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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坡的人肉馒头——摘自施正康、施惠康着《水浒纵横谈》
2013-04-16 | 阅:  转:  |  分享 
  
十字坡的人肉馒头——摘自施正康、施惠康著《水浒纵横谈》

十字坡的人肉馒头

摘自施正康、施惠康著《水浒纵横谈》学林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

虽然现代社会偶尔也会有杀人吃人的恶性案件见诸报端,但大多数人总觉得这种罪行只应该出现在恐怖电影的镜头中,而不愿相信它还能存在于文明社会。

宋代已是一个文明发达的社会。《水浒传》中描写张青、孙二娘剥人皮,出人肉,做人肉包子,稀松平常,完全不让读者看得心惊肉跳。武松曾是公门中人,又差一点成为受害者,居然甘心成为这对杀人魔头的结义兄弟。难道宋人的社会观念中真的对这类罪行恬不为怪了,抑或是作者为了编造情节描写得离了谱?

《夷坚志》是一部史料价值颇高的宋人笔记,作者是南宋初参修过国史的洪迈。《夷坚志》中有一条记载京师浴堂的材料,读来让人惊心。书中说:宣和初,有一个人参加官员选拔,要到吏部递交申报材料。那一天,他去得过早,街上行人稀少,吏部衙门还没开,就到一家茶馆里去休息一会。当时东京的茶馆中往往附设浴室,这家茶馆也是这种格局。浴室的几个仆役,看到有人这么早来孵茶馆,想必是初到京城的村野官员,又见他穿着皮袄,长得肥胖,便打算做了他。他们乘客人不注意,悄悄地掷出皮条套住他的头颈,把他拖进门帘内。那人昏死过去,躺在地下,肥肉一大堆。那些恶徒非常得意,说不算这套衣服,单这身肉就可卖好多钱。此时离天亮还早,恶徒们没有立即将他杀害开剥。过了一会,绳套有点松了,客人苏醒过来。他想逃又不知该往哪里去,正迟疑间,听到街上响起为开封府尹传呼开道的声音,便急冲出去,连呼有人杀人。恶徒们措手不及,很是尴尬,但还是装着无辜的样,说那人是疯子。不一会,开封府尹到了,那人诉于马前。府尹立即派人抓住了那些恶徒,并搜查浴室,掀起盖板,发现还有三具尚未冷透的尸体。于是,将这店主一家全部逮捕,绳之以法。

这事发生在北宋京城,当时一定件轰动朝野的大案。那些恶徒罪有应得,绝不会有人去同情他们。张青、孙二娘以这种市井恶徒的勾当营生,有损他们的梁山泊好汉形象。这一点张青自己也明白,他说他规定不杀三等人,“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她们是冲府撞州,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做人肉馒头确实不英雄,但是,张青没有想到,他的事上了戏台却不一定会露丑,《十字坡》演到今天还是一折脍炙人口的著名剧目哩!

同样是杀人越货,买卖人肉的勾当,恶徒做和好汉做,评价会如此不同,其中的差别,恐怕是在于有没有“忠义”作招子。张青夫妇的行当令人厌恶,但他们很重江湖义气,一俊遮百丑,这是武松愿意和他们结交的原因,也是读者会在不知不觉中宽恕了他倆的恶行的原因。

这里我再举一则《宋稗类钞》中的故事:北宋初年,柳开在赴京赶考途中,夜闻妇女哀哭,早晨去一问,哭的人竟是临淮县令的女儿。原来这位县官大人在人时贪赃舞弊,索贿受贿的事自己不出面,都委托受下的一个仆人去干。这个仆人逐渐掌握了主人违法乱纪的大量证据,并以此要挟主人,逼他将女儿嫁给自己。县令因自己做的坏事太多,揭发出来不得了,便同意了,但他的女儿不情愿,所以彻夜痛哭。柳开去见县令,诘问得实,要县令将这个仆人借给自己使唤一天。仆人到了柳开住所,柳开叫他去买糖盐酒醋等物。到夜深人静时,柳开叫起仆人,问清罪行,用匕首将他杀了。并把他的肉煮了一锅。第二天,柳开请县令来饮酒,说:“共食仆肉。”县令不明白什么意思,吃得很开心,吃完后连连道谢,并问仆人到哪里去了?柳开说:“刚才我们一起吃的正是他的肉啊!”

这件事中仆人可恶,主人更可恶。柳开作为一名熟读圣贤书的举子,是非判断不明姑且不论,竟敢私自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伸张正义”,实在令人吃惊。柳开后来做过许多州府的长官,为国家执法行法,官声极好。他的这段早年违法故事广为流传,人们却把它称之为“豪旷”。如此看来,《水浒传》中对人肉馒头的处理还不算过份。

(完)

十字坡的人肉馒头——摘自施正康、施惠康著《水浒纵横谈》

[庄前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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