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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美的
2013-04-14 | 阅:  转:  |  分享 
  
书法之美的“力”与“势”



内容提要:书法是由线条构成的,书法线条本身就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力”是其灵魂所在;书法线条的组合形成其独特的审美空间:字内空间(结构)、字外空间(章法),“势”是其基本精神。书法的线条及其组合所表现出的力感与动势是书法形式美的精髓。

关键词:书法之美;力;势

书法之美,因其本质属性的规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形质的角度来看,“力”与“势”是其构成的基本语汇,弄清其内涵与表现,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构筑书法的美学理论与指导书法的实践是不无裨益的。

一、书法之美的“力”

什么样的点画是美的呢?早在汉代,书法大家蔡邕就指出:“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意思是说,用笔有力,点画就美。这里的“力”不是机械的蛮力,而是指手腕运笔的控制力与手指传递于笔毫的提按作用力的总和(“五指齐力”“万毫齐力”),是提按用锋的“巧劲”,是笔法娴熟的显现。

传统上,把这些具有“力”感的点画作过多角度的比譬。如“锥画沙”“印印泥”,实际上,强调的是中锋用笔,提按铺毫的效果:点画的立体感、质量感。而“如壁拆”“折钗股”“屋露痕”,本质上,是强调在中侧、提按基调笔法的基础上,侧重藏露、方圆、疾涩等特质笔法的艺术效果:点画的自然感、节奏感、韵律感—生命感。

其实,点画之美,本质上就是人的生命“力”的外在表现。她既要有骨健筋丰之形体,又要有优雅质朴的气质。所谓“藏骨抱筋,含文包质”,“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是点画的审美准则,也是用笔的至高境界。

二、书法之美的“势”

书法的结构是由点画构成的,而点画形态是运笔的结果。因此,书法结构是动与静的统一,“势”是其基本精神。这里所谓的“势”是指书法结构的内在矛盾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运动趋向。追求动势是各种字体、书体形质的根本要求。历代书法家对“势”的探求尽心竭力,留下了丰富的论述。蔡邕的《九势》、卫恒的《四体书势》、索靖的《草书势》、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等等,故康有为说:“古人论书,笔势为先”。因此,“势”是书法之美的又一个重要命题。书法结构布势的情况虽然千变万化,但其遵循的原则不外乎是“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从技法的角度上看,就是和谐与变化、对比与平衡这两条规则。前者描述的是书法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对所有书体的共同要求;后者强调的是其内部的矛盾关系。这种关系处理方式的多样性,便形成了不同字体的形式特征以及不同创作主体的书体特征。

(一)和谐与变化(“和而不同”)

1.和谐是指书法结构内部的呼应与协调关系。呼应即点画间的关连与照应。其主要表现在笔画相联(包括游丝相连)和笔断意连。前者在动态书体(行草书)中最容易体现,后者在各种书体中都有应用。

协调即局部与整体配合的相对匀称,符合结构美的同一律。每个字的大小、长短、宽窄,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揖让避就、顾盼救应。

2.变化是指书法结构内在的差异、排斥关系;它包括空间的变化和时间的变化。前者常运用俯仰、向背、开合、参差、曲直等方法将相同的笔画和结构进行区别,从而避免重复和雷同。后者往往表现在不同时代结字的风格有别,同一个书家在不同的阶段风格也不一样。

(二)对比与平衡(“违而不犯”)

平衡指的是局部结构的救应与整体布局协调,从而使整体结构处于稳定状态。对比,是渲染某一特殊部分,有意识地使之突出地压倒其他部分,产生字势的变化,形成节奏和韵律;或使其他部分对其避让,用打破某种协调平衡来达到新的、更高级的协调平衡,从而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平衡是基调,对比是特色,二者是对立中的统一。书法中的对比手法是很多的,主要有:1.主次。《艺概》:“画山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一笔。”清朱和羹也说:“凡布局、势展、结构、操纵、侧泻、力撑,皆主笔左右之也。有此主笔,四面呼吸相通。”

在字与字的关系中,主次对比表现为字的大小的对比。《艺舟双楫》说:“古帖字体大小颇有相径庭者,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思真挚,痛痒相关。”

2.疏密。疏密是指黑白的分布关系。从总体视觉上,黑白关系大致平衡,但局部却形成反差,从而产生“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通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了出”的艺术效果。

3.方圆。方者,直也,表现阳刚的特质;曲者,圆也,表现阴柔的本性。从结构来说,方表现为“内”(内紧外松),强化外延;圆表现为“外拓”(外紧内松),强化内涵。在楷书中,欧体偏方,颜体趋圆;北碑偏方,南帖趋圆;不同风格有着不同的侧重。

4.欹正。是指字的内部结构的平衡、匀称,重心的平稳;欹是指字的结构的参差不齐,欹侧多变。正中求偏,“似欹反正”。

以上四种对比中,主次的对比导致了奇正、疏密的对比,而疏密的对比又表现为方圆的对比。至于其他如纵横、动静、参差、向背、俯仰、开合、侵让、浓淡等的对比,其实是以上四种对比的延伸或特殊表现。故强化主笔、主字,奇正救应是构成书法结构美的主要手段。不同的字体的对比侧重也是不一样的。篆书侧重方圆对比,隶书侧重主次对比,楷书侧重奇正对比,行、草侧重疏密的对比。而且,在一幅书法杰构,特别是精彩的行草书中,往往多种对比交替并用。

三、书法之美的“力”与“势”的辩证关系

“力”与“势”也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是有笔力才能产生笔势。唐太宗说:“今吾临古人书,殊不学其形势,惟求其骨力;及得其骨力,形势自生耳。”但这只说了问题的一半,即笔力是笔势的基础。另一方面,有“势”才有“力”,笔力又产生于笔势之中。沈宗骞《笔法论》中说:“昔人谓笔力能扛鼎,言气(势)之沉著也。凡下笔当以气为主,气到便是力到。”说明笔力须借笔势才能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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