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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马锡五精神的回归
2013-04-09 | 阅:  转:  |  分享 
  
呼唤马锡五精神的回归

作者:康天军发布时间:2013-04-0909:02:16

马锡五同志在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设了一套走群众路线的审判工作方式。是一种将依靠群众的方针运用于司法实践的审判工作方式。其主要内容是方便群众诉讼,实行携卷下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判结合,解决各种案件,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现代法律在很大的层面上是适用于城市社会,由于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原因,很难在农村社会中有效运作。在农村,由于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思淡薄,当事人诉讼能力相对较弱,他们不能适应规则相对较为复杂的法律。法律制定出来必然需要人们遵守和执行,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施,必需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法律所具有的指引、评价作用,来教育社会大众,提升法律意识,使社会生活得以规范,人们行为得以规范。马锡五携卷下乡,运用朴实的语言就地审案,并进行普法宣传,将那些生硬的、晦涩的法律规定融入到民情之中,使群众受到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其带到农村的是法的精神实质,体现了司法的大众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就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科学总结,并上升为法律规定。基层法院处在审判第一线,处理着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绝大多数案件。更应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到群众当中,为民排忧解难。并通过一个一个鲜活的案件,宣传法律,教育群众。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质就是送法下乡,凸显了司法为民的主旨。老百姓们需要的仍然是像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和马锡五这样的法官——中国老百姓心中的理想法官。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而现代型中国司法的今天同样需要这样一种方式——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和马锡五的求真务实、亲民的“铁脚板”精神的回归。作者单位: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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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雨抱轩主人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