪音进行环境监视和测量;

3.1.5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进行定期评审;

3.2GP环保产品各部门应规划并实施实现以下目的所需进行的监督、量测、分析和持续改善流程。

3.2.1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3.2.2确保与质量管理系统的符合性;

3.2.3确保符合SONY及其它客户的要求;

3.2.4对适用方法的应用及应用程序的确定,包括统计技术。

3.3制定《检验管理程序》(QP-012),采用适当的方法对环境产品的管理系统流程以及产品生产各制程进行监控,产品的特性进行监督和量测,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3.4厂务工程部及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各运作管制程序及管理方案内所规定之监控与量测之方法确实执行之。

3.5对环境影响之技术性量测、公司委托当地环保局执行之。

3.6监控与量测活动应有相关管制资料,作为评估绩效达成与否之指标。

3.7监控与量测活动之管制数据如有相关法规要求,则标准之订定应符合法规要求。

3.8应每年至少一次评价对有关法规之遵循情况。

3.9应保存监测记录。

3.10公司应确定需实施的环境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环境绩效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4.0相关作业程序

《生产管制程序》QP-009

《检验管理程序》QP-012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

《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





第二十章、不符合情况与矫正预防措施



1.0目的和范围

当有不符或异常于环境质量管理之要求时,应适时采取有效的矫正或预防措施,使其对环境之冲击降到最低。

2.0职责

2.1异常提出:各执行或权责单位。

2.2矫正与预防措施:各权责单位。

3.0管理要求

3.1应采取纠正行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场合包括:

3.1.1水、气、声、固体废弃物出现异常污染现象;

3.1.2环保产品出现异常

3.1.3相关方出现环境问题投诉;

3.1.4出现法律、法规不符合现象;

3.1.5环境目标、指针出现偏差;

3.1.6环境方案执行出现偏差;

3.1.7水、电、原材料等能源、资源出现浪费现象;

3.2环境质量管理作业过程中,若有不符合或异常现象时,应由各权责部门或人员对不符合进行处理与调查。

3.3环保产品的异常分为环境异常和质量异常两大类,环境异常即环境相关物质含量超标或相关资料不齐全,环境异常需通知质量及环境最高负责人,并于48小时内以异常反应单向客户;特性不良,外观不良,尺寸不正确或可靠度问题都属质量异常,处理按《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及《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执行。

3.4公司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环境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并且确保纠正措施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为此,公司编制了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及《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以确保:

3.4.1评审不合格;

3.4.2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3.4.3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3.4.4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3.4.5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3.4.6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3.5公司应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环境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并且确保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为此,公司编制了《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以确保:

3.5.1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3.5.2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3.5.3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3.5.4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3.5.6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6因所进行之矫正与预防措施而改变之相关作程序,权责单位应提出文件数据更改之需求,予以标准化。

4.0相关作业程序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P-014

《矫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P-016





第二十一章、记录



1.0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环境质量管理系统之有效运作,掌握环境质量管理状况应鉴别环境记录的种类,并对各项记录的鉴定,汇集,归档管理做系统化的管理。



2.0职责

2.1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相关环境记录的收集、归档、储存和保管。

3.0管理要求

3.1环境记录的控制

3.2为对环境记录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本公司编制了《环境记录管理程序》(EP-010),控制内容已包括:

3.2.1公司全员应依据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各项活动,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3.2.2公司全员应严格依据环境记录表格填制、修订要求对环境记录进行填制、修订;

3.2.3各部门应确保临时保存的记录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3.2.4品管部文控专员对环境记录的标识、储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

4.0相关作业文件

《环境记录管理程序》EP-010





第二十二章、环境管理系统稽核



1.0目的和范围

本要素对内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整个过程进行了说明,以确保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性和有效性得到验证。

2.0职责

2.1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内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2.2内审员负责内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0管理要求

3.1为验证环境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策划的安排及确定环境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环境相关物质管理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工作,环境质量管理者代表依据本公司,制定《内部质量稽核程序》(QP-015)及《环境稽核控制程序》(EP-011),按计划的时间或必要时,定期/不定期进行内部稽核,每年至少二次。以确定环境质量管理系统及环境物质的控制运行状况。

3.2环保产品供货商选择及持续交货时按《供货商评估程序》(QP-007)进行稽核。

3.3部环境稽核计划应规定稽核的目的、范围、频次及方法等。

3.4核员的选择应受内外训练合格,并有合格证书,并具有独立性(稽核员不能稽核自己的工作)。

3.5核时,应考虑稽核之独立性与专业性,必要时可委请入部专家实施之。

3.6行稽核作业,发现不符合事项,应由稽核员提出(不符合报告)由受稽核单位主管签认后,提出矫正与预防措施,并由稽核小组追踪矫正状况。

3.7完成之报告经环境质量管理代表审查后应提交管理审查会议中检讨。

4.0相关作业程序

4.1《内部质量稽核程序》QP-015

4.2《供货商评估作业程序》QP-007

4.3《环境稽核控制程序》EP-011





第二十三章、管理审查



1.0目的和范围

确保公司环境系统运作的持续性,适切性与有效性。

2.0职责

2.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2.2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组织工作。

3.0管理要求

3.1总经理应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一般频度为1次/年),为此,本公司编制了《环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EP-008)以核查,所设定的环境政策、目标、指针是否实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环境绩效如何,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之符合性、适宜性、有效性。总经理也可以需要临时召开专项管理评审。

3.2管理评审过程输入内容包括:

3.2.1审核结果;

3.2.2目标和指针的达成实现程度;

3.2.3面对变化的条件与信息,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具有持续的适用性,环境绩效是否持续改善。

3.2.4相关团体之关切事项。

3.2.5新环境法规修订状况,客户标准修订状况。

3.2.6环境有害物质削减计划的执行状况。

3.2.7环境政策的适切性。

3.3管理评审过程输出内容包括:

3.3.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

3.3.2环境绩效改进;

3.3.3环境政策、目标、指针、方案改进;

3.3.4环境有害物质削减计划的推进及更新。

4.0相关作业程序

《环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EP-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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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环境质量管理手册 Doc.No: EM-01 Page of 44 Versio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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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环境质量管理手册 Doc.No.: EM-01 Page 2 of 44 Versio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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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運行有關的記錄



管理規定,作業指導書等(WI)



体系管理程序文件(EP&QP)



環境品質管理手冊(EM)



報告/表格



規範/作業指導書



程序文件











環境

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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